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约翰·汤普森(John L. Thompson) 译/岑绍麟
16世纪30年代初,加尔文因为一个他其后称为“突然悔改”的经历,参加了“福音派”或新教运动。他罕见地以自传式的语言,讲述自己从幼年时就被灌输要敬畏教会;但是,他的悔改带给他一颗新的受教之心,并渴慕纯正的教义和真正的敬虔。在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和日内瓦推行宗教改革的过程中,加尔文保留了这些特质,成为他诠释和实践圣经的元素。
对加尔文来说,研读圣经对读者的好处,在于圣经的实用或益处,而开启这益处的钥匙,就在于我们认识圣经所涵盖的范围(即作者的目的或旨趣)。作为一个研究和宣讲圣经的人,加尔文深受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humanism)的影响,这种思想认为必须回到古籍(包括圣经)中去,才能寻到真正的知识。对加尔文来说,他钻研古籍,并不是为了欣赏当中优雅的表达,而是为了学习如何明确作者的原意,以及如何把所得的意义有效地表达出来。
因此,加尔文在1539年出版了《罗马书注释》,这是他最早出版的释经著作,当中清楚地表达了他的释经理念。
第一,加尔文指出,圣经注释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作者的原意表达出来”。加尔文确实没有把圣经的原作者与圣经最终的作者——神,清晰地区分开来:不管作者是谁,诠释的原则都是相同的。加尔文对默示的看法所产生的影响之一,就是确认了圣经与人类历史和文化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要揭示圣经作者的思想,我们总需要对历史、地理、年代学,以及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文法、圣经的体裁和背景等内容,有扎实的理解。
第二,加尔文从事释经的工作,从一开始便尝试“简洁精确地”撰写圣经注释书;跟同代的许多人不一样,他通常都能做到。不过,他的工作方针,不只是追求精简的文字表达,也表现出他是为了教会——包括一般信徒——而委身于释经的工作。正因为这缘故,我们可以看到加尔文在释经的过程中,总是致力于探讨圣经所要启示给人的益处,并有力地将这些益处传达出来。正如圣经是神俯就人的能力而作出的启示,释经者也同样必须按着其听众的能力,来宣讲信息及教导他们。
第三,加尔文对释经方法最早期的见解,显示出他不认为释经者的讲道意向跟神学家的教义或教导角色有什么抵触的地方。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看看他在1539年出版的《基督教要义》的序言,以及他的《罗马书注释》;很明显,这两本书是共通的,他心中有一个共同的主旨,而以不同的体裁最有效地阐释出来。加尔文相信,教义神学和系统神学是释经工作的自然结果。他追求简洁精确,所以把释经过程所引发的(可以是长篇大论的)枝节神学问题——loci communes(字面意思是老生常谈。同时期,墨兰顿[Melanchthon]写了一本以此命名的小书——编者注),留待于他常常修订的《基督教要义》中详尽阐释。《基督教要义》与他的注释书之间的关系,远远比这部著作的现代版本所显示的更为密切。
第四,加尔文早年指出,若要好好明白圣经,最好就是跟前辈和同时代的释经者展开对话。尽管新教主张“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给人抗拒传统的印象,但对加尔文来说,维护圣经最终的权威,并不意味要摒弃早期的释经家或神学家的著作。加尔文在别的地方更主张,那些古代的著述(尤其是奥古斯丁[Augustine]和屈梭多模[Chrysostom]的著作)是神特意赐下的工具,来帮助我们研读圣经的;我们要是忽略它们,就是忘恩负义了。
加尔文对早期释经著述的肯定,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起点,来评估他后期的释经工作的一些重要环节。这些环节不但包括他与同时代的传统释经的关系,也包括他如何把他的释经原则应用在释经及实践圣经的教导上。
如果“唯独圣经”这个口号常常被人误解为排斥一切旧有传统,那么,早期的新教释经家如加尔文,也同样常常被误解为摒弃了寓意法(allegory),而采用了严格按字面意义释经的方法。诚然,加尔文的确不接受那些不按照经文的简单、字面、历史及真正的含意来诠释经文意义的传统释经方法,这点他在不同地方也有提及。加尔文在这方面发表过一些较理论性的见解,显示出他极为反对寓意释经,尤其那些被认为是来自俄利根(Origen)及其继承者的释经方法。加尔文也反对许多拉比的释经,在他看来,它们是“空想出来的”解读。
然而,加尔文实际上不能完全回避寓意释经,他也不想这样。他至少要认真处理保罗在加拉太书4:24所说的话,保罗把撒拉、以撒和夏甲、以实玛利之间的矛盾,说成“比方”(allegoria),代表信心与行为、福音与律法之间的矛盾。加尔文不得不认真处理保罗的这个寓意手法,但他坚称,这并不是一个虚构出来或随意使用的比喻,而只是比较亚伯拉罕的家庭与保罗时代的教会。预表法(typology)是合理的,因为这跟历史故事有着密切的关系——亚伯拉罕的家庭确实就是他那时代的教会。
加尔文在这处及其他地方,继而保留了许多的传统解释,以预表法来处理新约和旧约之间的关系,他还提出了自己新发现的其他例子。不过,他的解释并不是提出一些盖过经文“字面意义”的神秘或属灵的意义。他虽然保留了传统的寓意解释或属天的意义,但它们重新出现,变成了历史故事的附属物或发展(例如:预表的实现),或是圣经叙事者所用的修辞手法(例如:类比、夸张、象征)。因此,我们可以说,加尔文其实较为关注圣经的字面意思,但他的释经也同时注重如何实践。为要坚持符合这“教会需要”,加尔文在这方面也许更多近似中世纪前辈的“灵意”释经,而不是现代的历史鉴别学解经法(historical-critical exegesis)。
加尔文这一切释经理念,都是受到一个基本信念所影响,而这信念也是跟他所理解的广义的圣经涵盖范围有关:圣经所讲论的只是神惟一的子民,惟一的恩典之约,惟一的福音,惟一的故事——关于那满有恩惠的神不离不弃地引领一群蒙呼召的子民归向祂自己的故事。最重要的,这是一个超越圣经延伸出去的故事,这故事延伸到加尔文的时代,也延伸到我们今天的时代。
加尔文得到后世的赞扬,因为他的神学释经方法强调了圣经的一致性,并将圣经与读者的生活和信仰联系起来,然而他的这一切都是来之不易的。如果说加尔文对实践圣经的热忱将圣经的应许带给了现代人,但这同时也触怒了许多人。在他的那个时代和后来的数个世纪,有许多人都对加尔文经常抨击夏甲和以实玛利的现代继承人(尤其16世纪的罗马天主教,以及犹太人和重洗派信徒)而感到失望。任何人若要以加尔文作为神学释经的典范,必须要调整自己的方法和言论,谨慎提防新教的胜利主义(triumphalism),还要恰当地自我批判,又要从现代的普世教会合一运动(ecumenism)中汲取教训(不论是好的坏的)。然而,加尔文的信念——就是圣经是一致地传讲福音,使罪人信服,得到盼望——仍是值得今天的释经者追求的目标。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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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约翰·汤普森博士,毕业于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富勒神学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历史神学教授。
[1] 本文转载自范胡泽等编,《神学释经词典》,岑绍麟译(香港:汉语圣经协会有限公司,2014),68–69。承蒙授权转载,特此致谢。——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