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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来赦免罪人(卡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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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09: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耶稣来赦免罪人



卡森





  耶稣上了船,渡过海,来到自己的城里。有人用褥子抬着一个瘫子到耶稣跟前来。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有几个文士心里说:“这个人说僭妄的话了。”耶稣知道他们的心意,就说:“你们为什么心里怀着恶念呢?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你起来行走’,哪一样容易呢?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来,回家去了。众人看见都惊奇,就归荣耀与神,因为他将这样的权柄赐给人。(太九1-8)



  加大拉人喜爱猪胜于喜爱人,想要猪胜于想要得医治,所以央求耶稣离开他们的地方(太八34),耶稣默从了:祂回到刚刚乘过的船上,渡过加利利海,“来到自己的城里”(太九1)。当然,这里是迦百农(太四13),靠海边,位于犹太人口相当稠密的地区;所以,祂立即又投入了服事的漩涡中。马太此时没有描述群众的状况,也没有提及瘫子的朋友们把他带到耶稣跟前的唯一方法,是拆通祂正在讲道的那栋房子的屋顶;马太按照他一贯的作法,把焦点放在对他的叙述必要的部分上。因此,他选取了那些能够把这几章经文交织在一起的主题。例如,强调耶稣的权柄这个主题又出现了(太九6、8;参:七29,八9、15、27、29)。同样,强调信心——百夫长的信心(太八10)和门徒的缺乏信心(太八26)——也以新的方式出现,耶稣从那些把瘫子带到祂跟前的朋友们身上感受到他们的信心(太九2)。耶稣“见”他们的信心:也就是说,祂看见他们把瘫子带来的行为,而他们的行为证实了他们的信心。因为他们的信心,耶稣赐与这个瘫子很大的福气——正如今天一个信徒为了另外一个人所献上的信心的祷告,也会给那人带来益处一样。



  但是,这个故事中出现了令人震惊的新转折,将它与其他的医治神迹区别开来,并且在主题上把它跟下面的部分联系起来,这部分是从第二节开始,那里,耶稣首次对这个瘫子说话。耶稣说:“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这话让旁观者感到吃惊,也许瘫子和他的朋友也感到吃惊。



  这话出乎意料。从表面上看,这里有一个瘫子,来找耶稣医治他的瘫痪;而耶稣的回答看起来几乎跟这人明显的需要无关。但是,仔细地思考,其中的关联比乍看之下要多。耶稣至少感受到有两种疾病需要祂的触摸:瘫痪和罪。在这两者中,祂显然判定后者在某方面来说是比较重要的,或者是比较紧急的。疾病是罪带来的后果——有时是直接的后果,通常是间接的后果。就是为了这个原因,耶稣的医治服事是指向十字架,因为它彻底完全地对付了罪(太八16-17)。但是,耶稣告诉这个瘫子放心,祂的话强烈地表示这个人的瘫痪是由某个特定的罪行直接引起的——这个人知道这一点,陷于内疚和极大的悲痛中。耶稣温和地说:

“小子,放心吧!”作为“你的罪赦了”的前言,如果这人不感到有罪,只想从瘫痪中得释放,那么耶稣的话对他将是冷酷得不能容忍。但是,如果深深的内疚混合在这无法言喻的软弱中,那么,耶稣的开场白就给他带来最活泼的盼望。它们显示出耶稣真的理解这人的情况,而且正在处理他最深的伤害。如果瘫痪病跟某项罪是这样的有关联,那么耶稣针对罪的问题所说的话,也带来身体疾病得医治的盼望。



  但是,宗教权威人士却在私下嘀咕,心存黑暗的思想,认为耶稣说僭妄的话了(太九3)。被译成“说僭妄的话”的这个动词,通常是指“毁谤”;但是,当被毁谤的对象是神时,它的意思非常接近于现代的“亵渎”,因此,《新国际版》(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就采用这个译法。在耶稣的时代,一些领袖认为只有在不当地使用神的名时,才有亵渎的事发生;但这显然不适合这里的情况,无论如何,在这段经文里,这个原则的范围扩大了一点,包括了由于声称要作只有神能作的事而贬低神。如果我声称能够作只有神能够作的事,那么,我就是在轻视神,将我自己跟祂相提并论,因而把祂拽到我的层次来了。



  如果这个原则可应用在任何地方,就可应用到谁可以赦免罪恶的问题上。毕竟,归根结底说来,罪主要是对神的一个冒犯。罪可能使其他人受伤害,但是,反叛的行为最深冒犯到的却是神。大卫领悟了这一点,他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五十一4)。神自己宣告说:“惟有我为自己的缘故涂抹你的过犯,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赛四十三25;参:四十四22)。然而,耶稣在此却大胆地说:“你的罪赦了,”尽管祂在批评祂的人眼中肯定不是行赎罪礼的祭司,当然更不是神自己。



  耶稣知道他们的心意(太九4),究竟是通过祂自己超自然的感知,还是仅仅根据这些人相当明显的支吾和小声的抱怨,这一点并没有多少差别。两种方式,祂都看出了他们低声论断的恶意,祂问:“你们为什么心里怀着恶念呢?”(太九4)。他们的出发点——保持神的圣洁——并没有什么错,他们的错误在于无法领悟耶稣的真实身分,这是道德堕落的一部分。耶稣接着问他们一个问题,是他们应该问自己的:“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你起来行走’,哪一样容易呢?”



