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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勇牧师:中国基督教公共神学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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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0 21: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基督教公共神学纲要
 
王志勇  牧师
 
 
 
 
题献
 
 
--记念我的恩师赵天恩牧师
他所主张的“中国福音化、教会国度化、文化基督化”
一直激励我在中国社会和文化中追求上帝的国度和公义
 
--献给我主内亲爱的弟兄和同工张守东弟兄、王怡长老、余杰弟兄、林刚长老
他们得蒙上帝特别光照和重用,深明改革宗神学精髓,为真理不以自己的性命为念
 
--献给范亚峰弟兄
基督徒法学家,第一位和我一起研读圣约神学的弟兄
2009年11月3日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因政治原因“不再续聘”
 
--献给大陆一切追求自由和公义的仁人志士
愿上帝怜悯、赐福、光照他们
使他们晓得唯独通过在耶稣基督里认罪悔改才是得享自由、实现公义的根本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
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差遣我医治伤心的人,
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报告耶和华的恩年。”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以赛亚书》61:1-2;《路加福音》4:18-19;《约翰福音》8:32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于美国芝加哥雅和博心斋
 
目录
序言:自由与公义
一.  圣经      
二.  上帝
三.  基督
四.  世界
五.  圣约      
六.  国度      
七.  律法
八.  福音
九. 个人
十.  家庭
十一.  教会
十二.  国家
十三.  未来
十四.  挑战
祷告:智慧、勇气、忍耐和爱心
 
附录一:《罗马书》13章新译与解读
附录二:巴门宣言
附录三:加拿大长老会宣言
附录四:福州圣爱之约宣言
 
 
 
序言:自由与公义
 
上帝的旨意就是让人得自由,自由的目的是行公义,好怜悯。
一切人压迫人的暴政,一切人凌辱人的律法,都是上帝所恨恶的。
任何藐视至高的上帝,践踏人的尊严的人,最终必会受到上帝可怕的报应。“落在永生上帝的手中,真是可怕的!”(《希伯来书》10:31)。
 
上帝当初明确吩咐以色列人要“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利未记》25:10)。上帝也藉着先知明确地宣告祂的旨意:“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使徒保罗更是明确强调:“基督既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辖制”(《加拉太书》5:1)。
 
世界历史的进程就是暴政被废除,恶法被废止,自由与公义完全得到实现的过程。这是圣经中历代先知所宣告的上帝的旨意,也是众使徒所传讲的信息,更是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亲自传讲,并必定要实现的。
因此,个人性的救赎对于个人而言固然是最重要的,但真正得救的人绝不会以个人的救赎为中心,而是义无反顾地背负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以生命实践并传讲:“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路加福音》3:18)。
 
公共神学就是宣告上帝对整个世界的旨意,尤其是对政治和律法的旨意。是否具有公共神学,是否自觉地建立合乎圣经的公共神学,乃是检验一个教会是否成熟,是否明白上帝旨意的试金石。
上帝是创造世界的上帝,祂也把治理全地的权柄和使命赐给了所有人;同时,上帝也把圣经赐给我们,作为人治理世界的标准。“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16-17)。圣经的无谬性和权威性乃是为了奠定圣经的有益性。圣经是上帝赐给人的认识上帝、认识自身、治理世界的实用指南。
消极避世,无所作为,对于暴政和恶法逢迎苟同,甚至同流合污,从来就不是上帝对人纯全、善美、可喜悦的旨意。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善就是善,恶就是恶。是非分明,离恶行善,这是基督徒最基本的道德立场。
 
教会就是上帝的子民,是上帝所拣选的器皿,是社会的良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书》3:15)。全备地传讲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乃是真教会的核心标记。
教会的职分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发挥地上的盐、世上的光、山上的城、灯台上的灯的作用(《马太福音》5:13-16)。因此,建立在先知和使徒的教训基础上的教会,绝不会局限于“个人”、“心灵”、“地下”、“家庭”的范围,而是在这个世界上爱心地期盼、虔诚地祈祷、勇敢地见证:“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度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9-10)。
 
基督徒有权利,更有责任根据上帝带领我们所到达的地步,根据上帝量给我们的恩赐,在各个领域中,运用各种合乎圣经、良心、常识和律法的方式,保护并促进自身和他人的自由与尊严。
但是,毫无疑问,基督徒首要的责任并不是对付外在的暴政和恶法,更不是用暴力的手段去推翻任何现存的政权,而是谦卑地回到圣经,寻求圣灵的光照,省察并对付自身的罪恶。当我们为自身的愚顽和罪恶忧伤痛悔,祈求上帝怜悯的时候,上帝必要医治我们的土地(《历代志下》 7:14)。
 
合乎圣经的福音的精义是上帝在基督里劝人与祂和好。
人人都是罪人,都亏欠了上帝的荣耀。基督徒称义完完全全是因为上帝在耶稣基督里的恩典,基督徒自身并不比世人更优越。一切都是出于上帝,上帝藉着基督使我们与祂和好,又将劝人与上帝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哥林多后书》5:18-20)。
因此,我们就当在这个世界上忠心地传讲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的福音。任何基督徒都不可放纵私意,人为地加剧党派之间、城乡之间、阶层之间、性别之间、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等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敌意,而是谦卑地作基督的使者,替基督求人与上帝和好,从而也使人与人和好。
 
有组织的教会不能直接干预国政,国民政府也不能直接干预教会的事务。个人、家庭、教会和国家都当在自己特定的范围内行使上帝赐给的权力,并且彼此配合,互相监督,一同成就上帝的旨意。
 
唯独上帝是绝对的主权者,唯独上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任何个人和个人所组成的组织都不得声称自己拥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教会和国家本身并不享有独立的权力,教会和国家的权力都是直接来自上帝,这种权力是上帝直接赋予每个成员的,然后由成员集体行使。因此,教会和国家都必须走代议民主制的模式。也就是说,教会和国家的治理都当按照各自的宪章通过选举的方式来任命和聘任官员,代表会员行使权力,并且始终接受成员的监督和罢免。
教会内外任何凌驾于群众之上的专制性权力都是对上帝的亵渎和对上帝所赋予人民之权力的僭越和践踏,从根本上不具有合法性。
 
基督教国家当以圣经所启示的真理为基本的道德框架和标准。
国家政权本身必须世俗化和多元化。这种世俗化绝不是不敬畏上帝的世俗主义,而是首先指任何执政者本身都不具有上帝所赋予的神圣不可剥夺、不可侵犯的权力。他们的治理必须得到人民以公正的选举所表示的赞同,必须合乎上帝的律法。其次,教会牧师等主要神职人员不可直接担任任何国家行政职务。第三,其他宗教信仰应当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宽容,他们的基本人权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第四,教会和国家不能借助任何暴力手段来推行基督教或其他任何宗教信仰、意识形态。
 
总之,唯独耶稣基督使人与上帝和好的福音才是世界最需要的真理和盼望。基督徒的公共神学绝不是“解放神学”,更不是“社会福音”,而是始终以上帝所默示的无谬的圣经为最高启示,以上帝所赐下的耶稣基督为独一救主,以上帝所浇灌下的大能圣灵为动力源泉,以上帝所宣告的神圣律法为最高规范,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传讲上帝的恩言。
 
中国的悔改要从教会的悔改做起,中国的复兴要从教会的复兴开始。
国家的败坏是因为教会的败坏,教会的败坏是因为教会本身没有忠心地传讲上帝的启示,真理不彰,是非不明,主次不分。“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 8:11)。
因此,教会首要的责任不是参与政治,而是忠心研究、实践、传讲上帝的圣言,传讲律法与福音平衡之道。当教会能够勇敢地忠心地高举真理的旌旗的时候,整个社会就有了盼望和方向。
 
唯愿我们基督徒效法使徒保罗的脚踪,不以个人的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自己的路程,成就各人“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分,证明上帝恩惠的福音”(《使徒行传》20:24)。“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示录》2:10)。阿们!
 
 
 
 
一.   圣经
          
            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无谬的信仰和生活指南,也是基督教公共神学的最高标准和依据。圣经不仅关涉到我们个人灵魂的得救,更是关涉到上帝对整个世界的旨意,当然也包括上帝对政治和律法的旨意。
 
            我们不能把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私有化”,变成仅仅是与个人救恩有关的信息;我们也不能把圣经“主观化”,变成仅仅是与个人体验有关的信息。上帝的旨意是圣而公的旨意,上帝的教会是圣而公的教会,这圣而公的教会必须把上帝圣而公的真理传讲出来。“圣”就是圣经启示在其本源上的圣洁性,“公”乃是指圣经启示在其应用上的普世性、公共性。
 
我们深信圣经的无谬性,这种无谬性乃是指圣经原本的无谬性。但是,我们不得不谦卑地承认,无谬的圣经,也就是圣经原本,如今并不存在。虽然我们深信上帝对圣经的保守,深信上帝仍然藉着教会使基本的圣经真道准确无误地传递下来,但我们对于任何抄本和译本都应当根据现存的文本和教会的正传作出一定的鉴别。同时,我们也必须谦卑地承认,任何人对圣经的解释都不是唯一的、绝对的。我们既要持守圣经中所启示、教会正统所认信的基本真道,同时也要不断地回到圣经这活水的泉源,回到上帝这大光的源头,针对具体的时代处境,在圣灵的光照下寻找能够挑战、带领我们所处的时代的信息。
 
            正如宗教改革之星约翰·威克利夫所言,圣经就是上帝赐给我们的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的指南。“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这些基本理念必须回到圣经,才能找到最终的依据。基督教公共神学必须回到圣经,并且以圣经为最高的标准和尺度,从圣经中发掘上帝已经启示的对政治和律法的旨意,并且以圣经为标准对现有的政治和律法作出评估和改革。
          
二.  上帝
          
            唯独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人不过是有限的受造物。上帝和人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本质性的差异。人最大的幻想和谬误就是试图成为上帝,或者扮演上帝的角色。“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世记》1:1);“我们的动作、存留和气息都在乎祂”(《使徒行传》17:28)。
 
            唯独上帝是我们的创造者。祂按照自己的形像创造我们每个人。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所有人都被上帝赐予了治理全地的权柄和使命(《创世记》1:26-28)。任何践踏个人尊严和权利的恶行,都会受到上帝的审判。
 
            唯独上帝是我们的护理者和审判者。没有上帝的允许,一个麻雀也不会掉在地上(《马太福音》10:29)。个人、家庭、教会、国家都处于上帝的掌管之下,都有各自相对独立的领域,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彼此之间不应当是互相冲突的关系,而是互相补充的关系。但是,最终来到上帝面前交账的则是个体性的人。因此,任何个人都不能假借家庭、教会和国家之名,践踏他人的尊严和权利。
 
            唯独上帝是我们的赐律者。上帝所赐给我们的以十诫为核心的道德律乃是普世性的道德标准。不管是家庭的规矩、教会的规章,还是国家的律法,最终都当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高级法来接受评判。凡是在本质上违背上帝的律法、践踏个人尊严的任何律法,对个人良心都不具有约束性。
 
            唯独上帝是我们的大君王,配得我们绝对的顺服。任何由有限且有罪的个人所组成的组织都不配得,也不能要求他人绝对顺服。相反,个人、家庭、教会和国家都应当谦卑地俯伏在上帝的面前。不管是在家庭、教会,还是在国家中,各种形式的凌驾于他人之上的专制统治都是上帝所恨恶的。
          
            圣经中所启示、历代基督教会所认信的上帝乃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上帝。上帝本体中有三位完全平等的位格群居,其中每一位都是完全的上帝,上帝彼此之间的团契是如此地完全,以至于每一位都在永恒的爱中,完全内住于其他的位格之中,互渗互存。人若想对自己、人际关系、教会结构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有正确的理解,必须要明白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上帝。既然三位一体的上帝本身就存在多样性和单一性,并且这种多样性和单一性都是终极性的,所以人和人之间也当保持这种多样性和单一性。多样性就是个人所在的文化和秉性各有不同,单一性乃是指个人的本体都具有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特别性。而同时具有多样性和单一性的个人之间彼此连接的纽带则是爱,上帝所启示的律法则是个人之间彼此相爱的标准和指南。
 
            上帝乃是自由、民主和宪政的真正保障。不认识上帝、不敬畏上帝乃是各种罪恶的渊薮。基督教公共神学必须回到上帝,“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祂必拯救我们”(《以赛亚书》33:22)。
 
三. 基督
 
            唯独上帝是我们的拯救者。
            唯独耶稣基督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独一的救主。
            上帝的计划就是差派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舍命,死里复活,升上高天,并且将来还要再来,审判死人和活人。
 
            唯独耶稣基督既是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的人。
            从神性而言,基督与父上帝同质。但就祂的人性而言,祂与人类同质。而此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迦克敦信经》),并且此二性存在于一个位格之内。任何人类组织,不管是国家、教会、学校、家庭,还是政党、教派等等,都不能枉自尊大,僭取救世主的地位。
 
   基督来绝不是要废除上帝的律法,而是要使上帝的律法“为大、为尊”(《以赛亚书》42:21)。耶稣基督强调说:“你们不要认为我来是要废除约法书和众先知书;我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完成。因此,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天地都废去了,约法书的一点一划也绝不会废去,直到万事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就天国而言,他必被称为最小的;但是,无论何人遵行这些诫命,又这样教训人遵行,就天国而言,他必被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7-19;圣约本)。
   耶稣基督来到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要建立新的律法体系,而是对上帝藉着摩西所传递的完美的律法作出了完美的解释。祂反复强调上帝的律法的精神:“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7-39;《马可福音》12:28-34;《路加福音》10:25-28)。同时,耶稣基督也强调人不可以各样人的传统来违反、废弃上帝的诫命;否则就是“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马太福音》15:1-9)。圣经最后一卷书则强调,真正的圣徒就是那些“遵守上帝的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14:12)。那些藐视、违背上帝的诫命,死不悔改的人,也就是“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21:8)。
 
   耶稣基督的一生就是完美地遵行上帝的律法的一生。祂虽然面对过各样的试探和软弱,但没有犯罪。祂不仅没有犯罪,而且通过自己完全地遵行上帝的律法,为罪人作成了完全的义,从而“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马书》8:5)。因此,耶稣基督所倡导的仍然是“法治”的理想,正如祂自己对门徒所强调的那样:“如果你们爱我,就当遵守我的诸般诫命”(《约翰福音》14:15)。任何藐视、否定上帝的律法的反律主义都不合乎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 
 
