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03|回复: 0

秋雨之福教会请求成都青羊区民政局澄清取缔决定的投诉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20 19: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11月18日上午,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王怡长老和一位教会同工,受教会长执会的委托,主动前往青羊区民政局,询问该局是否根据成都市民政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决定,撤消了6月21日作出的取缔“秋雨之福教会”的“行政处罚通知单”。该局办公室主任唐伟收下了《投诉信》,表示会转交领导,给出答复。
投诉信中,请求青羊区民政局在适当期间内向秋雨之福教会负责人作出是否撤销取缔决定的正式决定或答复。教会若无法得到一个书面的合法决定,就不知道自己是否仍然处在被取缔的法律状态。教会将被迫作为被处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对两级民政部门不作为的行政诉讼。信中还特别提到最近在北京、上海等地发生的民政部门参与打压和“取缔”家庭教会的恶性事件。秋雨之福教会在信中指出,民政部门不应参与长期以非法手段打压家庭教会的宗教政策,而应立足于中国公民社会的建造和形成,为自己能在未来家庭教会合法化的历程中,扮演一个公平、开明和中立的政府角色,留下空间。

附:投诉信全文
成都青羊区民政局刘永局长:

在2009年6月21日,我们举行的基督徒集体聚会并会友投票中,收到你局执法人员黄伟签发的无编号、无预定格式、预先打印内容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宣布取缔“秋雨之福教会”,并强制解散我们的聚会。
我们以通知书送达的当事人“秋雨之福教会”的名义,于2009年6月26日向成都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成都市民政局于2009年7月1日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书。
我们不服这个决定,但并不希望立即起诉民政部门。因此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行政复议法》第20条之规定,于7月10日向成都市民政局递交了《对青羊区民政局执法人员黄伟等人的举报》,并向四川省民政厅递交了《对成都市民政局的投诉书》。希望民政部门能够自行纠正错误,不参与长期以来以非法手段打压家庭教会的宗教政策,为自己在未来家庭教会合法化的历程中,扮演一个公平、开明和中立的政府角色留下法治的空间。
我们于7月21日,收到成都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的电话通知,他们已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建议青羊区民政局撤销6月21日的错误行政处罚决定。
但迄今为止,我们未曾收到你局的任何书面通知,告知是否已撤销6月21日以“秋雨之福教会”为行政相对人的取缔决定。因此,我们不清楚自己是否仍然处在这一“被取缔”的法律状态。我们仍在进行的基督徒的集体崇拜与信仰生活,到底是否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因此,我们对你局3个月以来的行政不作为提出投诉,并要求你局根据成都市民政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决定,尽快作出撤销6月21日《行政处罚通知单》的书面决定,并送达我们。
尤其考虑到最近,在北京、上海等地,继续发生民政部门参与对家庭教会的打压和“取缔”的恶性事件。我们认为,中国的家庭教会,在1949年后长期缺乏基本法治、民间社会和宗教自由的时期,于近60年的时间内,形成了一个真实的公民的信仰与生活的共同体,事实上已构成了当代中国民间社会的一个和平、温和和保守的组成部分,并在社会慈善、道德伦理、家庭生活、文化创造等各方面发挥着重要影响。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社会群体,能够承受近半个世纪的政治迫害和打压,却从来没有出现过暴力反抗,从来没有将其宗教信仰的坚持转换为政治性的诉求。如果无视这一值得政府珍惜、尊重和保护的民间社会的历史和传统,无视教会和基督徒在这几十年间越受到打压就增长越多的事实;在经历了半个世纪对家庭教会的无效果的打压、限制之后,仍然以粗暴的行政方式对待家庭教会的存在问题。并且在宗教部门长期工作不力的情形下,将民政等法治化的部门也拖入这一低效率、非法治和反社会的限制公民宗教自由的政策和作法中去。这既违反了中国宪法和中国签署的各种国际条约和人权公约对宗教自由的规定和承诺,也必将在政治、社会、文化和道德的层面,带来不可预料的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
因此,我们敦请你局以对法律、人民和历史负责的态度,依法作出积极、开明的回应。若我们不能在适当时间内,得到你局的正式答复、决定或澄清,我们将在近期,正式提起对青羊区和成都市民政局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



