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福音教派(evangelicals)是美国基督教中对政治卷入最多的一个派别。福音派教徒笃信《圣经》,认为《圣经》字字珠玑,是上帝的无上真理(inerrant word of God)。福音派教徒更愿意从字面上诠释《圣经》,而基督教中其他派别对《圣经》的解释没有那么教条,将《圣经》的很多段落更当成是比喻来解读。福音教派极为关心同性恋问题、堕胎和学校私有化;在外交政策方面,他们更注重人口走私等权利保护问题。1998年,在福音教派的推动下,美国国会通过了《国际宗教自由法》(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在2000年通过了《人口贩运受害者保护法》(Trafficking Victims Protection Act);2002年通过了《苏丹和平法》(Sudan Peace Act);2003年通过了《朝鲜人权法》(North Korea Human Rights Act)。在2005年,同样是在福音派教徒支持下,民主党和共和党共同提出了《民主推广法草案》(Advance Democracy Act)。福音教派目前清一色倒向共和党。
1973年,最高法院判决支持妇女选择堕胎权利的“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出台,在此背景下,费尔维尔认为当下的美国人正陷入一场不信上帝、道德沦丧的危机中,而作为一个“好的基督徒”,必须要对这样的趋势做出反击,费尔维尔于是在1979年与一小撮福音教派人士组成了名为“道德多数”(The Moral Majority)的倡导团体,自此在华盛顿的政治场合游说,建立了极为强大的基督教右派的草根实力。
费尔维尔虽然堪称美国福音教派的重量级大老,其言行却经常引发轩然大波,包括他曾说“敌对基督”(Anti-Christ,即基督的大敌)的是犹太人,民主党人是不敬上帝(ungodly)的人,还称9·11事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美国社会包容同性恋使耶稣不再保护美国。费尔维尔对友人一句“我宁愿投票给恶魔本人也不会投票给希拉里”的玩笑话,更加深了他鼓动美国政治和社会两级化的形象。难怪连共和党参议员约翰·麦凯恩(John McCain)都要在2000年公开指责费尔维尔为“偏侠的代理人”(agent of intolerance,讥讽身为牧师的费尔维尔本应是上帝的代理人)。
费尔维尔虽然已经离开人世,福音教派的洪亮声音却还是继续影响着共和党的选情。深具影响力的保守派广播节目主持人和民间组织“关注家庭”(Focus on the Family)的负责人詹姆斯·达布森(James Dobson)可说是继承费尔维尔路线的一名重量级福音教派人士,他已经在5月17日公开声称,他的宝贵一票不会投给朱利安尼这么一个“毫无歉意”(unapologetic)的堕胎权支持者,更不用说朱利安尼三次的婚姻记录也让达布森倒尽胃口。达布森已于今年稍早表示不会支持麦凯恩,因为麦凯恩不支持修改宪法以禁止同性恋婚姻的提案。考虑到福音教派基督徒长期对摩门信徒的反感,朗姆尼恐怕也难得达布森的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