   基督是我们最好的公仆。祂本来是与圣父上帝、圣子上帝同质、同权、同荣的上帝,反倒虚己,甘心乐意地来到这个世间,“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7-8)。祂柔和谦卑,“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以赛亚书》42:3)。耶稣对门徒强调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佣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5-28)。因此,作为人民的公仆,耶稣基督从来没有宣扬祂自己,祂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哲学王,更不是以征服者自居,而是甘心乐意地作众人的仆人,甚至在死前还为门徒洗脚,并且吩咐他们彼此洗脚,互相服务(《约翰福音》13:1-17)。
 
            圣父上帝乃是完美的立法者,圣子上帝乃是完美的阐释者,圣灵上帝乃是完美的执行者。耶稣基督有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职分。基督徒藉着信心与基督的受膏有份,也在这个世界上发挥先知、祭司与君王的职分。这是每个基督徒都具有的来自上帝的权柄和责任,是任何有限且有罪的个人所组成的组织都不能剥夺的。国家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使个人能够更好地发挥这种职分。为了限制国家权力的恶性膨胀,在圣经和历史中所显明的都是三权分立的模式,也就是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离与平衡。
 
            基督之外,别无救赎。
个人的拯救最终必须回到基督,民族和国家的拯救最终也必须回到基督。几百年以来,中华民族的救亡图存必须回到基督。不管是洋务运动,还是德先生和赛先生,都不能从根本上为中国奠定自由、民主与共和的根基。
基督教公共神学必须以基督的教训为指南,以基督的行为为榜样,以基督的救赎为根基。人类的一切权力,不管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都是派生的,必须降服于上帝的主权下,都必须归荣耀与耶稣基督,才具有最终的合法性。唯有基督可以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辖制”(加5:1)。因着圣经中关于基督的主权的宣告,任何个人以及个人所组成的组织的权力都受到了限制。
 
四.  世界
          
            世界是上帝创造的,本身是美好的。
            虽然人类的堕落和犯罪污染、扭曲了受造界的很多方面,但诸天仍在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仍在传扬上帝的手段(《诗篇》19:1)。“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篇》24:1)。
 
            上帝绝没有把世界赐给魔鬼及其邪灵。即使在大洪水之后,上帝仍然向挪亚重申治理全地的祝福和使命(《创世记》9:1-7)。大卫在圣灵的默示下继续宣告:“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给他荣耀尊贵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诗篇》8:4-8)。上帝在基督里不仅把祂自己赐给我们,也把世界赐给我们管理:“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自己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马书》8:32)。
            恶人掌管世界,甚至义人也不得不降服在恶人之下,这乃是上帝对义人的管教和责罚。义人当谦卑地学习顺服的功课,诚恳地向上帝悔改,重新归回上帝的圣约和律法,上帝必要施行怜悯和拯救,使祂被掳的子民归回重建(《但以理书》9:3-19)。
 
            上帝对世界历史进程的安排和计划就是:“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以弗所书》1:10)。这就是钟马田在讲解《以弗所书》时所强调的:“上帝最终要通过基督和教会恢复世界的和平与合一。”这个安排乃是藉着基督和福音成就的:“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以弗所书》3:6)。教会则是上帝所拣选的成就这一安排的器皿:“为要藉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以弗所书》3:10)。教会的生命在于与基督联结:“因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以弗所书》5:30-32)。
 
            因此,这个物质世界绝不是一个随时都会沉底的破船,而是上帝创造和护理的世界。世界历史最终的结局就是:“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以赛亚书》11:9)。主耶稣基督必会在万物复兴的时候再临:“天必留祂,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就是上帝从创世以来,藉着圣先知的口所说的”(《使徒行传》3:21)。那时,“上帝的帐幕在人间。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上帝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示录》21:3-4)。
 
            所以,我们对于世界不要抱有一种浅薄的乐观主义,因为人心比万有都诡诈,即使教会也有可能离经叛道。同时,我们对于世界也不要持有一种消极的悲观主义,因为这个世界既是圣父上帝所创造的世界,也是圣子上帝已经拯救的世界,同时也是圣灵上帝不断更新的世界,更是上帝赐给我们权柄和能力治理的世界。所以,我们的态度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忠心地作上帝百般恩赐的好管家。
          
            基督教公共神学必须有健全的世界观。我们必须本着信心坚信,这是天父世界!天父赐给我们权柄和责任管理这个世界。我们对这个世界既不能盲目崇拜,也不能盲目敌视,更不能盲目逃避,而是坚定不移地和历代圣徒一同宣告:世界就是我们的修道院!世界就是我们的牧场!世界就是展示上帝荣耀的舞台!“耶和华就是我们的牧者,我们必不致缺乏”(《诗篇》23:1)。         
 
五.  圣约
          
            上帝是人的创造者,人是有理性和自由的受造物。所以,“敬畏上帝,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道书》12:13)。
 
            但是,上帝与受造物之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这种不同是如此地巨大,以至于人根本不能靠自己的有限理性来认识上帝及其旨意,除非是上帝自愿俯就。这种俯就乃是上帝乐意用立约的方式显明的(《威斯敏斯德信条》第七章第一条)。
 
            上帝与人所立的不变的圣约就是:“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书》31:33;《希伯来书》8:10)。耶稣基督是圣约的保证者,圣灵是圣约的执行者。在上帝面前,人或者是守约者,或者是违约者。不管是个人,还是家庭、教会、民族和国家,守约者昌,背约者亡,这是上帝所设定的历史规律。
 
            至高上帝与人立约显明了上帝的大爱。祂完全可以无条件地命令人遵行,直接用祂的大能作后盾。但是,上帝却尊重人的自由,屈尊自己,采取立约的形式使人自愿地接受祂的圣约和法度。上帝与人之间这种立约性的关系,也显明了人与人之间确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框架。
 
            基督教公共神学应当以圣约神学为基本框架。我们只有接受上帝与我们所设立的圣约,才能尊重人与人之间所设立的契约。我们只有重视上帝与人之间立约并守约的圣约精神,才能培养人与人之间立约并守约的契约精神,从根本上完成从身份社会到契约社会的转型,从粗暴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到自由选举的民主、代议、共和式宪政的转型。敬畏上帝,遵行圣约,乃是培养宪政人格的关键。自由、民主和宪政不单单是制度和律法的建设,更重要的则是个体人格的培养。         
 
六.  国度
          
            耶稣基督的福音是国度的福音。基督徒的呼召就是先求上帝的国度和公义(《马太福音》6:33)。主祷文就是以上帝的国度为中心的祷告,这就是基督徒的“国统”(《马太福音》6:9-13)。
 
            上帝的国度是爱的国度,是自由的国度,也是在历史过程中不断发展和成全的国度。上帝的律法是国度的律法,上帝的福音是国度的福音。上帝就是祂自己的国度的立法者、审判者和大君王。
 
     上帝的国度的核心是上帝的统治。上帝的国度不是仅仅在天上,而是来自天上,也就是来自上帝。当我们祈祷“我们在天上的父”的时候,我们当立即想到“这是天父世界。”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不仅仅是匆匆过客,也是上帝在基督里所收养的有权柄和责任的儿女,是上帝百般恩赐的好管家。
 
     一个上帝,一个国度。上帝始终强调祂是独一的上帝:“除我以外,再没有真上帝”(《以赛亚书》44:12)。最终而言,世上只有一个上帝,也只有一个上帝的国度。叛逆上帝的撒但及其一切追随者并没有在上帝的国度之外建立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度,而是仍然在上帝的国度中挑战上帝的主权、破坏上帝的法度。因此,他们的企图和主要表现就是“不法”,也就是藐视、违背上帝的律法(《帖撒罗尼迦后书》2:1-12)。
 
     上帝的国度绝不是脱离这个世界的虚无飘渺的乌有之乡,上帝的子民也绝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基督的道成肉身乃是上帝的国度最终遍及全地的开始。作为基督的门徒,我们的责任就是不断地用我们的心灵和生命来祈求:“愿你的国度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愿你的国度降临”,所祈求的首先不是上帝有形的国度的降临,因为上帝的国度已经存在,万有都是属于上帝的,也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下。“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篇》24:1)。我们之所以这样祷告,乃是求主开我们心灵的眼睛,使我们能够得见上帝的国度,使我们自觉自愿地顺服上帝的律法和带领,自觉自愿地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最高标准,不断改变世上已经存在的不合乎上帝旨意的恶法、恶规、恶俗。
 
     主祷文既强调“愿你的国度降临”,又强调“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马太福音》6:9-13)。此处所表明的张力就是客观的存在与主观的领受的问题。上帝的国度是客观的存在,其存在性不受任何主观意志的影响;同时,我们的祈愿就是使更多的人自愿、自觉地降服在上帝的主权之下,也就是自觉地明确地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终极性的标准。
 
     上帝的国度在历史中的成全不仅是在广度上,也包括在深度上。正如梅钦在《基督教与文化》中所言:“基督教的范围乃是整个世界。只要还有任何人类的活动是在抵挡基督教,或者与基督教没有任何关系,基督徒就不会满足。基督教不仅一定要渗透到所有国家中去,也要渗透到人类思想的各个方面。因此,对于人所努力达成的任何工作,基督徒都不能漠然置之。人类生活中的一切都必须在某个方面与福音联系起来。对于各个学科,基督徒都当予以研究。或者是证明这一学科的虚伪性,或者是把这一学科用于拓展上帝的国度。上帝的国度的拓展不仅是在广度上,也包括在深度上。教会不仅要为基督征服每一个人,也包括全人。在我们感到沮丧的时候,我们要想到将来万膝要跪拜,万口要承认,耶稣基督是主。我们要常常以此来鼓励自己。当然,能够振奋我们斗志的还包括这一成全时期的其他方面。那时,所有的疑惑都将消失,所有的矛盾都将清除,所有的科学都将达成同样的信仰,所有的艺术都将归于统一的目标,所有的人类思想都将充满耶稣那崇高的影响,每一个意念都将降服在基督之下。”
 
     圣约是国度的宪章,国度是圣约的落实。基督徒必须先求上帝的国度和公义。基督教公共神学必须建立在国度神学的基础上,才能从根本上克服种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偏颇,防范以种种形式出现的“纳粹主义”。
 
七.  律法
  
    上帝所启示的以十诫为综述的道德律乃是基督徒的“法统”。
 
    没有对上帝的敬畏和爱慕,律法就堕落为机械性的规条;没有对律法的遵行和强调,宗教就丧失其在社会生活中的活力。
 
    没有律法,就没有公义可言;没有公义,就没有美德可言;没有美德,各种形式的宗教都不过是假冒伪善,自欺欺人。由此可见,教会内外所盛行的反律主义所动摇的乃是政治、道德与宗教的根本。基督教在欧美社会中作用的淡化、在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的无效,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对上帝所启示的律法的否定和忽视导致的。“你既忘了你上帝的律法,我也必忘记你的儿女。祭司越发增多,就越发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何西阿书》4:6-7)。
 
    真正的幸福就是按照上帝的律法生活。“敬畏上帝,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传道书》12:13-14)。上帝拯救我们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分别为圣,“上帝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撒罗尼迦前书》4:7)。圣洁的标准就是上帝的律法,因此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后,就在西奈山上把祂的律法赐给他们,并且明确地吩咐他们谨守遵行:“祂带领百姓欢乐而出,带领选民欢呼前往。祂将列国的地赐给他们,他们便承受众民劳碌得来的,好使他们遵守祂的律例,守祂的律法”(《诗篇》105:43-45)。
 
     作为基督徒,我们深信,真正的善的标准不是抽象的理念、主观的感觉、神秘的体验,更不是社会实践,而是上帝所启示的具体的诫命。以十诫为核心的道德律乃是基督徒的法统;离开这一法统,我们祭司的职分就会名存实亡。因此,基督徒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反律主义。
 
     唯独创造万有的上帝才能为人提供完美的行为规范。上帝的律法不仅规范人的行为,更塑造人的品格,使人彰显上帝的美德,因为唯独人具有上帝的形像。十诫是上帝与选民立约的宪章。十诫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治理、改良社会的蓝图。上帝所启示的以十诫为核心的律法,既是洞察个人和世界历史兴衰的镜子,也是衡量个人和世界历史价值的标准。
 
     耶稣差派圣灵给祂的门徒们,目的就在于通过圣灵浇灌在他们心中的爱,使他们能够顺服上帝的律法,不仅不把上帝的律法视为负担,而且甘心乐意地遵从。“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结书》36:27)。所有上帝的儿女都当把以十诫为综述的道德律视为自己生活的标准。因此,加尔文在注释《马太福音》5章19节的时候强调说:“基督宣告,若是有谁不吩咐自己的门徒顺服上帝的律法,哪怕是在最轻微的程度上弱化上帝的律法的权威性,就是假教师和骗子,也不配在教会中占有一席之位;相反,那些通过言传身教,规劝别人遵行上帝的律法的人,则是诚实的忠心的上帝的仆人。”清教徒托马斯·曼顿在讲解《诗篇》119篇的时候强调:“当我们学习上帝的律例的时候,我们才会逐渐合乎上帝的性情;我们爱祂之所爱,恨祂之所恨,然后我们就开始活出上帝造我们本有的生命。”
 
     上帝在西奈山上赐给以色列人律法的目的并不在于让他们完全遵守,从而赢得救恩或永生,而是作为顺服的标准。上帝在西奈山上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本身并不是作为圣约赐下的,而是作为生活的标准赐给那些已经在圣约之中的人。西奈律法是上帝赐给信徒的生活规范,任何藐视这一律法的人都会必死无疑,没有蒙恩,因为藉着基督这一律法已经成为他们行事为人的标准,这种藐视西奈律法的人显然不是信徒,所以也不在此前上帝向亚伯拉罕所确证的恩典之约里。因此,西奈律法是生活的标准,但福音则是使人得生命的主要工具。
 
     今日基督教会中最大的争战就是律法论。是否爱慕、遵行上帝的律法,乃是一个人是否重生的标记。在任何文明中,律法论都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因为律法直接涉及生活与评估的标准的问题。如果基督的教会不能建立、实行、传讲正确的律法观,就不能够带领社会建立真正的法治文明。
 