  我们很容易误解这两个选择。决定哪一个容易,或者哪一个比较困难的,不是现代的怀疑主义,而是耶稣当时面对的律法师们所代表的那种特别的怀疑主义。对一个现代的怀疑者而言,说“你的罪赦了”无疑是比说“你起来行走”要容易;因为没有人能测试前者的结果,而后者的结果却是有目共睹的,对现代的怀疑者而言,讲话是不值钱的。任何人都可以赦免别人的罪:它完全没有意义。然而,命令一个瘫子再度行走,却提供了用实际结果来印证话语效力的可能性。然而,耶稣时代的律法师们是从非常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事情。他们会立即坚称:说“你起来行走”比说“你的罪赦了”要容易得多。毕竟,他们的圣经中有无数的例子,提到能够说前一句话的那一类人。摩西、亚伦、以利亚、以利沙和许许多多的人都有行神迹的声誉。他们中间有些人甚至还使死人复活。但是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获得授权,来以如此有权柄的和不需要任何中介的方式赦免罪恶。这显然是困难得多的事情;因为赦罪是神的特权,是祂独有的。



    换句话说,耶稣是使用这个修辞疑问句,来宣称祂要作更难的事情,作这事是神的特权。实际上,祂是说反对祂的人应该看到这一点,在这样轻率地用亵渎的罪名指控祂时,应该更加慎重一点。但是,如果祂说的不是僭妄的话,那么就是令人震惊的、清楚无误的事实。



  然而,如果他们自己不能搞清楚当中的联系,祂向他们提供了一个比较直接的答案。祂开始的时候说:“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接着却转向瘫子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太九6)马太简明地写道:“那人就起来,回家去了”(太九7)。因此,耶稣使用比较不难的事情,来证实祂有权柄作比较困难的事情。毫无疑问,这医治不仅对瘫子是一个奇妙的释放,而且也是一个证实的标记,表明他的罪确确实实已经得赦免了。然而,对那些反对耶稣的宗教人士来说,同一个神迹却成了应该谴责的事情。从直觉上,他们不能够相信耶稣可以作这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他们如果看见这个意义比较不大、却是比较适合他们理解力的事情得到彰显,也许能够吸收这一点。其前提就像约翰福音九章三十至三十一节那里所说的:耶稣向瘫子保证他的罪赦了,如果真的是在亵渎神,那么,神怎么会授与祂权柄,来施行这个比较容易、却仍然是惊人的事呢?反过来说,如果耶稣有权柄完全恢复一个瘫子的健康,甚至是在僭取神赦罪的特权之后,那么,有谁可以说祂在比较困难的领域所宣称的权柄不是正当合法的呢?



  甚至连耶稣所用的“人子”这个称谓,目的也是为了激发人来思考。正如在马太福音八章二十节的用法一样,耶稣有意使它的意思模棱两可:它可以仅是一个自称。但是,如果记得在但以理书第七章,有一位“像人子的”从神这位亘古常在者那里得了国度,那么至少在应许的国度和赦罪的权柄之间有潜在的联系。当然,基督徒是在十字架和复活以后把这两者联系起来的;在耶稣说这话的时候,这个称谓的用法所具有的丰富含义仍在孕育中,仍然有些许的困难,但是对于耶稣的听众,它仍然太晦涩,难以理解。



  群众以他们的直觉来反应。他们充满了惧怕(不仅仅是“惊奇”〔《和合本》〕或“敬畏”〔《新国际版》〕)。他们感到害怕,这是对的:我们应该惧怕这一位有权柄赦免罪的。他们用超过自己所能理解的字眼来赞美神,马太是这样记录的:“众人就归荣耀与神,因为祂将这样的权柄赐给人”(太九8)。他们把耶稣看成一个人;他们是对的。他们把耶稣看成一个行使神的赦罪权柄的人;这同样是对的。除了比较世故的律法师们所提的神学大难题以外,我们直观地作出一些正确的结论。但是,马太的读者比他描述的群众知道得更多。与这些群众不一样的是,读者知道这个特别的人是受圣灵感孕、由童贞女所生,被称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为要应验先知的预言(太一章)。他们知道祂来的目的,是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l)。群众论及耶稣的话都对。但是,耶稣比这些更丰富。神确实把这样的权柄赐给——不是授权给某个会死的凡人,而是差遣祂的儿子,童贞女所生,成为以马内利。



  所以,耶稣来不仅仅是为了医治,或者是为了统治或者是为了使死人复活。祂来是要赦免罪恶,改变罪人。前面提到的医治和赎罪之间的关系(太八17)证实了:这种赦罪、改变罪人的服事是祂所作的一切事情的中心。



  (选自《当主耶稣面对世界》,何刘玲、张晨歌译,麦种传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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