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基督教福音派的崛起和美国的单极化战略
-------------------------------------------------------------------------------- 2005-9-28 19:36:00 科学与无神论 美国基督教福音派迅速崛起,积极向政治舞台扩张。这成为近30年来美国社会生活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在冷战期间,基督教被当作“美国反对无神论共产主义的重要立足点。”①冷战之后,两极对抗消失,地缘政治因素减弱,所谓“国际宗教自由”的议题,地位日益突出。美国基督教福音派以国会为主要舞台,发动声势浩大的“反宗教迫害立法运动”,最终通过了“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该法案的确立是美国宗教势力影响国家外交政策的标志性事件,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20世纪世界宗教演变的历史趋势
在20世纪风云激荡的历史进程中,纵观世界宗教演变的趋势,有两大重要特点:
其一,基督教的重心由北半球向南半球转移。西方发达国家的基督教势力,长期推行传教国际化的战略。据估计,20世纪初全世界85%的基督徒(包括基督教和天主教徒)居住在西方。到20世纪结束时,全世界基督徒已有60%居住在北美和欧洲以外的地区。②以发达国家社会为依托的基督教文化,以强势文化态势,持续地向世界各地传播,信徒遍及全球,继续占据世界第一大宗教的宝座。大量基督教徒居住在中东、非洲、亚洲等发展中国家,与当地的传统宗教文化交织生存,摩擦不断。
其二,伊斯兰教复兴运动不断高涨。在中东地区,巴以冲突引发四次战争,阿拉伯国家遭受严重挫折,穆斯林民众从伊斯兰教传统中探索振兴的道路。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伊斯兰教复兴运动以中东地区为核心,波及亚非欧美。特别是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爆发,建立起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政权,掀起轩然大波,将伊斯兰教复兴运动推向高潮。伊斯兰教组织向世界各地大力传播宗教文化,全世界穆斯林人口逐年增长,成为仅次于基督教的世界第二大宗教。
自冷战结束以来,世界各地宗教复兴的趋势增加。美国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塞缪尔·亨廷顿认为,宗教势力扩大的代价是,政教冲突愈演愈烈。③纵观当今世界爆发剧烈冲突的地区,大多涉及宗教信仰因素,如:科索沃地区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争纷;中东地区的犹太教与伊斯兰教的争纷;南亚地区的印度教与伊斯兰教的争纷等等。值得重视的是,除经济、政治、社会等因素外,各大宗教文化中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教派的兴起,成为冲突加剧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美国迅速增长的基督教福音派,将多元宗教文化未能和谐相处的责任,单方面归咎于发展中国家,指责其社会环境未达到美国标准的信教自由。因而所谓“国际宗教自由”就成了美国宗教组织的重要政治议题。
美国基督教福音派主导的
“反宗教迫害立法运动”
与宗教自由派相比,宣教热忱的基督教福音派更加保守。该派与各种宗教右翼势力,如“殉道者之声”、“开放门户”组织等结盟,大张旗鼓地发动“反宗教迫害运动”。1996年1月23日,美国“全国福音派协会”发表《关于世界性宗教迫害的良心声明》,带头发起了所谓“反宗教迫害立法运动”。该文件要求美国国会与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反对它所指认的某些国家迫害基督教徒。其矛头主要指向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和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不久,美国政府对福音派的声明作出回应,1997年7月22日,国务院发表长达了82页的报告,题为“美国支持宗教自由的政策:以基督教为重点”。
基督教福音派危言耸听地宣称,基督徒是全世界宗教迫害的最大受害者,正在遭受迫害的基督徒有2亿之多。④尽管这些言论只是捕风捉影,但极具煽动性,足以触动宗教界某些领袖的神经末梢。“全国基督教协会”等主流派教会与福音派关系日益升温。传统的宗教自由派美国圣公会等成为福音派盟友,表示支持国会通过“国际宗教自由法”。
1997年5月20日,基督教福音派干将霍罗威茨起草的“1997年免于宗教迫害法”,由众议员弗兰克·沃尔夫(Frank.Wolf)和阿伦·斯佩克特(Arlen.Specter)联署,向众议院提出审议。该法案试图建立行政首脑问责制,制裁所谓迫害宗教的国家。此法案几经修改,于1998年5月14日,在众议院以375票对41票的巨大优势通过。
该法案也受到质疑。有人批评它是“制裁法”,大有文明冲突的“十字军心态”。联合基督教会驻华盛顿代表杰伊·林特纳(Jay Lintner)指出:“沃尔夫—斯佩克特法”特别提到共产党国家的所谓宗教迫害,其实是“继续强硬路线的冷战制裁战略。”⑤“人权观察组织”等机构则对宗教右翼暴发户介入国际人权领域表示疑惧,批评其只关注基督教的狭隘视野。
1998年3月,由参议员唐·尼古拉斯(Don Nickles)和乔·利伯曼(Joe Lieberman)联署,在参议院正式提出“国际宗教自由法”。该法案比众议院通过的法案低调温和,强调要运用多边和幕后外交,审慎使用制裁措施。此法案几经波折,于1998年10月9日,在参议院以98票对0票通过,次日,又被众议院全票通过。1998年10月27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该项法案,宣称美国政府“已将宗教自由作为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核心因素。”这表明,美国上层社会虽然在企图用基督教“同化”世界文明的方略上存在着分歧,但仅仅是策略性的争议,而在根本原则上则是异口同声。