    基督徒必须自觉地学习上帝的律法,遵行上帝的律法,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基督教公共神学的落实就在于健全的律法论。如果基督徒不去详尽地考察、落实上帝的律法,就永远无法在文化争战中真正成为中坚性的力量。如果不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客观的绝对的标准,我们就无法对社会风俗、教会与国家法规作出任何评判和改良,就无法发挥中流砥柱、移风易俗的作用。17世纪苏格兰圣约神学家卢瑟福在其名著《律法与君王》中明确强调:“君王在多大程度上合乎上帝的律法,就在多大程度上是合法的君王;君王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上帝的律法和理性,就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暴君。” 公然蔑视上帝的法度的人,不管以什么名义出现,最终必然堕落为无法无天的暴君、暴徒。
 
八.  福音
          
            《使徒信经》乃是两千多年来大公教会所认信的福音要义的经典概括,是基督徒必须持守的“道统”。
 
            福音所应许我们的绝不仅仅是我们个人的救赎,世界历史也绝不仅仅是救赎历史本身。片面强调救赎论乃是人本主义在基督教中的突出体现之一。
            《使徒信经》乃是正统教会对福音要道的经典概括,其中所认信的不仅仅是基督的救赎,也包括圣父上帝与创造的教义,圣灵上帝与成全的教义。因此,《使徒信经》所告白的既包括我们对上帝的信念,也包括我们对上帝在历史中的旨意的认信,为我们提供了三一上帝与创造、救赎、成全的历史框架。
            基督徒所信的是三位一体的上帝,这一上帝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或实体,而是在创造、救赎和成全的历史过程中向人显明出来。当然,三一上帝在创造、救赎与成全上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但在圣经中确实有不同的强调。
            对于基督徒而言,最重要的是把创造论、救赎论与成全论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可片面强调一个角度或方面。应当从三一、圣约与国度的框架,全方位地认识上帝在历史中创始成终的工作,同时也更加清楚地把握自己在今生的使命和永世的归宿。
 
     明白创造、救赎与成全之间的有机关系,乃是建立整全的基督教世界观的关键;割裂创造、救赎与成全之间的有机关系,乃是造成基督徒在神学、思想和生活上支离破碎的重要原因。创造论与历史观联系在一起,使我们能够正确地对待传统文化;救赎论与现实观联系在一起,使我们能够正确地对待现代文化;成全论与未来论联系在一起,使我们能够正确地对待未来文化。
 
     自由派偏重创造论,强调不同文化和宗教之间的对话与和谐;基要派偏重救赎论,强调不同文化和宗教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正统神学既注重创造论,也注重救赎论,更注重成全论;既强调不同文化和宗教之间的对话与和谐,也强调不同文化和宗教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更强调在基督里更新、替代、成全各种不同的宗教和文化。
 
     我们的盼望唯独在于创造、救赎、成全的上帝,并不在于我们所处的环境,当然更不在于自身能做什么。“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做多国的父。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罗4:17-18)。
 
     在创造、救赎与成全的历史过程中,上帝所关注的不仅是我们的灵魂,也包括我们的身体;不仅是我们个人的救赎,也包括社会的救赎;不仅包括人类的救赎,也包括受造万物的救赎。“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1);“豺狼必与羊羔同食,狮子必吃草如牛一样;尘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赛65:25)。
 
     对三一上帝及其在历史中的作为的认信也决定了我们对文化的态度。正如梅钦在《基督教与文化》中所阐明的那样:我们既不要俯伏于艺术和科学之下,也不要消极对待文化,把艺术和科学活动视为“无法避免的邪恶”,而是要把艺术和科学活动“分别为圣”。因此,真正的基督徒“既不要废弃艺术和科学,也不要漠然置之,让我们用真正的人文主义者的热情来发展艺术和科学,同时把它们分别为圣,用于侍奉上帝。不要窒息那些通过获取知识和欣赏美而得到的快乐,应当接受这些快乐,把它们视为来自天父的恩赐。既不要泯灭国度和世界之间的不同,也不要从世界引退,躲避到某种现代化的反知识的修道主义中去,让我们高高兴兴、充满热情地前行,使这个世界臣服在上帝之下。”
   
九.  个人
      
             对个体之人的尊重乃是基督教真理重要的原则。
    个人是上帝形像的承载者。健全的个人必须对自身具有清醒的自觉的主体意识,这种主体意识的觉醒既包括理性的觉醒,也包括情感和意志的觉醒。缺乏主体意识的人不仅不能活出上帝造人本有的荣美的形像,还会在不知不觉中沦为他人的奴隶。
    针对神秘主义所导致的消极避世以及各种专制政权对个人尊严的赤裸裸的践踏,我们强调个人具有不可传递、不可替代、不可重复性,任何人都不得以家庭、教会、国家之名迫使他人牺牲自己的权益。因此,主耶稣基督强调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个体之人的统一性是以上帝的统一性为出发点,以上帝旨意的统一性为参照点,以世界历史的统一性为落脚点。对于一向漠视、践踏个体之人权利和尊严的中国社会而言,强调个体之人的主体性乃是不可或缺的良药。
 
    在个人方面,我们既要强调信心的功用,也要强调理性的功用。我们既要反对那种贬低理性的认知功用的蒙昧主义,也要反对那种把理性高举到独一的标准和裁判的理性主义。
    信心是信者的坚固根基,不仅使人在真理中坚定不移,也使他坚定不移地将自己所信的真理显明出来。信心寻求理解,理解深化信心。除非人明白和相信上帝的怜悯,否则他们就不会尊荣上帝,因为这种认识乃是尊荣上帝的根基。相信本身就是理性的行动。信心和理性有着奇妙的共融。信心绝不是盲目的,而是建立在对真理的认识的基础上。
              
    改革宗神学高举上帝的主权和荣耀,一向以神本主义的神学和思想著称。然而,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改革宗神学也是注重个人自由和良心的人文主义神学。此处我们区分“人文主义”、“人道主义”与“人本主义”的不同。我们赞同“人文主义”,注重学术的研究和人品的培养;我们也赞同“人道主义”,乃是指基督徒当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我们所反对的是离弃上帝和圣经,高举抽象的个人思想的世俗“人本主义”。因此,我们强调,基督徒的神学思考最终必须落实到“个体性根基”上,也就是个人以及个人所组成的群体的救赎和重建上。基督徒的敬虔最终是个人性的敬虔,个人在基督里与上帝的关系乃是基督徒生命的根本。但是,基督徒的敬虔最终也必然体现在社会性的敬虔上,也就是基督徒在世界上当发挥的光与盐的作用。在主体性根基部分,我们从全人的角度,同时强调信心和理性的重要性,并把信心和理性最终落实在对上帝对他人的爱的情感和行为上。
圣经强烈反对“个人自法”(autonomy),但主张“个人自治”(self-government)。“个人自法”是以个人为最终的出发点来衡量一切,自己为自己立法,否定上帝的律法,当初撒但对夏娃的诱惑就集中在这一点上(《创世记》3:5)。“个人自治”则是指每个人都当对自己负责,警醒谨守,离恶行善。
 
在圣经启示中,一方面强调上帝的主权,同时也强调个人的责任。当然,个人的责任与上帝的主权绝不处于同一层面上。个人绝不是与上帝平等的合作对象。“万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尘”(《以赛亚书》40:15)。
但圣经同时强调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实体,都是上帝按祂自己的形像造的,每个人都必须亲自认识上帝,承担自己的责任。个人的自治是一切治理的根基。每个人都要来到上帝的面前交出自己的账本来,不可以家庭、教会和国家的败坏为理由逃避个人的责任。那些假借国家权力肆行个人私欲、剥夺他人自由、羞辱他人人格、残酷迫害他人的人,必然受到上帝公义的审判。上帝必照个人的行为报应个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传道书》12:14)。“落在永生上帝的手中,真是可怕的”(《希伯来书》10:31)。
 
   圣经强调因信称义,也同样强调分别为圣。称义是成圣的根基,成圣是称义的果子。罪人唯独藉信心称义,但使人称义的信心绝不是孤独的,必然有追求圣洁的行为。上帝的旨意乃是叫我们“成为圣洁”(《帖撒罗尼迦前书》4:3)。圣洁就是力量,圣洁就是幸福,追求圣洁、公义的人必然得蒙上帝的祝福。个人的敬虔是社会的根基,义人的祈祷是大有力量的。“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诚实没有?若有,我就赦免这城”(《耶利米书》5:1)。
 
   基督教公共神学不仅要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也要强调个人的责任。同时,基督教公共神学也应当自觉地以因信称义这一宝贵的真理为根基。只有基督的义能够使我们在上帝面前站立得稳,这义是唯独藉着信心才能领受的,并且这信心也是来自上帝的恩赐(《以弗所书》2:8-9)。
唯独耶稣基督是上帝与人之间独一的中保,唯独藉着上帝所赐给的信心罪人才能称义,唯独因着上帝的恩典我们才能称义成圣。只有这样的真理才能不仅使我们谦卑在上帝的面前,而且也使我们在人面前刚强壮胆,从根本上脱离魔鬼撒但和罪人借助罪恶、死亡给我们带来的种种辖制,坦然无惧地在这个世界上高举真理的旌旗。
 
十.  家庭
          
            对家庭的重视乃是真基督教的特色之一。
            家庭关系的三大支柱是夫妻相爱、孝敬父母和子女教育。其中,夫妻相爱乃是孝敬父母和子女教育的关键。         
            家庭是社会的根基,婚姻是家庭的根基。
            魔鬼的计划就是毁坏家庭。上帝的计划则是建立家庭。
            社会的毁灭从家庭的毁灭开始;社会的重建也必须从家庭的重建开始。有健康的家庭,就会有健康的教会;有健康的教会,才会有健康的社会。
          
            上帝所设立的第一个组织就是家庭(《创世记》2 :18-25)。事实上,祂所设立的只有三种组织:家庭、政府和教会。这三种组织构成了一个健康的社会当具有的基本框架。 家庭为其成员提供避风港、安息所,为家人进入社会、侍奉上帝、服务国民作好准备。
            在对人的塑造方面,家庭的影响是最最重要、独一无二的。它既能使人达到生命的极致,享受丰盛的生命,也能使人瘫痪,无所作为,使其原本具有的潜力无从发挥,一生遗憾,无法弥补。一个教会若是忽略家庭的建造,所做的一切最终不过是草木禾秸的工程,经受不住烈火的考验;一个社会如果长期忽略家庭的建造,一切的繁荣都不过是过眼烟云,转眼风消云散,土崩瓦解。
          
            没有敬虔的家庭,就没有敬虔的教会。家庭是操练敬虔最重要的地方。今天,只有在家庭生活中,认真地教导圣经原则并付诸实践的家庭中,才能发现完美的婚姻和家庭。也只有来自这种家庭的人才是未来教会和社会的领袖,是明天的希望。除非认真地教导圣经原则并在生活中身体力行,否则子女就很难在今天这杂乱无章、充满敌意的文化中健康发展。现在,人本主义者宣扬“没有绝对的东西”,“跟着感觉走”。这会使我们的文化荡然无存。他们对今天毫不重视。如果让他们肆行其意,他们就会废除家庭,让国家来扶养子女。这对于思想控制来说是适宜的,但肯定会摧毁自由,摧毁幸福,个人的实现也将毁坏一空。
 
            教育子女是父母的神圣权利和道德责任(《申命记》6:4-9;《以弗所书》6:1-4)。现代极权国家主张教育孩子的权利属于国家,这无疑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
 
            家庭是上帝设计的最重要的福利机构。在解决贫穷、疾病和危机方面,家庭是最富有果效的福利组织,也是唯一一个知道自己的局限和力量的组织。每个家庭的家长都会计算家庭所从事项目的花费。在联结彼此的利益、互相的理解、彼此的义务、互相的扶持方面,没有任何一个人类的组织能够胜过家庭。家庭成员都是很亲近的,他们彼此知道对方的弱点和长处。家庭也是一个不断扩展的组织,通过血缘关系的联系能广泛地扩展。在危机的时候,就可以召集有关的家庭彼此帮助。
            在对付贫困方面,家庭是主要组织,而不是教会和国民政府。增加家庭财产的动机直接促进生产。在根据圣经原则治理的社会中,维护家庭的名声这一动机,也会促使家庭为贫困成员提供帮助。如果家庭是社会福利的机构,国民政府就会保持在小规模上,把自己限定在保护私人财产、保卫国家安全、保障社会安定、执行上帝律法的功能上。作为自治政府的主要机构,家庭减少了政府膨胀的需要。
 
            家庭使人体会到基督对教会的爱。家庭为家人提供福利,提供教育。家庭的存在使臃肿庞大的官僚机构不必存在,合乎圣经的家庭是抵挡国家的非法扩张的有利武器,建立合乎圣经的家庭是精兵简政的最好途径。当然,今生今世没有完美的家庭,彼此相爱的夫妻也要经历很多的挣扎和痛苦。我们对家庭和婚姻的尊重,绝不是对家庭和婚姻的崇拜。家庭不会存到永远,在天堂里婚姻将不复存在(《马太福音》22:30),但是在我们还没有到天堂之前,以婚姻为核心的家庭为人类所提供的福益确实是任何组织都无法相比的。
 
            家庭是一个单位,是由不同的个人组成的。家庭既是一,又是多,它提供最基本的劳动分工,使人的生产更有果效。在与堕落悖逆的环境的争战中,家庭为人提供安全的憩息之地。家庭也为每一个成员提供团契和相交。通过孩子的生养和资金的积累,家庭为男人和女人提供未来的保护。家庭把人引向未来,使人养成节俭的习惯,使资本得以不断地积累。所以,在圣经所启示的社会文明中,资本的积累不是通过横征暴敛,投机取巧,而是通过家庭的不断积累实现的。如果没有上帝的介入,没有圣经的启示,每个社会都会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通过暴力的手段来达到资本的原始积累,而这样的社会确实是一个强盗的社会,暴力只能导致暴力,没有一个人愿意通过辛勤的劳动,长期的积累来致富,大家不是积累资金,而是积蓄力量,准备革命,“均贫富”,社会永无宁日,经济不断遭受破坏,只能导致长期的贫困。贫困导致暴力,暴力加深贫困,引发新的暴力,暴力和贫困成了循环,个人的暴力就是犯罪,集体的暴力就是革命,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因为胜者王侯败者贼。这就是中国千年的历史。藉着上帝的恩典,福音的传播,上帝律法的遵行,中国的历史必将摆脱这种暴力与贫困循环的咒诅。
 
