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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制:化解宗教灰市的一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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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0 19: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源:中国民族报 | 更新日期:2009-11-10 15:29 | 浏览(28)人次 | 投稿 | 收藏 ]
  近年来,家庭教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可以说,按照宗教市场学的观点,家庭教会是典型的宗教灰市活动。所谓宗教灰市,就是介于在政府登记后完全合法的宗教红市与从事极端活动的非法的宗教黑市之间的一种宗教存在形态。宗教灰市里的教会,在教义上基本与主流教会相同,不属于异端;在活动形式上,公开活动并希望被社会了解;在组织形态上,它们的成熟程度不一,大多数比较松散,其中有一些场所已经达到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定标准,但因各种原因,都没有在政府主管机构获得合法登记。一般说来,宗教灰市里的教会,除了没有获得政府登记外,其他方面都很难说有什么社会危害,在宗教研究中,它们常常被归类为“未登记教会”。这类教会,在基督教中,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如上所说的家庭教会,目前,我国的家庭教会发展较快;在佛教中,则有“精舍”、“念佛堂”等灰市形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开放,在宗教“三色”市场中,灰市的发展非常迅速,在部分地区其数量和规模甚至超过了红市。   从政府管理的视角看,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绝大部分灰市教会可能都不具备符合登记的条件,长期以来,这些场所也未被纳入宗教事务管理的视野。不过,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的急速发展,社会组织的多元化是不可遏制的趋势,如何对待这些未登记场所的宗教类活动,将日益成为社会管理者难以回避的课题。就实际情况看,彻底取缔不仅成本很高,而且似乎也不符合处理好宗教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大环境;完全地放任自流,对于教会而言,缺乏安全感,对于政府而言,也担心演化出意想不到的矛盾。   或许,对待宗教灰市,建立“备案制”是一条值得探索的思路。“备案制”是政府对企业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根据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可实行备案制,即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将项目的资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在社会生活中,备案制也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方法。就笔者所在的社区而言,笔者岳父参加了太极拳队,岳母参加了合唱团,这些组织实行的都是居委会备案制,即通过每年一次的民主选举产生负责人,该负责人将自己的联络方式和成员名单交予居委会。居委会的职责,不仅是要了解社区民众活动的情况,另外还要提供服务,比如联系场地、聘请教练等。   对于成千上万的家庭教会等宗教灰市,实行备案制的含义是,举凡愿意备案的宗教类团体,都可以作为一般社会组织,将本团队的信息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备案。这样做的结果,对于政府而言,能够心中有数,便于了解情况和有效管理;对于灰色教会而言,虽然还未被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对待,但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合法性,可以更加公开地活动,享受相应的法律保护。   在实行备案制后,灰色教会的前途,将分化为这样几种主要状况:一是长期存在;二是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后,符合了相关要求,从而获得宗教场所登记;三是自然消亡,灰色教会的生灭速度远远高于目前已登记的教会。就和谐社会的建设而言,这种备案制不失为一种可以考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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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剧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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