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 新闻秘书办 立即发布 2009年1月13日
2009年宗教自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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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公告
宗教自由是一个健康和充满希望的社会的基石。在宗教自由日这天,我们认识到1786年通过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的重要性。我们也庆祝铭记在宪法权利法案中的第一个自由权,法案中的规定确保了所有美国人宗教信仰的自由并禁止成立任何(官方)宗教。 我们的国家是由那些遭受宗教迫害而寻求避难所的人们所建立的,他们在这里建立的宗教自由仍然是这块土地上最大的幸事。作为美国人,我们相信所有人都有与生俱来的尊严和价值。虽然我们可能拥有不同的信仰,有着不同的信奉方式和地点,我们尊重彼此的人性和所表达的信仰。拥有不同信念的人们在这里可以信奉自己的信仰,和平且和谐地共同生活在一起,传承我们国家优良的宗教自由传统。
美国也支持全球各地的那些和平地信奉自己信仰的宗教异议者和信教的人们。自由并不是政府给与的或是美国人独享的权利;而是全世界每个男人、女人、和儿童与生俱来的权利。按照自己的道德观来信奉信仰的自由是人类最基本的自由。
宗教自由日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庆祝我们宗教自由的遗产,发扬宽容与和平的文化,重申我们的责任,确保地球上的每个人都可以享有这些基本人权。
因此,现在,我,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乔治·W·布什,以美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宣布2009年1月16日为宗教自由日。我号召所有美国人思考宗教自由带来的巨大益处,努力为后代维护这一自由,并通过适当的活动来纪念这一天。
我谨于公元两千零九年,即美利坚合众国独立第二百三十三年一月十三日,在此签署这份公告。
乔治·W·布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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