            夫妻同心,有意识、有方向地忠心做工,满足于作上帝的仆人,根据上帝的律法建造家庭,荣耀上帝,治理全地,这样的婚姻确实是一种福分。保罗指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单身往往容易在性的方面产生问题,所以绝大多数人都需要婚姻关系(《哥林多前书》7:2)。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婚姻是最有果效的施行治理的组织工具。没有家庭,治理的工作就无法延续。只有通过婚姻,基督徒才能“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全地”(《创世记》1:28)。
 
            合乎圣经的婚姻乃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结合。
            生儿育女乃是家庭的事务、夫妻的权利。不管是教会,还是国家,任何形式的“计划生育”和强迫堕胎都是对个人尊严和权利的粗暴践踏。
          
            基督教公共神学必须重视家庭的地位和作用。不管是有建制的教会,还是国家,都不能取代家庭的地位和作用。任何毁坏婚姻、家庭的主张和做法,最终导致的就是对个人自由和尊严的粗暴践踏。家庭则是上帝所设立的最重要的治理的组织,上帝把治理的使命交托给了家庭。基督徒通过教会,得蒙真理的光照;通过家庭,完成上帝治理的使命。
 
十一. 教会
    
      纯正的教会乃是民族和国家的福分。教会的兴盛乃是立国安邦之本。坚持真理的牧者乃是上帝赐给一个民族或国家最大的福分。
 
     真教会是“道统”、“国统”、“法统”的传承者。这种真理与生命的传承乃是门徒培训的核心。这种传承的延续首先是藉着圣经中所承载的真道,其次是藉着历世历代大公教会对真理的认信,第三是藉着研究、实行和传讲真道的牧者,但最重要的则是圣灵在人心中的光照和引领。
 
             要正确认识教会,我们必须区分“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教会”和“作为一个组织的教会”之间的不同。前者是指个体性的个人,后者是指个体性的组织。在上帝的计划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和呼召。同时,教会作为上帝设立的一个组织,也有自己独特的使命和呼召。前者是“国度的工作”,后者是“教会的工作”。
 
      今日华人基督徒,尤其是大陆教会,大多数基督徒不注重教会本身的建造,教会牧者最关注的往往也不是如何建造圣徒,只注重所谓的“传福音”,使得教会本身成为一个荒场,无法在社会上发挥光与盐的作用。同时,当复兴的烈火把大批属灵的婴儿带进教会的时候,却发现教会这一母亲并没有乳汁来喂养这些嗷嗷待哺的婴儿。更有很多教会,因为没有建立合乎圣经的管理模式,异教社会中盛行的个人崇拜和专制习气就在教会中蔓延,使得教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撒但的会堂。21世纪中国的复兴必须从教会的复兴开始,教会的复兴必须从教会牧者在真理和生命上的复兴开始。
 
    人到教会中来寻求的并不是抽象的得救和神秘的感受,而是真正的公义和人生的意义。这也是贯穿圣经的主题。
     基督徒的一生就是因信称义,同时也因信行义。路德宗强调因信称义,往往偏到廉价恩典的方向;改革宗神学既强调因信称义,同时也强调分别为圣,也就是作门徒的代价。作为基督的门徒,必要付出代价,但这绝不是让我们去作孤胆英雄,而是让我们通过内省和舍己不断地训练自己,培养敬虔无畏的内在人格;通过外在的习惯培养和制度建造,不断地使家庭、教会、社会和国家更接近上帝的心意。
 
      在人类生活中,上帝设立了两大强有力的组织,一个是国家,一个是教会。国家是教会的身体,教会是国家的灵魂。因此,国家与教会之间的协调确实是个大事。
       美国建国初期清教徒神学家和政治家温瑟普指出,基督徒当积极地建立“合宜的教政和国政。”建立“合宜的教政”,乃是教会作为组织性教会当从事的工作;建立“合宜的国政”,乃是教会作为有机性教会当从事的工作。这也是圣经中所提倡的“政教分离”,不是政治和宗教的分离,乃是作为一个组织的国家与作为一个组织的教会在组织上的分离,绝不是政治要完全脱离宗教的影响,宗教要全权脱离政治的参与,因为这两者在本质上是不可分离的。基督徒既是作为组织的教会的成员,也是作为组织的国家的成员。作为这两个组织的成员,基督徒当然都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和不可推卸的责任。
 
       谈及教会,非常重要的是我们要认识到,每个具体的教会都是由罪人组成的,其中有重生得救的真信徒,也有冒名挂名的“自然人”。更重要的是,即使那些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对圣经真理和教会问题也不都是具有统一的看法。当初的清教徒在真理和灵命上达到很高的程度。但是,即使在他们中间,在关于国家与教会的关系上,在各个教会之间的联结上,在地方教会具体的治理方式上,也都有着各种程度的不同看法。这就使教会这一问题变得非常复杂。如何在基要真理上保持一致,在非基要真理上求同存异,在各个方面都有爱心,确实是一个大问题。另外,教会既有内部的问题,也有外部的攻击,这就使得教会问题更加扑朔迷离。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会回避与教会有关的问题,更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略教会本身的建造,而是意味着我们更要谦卑自己,依靠上帝的恩典,寻求上帝的光照,不屈不挠地致力于在教会建造的过程中尽我们自己当尽的本分。
     因此,教会的责任首先不是改变世界和文化,而是不断地改变自身。基督徒自身的生命品质决定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发挥的影响。
 
   教会的兴盛乃是上帝的旨意,也是历史的方向。圣经中一再预言:“末后的日子,耶和华殿的山必坚立,超乎诸山,高举过于万岭,万民都要流归这山。必有许多国的民前往,说: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将祂的道教训我们,我们也要行祂的路。因为训诲必出于锡安,耶和华的言语必出于耶路撒冷”(《以赛亚书》2:2-3)。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定,不管是在以色列教会历史上,还是在新约教会历史上,教会都曾经经历过荒凉的阶段,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在表面上很难发现还有真正敬畏上帝、遵行上帝的教会存在。但是,在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和复活升天之后,尤其是在五旬节圣灵降临之后,上帝的教会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在全世界扩展。上帝所启示的公义的律法和恩惠的福音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巴勒斯坦这一弹丸之地,而是扩展到世界上每一个地方。
 
  自从欧洲启蒙运动以来,基督教会一直面临两大威胁,一是日益猖獗的理性主义从思想方面对教会的批判,二是不断膨胀的国家权力从组织方面对教会的侵蚀。在这两大攻击之下,基督教会如何保护自身的独立性,一直是热爱教会的人所关注的问题。在中国社会中也是如此,20世纪初期中国知识界的“反基运动”,共产主义国家对教会的毁灭和操纵,都清楚地反映出这两大问题的现实性。
 
   中国教会在经历一千多年的宣教历史之后,在21世纪也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在中国社会中扎根。不管在社会下层民众中,还是在社会上层专业人士中,基督教都似汹涌的浪潮,以不可阻挡的力量,开始席卷中国大陆这片异教与专制充斥的地土。20世纪以来科技的发展、民主的潮流,更使得基督教在全世界成为先进文明的代表,激动着每一个崇尚个人自由、社会正义、人类和平与发展的仁人志士的心弦。
 
   当然,中国教会在神学和教政建造上仍然处于一片蛮荒的地步。这种状态与中国几千年的专制传统有关。在中国几千年来这种政教合一、皇帝专权的专制社会中,任何独立的组织都是专制政权重点打击的对象。在这种人权和自由不仅缺乏基本保障,而且一直受到大规模粗暴践踏的情况下,不管是国外来的宣教士,还是中国本土的信徒,都一直被笼罩在极权暴政的阴影下,被种种惧怕辖制,不敢建立合乎圣经的组织化的独立教会。当代苏格兰神学家福格森在一次有关清教徒神学的演讲中强调:“除非教会是真正的教会,否则就没有真正的传福音可言。”可见,复兴合乎圣经的教会观乃是基督教复兴的重要方面。
 
     当然,中国教会在真理和建制上缺乏建造,也和教会中盛行的各种错误神学有关。今日教会中所盛行的是“个人性的传福音”。以个人的形式传福音固然是重要的,但从圣经整全的启示来看,最重要的是教会作为一个整体的见证,教会作为一个整体要成为建造在山上发光的城(《马太福音》5:14)。基督徒个人的重生的目标最终并不在于个人的重生,而是圣约群体,也就是教会整体的成圣。因此,教会作为上帝的子民,作为与上帝立约,并且彼此之间立约的圣约性群体,这一群体在集体方面的建造和见证乃是完成福音使命的关键。在极端个人主义在教会内外肆虐的今天,我们尤其需要强调教会作为一个圣约性群体在整体上的见证。
 
     今日教会需要充分认识圣约神学的重要性。首先明白上帝与我们所设立的圣约,其次教会内部也要明确地立约,信徒之间彼此委身,互相忠诚,同甘共苦,成为一个坚固的堡垒、耶和华的军队,如此才能够胜过世界的试探和撒但的进攻。罗马天主教在其教义中注重教会论,他们更多地仿效罗马帝国的行政机制,把教会建造成一个等级森严的机构。路德宗自路德开始,强调因信称义,强调个人与上帝的关系,但却忽视了教会本身的建设,甚至使教会一再沦落为专制君主或纳粹政权的工具,使得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先后在德国爆发。唯独在改革宗神学体系中,个人敬虔与群体组织(包括教会组织和国家组织)并重,使得改革宗教会在各个地方成为个人自由与社会公义的堡垒。
 
   在21世纪全球化潮流中,各种文明与宗教的融合和冲突更加激烈。教会不仅仅要保守自己在政治地位上的独立性和真理立场上的一贯性,同时也要积极地影响周围的社会,建立基督化的文明。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强调教会的“文化性”,一是教会本身就是教育性的机构,二是特别针对现代教会中所盛行的反智主义的观念。这就是上帝赐给教会的文化使命,其核心就是要使一切心思意念都顺服在基督的权下(《创世记》1:28;《哥林多后书》10:5)。因此,教会与文化的关系,既不是对立的关系,也不是适应的关系,更不是服从的关系,而是坚定不移地以上帝所启示的真理带领文化的发展。
 
    基督教会在中国的扎根取决于三大结合。一是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结合。没有中国文化这个载体,基督教就不能在中国发扬光大。二是基督教与知识阶层的结合。愚昧和各种异端的温床,各种形式的反知主义最终导致的就是蒙昧与迷信一色,异端与邪说共飞。三是基督教与普通百姓的结合,基督教必须飞入寻常百姓家,融化为多数人的生活方式。
 
    教会应当成为基督教公共神学的堡垒。教会一方面应当强调以个人心灵的重生为根基的福音使命,同时也应当强调以社会文化的重建为导向的文化使命。教会既不可陷入消极保守的隔都心态,也要坚决避免弱化真理的迎合心态,而是以刚强、仁爱、谨守的心来面对世界的挑战。
 
十二.  国家
          
            作为社会性的组织,国家和教会一样,都是上帝所设立的组织性的赐恩之道。不敬畏上帝、不顺服上帝的律法的国家,就沦落为吃人的怪兽。
            真正的合乎圣经的教会改革绝不仅仅止于教会改革,而是一定会延伸到社会生活中,也一定会影响到国家政治生活。政治是公众的事务,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基督徒若是声称教会与政治无关,不是出于可怕的无知,就是出于可憎的背叛。
   没有合乎圣经的国家观,基督徒就会在基本政治问题上无所适从,更不用说在社会上发挥先知先觉的作用了。在欧洲,从19世纪开始,以人本教为背景的民族主义国家这头巨大的怪兽开始大摇大摆地登上历史舞台,血腥的法国大革命不过是其预演而已,而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则以其毫不掩饰的狰狞面目向人展示了人本教怪兽的凶残。在20世纪的苏联、中国和柬埔寨等极权国家中,这头怪兽利用极权主义政府所能集中的各样资源,甚至在和平时期,也悄悄地吞噬了无数人的生命。因此,在基督徒的思想体系中,必须有合乎圣经的公共神学,特别是国家观。
 
            圣经明确启示“圣徒要审判世界”(《哥林多前书》6:2)。作为政治性、社会性的组织,正如教会一样,国家本身也是上帝所设立的神圣的赐恩之道。但是。只有那些尊崇上帝,爱护人民,联于耶稣基督的执政者,才是圣灵膏抹的“弥赛亚”。任何藐视上帝,压迫人民的政权都是来自“兽”的权力(《但以理书》、《启示录》),与来自上帝的神圣权力截然不同。若是有人主张“你们要服从权力”,“因为任何权力都是上帝赐予的”,这乃是对权力的迷信,在本质上也是可憎的偶像崇拜。
            上帝是“天下万国的上帝”(《以赛亚书》37 :16)。耶稣基督是万国的救主,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赐给祂了(《马太福音》28:19)。上帝所启示的以十条诫命为综述的道德律既然是上帝最终审判这个世界的标准(《启示录》15:5;21:8),当然也是万国都当遵行的律法(《以赛亚书》2:1-5;《雅各书》2:12)。
 
  在政治神学方面,改革宗神学的一个突出原则就是强调上帝的主权,强调不管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在政治事务上,都当顺服上帝的圣言。我们可以用两个唯独来概括,一是“唯独上帝的主权”,二是“唯独旧新约圣经”。“唯独上帝的主权”使得人间任何权力都成为有限的委托性权力。在这一基础上,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学所强调的“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自然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唯独旧新约圣经”则为全体公民和政府官员提供了超验的绝对标准,使任何人都不能打着“公意”、“理想”或“主义”的招牌,把个人的私意冠冕堂皇地强加在他人头上,甚至强加于整个民族和国家,把他人的生命、鲜血和尊严当作政治哲学的试验品。当然,在强调人权之前,我们必须首先明白,从圣经和自然的启示来看,人权是重要的,权益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民族和其他组织,但最终必然落实在个人身上。
   但是,人权绝不是第一位的。圣经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经文就是“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世记》1:1)。这是整个圣经中最伟大的宣告。因此,圣经中所启示的体系完全是神本主义的体系,而非人本主义的体系。“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马书》11:36)。从整个启示历史来看,首先是创造天地的上帝,其次是上帝所设立的法度和次序,第三才是人权。因此,人权就其地位而言,乃是处于上帝的主权之下;就其来源而言,乃是来自上帝的赐予;就其界定和保护而言,必须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标准;就其目的而言,必须以荣耀上帝为其首要目的。
   当然,因为人的堕落,人开始独立自主,无法无天,彼此相残,互相吞咬,该隐杀死亲兄弟亚伯的罪行在人类历史上一再重演,社会成为人吃人的社会。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所揭露的中国文化中的“吃人”现象,虽然在中国历史上令人触目惊心,但也绝不仅仅局限于中国。达尔文甚至以所谓的科学的旗号给这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打上合理的印记,美其名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亚当堕落后的人类社会中,人权就其达成或实现而言,必须以耶稣基督为唯一的中保,悔改归信上帝恩惠的福音,才能找到唯一的坚固根基。因此,举目世界,我们不得不承认,只有深受基督教文明,尤其是改革宗神学熏陶的国家,才有民主和宪政的建立,个人的自由与权益才有基本的保障。
 
