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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何以神圣?——为黑砖窑重温《独立宣言》  江登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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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3 11: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07-6-20 0:43:00 
 

 

这几天看山西黑砖窑的报道,久久无法忘记两个形象,都是从视频里看到的。一个是大概只有八岁的少年,他坐在地上重复着机械的动作,用一个桶样的东西,从机器上接着什么。另一个是一个小女孩,大概十二岁的样子。这两个少年,脸上还带着稚气,甚至在如此繁重的劳动中,能看出他们脸上少许的纯真。

 

我不知道他们现今在哪里,他们是否得到解救,他们什么时候能够回到父母的怀抱?

 

在这个事件里,再一次看到的是中国的正义之夜,而且这夜似乎越来越黑了!

 

除了正义的稀缺,我还要记上一笔,那就是,在中国我们已经没有人的生命神圣不可剥夺的底限。我那种地的父亲,后来当了镇干部,在我小时候,他常常告诉我:“人命阔天三尺!”看,他有一种生命神圣的类宗教观念。有一次他带队的工作组准备把怀孕五个月的妇人拉去堕胎,她公公情急之下喝了农药,父亲大喝道:“快抢救,不然会弄出人命来的!”他的这个生命神圣的观念不是从马克 思主义来的,虽然他是党 员;这个观念也不是从基督教来的,因为他反对基督教。这个观念是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来的。

 

我们打破了一切的传统文化中生命神圣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的口号下全民拜金去也,既然世界的终极是物质,既然人是从猴子进化来的,因此,黑奴是顺其自然的,因此打死人扔入搅拌机是可行的。这样的事,我不知道纳粹是否干得出来?

 

虽然父亲反对基督教,但我是个基督徒,我认同圣经的教导,人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侵犯人的生命,剥夺人的生命、自由和尊严,就是在与上帝为敌。面对剥夺人的生命自由与尊严的事情,每一个按上帝形象被造的人,都有责任站起来与之抗争,我们不仅有资格守护自己的自由,而且有责任守护与增进同胞的自由。

 

在这个事件披露后,有很多人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我看来,制度建设是必须的,然而这个事件正好说明了,只有制度是不够的,仅按本朝的制度,如果工作人员稍有良知,我们就难以相信黑砖窑会产生。难以相信一个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把被解救的童工转手倒卖,这样的事稍有良知的人又于心何忍。一个制度的堕落,是从最深的意识形态开始堕落的。

 

所以,这个事件的反思中,我们不能缺少了另一个维度,那就是我们的“人论”的维度——我们是否把人当人看?

 

把人当人看,树立生命神圣的观念,树立人的生命、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这才是制度建设的正当根基。而把人当人看,对于一切侵害人的生命与自由的行为绝不姑息,追查到底,这也是一个合法政府存在的基础。

 

在此与诸君重温《独立宣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稍加一点补充就是,据范学德先生考证,那第一句正确的译法是:“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被造而平等”!

 

生命神圣,不是来自于人本身,而是来自于赋予生命的那一位,他命定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他在创造时,就把神圣的本质赋予了被创造的人,包括那个如今被还在黑砖窑的八岁少年,包括那个被扔进了搅拌机的不知名窑工。

 

为逝者,我有哀悼。

为生者,我该祈祷!

 

2007-6-20,子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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