美国“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
美国参、众两院一致通过的“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The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 of 1998),是美国宗教势力影响外交政策的标志性案例。该法案共七个标题,长达12000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在国务院设立“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并设立国际宗教自由无所任大使的职位;(2)要求国务院发表国际宗教自由年度报告;(3)要求总统对所谓侵犯宗教自由的国家采取行动;(4)设立“美国宗教自由委员会”,并在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总统特别助理,专职负责国际宗教自由事务;(5)要求美国政府采取行动推进国际宗教自由;(6)要求修改避难和庇护程序,保证宗教避难的申请不受歧视。
该法案建立起美国人权政策的全新框架。其宗旨是“谴责对宗教自由的侵犯,推进并协助他国政府推进宗教自由这一基本权利。”依据该法案起草人的说法,该“法案的基石,是采取行动来回应对宗教自由的侵犯”。⑥根据该法案的设计,政府应采取的实际行动包括:改善外交及移民和规划局官员的训练;接触非政府组织和宗教囚犯;对支持宗教自由的团体提供经济援助;对宗教团体使用使馆设施与非宗教团体一视同仁;建立宗教囚犯名单;在宗教领域促进国际交流;对有关外交人员提供奖励等等。
在该法案实施中,将某些国家列为“特别关注国家”,或列入“观察名单”,使其成为美国政府的“一种重要的工具”。⑦美国国务院发表的“2002年国际宗教自由年度报告”,将缅甸、中国、伊朗、伊拉克、朝鲜、苏丹列为“特别关注国家”。2004年的年度报告又建议将伊拉克从名单上删除。事实上,在美军占领的伊拉克,杀戮“圣战”不断,民众的生命安全都难以保障,难道宗教信仰反而获得更大的自由吗?显而易见,这种考察国际宗教自由的标准,是惟美国的利益为转移的。
宗教问题日益成为美国干预中国内政的借口
冷战之后,国际战略格局最重要的变化是,美国企图建立独霸全球的单极时代。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主流社会推行单边主义的霸权政策,在国际人权领域里强化美国价值观,将美国标准凌驾于国际标准之上。美国国务院在“2001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的导言中,宣称“使宗教自由成为宪法中的第一自由”。
由于“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的推波助澜,宗教问题日益成为美国歪曲、攻击和污蔑中国的工具。在该法案的立法过程中,宗教右翼和各种反华势力合流,为攻击中国进行政治动员,推动所谓“反宗教迫害立法运动”。在该法案实施中,相关机构不断在人权和宗教自由领域向中国发难,为中美关系制造障碍。中国成为该项立法的主要制裁对象之一。
近年来,美国宗教势力干预外交政策的趋势有所加强。在基督教福音派的鼎力支持下,小布什当选美国总统。据报道,在2000年大选中,小布什获得的福音派选票占其选票总数的40%。为巩固和扩大选民基础,小布什积极落实“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对福音派的支持投桃报李。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之初。小布什大力鼓吹战争的“正义”性,脱口讲出“十字军东征”的“口误”。有评论认为,这句著名的“口误”实际是他内心的肺腑之言。众议院“1997年免于宗教迫害法”的始作俑者霍罗威茨赞扬政府,在国际上推行宗教自由的成绩,已“从勉强及格跃升到高分。”⑧
美国基督教福音派势力积极向国际舞台扩张,从坚持“见证真理”转向重视取得实际政治影响力和控制力。可以预见,美国宗教势力通过国会介入外交政策的趋势将日益增强。美国国会以立法方式,将外交政策作为推行美国宗教价值标准的工具。宗教右翼与政治右翼的合流,是“反宗教迫害运动”获得重大立法成果的主要原因。实质上,“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企图以国家力量推动基督教继续向全球扩张。这将与日益多元化的国际社会背道相驰,只能刺激世界更加动荡不安。
注释:
① 参见罗伯特·鲍柯克、肯尼斯·汤普森编,龚方震、陈耀廷等译:《宗教与意识形态》,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18~319页。
② The world Almanac and Book of Facts,Mahwah,New Jer?sey:world Almanac Books,2000.
③ Samuel P.Huntington,“Religious Persecution and Religious Relevance in Today’s World,”in The Influence of Faith,Religious Groups & U.S.Foreign Policy,62.
④ Paul Marshall,Their Blood Cries Out(Dallas:World,1997),255.
⑤ 转引自“The Political Sociology of the Crusade against Reli?gious Persecution”82.
⑥ 转引自“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romotion on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Belief”第179.
⑦ Annual Report of the 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May 2004.
⑧ 《在华盛顿代表上帝》中文版序言,第13页。
作者简介:习五一,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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