 在上帝的创造次序中,已经充分展现了上帝的主权和次序,这是人权的背景。不明白圣经中所启示的创造的教义,人权就成为抽象的概念和口号,然后根据人的私意和私欲随时添补改变。让我们来回顾圣经中所显明的上帝的创造。上帝在第一天创造昼夜,第二天创造空气,第三天使陆地出现,并且创造了花草树木,第四天创造了日月星辰,第五天创造了飞鸟走兽。在创造这一切的时候,上帝就设立了次序和法则。所以,圣经上反复说:“各从其类”(《创世记》1:11;21;24;25)。而且,上帝“立白日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按时轮转”(《耶利米书》33:20)。因此,在人类还没有受造,还没有出现在历史舞台上之前,世界就已经存在一定的次序和法度了。因此,圣经所启示的上帝是设立次序的上帝,是制定法度的上帝,“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以赛亚书》33:22)。所以,人对世界的治理必须遵从上帝在自然界中所设立的自然法则,同时也必须遵守上帝特别赐给人的道德法则。“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以赛亚书》8:20)。第六天,上帝按照祂的形像创造了人,并授权人管理祂所创造的世界:“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1:28),这句话本身就是上帝赐给人的一个诫命,也被称为“治理使命”(Dominion mandate)或“文化使命”(Cultural mandate)。可见,人受造有上帝的形像,这是尊重人权的根基。人不是国家的产物,也不是穿过无数的偶然进化而来的。人是上帝按祂自己的美意创造的,上帝创造人有祂自己的目的。之所以需要尊重人权,并不是因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否则也就不需要称为“人权”(human rights),只是放在“动物权利”(animal rights)这一大类中就可以了;之所以需要尊重人权,也不是因为一部分人是精英人物,能够促进生产力和文化的发展,而其他人的权益就不需要尊重了。之所以尊重人权就是基于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但只有在基督教里才能确立的事实,那就是每个人都是上帝创造的,每个人都有上帝的形像,每个人都有上帝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世记》9:6)。
 
国家的存在要在两极之间维持平衡:一是保持国家的权威,二是确保公民的自由。国家丧失权威,所导致的就是无政府主义,人人称王称霸,正如《士师记》中所描述的:“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个人任意而行”(《士师记》21:25)。
但是,我们一定要明白,国家的权威并不是政治的最终目的,政治的最终目的在于确保公民的自由。因此,一个压制、摧残、剥夺公民自由的国家政权,在实质上已经丧失其合法性,成为骑在人民头上的霸王,最终必然众叛亲离,受到上帝的审判、人民的唾弃。孔子当年曾经感叹“苛政猛于虎也”(《礼记·檀弓下》),如果用当今的话语来说,这种倒行逆施,欺压人民的政府就是“邪恶政权”(evil regime);这种邪恶政权的魁首就是中国古人所说的帅兽食人的“独夫”、“民贼”(《尚书·泰誓下》、《孟子·告子下》)。
教会有时会在某种程度上屈服于这种邪恶政权的统治和逼迫之下,但教会绝不可在任何方面对此种政权进行任何形式上或道义上的认可和美化。“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以赛亚书》 5:20)。教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如同羊进入狼群,”总要根据上帝量给自己的地步,“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马太福音》10:16)。
 
公民的自由必须以接受法律的治理(the rule of law)、顺服合法的政权为前提。所以,圣经告诫人民:“在上有权柄的人,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马书》13:1-2)。因此,根据圣经的启示,只要是人,不管是王侯将相,还是平民百姓,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在上帝的律法面前一律平等。人人都当以上帝所启示的圣洁、公义、良善的律法为客观的标准,既要顺服政府的权柄,又要保持个人的自由。权柄是上帝设立的,自由也是上帝赐予的,合乎圣经的政治或治理乃是权柄与自由的平衡。
 
上帝是实行法治的上帝,上帝的律法是人间一切法则的法则。我们必须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蓝本,制定适应我们时代背景的法律。教会和国家都当有明确的宪章,并根据宪章施行治理。没有明确的宪章,罪人必会私意作祟,用诡诈的手段施行治理。没有公正的选举,就没有合法的民意代表;没有合法的民意代表的聚集,就没有合法的治理。
当然,人间没有绝对的法治,也没有绝对的公正。不要崇拜法治,要崇拜恩赐法律和法治的上帝。另外,我们必须注意到,圣经中并没有反复强调个人的权利,圣经中所强调的是个人的责任。一个总是强调人权的民族乃是自私的民族;一个强调上帝主权,以荣耀上帝为念的民族才是有崇高理想的民族。“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马太福音》16:24-25)。
 
           上帝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但上帝也是“分权”的上帝。首先在上帝的三个位格之间,就有权力和工作的分工,圣父上帝的工作更多地显明在创造之工上,圣子上帝与救赎之工,圣灵上帝与成圣之工。当然,我们不可把上帝三个位格之间的分工截然分开,仿佛是三个上帝。但是,我们也明显见到在救赎历史上三一上帝三个位格之间的权力分工。“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上帝是基督的头”(《哥林多前书》11:3)。此处所说的就是圣子上帝在救赎之工中对圣父上帝的顺服。基督在最终审判世界之后,“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上帝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哥林多前书》15:28)。上帝与人之间也有权力的分工,上帝是全地的大君王,祂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但祂同时又把治理的权柄赐给了人(《创世记》1:28)。
 
改革宗神学强调人在整体上的全然败坏,对堕落的人性有清醒的认识。对于罪人而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没有权力的分立,罪人就会借尸还魂,兴风作浪,使国家成为一个吞噬个人生命的怪兽。在公共领域中,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必须保持分立和制衡,三种权力的行使都必须以上帝的律法为最高标准。这种权力分立的模式,并不仅仅是哲学家的杜撰,在圣经中有明确的根据。君王不可享有立法权:“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存在他那里,好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上帝,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申命记》17:18-19)。解释法律的权利属于祭司(《申命记》33:10)。立法权则属于集体性质的公会或代表大会(《使徒行传:15:1-35)。
罪人若是拥有绝对的立法权,他的私欲就会上升为法律;罪人若是拥有绝对的司法权,他会判决世界都归他所有;罪人若是拥有绝对的行政权,他就会把全世界踩在脚下。之所以一定要有权力分立,是因为人人都是罪人;之所以一定要有权力分立,是因为只有耶稣才能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权力分立的原则在组织架构上为人权提供了保障。中国文化强调抽象的人性的改变,缺乏具体的制度上的建构。圣经启示我们,即使重生得救的人仍然有残余的罪性,仍然需要倚靠上帝的恩典,倚靠圣灵的大能大力,以上帝的律法为标准不断洁净自己。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能期望人人都成为完美的圣人,放弃在法律和制度方面的建造。
 
在行政区域上,不管是教会,还是国家,都当以地方自治为主。村庄自治,由乡村选派代表,组成乡镇的自治;街道自治,社区自治,选举代表组成城市的自治;由乡镇和城市所选举的代表组成各省的自治;由各省所选举的代表组成中央政府。同样,由各国选派的代表组成某种形式的世界性的有限政府。
非常重要的是,圣经反对运用人运用经济、政治或军事的手段在全世界建立一个大一统的帝国。只有上帝的国度才是真正普世性的,这一国度“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马书》14:17)。在耶稣基督再来之前,统一的世界性国家和永久的世界性和平是不会存在的。试图以人为的手段建立这样的帝国与和平,不过是罪人乌托邦式的幻想,注定必然以失败告终。
各级政府之间不是权力高低的问题,而是权力范围的不同。因此,不同政府之间的管理不是自上而下的辖制,而是自下而上的授权,不同区域内的合作。圣经反对各种形式的巴别塔式的中央集权,各级政府权力都是来自选民委托授权,并有明确的行使范围,其余权力都由选民保留。
 
 基督教公共神学的核心集中体现在对国家的主张上。上帝主权,人民治权,分权制衡,城乡平等等基本宪政原则,都是合乎圣经的真理,在历史实践中也都是合情合理的原则。以这些原则为基础建构的教会、社会和国家都是有福的。“耶和华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训的人是有福的。你使他在遭难的日子得享平安;唯有恶人陷在所挖的坑中。因为耶和华必不丢弃祂的百姓,也不离弃祂的产业。审判要转向公义,心里正直的,必都随从”(《诗篇》94:12-15)。
 
十三.  未来
 
     末世论所阐明的不仅仅是世界末日的审判,更重要的是阐明世界历史的目标和方向,为基督徒现在的处境和行动提供理论上的指南和心理上的动力。因此,合乎圣经的末世论就是未来论。
     同时,这种未来论也反映我们对上帝的认识。既然我们相信上帝是全能的上帝,那么,毫无疑问,我们深信未来是在上帝的掌管之下,“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荣美,人的余怒,你要禁止”(《诗篇》76:10);既然我们相信上帝是美好的上帝,毫无疑问,我们深信未来必定是美好的未来,“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罗马书》8:28);既然我们相信上帝要藉着人做工,毫无疑问,我们有责任为美好的未来奉献自己的眼泪、汗水和鲜血,“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示录》2:10)。既然上帝是全地的大君王,世界历史的进程就是祂在基督里的定旨先见的成全,毫无疑问,我们深信“上帝作王治理万国;上帝坐在祂的圣宝座上。列邦的君王聚集,要作亚伯拉罕之上帝的的子民。因为世界的盾牌是属上帝的,祂为至高”(《诗篇》47:8-9)。
     因此,基督徒的未来论必然是乐观主义的未来论,基督徒的未来论必然是强调人当在这个世界上,在历史进程中积极向上、不断得胜的未来论。一切主张人类历史没有盼望,世界进程走向毁灭,使人悲观绝望,放弃在这个世界的积极行动的未来论,都不合乎上帝在圣经中整体性的启示。
   
            在当今基督徒社会中,很多人受错误神学的影响,认为已有的基督徒社会将走向崩溃,只有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基督徒才能胜过撒但及其邪恶势力。在此之前,基督徒在历史过程中会不断失败,而不是不断进步。
            但我们知道,首先,上帝藉着耶稣基督荣耀的福音拯救了祂的选民。其次,这些得救的人会藉着信心响应上帝赐予的治理的使命,这一使命通过我们的先辈,由亚当、挪亚传递给我们,更由耶稣基督亲自在大使命中予以重申(《马太福音》28:18-20)。第三,这些重生之人会研究上帝的律法,根据上帝全备的律法,完完全全地顺服上帝。第四,上帝的祝福会开始临到那些奉祂的名,根据祂的律法行动的人身上。第五,“服事是通向领导之路”,这样的管家原则会得到越来越多的基督徒的承认,不管是在家庭中,还是在教会、学校、政府、经济中。最后,自然导致基督徒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占据突出地位,而崇拜撒但的人,在处理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所导致的种种危机和问题中,越来越没有能力。第七,上帝的律法循序渐进地在宣告顺服基督的社会中展开。第八,这就使得不信主的外邦人嫉妒,为了得到物质的祝福,他们也开始效法基督教的社会制度。第九,甚至犹太人也受到刺激,他们也悔改归向主耶稣基督。第十,犹太人的皈依导致更多的人的皈依,然后自然有更大的物质的祝福临到。十一,上帝的国度开始在全世界展开,这是上帝最后审判世界复兴万物的前奏。十二,撒但的势力在一代一代地从外表上顺服上帝的律法(因为上帝的律法带来物质的繁荣)之后,开始叛逆。十三,基督最后降临,带着荣耀,施行审判,彻底地摧毁撒但的叛逆。十四,撒但,跟随撒但的堕落天使,那些随从撒但的人,受到审判,被扔到硫磺火湖之中。最后,上帝为一切重生之人设新天新地,使他们在其中服事,直到永远。
 
   耶稣基督所用的芥菜种的比喻典型地说明了上帝的国度在历史进程中的拓展。“他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它的枝上”(《马太福音》13:31-32)。这里所说的芥菜种成长的过程就是这样,从小到大,从无形到人人可见,能为飞鸟提供宿处和荫凉。这就是上帝的国度在地球上在历史中发展的过程。这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是持续不断地成长,并不是经历大的变动才成长,而是逐渐成长,直到为人所见,并为人提供支持。
          
     迄今为止,撒但最成功的谎言就是:基督徒盯着他们的信心之战中的失败,聆听打仗的风声,在他们的电视上看战争的进行,就得出结论说,耶稣快要来了。撒但使基督徒总是盯着末日的到来,忘记眼前的工作。在教会历史上总是不断有假先知出现,宣告基督降临的日期,让信徒停止作工,停止生活,空空等待,使基督教会蒙羞,这当然是撒但的工作。但基督徒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清醒的认识,就为撒但的各样诡计留下了地步。
 
     现代基督徒所放弃的思想是渐进的稳定成长。基督徒有时愿意教会得胜,在地球上,在历史中,在最后的审判前得胜。他们相信也会如此。但他们看到教会目前的脆弱无能,看到撒但的军队颇有力量,他们就得出结论:需要神迹,需要上帝对历史进行干预,这样就会使基督徒回到所渴慕的文化和政治的得胜。当耶稣在世上服事的时候,希伯来人的思路就是如此:他们期望弥赛亚立即在小小的巴勒斯坦开创一个成功的犹太王国。所以,在逾越节开始的那一周,他们成群结队地欢迎耶稣来到耶路撒冷,当耶稣并没有满足他们的愿望的时候,他们就气急败坏,把耶稣钉在了十字架上。耶稣并没有苟同犹太人的想法,他并没有立即施行神迹,把犹太人推上荣耀的宝座。首先是犹太人并没有根据上帝的律法来治理,他们抛弃了上帝所赐给他们的治理的主要工具。因此,他们违背了与上帝所立的和约。他们不断地违背上帝向他们启示的律法,用人的传统取代上帝的律法。但他们却期望把治理的钥匙放在他们的膝盖上。他们根据自己违法违约的条款,向耶稣提出了作王的要约,但却被耶稣基督断然拒绝了。他们就把耶稣钉上了十字架。
 
