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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联社》报道,涉案主角Lina Joy原本是一名马来西亚籍回教徒,原名Azlina Jailani。她在1998年改信基督教,同时向马来西亚人口登记机关申请改名为乔伊(Lina Joy),当局通过把身份证上的名字改变。
马来西亚福音派基督徒团契(National Evangelical Christian Fellowship Malaysia, NECF Malayia)数据显示,后来她向马来西亚高等法庭申请除去身份证上的伊斯兰教身份,2001年高等法院驳回其申请,大法官所给予的理由是「根据马来西亚国家宪法,所有马来西亚籍人士均信奉伊斯兰教」,因此所有马来西亚人都不能改信,而且他指「所有有关改信的事宜只会在伊斯兰法庭受理」。
现年43岁的Joy辩称自己已经是一位基督徒,理应不再受到伊斯兰法律的限制,因此多年来一直不断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30日最高法院由三位大法官组成的小组在再度驳回她的申请,以2比1的票数裁定,只有伊斯兰法庭有权移除她的身份证上的伊斯兰教身份。
《美联社》报道指,三位大法官中唯一一位支持Joy的是一位非回教徒Richard Malanjum,他说要求Joy到伊斯兰法庭提出改信申请是「不合理」的,因为伊斯兰教条不容许改信,改信者即要面对监禁或罚款。
据悉,马来西亚约2,600万人口当中有近六成是马拉籍回教徒,他们的民事、家庭、婚姻、个人权益等都是由伊斯兰法庭处理。马拉西亚其它小数族裔,例如华裔、印度裔及其它社团,都由马来西亚一般法院所监管。
抖缠6年的Joy一案,反映到马来西亚宗教制度的存在问题。马来西亚宪法中并没有注明如有人从回教改信基督教、印度教、佛教或其它宗教之后,适用于哪一个法制。另外,虽然马来西亚的宪法中注明「马来西亚是一个非宗教国家」,可是却又承认伊斯兰教是官方宗教。
Joy一案一直备受国际关注,马来西亚当地的福音派基督徒也深切留意案件发展。NECF Malayia网站上记录了整个案件发生经过及正反双方的论点,并呼吁信徒为Joy及负责审案的法官祈祷。
Joy自1990年开始参加天主教会,8年之后受洗,并且与她的家人断绝关系。2006年初,她和她的印度籍天主教徒男友因害怕被激进回教分子攻击而躲藏。Joy的案件聆讯当日,近200名回教青年到街上游行,高呼「真神伟大」,支持法院的审决。另外,支持Joy的回教徒律师收到了死亡电邮的恐吓。
根据《路透社》报道,马来西亚教会联盟(Malaysia's Council of Churches)对裁决表示十分失望,但是仍然盼望着「宪法容许所有国家公民有权选择及实行个人宗教信仰」的可能性。
「我不认为这个裁决有任何理由阻止个人行使该权利。」马来西亚教会联盟总秘书 Hermen Shastri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