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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波尔:基督荣耀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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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2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章 教会胜过了世界

  从人的眼光来看,教会的荣耀是比不上世界的荣耀,世界是由压倒性的多数所构成,而教会仅是少数人中的少数而已;世界是富足的,教会是贫穷的;世界是大有势力的,教会是微弱的;世界以它的智慧夸口,教会则是传扬人认为愚拙的福音,但按着保罗在经上所说的却是何等真实:「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林前一26~28),基督教会在外表上看来是受世界的摆布。

  令人惊讶的是,微不足道的教会却胜过了堂皇的世界,教会不但努力达成这件事,而且是继续不断地胜过世界;更令人惊讶的,教会的胜利不仅近在眼前,而且是个事实。


  得胜的责任

  当教会与世界发生冲突的时候,向来是以守势为满足,往往不采取攻势抵抗世界,尤有甚者,教会常以逃避世界,而非得胜世界为己任。这种看似敬虔的态度,实际上是犯了应当做而未做的大罪。

  而逃避世界与胜过世界间的不同,可以藉下面的一个比喻来帮助我们区分:希腊神话中记载着一个小岛,岛上住着半人半鸟的女妖,她们的歌声充满着令人不可抵抗的诱惑力,以致航海的水手每经过此地,被歌声吸引,就不由自主地将船靠岸,当他们的脚一踏上岛,女妖立刻就将他们撕成粉碎。有一个名叫奥德赛的人,因他事先就了解这个危险,当他的船只尚未接近这地带时,他就将同船摇橹之人的耳朵,先用腊塞住,并叫人将自己绑在船的桅杆上,这样他虽然能听得见声音,但却无法动弹。这就好比逃避世界,外面虽然控制住了,但是心里却依旧受到搅扰。另有一个人,是阿波罗的儿子奥非阿,也和他的同伴一同航行经过此岛,他也知道这个危险,但他采取的安全措施与前者却完全不同,他不逃避这个危险;他本身会奏一种非常优美的音乐,以致全船的人为其音乐吸引住,而没有听见女妖的歌声,这就好比胜过世界。

  教会不要以为对世界的试探掩耳不听,或者令她的肢体不顺服试探就可以安然无事,她应当大声的宣扬神的道,来制压世界的声音;更进一步他说,教会不但要对自己传福音,更要将神的道传给世界。教会必须尽力保守她的肢体不受世界的支配,但是教会也应当努力,藉着传福音,将世界中的男男女女带到教会。

  由现今教会大肆宣传福音来看,人会想到教会为胜过世界的努力,乃在乎劝勉未得救的人信主归向神,当然这是得胜世界的好方法,但却不是彻底的办法;教会也必须传扬基督为主,要求各处的人在他面前屈膝,并在行事为人间服从神的律法。复活的基督岂不是对他的门徒,以及后世的教会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18~20)。


  圣经教导基督为中保的王,他不仅仅是信徒的王,从更广泛的事实上看,他也是世界的王,因为耶和华的圣仆在受苦,他将他的生命倾倒以致于死,神要使他与位大的同份,与强盛的均分掳物(赛五三12)。当神叫他的儿子从死里复活,并安置他在自己右边的时候,使他「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一21~22)。

  教会必须传扬她元首的王权,并要求各处的人,在他们的生活领域中承认他为万有之首、万王的主宰;简言之,不但坚持有基督教的教会,也要坚持有基督教的社会。神教会的行动像一支强大的军队,唱着「基督精兵前进,奋勇赴战场」。

  至于传福音所带来的结果,即便最有权威的解经家也是意见各不相同。有些人说,教会的努力将要引进千禧年国的黄金时代,普世的人要承认基督为主。还有的人主张,在基督再来之前,绝没有以上所说美丽的景象,只有在耶稣再来以后才看得见新天新地。但是无疑地,教会是神所拣选的器皿,向世界传扬基督为救主、为王,是与神同工的,并向着得胜世界的目标迈进,因为他是世上的万王之王(启一5)。


  得胜的实际

  有的人说,教会在世界历史的末了会得胜世界,因为教会的元首基督,至终要完全得胜。但圣经也教导,教会在现今得胜世界也是一个实际,基督教会的荣耀在这方面需待详细的解说。