     现代很多教会还像当初的以色列人一样,他们不愿意按上帝的吩咐,尽自己当尽的本分,却幻想通过基督的再来解决一切自身和社会的问题。当初使徒们也曾经有一段时间是这样想的。所以,当他们见到复活的基督的时候,就迫切地问道:“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使徒行传》1:6)。
 
     上帝期望我们成就什么?是完全的得胜吗?是的。上帝在历史中在地球上对我们的期望是完全的得胜吗?不是。祂并没有把完全的得胜赐给被咒诅的人类。这一点在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一封信中讲的非常仔细。我们在眨眼之间,都要被改变(林前15:52)。最后的中断,圣徒的升天(有时称为“被提”)和他们立即的改变,带来最后的审判,和一个新世界的创造,烤炉中的面团已经全发起来,上升的国度被烤。彼得写道:“但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那日,天必有大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销化,你们为人该当怎样圣洁,怎样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来到。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们照祂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得后书》3:10-13)。整个的大地都要被燃烧,要生成一个新的饼。整个地球都要最后改变。这说明那时全世界都被福音的酵充满了,当然不是完完全全,但已经预备好,可以烤了。那时,我们的身体也要被改变,得荣耀,因为“血肉之体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哥林多前书》15:50)。历史的连续性最终被中断。这就是世界的末了。
     关键在于这是全世界的末了。每一个领域都要经火烤炼。发酵的面团会有烘烤不到的地方吗?要全部烤到。上帝之国的疆界就是整个地球的疆界。对于这个堕落的世界而言,每一个基督徒都有责任做酵。这是不能回避的。我们能对还没有发起来的面团说:“你看,这不是基督徒的责任。上帝的律法对那里不适用。治理的任务不包括那地方。那是撒但的地盘”?撒但拥有什么?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主耶稣基督的教会(《马太福音》16:18)。撒但对任何东西任何地方都无权主张。在十字架上,他丧失了一切的权柄。或者说,他的租约早已被取消了。耶稣在异象中对使徒约翰宣告:“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示录》1:18)。撒但是一个违法占有者。世界是属于上帝的,上帝已经把世界赐给了我们作产业。但上帝也吩咐我们要征服治理,要信守上帝的和约,把撒但非法占有的世界收回来。我们是通过传福音来征服世界。我们的宝剑就是圣灵的宝剑,就是上帝的话语。征服全地仍然是我们的任务,藉着福音的宝剑,我们必定能够征服全地。
 
     当今的基督徒认为天使天军在上帝的计划的成就中至关重要,就这样自己误导自己。在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因素是耶稣基督,是他的道成肉身。这就向我们表明,历史和永恒之事要在哪里见分晓:是要在地球上,是要在历史上。天使天军之间小规模的冲突是会发生的,但这些冲突的重要性都是第二位的。撒但的国度要由福音来征服,而不是由上帝的天使天军来成就。顺服的条件是伦理性的。救恩不是为撒但等堕落天使预备的,也不是为世上跟随撒但的人预备的。基督徒会逐渐地稳定地见到撒但由人组成的军队的失败,因为撒但的军队不断叛逃。随着福音的影响逐渐扩大,会有更多的跟随撒但的人叛逃。当最后的号角吹响的时候,撒但所拥有的只会是一些残兵败将。他会负隅顽抗,持守最后的阵地。但地狱的大门不会得胜。
 
            当今教会中很多基督徒也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来麻醉自己,当然他们是用所谓的属灵术语来巧妙地加以掩饰。我们可以回到《士师记》的年代,看一看目前的主张基督徒失败论的神学家会如何重写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治理迦南的吩咐。首先他们可能会这样说:“上帝是吩咐我们把迦南人赶走,把他们彻底地灭绝。但我们应当这样来理解他的话的灵意,他所说的是属灵的得胜。上帝确实让我们奉祂的名征战。虽然我们没有把迦南人赶走,但我们已经在信心中得胜了。我们与迦南人所拜的偶像没有什么关联,只要我们把迦南人的偶像从我们的心中、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的会众中赶走清除,我们就可以照常生活。当然,我们生活在迦南地要像寄居的。但在属灵的方面,我们并不是寄居的。我们胜利地居住在山地,因为亚摩利人不让我们下到平原,我们在信心上已经得胜了。如果他们攻击我们在山上的营垒,我们知道他们肯定会发动攻击的,烧毁我们的城墙,他们肯定会烧毁我们的城墙,我们就祷告殉道,或者主带着天使再来,这样我们肯定是得胜有余了。”这种解经就是我们中国人所熟悉的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自己欺骗自己,是为自己的失败和无能找借口,自己安慰自己。这种对圣经的解读是“连续失败”解经法,是撒但的酵在教会中的得胜。
 
            另外,很多人以“传福音”为借口,逃避自己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我们经常见到另一种对《士师记》的解读,就是:“是的,上帝告诉那一代从埃及出来的人,如果他们忠心地遵行上帝的圣约,他们就会征服迦南地。但那一代人并没有忠心遵行上帝的圣约。所以,上帝废除了这一圣约。祂把我们的先祖带到迦南地的边缘(《申命记》34),但他们并没有进入迦南地。祂的圣约在我们所处的历史时代中止了。祂会把祂的子民带入迦南地的,祂会完完全全地把迦南人赶出去,但不是现在,而是在祂带着荣耀和权能与众天使一同再来的时候。那时,祂会与祂的子民重申圣约,迦南人那时就要彻底不行了!但上帝并没有计划让我们进入迦南地。我们现在处在这地方,上帝给我们这代人有新的使命。我们要传福音给住在这地的人,我们知道他们会大量地归依信主,然后他们就会把我们赶走。但他们是不会成功的。在他们试图这样作的时候,基督就会隐秘地到来,隐秘地把我们带走,我们会被提升天。七年之后,我们再回来,那时我们的身体已经是更新的身体了,我们要与基督一同作王,征服迦南人一千年,完成上帝给我们在埃及的先祖所吩咐的使命。所以,要把迦南人赶走不是我们的责任。而且,你不知道,这些迦南人好厉害啊!”
 
     这些都是借口:人总是不缺乏借口的。但问题是上帝并不接受人的借口。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犯罪之后,怨天尤人,互相推诿,但上帝的审判照样临到他们的身上。上帝已经把治理的责任交托给了祂的子民,上帝的子民要藉着上帝的律法的恩典来完成治理的使命,使上帝的名在全地得荣耀。这一责任是属于每一代人的,上帝期望祂的子民在世上拓展祂的国度,代代相传,不断扩展。祂已经告诉我们,基督徒是能够行使治理的使命的,而且最终祂的子民能够完成这治理的使命。可能需要几千年的时间,但他们能够做到。人就是为这一使命而被造的,撒但想推翻上帝的计划,但他的阴谋不会得逞。并不是天使把撒但驱逐到最后的角落,而是上帝的子民,在上帝的主权之下,运用上帝的律法,完成这一任务。
 
     以色列是根据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而界定的(《创世记》15:13-16)。上帝要把迦南地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这是无条件的应许,因为亚伯拉罕对上帝的降服也是无条件的。上帝把亚伯拉罕拉向祂自身,祂把亚伯拉罕从吾珥地的偶像崇拜中拉出来。祂告诉亚伯拉罕祂要为他的后裔作什么,而且祂会成就祂的应许(《加拉太书》3:16-19)。以色列人会进入迦南地。以色列人注定要进入迦南地。但上帝仍然是吩咐他们进军迦南,而老一代人拒绝听从。他们受到的惩罚就是:死在旷野之中。但以色列人最终确实进入了迦南地。
     让我们快快逃离旷野吧!让我们不要再期望每天都会有吗哪自天而降了,让我们不要期望每天都有神迹奇事发生了!不要再期望上帝像填鸭一样喂养我们了。让我们开始像牧人一样行动吧!让我们在上帝所启示的律法的引导下,承担起自治的责任吧!既然律法对我们来说不再是永远的威胁,因为我们已经因着基督的救赎脱离了律法的咒诅,让我们就像工匠拿起工具那样拿起上帝的律法,作为我们治理的工具,而不是像学徒一样害怕工具,害怕在工作中承担责任。如果基督徒都能明白每个人自治的责任,并且愿意承担责任,知道上帝的律法就是治理的工具,那么基督徒领袖所带领的就是有信心的大军,基督徒的领导人就会更上一层楼,不仅是在有组织的教会中担负起责任来,而是在每一个社会组织,每一个生活领域中,因着上帝的恩典,祂必使我们“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申命记》28:13-14)。
 
     上帝的选民处于三种状态之下。一是在埃及,完全直接地处于撒但的辖制之下;二是在旷野,虽然身在旷野,见到过上帝大能的救赎,但是心意并没有得到更新,心在埃及,不肯前行,通过争战得着上帝所应许的;三是在迦南,就是渡过约旦河,勇敢地面对敌人。今天,上帝的选民仍然面对这样的处境。我们必须靠着上帝的恩典,出埃及,过旷野,进迦南,千万不要自欺欺人,把旷野视为上帝所应许给我们的美地,把自己悖逆导致的失败美化为属灵的得胜。
 
     基督教公共神学必然是乐观的、得胜的神学。今日中国教会的转折点就是在神学真理上的突破。这种突破有两大突破点,一是预定论,一是未来论。我们不能把预定论仅仅局限在救恩论。上帝不仅在基督里预定了得救的人数,也预定了整个人类历史的进程。如果我们深信上帝预定我们在历史中得胜,我们就会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正如当初正统信仰之父亚塔纳修在其《论道成肉身》中所宣告的那样:“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黑暗就不会继续横行了,任何残留的黑暗都会被驱散。同样,现在上帝之道已经显现,偶像崇拜的黑暗也不会再继续肆虐了。全世界每个地方都会被祂的教导照亮。”
 
十四.  挑战
          
            在21世纪的中国,基督教会面对极大的挑战。
            或者是勇敢地面对挑战,靠着上帝的大能大力,胜过自身的罪恶、世界的诱惑和撒但的攻击;或者是消极无为,自我麻醉,丧失盐味,“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马太福音》5:13)。
 
            首先是教会自身的挑战。这种挑战首先是真理方面的挑战。我们需要更多地归回圣经,同时要研究、吸收教会的传统。我们必须以刚强、仁爱、谨守之心面对世界,而不是一味地逃避这个世界。我们不能用耶稣基督的再来作为我们解决问题的推诿,而是积极地尽我们自己管家的职分。我们必须对上帝的圣约和律法有充分的认识,摆脱教会中盛行的反律主义和律法主义两大极端。教会在真理上没有全面的建设,就不能够在社会中为真理树立旌旗。尤其是在中国这种儒道释等传统文化非常浓厚的背景中,传道人在真理和文化方面没有景深的、全面的装备,就不能使人的心思意念降服在耶稣基督之下。
 
            其次是在教会建制方面的挑战。中国教会既要摆脱对外国宣教士的依赖,也要摆脱对国家的依赖。几千年来,中国历朝历代习惯了对宗教进行行政性的控制,根本没有宗教自由一说。在这种文化背景之下,中国教会始终面对的一个巨大的挑战就是如何摆脱罪人利用国家政权对教会进行的逼迫和辖制。另外,在目前中国教会由乡村教会为主转向城市教会为主的过程中,教会需要在建制上不断完善,既要克服那种随随便便地设立聚会点,各自为王的散乱状态,也要克服那种家长制、一言堂式的专制模式。如果中国教会不能在建制上走向成型,我们就不能在自由、民主、宪政方面为社会树立好的典范。
 
            第三是在基督徒生活方面的挑战。基督徒在生活方面没有好的见证,就会直接影响到教会在真理方面的见证,同时也使教会丧失上帝的同在和祝福,甚至招惹上帝可怕的义怒和责罚,使得教会被掳巴比伦,落在外邦人的辖制之下。教会中最可怕的就是充斥两类基督徒,一类是挂名的基督徒,一类是糊涂的基督徒。挂名的基督徒仅仅在名义上是基督徒,但心灵中并没有真正经历深刻的悔改和归正,他们所寻求的不过是宗教体验,并没有真正的敬畏上帝之心,当然也不会自觉地用美德和善行来荣耀上帝。糊涂的基督徒就是虽然重生得救了,但由于教会在教导方面的偏颇,并没有在真理和生活上进一步成长,仍然不明白上帝对个人、家庭、教会和国家各个方面的旨意。基督徒必须自觉地追求卓越,精益求精,才能够用美德和善行赢得人归向真理和上帝。
 
            第四就是来自社会的挑战。这种挑战首先是世俗化的挑战。这种世俗化并不是今日才有的,而是各个时代教会都面对的巨大挑战。在今日科技和经济发达的时代这种挑战更是空前惨烈。教会内外世俗化的两大标记就是:不守安息日,不孝敬父母。如果人能够在安息日专心敬拜上帝,停止能够停止的一些日常劳作和活动,就能够杜绝各种各样的“工作狂”、“网瘾”等等。孝敬父母本来在中国社会中也是传统美德,可惜在国家福利的诱惑下,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赡养父母乃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这是极其不蒙上帝悦纳的。
 
            第五就是传统文化的挑战。中国文化并不是一片蛮荒之地,而是有着丰富的儒家、道家、释家等传统,这些宗教对中国文化的更新、道德的改良都起过不可磨灭的作用。如果我们基督徒完全置之不顾,甚至给贴上“异教”的标签就踩在脚下,对上帝、对人都是极其无知、傲慢的态度。上帝通过普遍启示的亮光来维系、发展非基督教文化,然后通过基督教文化予以转化和成全。基督教要在中国扎根,必须深刻、全面地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尊重儒道释等各种异教传统,同时把基督教不变的真理用合乎中国文化的形式表达出来。这种本色化的工作乃是21世纪中国教会面对的巨大挑战。
 
            第六乃是国家政权的挑战。敬畏上帝、爱护教会的国家政权乃是上帝赐给教会的保护者;不敬畏上帝、逼迫教会的国家政权乃是上帝赐给教会的鞭策者。教会应当首先谦卑地面对自己,时时归回圣经,时时寻求上帝的面,不断地在上帝面前更新自己。同时,根据上帝量给自己的恩典的程度,不断调整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或者是逃避隐藏,或者是委屈求全,或者是积极面对,甚至是主动引导,当仁不让,这些都是教会根据上帝的引领在不同时期可以采取的不同的策略。
 
