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尼(Charles G. Finney)在一八二零年开始了「现代型的」奋兴布道。他起初用「奋兴布道家」(Evangelist)一词来指明一位专门引领未悔改之人来信主,而不负教牧之责的传道人。他主张延长聚会、激烈的传道运动以及设特别慕道友坐席,即在讲台前设几排空位以备受感动的人前来领受特殊教诲。有时他也与坐在这些席位上的人交谈。
如果芬尼关于人类天性的信念是对的,那么他的传道法也是对的,因为他说过这正是他所欲达到目的的方法。华菲德(B. B. Warfield)说:「如果柏拉纠派想要作为急进的传福音者,他们就用这方法来表达他们的教义。」但如果芬尼对人的看法是错的,那么他的方法必定也是错误的。今日大多数教会所采用的布道法,实际上是将芬尼的方法略加修改而加以使用。我们并不是说凡用这种方法的就是柏拉纠派。但我们须要思考:这种布道法是否能与芬尼所主张的教义系统以外的其它系统相符合?如果我们拒绝芬尼的教义,那么他的布道法就适合我们。或许有人说,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只要结果是好的,手段就是对的。但事实是:大多数被芬尼带领信主的人,后来都冷淡退后了。今日大多数的奋兴布道家都不敢希求多数的决志者能够一辈子坚持他们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