  不可否认的,基督教会的肢体常常受到世界罪恶的试探,且时常向罪屈服,然而他们最终必要胜过罪恶,因为那在他们里面动了善工的,必要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一6)。然而,这并非真理的全部,在他们与罪抗争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得胜了罪恶,这也是事实:不拘他们本身多么不完全,但在基督里他们是完全的。由于基督为他们所赚得的,并为圣灵应用在他们身上重生的恩典,在原则上他们已经完全了。因此使徒保罗坚持说,信徒实际上是与基督一同埋葬进入死,他们的旧人已经与他同钉十字架(罗六4,6)了。在保罗控诉他自己之后说:「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接着他又说:「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罗七14~15,17)。

  使徒保罗一项稀奇的教训,说基督徒是拥有万有的人,他写信给哥林多教会的人说:「或保罗,或亚波罗,或矾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现今的事,或将来的事,全是你们的」(林前三22),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用不着详细的解释这段经文,但是在这里我们只想说一件事。历史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人在艺术、科学界往往是卓越的,该隐的后代是乐器的祖师,而又从事农业、冶金(创四20~22);据一般所知,古希腊最见长于艺术与文学,古罗马人精通律法。若基督教会人士也精通这些,那他们也可以说这些出于神普通恩典的产物是自己的。虽然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但世界属于光明之子,不属于黑暗之子,这是事实。基督徒使用艺术、科学乃为彰显基督的荣耀,因他们是属基督的,又是属神的(林前三23),若说列国的荣耀尊贵也都要归与新耶路撒冷城,这也没什么值得惊讶了。

  使徒约翰说:「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壹五4)。希伯来书第十一章提出了那些凭信心胜过世界者的名单,例如摩西轻看了世界的财富、地位与尊荣,却选择了为基督受凌辱(来十一24,26);也论到那些:「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灭了烈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来十一33~34)的人,明显可见,这些人也已经胜过了世界。虽然似乎专人难以相信,但是那些胜过世界的人,的确「……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又有人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炼,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来十一35~38)。那我们要问,到底这些人是不是被世界所胜呢?这问题的答案就在38节,他们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他们远超过世界以上,是这世界不配拥有的人,他们所以被世界遗弃,这就证明他们胜过了世界,在这一切的事上,他们已经得胜有余了(罗八37)。许多的殉道者在火焰中受刑,或活埋的时候,他们能唱出胜利的凯歌,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所谓「殉道者的鲜血,是教会的种子」这句老话,是何等的真实。

  当死亡的阴影临近主耶稣的时候,他说:「现在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十二31),在他被钉十字架的前一日,他说:「我已经胜了世界」(约十六33),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在那个时候,世界和世界的君王岂不是胜过了他,使他在世界面前一败涂地吗?似乎是如此,其实不是。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蛇的确伤了女人后裔的脚跟,但女人的后裔打伤了蛇的头(创三15)。当撒但在旷野试探耶稣的时候,撒但应许耶稣说,只要耶稣俯伏拜它,它就把世界的万国给他(太四9)。假如耶稣当时降服了,那他就是被打败了,但是他没有降服,他选择了顺服以至于死的路,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8~11)。如今他坐在神的右边,掌管着世界,这世界和其上的君王,若没有他的允许,他们无法有丝毫的作为,他秉着他的王权统管他们所作的一切事,直到他荣耀的国成就的时候。

  教会不单只传扬基督中保的王权,并且也要参与他的统治,约翰「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那些已经得胜的灵魂,「……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廿4),似乎这个异象是描写胜利与荣耀的教会,在现今治理世界,在地上争战的教会也与基督作王有份,彼得说到基督徒是「君尊的祭司」,即有王权的祭司(彼前二9)根据权威的圣经注释家所说,这是「具有王室性格的祭司,因为这不单只限于献祭,也掌管世界。」使徒约翰写信给小亚细亚的七个教会,对耶稣的肢体说,基督自己在地上是万王之王,使他的肢体们「作父神的君王与祭司」(启一5~6)。这的确是信徒的荣耀。

  教会是否完全体会到这方面的荣耀呢?如果体会到的话,教会就不必畏首畏尾,惧怕世界,也不必凡事以世界为马首是瞻;教会当胜过世界,她要大声喜乐地欢呼:「感谢神,他常帅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林后二14)。


  研读回应

1.教会应以何种态度来面对世界?