            非常重要的是教会要发出良心的声音。教会固然应当因为自己的正常聚会受到国家政权的非法干预而抗争,更重要的是教会要为那些受压迫的弱势群体发出真理的声音,并向他们提供切实的帮助。我们甚至可以说,假如教会没有真正地关注那些受压迫、被奴役之人的疾苦,而是传讲一个让人们逃避现实的宗教,就是耶稣基督所咒诅的:“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海洋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马太福音》23:14-15)。 
 
            对于那些假借任何主义和政党之名压制、剥夺人民的基本自由的人,教会要说:“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路加福音》4:18)。
            对于那些滥用公权,假借“计划生育”之名,强迫堕胎之人,教会当毫不犹豫地宣告:耶和华如此说:“要生养众多!”(《创世记》1:28)。
            对于那些非法剥夺、霸占人民的土地和财产的人,教会要勇敢地宣告:这是耶和华的恩年,“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利未记》25:10)。
            对于那些利用自己的知识为虎作伥、残害百姓的人,教会要勇敢地面对:“作孽的没有知识吗?他们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一样,并不求告上帝!”(《诗篇》53:4)。
            对于那些不按照公义执法和实行审判的人,教会要勇敢地面对:“世人哪,你们默然无语,真合公义吗?施行审判,岂按正直呢?不然,你们是心中作恶;你们在地上秤出你们手所行的强暴”(《诗篇》28:1-2)。
            对于教会内部离经叛道、冷淡退后的人,教会要勇敢地宣讲:“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行恶的种类,败坏的儿女!”(《以赛亚书》1:4)。
          
            但是,教会的声音绝不是定罪的声音,而是呼召悔改,使人在基督里与上帝和好的信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3:2;4:17)。因为上帝差遣耶稣基督降临的目的,“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约翰福音》3:17)。教会的使命就是传讲这使人与上帝和好的真理:上帝“藉着基督使我们与祂和好,又将劝人与祂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上帝和好”(《哥林多后书》5:18-20)。“我们若承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9)。
 
            当然,对于教会而言,最大的挑战并不是来自教会外部,而是来自教会内部。逼迫杀死千千,异端杀死万万。教会必须在真理上不断归回圣经,归回教会的正统。教会必须在实践上遵行真理,在各个方面发挥当仁不让的积极角色。其中,家庭的建造、基督徒教育以及教会本身在体制上的健全,乃是检验21世纪中国基督教会能否在社会转型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试金石。
          
十四.  祷告:智慧、勇气、忍耐和爱心
          
            主啊,求你赐给我们忍耐,使我们能够忍耐我们无法改变的一切;赐给我们勇气,使我们勇于改变我们能够改变的一切。更求你赐给我们智慧,使我们能够分辨什么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什么是我们能够改变的。
            我们愿意像弗兰西斯所祷告的那样祈求:
 
            主啊!求你使我成为你和平的器皿:
            在仇恨的地方,播种仁爱;
            在伤害的地方,播种宽恕;
            在怀疑的地方,播种信心;
            在绝望的地方,播种希望;
            在黑暗的地方,播种光明;
            在忧愁的地方,播种喜乐。
            噢!圣善的主啊!求你使我:
            不多求被安慰,而多安慰人;
            不多求被了解,而多了解人;
            不多求被人爱,而多爱别人;
            因为通过给予,我们得到;
            通过宽恕,我们被赦免;
            通过死亡,我们得永生。
            阿们!
 

 
 
 
 
 
 
 
 
 
 
 
 
附录一:《罗马书》13章新译与解读
王志勇 牧师
此译本特色:
1.以“公认经文”(Textus Receptus)为权威性希腊文版本;
2.以钦定本为权威性英文译本(King James Version);
3.以和合本中文译本(Union Version)为主要参照,并结合《圣经新译本》、《吕振中译本》、《现代中文译本》(修订版)、《思高本圣经》之翻译;
4.以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马太·亨瑞(Matthew Henry)、马太·普勒(Matthew Poole)之注释为权威性圣经注释参考;
5.直接注明经文引证出处,使读者便于阅读和查考;
6.以改革宗正统神学为权威性教义规范,避免反犹主义和反律主义两大倾向;
7.采用“上帝”翻译God;“上帝的律法”翻译the law of God;
8.以近现代学术成就为参照:
1)A. T. Robertson, 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中文译本《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简称“活泉本”);
2)Randolph O. Yeager, The Renaissance New Testament(简称“伊格本”);
3)Daniel B. Wallace, Greek Grammar Beyond The Basics (简称GGBB);
4)A. T. Robertson, A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简称GGNT);
5)John Murray,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简称慕理本);
6)William G. T. Shedd, A Critical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St. Paul to the Romans(简称舍得本);
7)C.E.B.Cranfield, Romans (简称蓝菲本);
8)James D.G.Dunn, World Biblical Commentary 38, Romans (简称杜恩本);
9.翻译所采用的原则与伦敦三一圣经协会(The Trinitarian Bible Society)一致,“能直译处须直译,当发挥时则发挥。”(As literal as possible, as free as necessary)
10.    以荣耀上帝,造就圣徒,道化世界,完成福音使命和文化使命为导向。
11.    在译文风格上,尽量保持和合本原来的的文本;
12.   以“宁拙勿巧、宁朴勿华、宁粗勿弱、宁僻勿俗”为原则。
 
一. 《罗马书》13章新译
1.     每个人都当顺服各种在上的权威[1]。 因为没有一样权威不是从上帝来的,各种权威都是上帝设定的。
2.     因此,任何反权威的人,都是反对上帝所设立的制度[2],反对的人必自己招致上帝的审判[3]。
3.     执政者本不是叫行善的人惧怕,乃是叫为恶的人惧怕。你想不怕那有权威的人吗?你行善吧!这样就可得到他的称赞。
4.     因为他是上帝的仆人,目的在于使你得益处。但是,你如果行恶,就当惧怕,因为他并不是徒然佩剑。因为他是上帝的仆人,是伸张正义[4]的,目的就在于使上帝的义怒[5]临到那作恶之人。
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仅是因为上帝的义怒的缘故,也是为了良心的缘故。
6. 因此,你们也该纳税,因为他们是上帝所设立的人民的公仆[6],专管此等公益之事[7]。
7. 所以,你们当把他们当得的归给他们。当得贡[8]的,给他进贡;当得税[9]的,给他纳税;当敬畏[10]谁,就敬畏谁;当尊敬[11]谁,就尊敬谁。
8. 不要在任何事上亏欠任何人,唯独要彼此相爱;因为那一直爱[12]别人的,就必会一直遵行[13]上帝的律法[14]。
9. 因为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窃,不可贪婪,或者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句话之内了。
10.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遵行上帝的律法就是爱。
11.   再者,你们既然通达时务[15],现在就是你们当醒悟的时候,因为那拯救[16]比我当初归信的时候更加接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昼渐近。所以,我们当脱离黑暗的行为,佩戴光明的兵器。
13.   我们行事为人当光明磊落,好像行在白昼之中。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总是为肉体作安排[17],去放纵各种私欲。
 
  二.正确解读《罗马书》13章七大前题
            1. 权力合法性的最终来源是上帝,直接来源乃是人民的选举;
            2. 判断权力合法性的最终标准乃是上帝的律法;
            3. 圣经为公民政府的目的、职责、功用和界限提供了基本的原则;
            4. 在上帝的律法之下,人人自由、平等,这是上帝的旨意;
            5. 暴君为上帝所恨恶,推翻暴君的统治就是侍奉上帝;
            6. 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始终自觉地站在上帝以及上帝所悦纳的公义和自由这一遍,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暴君与暴政;
            7. 暴君和保证的根源在于人心中潜伏的罪恶。仅仅靠政治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暴君与暴政的问题。只有通过传福音,使人悔改,信靠耶稣基督,敬畏上帝,遵行上帝的律法,培养正直、自守的公民品格,才能从根本上铲除产生暴君与暴政的土壤。
 
          三.  解读《罗马书》13章七大分别
          1. “权柄”(powers)在此处所表示的是“权威”,而不是“能力”。对于国民政府而言,关键是其“权威” 的合法性,而不是是否具有“能力”;
            2. “在上有权柄的”(higher power)是指在组成和施行上具有崇高性和道德性的权威,并不仅仅是指在地位或等级上高高“在上”。
            3. 分清上帝的律法与上帝的护理的不同。上帝的律法始终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但在上帝的护理中,上帝可能允许邪恶的人物或现象出现。因此,我们不能以上帝的护理为标准,要始终以上帝的律法为衡量政治权威之合法性的“高级法”(the super law);
            4. 分清“权威”与“人”的不同,人可以被赋予一定的权威,但人本身并不等于权威。上帝所设立的是权威和职分,并不是具体的个人。虽然最终这些权威和职分的形式总是通过人来进行,但人本身并不具有神圣性。违背上帝的律法、肆意践踏人民权利和尊严的人,就会变成人神共弃的独夫民贼。
            5. 分清权威与具体的政府的不同。一届具体的政府可能因为倒行逆施而被推翻或自己垮台,但上帝所设立的国家权威仍然存在。
            6. 分清政权的存在性与合法性的不同。现实中存在的政权不一定就是合法的政权。邪恶的政权在上帝的护理中也会存在,但是若能除去,也是上帝的旨意,正如对待疾病和瘟疫一样。
            7. 单数性权威和复数性权威的不同。上帝所设立的决不是一种权威或权威机构,而是多重权威和权威机构。家庭、教会、国家都与个体之人一样具有上帝所赐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力,同时在教会和国家内部,不同部门和层次之间也存在着权力的划分。
 

附录二:巴门宣言

                1933年1月30日,阿道夫·希特勒夺取德国政权,德国福音教会因此陷入危机之中。像其他机构一样,教会被要求“适应”(co-ordinated)并听从国家主义、种族主义和军事主义三位一体的国家社会主义的原则。这一年,德国福音教会大体上已经变成纳粹的工具。
  同年4月,“日耳曼民族福音教会”成立,并发表了下述“指导原则”:
     “我们在种族、人民和民族当中,看到了上帝赋予我们并委托给我们的生存等级秩序。上帝让我们遵行的律法就是留心维护这些等级秩序。
  在向犹太人进行的传教活动中,我们发现我们的民族性面临一种严肃的危险。这是让异已的血液我们的政治躯体的入口大门。……日耳曼与犹太人之间的通婚尤其应予禁止。
  我们需要一个扎根在民族性之中的福音教会,我们要抛弃基督徒成为世界公民的精神。我们要依靠对上帝交付我们的民族使命的信仰,……去克服那种精神的种种腐化表现…….”
   纳粹的徽记和十字架将被融合在一起,《我的奋斗》和《圣经》被放在同一祭坛之上并且是按这个顺序放置。这就是“日耳曼基督徒”的设想。他们是新教混合主 义者,在主的名前加上了那个致命的形容词,这再次证明了耶稣关于一仆两主的说法。在1933年7月,教会选举期间,“日耳曼基督徒”赢得了四分之三的选 票,路得维希·穆勒随即自封为“帝国主教”,实际上就成为宗教方面的“元首”。“雅利安条款”严禁有犹太血统的人,包括那些与 “非雅利安人”通婚的人,担任圣职。
        巴特把日耳曼基督徒看作是“末后的、十足的、最败坏的新新教主义的怪兽”。1934年5月,一群牧师和神学家相聚于巴门,他们重申“唯靠基督,唯靠圣经”,反对混合主义者,他们宣布“官方教会”为异端,背叛了宗教改革的传统。这期间巴特起草了巴门宣言。这是一份 信仰告白,作为“认信教会”的信仰基础,表明了她与宗教改革是一脉相承的。

      《巴门宣言》第一条以耶稣基督的名字为开头,祂是上帝之道。当然,纳粹和日耳曼基督徒也谈论上帝,谈论基督:“我们在种族、人民和民族(国家)中看到,上帝赋予我们并委托给 我们的生存等级秩序,上帝让我们遵行的律法就是留心维护这些秩序。”“基督通过阿道夫·希特勒来到我们中间,……希特勒为我们而出去,通过他的权利、诚实、 虔信和完美方式,救赎者找到我们。”“在德国的领袖,我们的策士的引领下,为自由而进行的全德国范围的运动是从上帝而来的恩赐。”“耶稣的生与死告诉我 们,奋斗(意指希特勒的《我的奋斗》之奋斗)的道路同样也是爱的道路、生命的道路。”由于这种引狼入室的行为,基督徒必须更准确地言说上帝,使他们的言说不至于被用来为纳粹的种族主义、民族(国家)主义、军事主义正名,所以耶稣基督不是使希特勒的“奋斗”合法化的基督,上帝也不是日耳曼人民反犹理论的来源,教会跟随并宣扬的耶稣基督并不是国家社会主义的化身,而是“由圣经向我们见证的”那位。[18]

 


 鉴于“日耳曼基督徒”和现今帝国教会管理局的种种错谬正在毁坏教会,瓦解德国福音教会的统一,因此,我们宣信以下福音真理:


            1.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从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正如《圣经》所见证的,耶稣基督是唯一的上帝之道(Word of God),我们必须倾听祂的教训,并且无论生死都应该信靠和遵从祂。
            我们要摒弃这样的虚妄教导:在上帝的道之上和以外还存在着其他事件和努力、历史人物和真理,教会可以并且必须将它们当作上帝的启示,当作教会宣讲的来源。

            2.“上帝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哥林多前书》1:30)。


            正如耶稣基督是上帝宽恕我们所有世人罪孽的宣告,同样,祂也是上帝要我们将整个生命献上的强有力的宣告。正是通过祂,我们才在这个背逆上帝的世界中获得释放,从而能甘心地、心存感恩地服侍一切被造物。
            我们要摒弃这样的虚妄教导:在我们生命中可以有些部分不属于耶稣,而为其他的主(lords)所主宰;我们生命的某些部分不需要通过耶稣才能获得的称义和圣化。

            3.“唯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合式”(《以弗所书》4:15,16)。


            基督教会是众兄弟组成的团契。在上帝之道和圣礼之中,通过圣灵的工作,耶稣基督至今仍在教会中作主。带着对基督再临的盼望,这由被宽恕的罪人组成的教会,理应以其信心亦以其顺从,以其信息亦以其制度,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中见证自己单单属于耶稣,见证自己在祂的安慰和指引之下生活且能够如此生活。
            我们要摒弃这样的虚妄教导:教会被允许将她的信息和制度的形式任意交付给他者,或追随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信念。

