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的反应
蒋经国闻讯后感到事态严重,他于12月12日亲自慰问在事件中受伤的警察,次日下令查封《美丽岛》杂志社,逮捕张俊宏、姚嘉文、陈菊、周平德、吕秀莲、林义雄等人,通缉在逃的施明德。
这时的宋楚瑜刚担任负责媒体审查的“行政院”新闻局局长。年仅37岁的宋楚瑜在内阁中年纪最轻,屁股没坐热就发生这么严重的事件,自然要好好表现。“奉令行事”的宋楚瑜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宣称警察“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发动社会团体声讨“美丽岛叛乱”。
由宋楚瑜经手的报告提到,《美丽岛》杂志社表面上是杂志,实际上是一个阴谋组织,有计划的、有预谋的进行“叛乱”。杂志社还歪曲事实否定执政者的合法性,抹煞当局30年来经济建设成就,有鼓励暴力之倾向。
纸包不住火,媒体纷纷报道此事件。现场的录音带在BBC上播出,打破了台湾当局的一方言辞。美国《新闻周刊》发表施明德的美籍妻子艾琳达所写的题为《台湾:接连不断打击反对派》的文章,指责此事件是“几年来台湾进行的几次最大的政治镇压之一”。作为当局新闻发言人的宋楚瑜针锋相对,以强硬的语气斥责《新闻周刊》和美联社记者的报道,并宣布取消其采访权。
当时海外很多人害怕这次事件会发展成另一次“二·二八事件”,国际相关团体通过各种方式展开救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约50名教授写信给蒋经国,抗议台湾当局对持不同政见者的大规模逮捕。很多学者当时也投书《纽约时报》,说其实受审判的不是这些人,而是台湾的民主。
蒋经国在海内外舆论的压力下,不禁产生了动摇。他怀疑若《美丽岛》的那群人真的那么坏,为何全世界有那么多人在救援他们?
蒋经国又问他的幕僚,这几个人是该判死刑还是网开一面?幕僚中有人说,当年国父就是因为清政府送了他们72具尸体而成事(黄花岗起义),今天我们不能送他们这几具尸体,让他们成事。
于是,蒋经国犹豫了。
美丽岛的辩护律师
台湾当局决定用“军事法庭”审讯此次事件。由于牵涉人员甚多,审讯受到国际传媒、欧美政府、人权组织的高度关切。为使审判过程公平公开,当局开放岛内外人士旁听,并同意被告委托律师辩护。
被告方闻讯,开始积极延揽律师,但这又谈何容易?此时台湾政治气氛异常紧张,风声鹤唳人人自危。律师要办理这样的重大案件,肯定吃力不讨好,不说公然与当局作对恐有灭顶之灾,但影响职业和前途是不言而喻的。
张德铭找到了陈水扁,这时刚到而立之年的陈水扁只是一名小有名气的海商法律师。打惯了赚钱的经济纠纷,面对这么一个棘手的案件,阿扁虽有意但又不敢冒然应允。踌躇不定的阿扁跟妻子吴淑珍商量此事,没想到妻子大义凛然地说:“当一位律师,如果说要自私不敢站出来替他们辩护,那么当律师还有什么用呢?”