成都秋雨之福教会 负责人(教导长老) 王怡
2009-11-18


附:成都市民政局建议青羊区民政局纠正“取缔”秋雨之福教会的错误行政措施

    据成都秋雨之福教会长执会通报,7月21日,成都市民政局电话通知秋雨之福教会的长老王怡,他们在对秋雨之福教会“不服取缔”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于7月9日收到秋雨之福教会举报青羊区民政局非法行政措施的举报信。成都市民政局表示,他们已于7月17日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建议青羊区民政局“纠正”对秋雨之福教会“予以取缔”的行政措施。
    成都市民政局没有送达行政执法监督建议的副本,目前尚不知道他们“建议纠正”的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具体表述。据秋雨之福教会长老王怡推测,可能还是以程序不当的理由作出。
    秋雨之福教会表示,非常欢迎成都市民政局的这一决定。王怡长老表示,今天城市教会的公开化,包括了敬拜的公开化、治理的公开化和受逼迫的公开化。在这样的过程中,教会与政府、教会与社会,都可能获得一个公开交流、分享、推动相关议题的机会与空间。秋雨之福教会注意到,尽管教会被取缔的消息,在国内的各网站、博客中,都会被删除。但在四川省民政厅的官方网站上,却刊登了“成都青羊区民政局依法取缔秋雨之福教会”的新闻报道。王怡说,我们非常尊重当前的制度环境,也接纳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会有一个长期、平缓和理性的转变过程。逼迫和受逼迫的公开化,长远来看,不但是对教会的祝福,更是对社会的祝福。因为这可以帮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和同情宗教信仰自由,也帮助政府和教会都消除畏惧,学习以理性、平和的宽容的态度,来面对目前的制度处境。
    但王怡长老说,与2009年秋雨之福教会起诉宗教局的案件不同,当时为避免法院受理此案,成都市宗教局依据行政执法监督程序,撤消了双流县宗教局的行政行为。而这一次成都市民政局的决定,是建议下级民政部门自行纠正。秋雨之福教会表示,他们将继续为此祷告,也为民政部门的决定感恩。因为成都市民政局的“不予受理决定书”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权及期间,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在2年之内随时提出起诉。秋雨之福教会长执会表示,愿意暂缓提起起诉的行动,等候青羊区民政局及教会聚会点所在的汪家拐社区的态度。
    据悉,7月19日,秋雨之福教会的主日崇拜仍然受到汪家拐社区工作人员非法的强行拦阻,不能进入租用的聚会点办公室。他们被迫第6次在河边举行了户外崇拜。虽然已进入三伏天,天气炎热,仍有89人参加了当日的户外敬拜,其中有许多来自其他城市的信徒,和慕道的朋友,他们从网上得知秋雨之福教会面临的处境,特别前来参加或观摩当天的户外崇拜。
    教会的教导长老王怡表示,他注意到最近一两个月来,各地冲击、骚扰和取缔家庭教会的案例日益增多,尤其以河南、四川等省较为突出。一个逼迫与受逼迫的公开化时代的到来,就是信仰受逼迫的时代快要结束的预兆。他呼吁城市教会要刚强壮胆,突破家庭住宅对教会人数、崇拜和治理的限制,努力建造合神心意的地方教会,而不是满足于俱乐部式的团契生活。王怡说,希望有更多的城市教会在受逼迫时站出来,担当家庭教会公开化的时代使命,以谦卑柔和的态度,坚忍不退让的立场,使教会能与政府、社会展开更理性、公开、相互尊重的对话与交通,并在这个过程中恒久忍耐,一面在行动上定意坚持,一面在结果上安静等候。
    王怡长老继续恳求各地有负担的教会和信徒,为秋雨之福教会被取缔的案件和聚会被拦阻的事件祷告,为最近一两个月以来各地受到冲、骚扰的教会祷告,也为中国政府在治理上的智慧、勇气与宽容祈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圣山网

GMT+8, 2024-12-5 03:48 , Processed in 0.02797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