            4. “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统治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马太福音》20:25,26)。
          

            教会中的各种职位,并不是让一些人用来压制另一些人,而是为了开展教会的事工,这事工及责任是被赋予作为一个整体的教会。
            我们要摒弃这样的虚妄教导:在这事工之外,教会可以、被允许自己设立或由外界势力来设立执掌大权的特殊领导(Fuerer,即元首)。

            5. “敬畏上帝,尊敬君王”(彼得前书2:17)。
          

            《圣经》这样告诉我们,在这个尚未被救赎、而教会存在于其中的世界中,政权是由上帝所设立,通过威慑和强力来维持正义与和平,而这只限于人的辨析力及能力的可能范围之内。教会存着对上帝的感恩与敬畏,承认上帝的这一设置,认识到其益处。教会让人关注上帝的国度(上帝的统治)、上帝的诫命及其公义,以及由这些而赋予所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责任,她相信并服从上帝之道,上帝正是借这道托住万有。
            我们要摒弃这样的虚妄教导:在这种特殊职责之外,政权应该并且能够成为人类生活之唯一的和全部的规范,以这种方式执行教会的使命(vocation)。
            我们摒弃这样的虚妄教导:在这种特殊职责以外,教会应该并且能够取得政权的本质、任务及威慑,从而成为政权的一个部门。

            6. “我就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20)。“然而上帝的道却不被捆绑”(《提摩太后书》2:9)
          

            教会作为自由的根基,其职责如下:教会代替基督,服务于祂的道和事工,通过宣讲和圣礼把上帝白白施恩的信息传达给所有人。
            我们要摒弃这样的虚妄教导:教会可以因人的虚荣而将上帝之道和主的事工用来服务于自己的欲望、目的和计划。

            德国福音教会之认信区会这样宣告:在承认这些真理,摒弃上述错谬教导的过程中,与会者看到作为认信教会联合会的德国福音教会之不可缺少的神学基础。会议号召 所有能支持这宣言的人,在处理教会与政权之间关系时,牢记这些神学识见,会议呼吁所有相关人士在信、望、爱中重归合一。

 

 

 

 

 

附录三:加拿大长老会关于教会与国家关系宣言
Declaration of Faith Concerning Church and Nation
by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Canada
 
翻译:王志勇  牧师
 
                加拿大长老会采纳这一《教会与国家关系宣言》,这种关系乃是圣经所教导的。此宣言源自1942年巴黎长老会所提出的一份请愿书以及1949年蒙特利尔长老会的一份提议。宣道与社会行动部和信条委员会组成一个联合委员会,对文本进行了无数次修正,直到1954年成型,并由总会给予暂时性认可。根据《隔离法案》(the Barrier Act),众长老会以多数票确认了这一宣言;1955年总会最终正式批准这一宣言。
 
一.          基督在教会与国家中的主权
独一、至圣、三一上帝,至高无上的创造者与救赎主,已经宣告并建立祂的国度,超乎天上地下的一切权势之上。藉着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受死和复活,以及升高至天父的右边,万有都已处于祂的掌管之下。因此,即使长期的邪恶也在祂的统管之下,最终必化为善用。我们敬拜并顺服耶稣基督为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为万国的审判者和主宰者。耶稣基督既是教会的元首,也是国家的元首。教会与国家都在基督之下,各有不同功能,不可混淆它们各自与基督的关系。
 
二.教会与国家各自的功能
耶稣基督施行祂父的旨意,祂随己意运用天上与地下的各样权势为祂服务。祂既使用教会,也使用国家,并赐予它们各自不同的功能。祂命定教会通过宣讲祂的圣言、施行祂的圣礼,在生发爱心的信心生活中侍奉祂。祂也按其恩典命定国家通过以下方式侍奉祂:发现、创制、实施促进所有公民利益,抑制放纵、混乱、贫困的法律与政策,从而施行公义与仁政。
 
三.公民政府的权威
基督为上帝永恒之道,万有都藉祂而在。所有人,都是藉着圣灵,从基督领受各自的恩赐和权能。基督呼召并任命人担任公民政府的公职。祂授权公民政府,在法律之下,有权力也有责任,运用暴力抵制内部的紊乱和外部的侵略。
 
四.管家性权力
上帝的公义乃是国家公义、发展与命运的独一根基。这一公义已经在十字架和基督的复活上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政府各个权力部门,不管是在文化、政治,还是在经济方面,都是基督之下的管家,只有顺服基督所启示的真道,才能正确地履行职责。各种权力的滥用都是对信任的破坏,对滥用者本身是毁坏性的,同时也伤害到上帝在其受造物中的荣耀。
 
五.世上权威的有限性
至高无上的权力惟独属于上帝。把至高权力归于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都是对主耶稣的背叛,对教会和国家都是极其有害的。惟独上帝是人身体和良心之主,祂吩咐我们,不管是教会,还是国家,一旦它们声称自己具有绝对的权力,尤其是在善恶的判断上有权控制人的思想,我们就当顺服祂,抵制此类权威。
 
六.教会与专制
教会有责任谴责、抵制各种形式的专制,包括政治上的、经济上的与教会管理上的,尤其是当其蜕变为集权性质时更当如此。任何公民都有权否认、脱离篡夺耶稣基督主权的任何政府或权力部门,实际上圣经吩咐我们对于此类权柄当拒绝服从。但是,如果确实需要采取此类行动,教会定要牢记,最终而言,她争战的兵器并非来自这个世界。在圣灵的引导下,在任何情况下,教会都要公开见证耶稣基督的绝对主权,以及所有人在祂里面都享有自由。
 
七.教会与国家的关系
教会与国家密切相关,在许多方面,它们对于主耶稣担负共同的负担和责任。它们真正的关系源自各自都须顺服耶稣基督。它们有责任根据各自命定的权力和功能彼此帮助,但谁都不具有控制对方的权柄。我们反对任何把教会视为国家宗教部门的谬说,也反对把国家视为教会政治工具的误解。我们反对认为主张教会生活应当或可以完全脱离国家政治生活的各种学说,不管是基于宗派性的立场,还是基于世俗性的考虑,此类立场,我们一概不予接纳。
 
八.教会对国家的服务
教会绝不可把她的福音与任何政治、经济、文化或民族的信条合并或混淆。同时,教会也不可远离国家事务,不管当政者是信仰基督教还是反对基督教的,因为她必须忠于她的主所赐予的使命,主正是为了救赎人而成为人的。教会有责任服事国家,她的讲道、圣礼和劝惩乃是以基督的审判和恩典面对国家。她代表所有人向上帝感恩、祈求,尤其是为那些在位掌权的代祷,祈求圣灵以其统管万有的大能,在国内和国际事务中,使善政开花结果,使恶政彻底根除。教会在完成自己传福音的使命的过程中,当在众人之间促进公义与和平。根据主的带领,教会通过教会法庭或机构的公开声明,宣告并把自身交托上帝的旨意。在遵行基督的律法的过程中,教会致力于各项表明基督徒爱心的事工。教会成员根据自己不同的呼召,在商业、政治和其他社会领域中完全参与,尽职尽责。
 
九.基督徒的社会责任
基督徒必须竭力尊重国家法律,不管是在税务还是个人领域中,都当竭力完成法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正如侍奉教会的元首基督一样。但是,若有任何不合乎公义的法律,不公正的评估,以及违背良心之事,任何公民都有责任不断努力,予以改革修正。
 
十.公民政府对教会的责任
上帝命定国家对教会有三重义务。国家有义务确保公共安全,提供保护,毫不偏颇地保障每个公民的权益。对于教会各个部门,国家都有义务,毫不偏袒地承认教会的职份,承认教会对正当资源、时间和机会的权利,承认教会有权利以公开的形式敬拜上帝,有权利按照上帝的真道教育子女,有权利把福音传遍全国。关于上帝的国和义,教会奉主耶稣之名向国家官员发表的讲话,国家必须予以严肃的重视。
 
十一.按照上帝的圣言施行改革
在目前时代,基督的主权尚未公开地显明出来,也未得到完全的承认。人在各项私人关系和公共关系上,都沉溺在罪中。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生活不断遭受焦虑、贪婪的威胁。不完美的司法,各种败坏的倾向,时刻威胁我们。国家和教会都需要根据上帝的圣言不断进行改革。因此,不管是公民政府官员,还是教会圣职人员,都当寻求基督的恩典。否则,我们既无法正确地认识基督的旨意,更无法正确地遵行。
 
十二.基督主权的最终显明
在目前世界的邪恶和苦难中,只有藉着信心,确信我们在祂里面的盼望,才能得见基督的主权。基督必要再来,医治万国列邦,使其教会达于完全。当那日,祂必显明新耶路撒冷,祂对全世界至高无上的主权也必公开地显明在所有人面前,使万膝跪拜,万口承认,耶稣基督是主,使父上帝得荣耀。
 
附录四:福州圣爱之约宣言

            1.我们认信:唯独创造天地的上帝是至高的权威,配得绝对的忠诚和顺服;
            2.我们认信:唯独道成肉身、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是上帝与个人之间唯一的中保;是罪人唯一的救主;祂必要再来审判这个世界;
            3.我们认信:唯独圣经是上帝所默示的无谬的约言,是基督徒信仰与行为的最高标准;
            4.我们认信:《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顿信经》和《亚塔纳修信经》乃是大公教会对于三一上帝和基督二性的权威宣告;
            5.我们认信:《海德堡教理问答》、《比利时信条》、《多特信条》、《威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和《一六八九年浸信会公认信条》所认信的“五大唯独”(唯独上帝的荣耀,唯独旧新约圣经、唯独上帝的恩典、唯独信心、唯独基督)乃是十六与十七世纪宗教改革的正统;
            6.我们认信:1949年之后,敬畏上帝,持守圣经真理、不屈服于任何强权的家庭教会,乃是上帝在中国所特别保守的真道的器皿;
             7.我们认信:上帝从创世之初就把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赐给人,基督徒当在世上作上帝百般恩赐的好管家,以美德和善行在世上发挥光与盐的作用,见证耶稣基督恩惠的福音。
            我们愿意在真理的基础上,靠着上帝的恩典,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一同完成上帝赐给我们的时代的托付。
            愿上帝怜悯我们,赐福于我们,用脸光照我们,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万民得知你的救恩!阿们!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于福州

[1] 此处的“权威”在原文中为εξουσιαις,是复数形式,是指各种权威,显然不仅仅局限于国家,而是指家庭、教会、国家等各种权威。上帝所命定的是多重权威。许多不了解上帝在这方面的旨意的人,往往把这节经文译为“政府”,并加上“附注”--“应当服从政府”,从常识的角度,显然是把国家这种形式的“政府”视为唯一的“权威”,这难免有使国家一枝独秀,凌驾于其他上帝所设立的权威之上的嫌疑,这显然不合乎上帝在圣经中整体的启示。
[2] 此处的διαταγη是指“制度”。上帝设立了各种制度,比如家庭制度、教会制度、国家制度等。
[3] 此处的κριμα是指法官的审判或判决(约9:39; 徒24:25; 罗11:33; 林前11:29, 34; 来6:2; 彼前4:17; 彼后2:3; 启20:4)。这种审判既包括来自人的审判,也包括来自上帝的审判。此处译为“审判”当然也合乎犹太人和希腊人的习惯,因为这两个民族都注重合乎法律程序的审判。但在中国文化中,国家官员往往不经“审判”程序,就随意对人施于“刑罚”,这显然违背上帝的旨意。和合本和新译本都译为“刑罚”,显然受中国文化中重刑因素的影响。此处“圣约本”的译文也为基督徒合法的抵抗或不合作运动提供了来自圣经上的依据。基督徒所反对的并不是权威和制度本身,而是反对那些滥用权威和制度的罪人。
[4] 此处的εκδικος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εκ,意思是“出于”,二是δικη,意思是“正义”,或译为“报复者”,或译为“刑罚者”、“伸冤者”,译者认为从上下文以及圣经所启示的政府论来看,当译为“伸张正义的”。
[5] 此处的οργην显然是指上帝的义怒,而不是普通的愤怒或惩罚。执政官既然是上帝的仆人,他所代表的首先是上帝。因此,当他为人伸冤,实行惩罚的时候,绝不是把个人的愤怒和惩罚随意加在别人的身上,而是首先以上帝的律法为标准。上帝的律法认为当惩罚的就当予以惩罚,上帝的律法所褒奖的,就当予以褒奖。执政官绝不能根据自己的私欲立法,更不能根据自己的私欲执法。恶法非法,违背上帝的律法的“恶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公民并没有遵守的责任。
[6] 此处的λειτουργοι θεου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上帝的仆人”。对雅典人来说,λειτουργός特指“公仆”(a public servant)。从词源上来讲,这个词由两部分合成,一是λειτός是“人民”(λαός)的古代写法;一是εργον,是指“工作”。因此,我们译为“上帝所设定的人民的公仆”。伊格也翻译为divine public administrators。此处的θεου,伊格认为是“描述性的”(description),我认为是“来源性的”(source)。
[7] 此处的προσκαρτερουντες意思是serve personally, be faithful。
[8] 此处的φορον是指“被征服者纳给征服者的贡奉”。(活泉本304页)
[9] 此处的τελος是指“维持当地政府和公益事业所必须的经费”。(活泉本,304页)
[10] 此处的φοβον是指对上帝的敬畏。唯独上帝配得敬畏。《彼得前书》2章17节:“敬畏上帝,尊敬君王。”
[11] 此处的τιμην是指对世上各种权威的尊敬,不仅仅局限于君王,也包括父母、教会中的长老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尊长。
[12] 此处的αγαπων是现在式,强调动作持续性。
[13] 此处的πεπληρωκεν属于consummative perfect,(Yeager,p. 175)。
[14] 此处的νόμος显然是指上帝的律法,而不是任何人制定的律法。
[15] 此处的ειδοτες τον καιρον并不是一般性的“知道这是什么时期”,而是在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候当机立断,因此我们翻译为“通达时务”,在钦定本中翻译为knowing the time。
[16] 此处的η σωτηρια并不一定是指“救恩”,而是一般意义上的拯救。保罗在此处显然是指主后70年耶路撒冷被毁,上帝把基督徒从离经叛道的犹太人手中拯救出来,这是特定的历史性的拯救事件,并不是特指个人在基督里得到的救恩。
[17] 此处的ποιεισθε是现在式,强调持续性的动作。
[18] 引自http://lib.360doc.com/08/0125/00/45961_1001889.shtml,200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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