陈水扁经过几番思想斗争,最终决定成为被告辩护律师团的一员,负责为主犯之一黄信介辩护。
相对而言,谢长廷的思想斗争就少得多。谢长廷1975年从日本留学返台后,曾任林义雄、姚嘉文等人创办的“中国比较法学会”秘书长,因此他当仁不让地接受姚嘉文妻子周清玉的委托,担任姚的辩护律师。
谢长廷当时跟家人说:“我们律师有的辩分尸案,有的辩强奸案,有的辩偷窃案,这个案件为什么不能辩护呢?除了有风险外,没有什么理由啦。如果这个案件来了,我们律师不敢辩护,其实没有资格再做律师。”
34岁的谢长廷和30岁的陈水扁等人最终走向“美丽岛大审”,与苏贞昌、尤清、张俊雄等人组成15人辩护律师团。他们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明确指出所谓的“戒严令”本身就是非法,“军事法庭”也没有资格审理此案。他们不仅仅为被告在辩护,也是在为台湾整个党外运动做历史性的辩护。
这次不寻常的辩护不仅成为律师们职业生涯的亮点,也成为很多人的人生转折点。他们中很多人由此成为台湾党外运动的主角,尤以陈水扁与谢长廷为代表。这两位出生贫寒的台大法律系校友,都因帮“美丽岛事件”打官司而名声鹊起,由此开始走上了从政之路。之后他们同时当选台北市议员并转进“立法院”,成为民进党新生代中最闪亮的两颗政治明星,相互争锋。
“美丽岛大审”
从1980年2月20日开始,一场备受瞩目的审判开庭了,“警总军法处”以叛乱罪起诉黄信介、施明德、张俊宏、姚嘉文、陈菊、吕秀莲、林义雄等人,其他30多人则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诉。
在开庭前当局为了缓解外界的非议,准许部分被捕者同家属通信,派国民党官员接见被捕家属代表。被捕者的家属同一些未被捕的党外人士积极活动,他们组团环岛慰问,并派出代表分别会见来台访问的女作家陈若曦、美国国会众议员代表团成员等人,争取更广泛的支持。
开明的蒋经国权衡再三,在1980年1月4日的《中央日报》上给事件定性:“高雄暴力案件的发生非常不幸,这是一桩‘法律’案件,对于涉嫌分子自应‘依法’秉公处理,尤其对于首、从应明确区分,毋枉毋纵。在高雄的暴力案件发生后,‘政府’一定‘依法’处理,今后不会影响我们推动‘民主法治’的既定政策及决心。‘民主法治’之路,是我们一定要走的路。”他坚持要好好开一次庭并全程录像,使媒体有史以来第一次进入“军事法庭”。
在法庭的审讯期间,每一个被告都有机会陈述。施明德、黄信介等人把法庭变成了民主讲坛而“大鸣大放”,律师亦以长篇报告详述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以致审讯本身形同公开的政治大辩论。报纸、电台连续一周长篇累牍地报道大审情况,事无巨细,公布于众。
媒体的广泛报导,再一次展现了台湾执政者与反对者的信念与力量冲突,让台湾民众接受到民主的洗礼。这次大审其实是审判国民党政府,《美丽岛》杂志未尽的事业,让国民党的“军事审判”完成了。
根据蒋经国“不能有死刑”的指示,1980年4月18日,“军事法庭”宣布判决结果:施明德处无期徒刑,黄信介处有期徒刑14年,姚嘉文、张宏俊、林义雄、林弘宣、吕秀莲、陈菊等处12年有期徒刑。后黄信介改判10年,其余六人为8年。此外,尚有三十余名人士被控以公然聚众施暴,其中一部分被处以1至3年的有期徒刑。
美丽岛成就了谁
现实的禁地一经打开便再也止不住步伐,“美丽岛事件”使国民党不得不逐渐放弃一党专政,乃至于解除戒严、开放党禁、报禁,台湾民主化从小而大,既而铺天盖地。
在1981年底续开的“立法院”选举中,《美丽岛》辩护律师陈水扁、谢长廷和受难者家属许荣淑、周清玉、黄天福等人,打着悲情牌大获全胜。他们与《美丽岛》诸公形成了1986年成立的民进党的主力,在上世纪80年代持续通过选举、群众活动、办杂志等形式扩张其影响力,冲击台湾旧有政治和社会体制。
等到李登辉1990年上台后,开始对“美丽岛事件”政治犯颁布特赦令。施明德却不买账地撕毁特赦令,坚持要求无条件释放。李登辉不得不宣布当年判决无效,施明德才终于结束长达4年7个月的绝食,和强迫插胃管3040次痛苦的灌食。更具有戏剧性的是,当年的主犯之一陈菊2006年又回到高雄当上了市长,当年的事发地也被命名成美丽岛站。
如今“美丽岛事件”已过去整整30年,当年那个为民主运动不惜赴汤蹈火的热血青年陈水扁,却因涉嫌诸多贪腐弊案而等待着司法审判。在看守所的日子里,陈水扁也曾忆起“美丽岛”,并把自己的遭遇比喻为“美丽岛事件”,自认为历史以后会还他清白,这让大多数人哭笑不得。
唯有施明德这位充满理想主义的民主战士还在孜孜以求,他2007年发起了不亚于“美丽岛事件”的“倒扁运动”,依然是总指挥的他把控诉对象换成了当年的盟友。记得2006年9月10日,“倒扁”民众在凯达格兰大道静坐那一晚,广场上的喇叭一遍遍播着《美丽岛》。这首歌原唱胡德夫也现身了,教大家唱起这首曾经唱垮了一个政权的歌。施明德即兴宣布《美丽岛》是“倒扁运动”的永久主题歌,让很多人唏嘘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