2.试说明一个基督徒在面对世界试探时,积极的与消极的方法?

3.为主殉道者究竟是胜了世界抑或是为世界所胜?

4.耶稣为什么有至高的权柄?及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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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22: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一章 教会的广泛性

  那些在五旬节被接纳到基督教会的人,首先对他们的要求是悔改相信。埃提阿伯的太监,与腓立比的禁卒,都是等到他们信了基督才给他们施洗。简言之,使徒时代的教会,坚持加入教会的条件,是相信主耶稣基督。在此以后的真教会,往往也是如此行。

  因此基督教会是一个受限制的组织,这也是教会荣耀而重要的一面;可是教会也有她光荣广泛的特性。只要你是真基督徒,你就能在教会中找到一席之地,这说法似乎有排他的意味,但所有的真基督徒都能加入教会。

  以下就是教会广泛性的几方面。


  人类的各种族



  目前最紧急的问题之一,就是种族问题。种族间的歧视比其他任何事都严重,造成各种不同民族间的恶感。每一个民族都认为自己不错,而蔑视别族。关于种族问题最终的解决办法,可以在基督信仰中找到答案。不拘种族之间的区别有多么大,在基督里他们都合而为一,而且各种族中的信徒,都是基督身体的肢体,圣经说:「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三10~11),,在基督里没有任何区分,也没有种族的成见。

  有一个故事说到三个人,一个是印度人,一个是黑人,一个是中国人,三个人同搭一条船,因言语不通,彼此都无法交谈;当吃中饭的时候,其中的黑人低头谢饭,印度人、中国人见状,立刻说:阿们!大家都非常惊喜,中国人又说了一句:哈利路亚!三个人不约而同的拥抱一起。虽然他们的肤色、种族不同,但是因着相信主耶稣基督,他们都成为神家里的人了,是一个身体的肢体,就是基督的教会。

  我们这个时代被称为基督教宣教的时代。一百多年来,基督教会向普世宣扬福音,在基督徒当中,教会必须欢迎各色人种加入教会,这是基督徒普遍同意的观点,一个教会若存着种族歧见,就不是一个教会。如果一个教会以基督为其元首,那么这个教会当然应该接受各色人种加入教会,这也就证明了基督教会荣耀的广泛性。


  社会的各阶层

  许多国家中,有钱的人成为高等阶级,中等的成为中产阶级,没有钱的就成为低等阶级,这是非民主化的现象,也是极端的不公平。可是这也很难维持人类都生活在同一水准上,因有许多因素构成社会不同阶层的事实。只有基督教会能接纳社会各种不同阶层的人,不厚此薄彼,这就是基督教会的荣耀。

  主的兄弟雅各在他的书信中就极力扫除贫富间的区别,他主张:「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该喜乐;富足的降卑,也该如此」(雅一9~10),他又说:「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么」(雅二1-4)。到现在还有些教会以不同的价格将座位出租,前面的好位就租给有钱的人,后面较差的位子就给穷人,在教会中这样的事万万做不得。有些教会选举长老、执事的时候,只考虑有钱的人,那些贫穷的信徒从不在考虑之列,这也与真基督教会背道而驰。

  一些受过高深教育的人,与那些未受过高深教育的人,若都信了主,他们就都有资格做基督教会的会友,教会的门向大学教授或教育程度低的劳工,同样都是敞开的。神不但用受过高深教育的保罗,他也用教育程度较低的其他使徒,然而保罗在形容自己时竟说:「我在使徒中是最小的」(林前十五9),这并不是虚伪的谦抑之词。


  各等级的基督徒

  十二使徒构成了新约教会的基础,除了加略人犹大之外,其余明显可见都是基督徒,但不要以为,这十一个使徒都一模一样,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相反地,他们在气质、人格上都有显著的不同,我们可举彼得、约翰、多马为例。

  彼得的性格容易冲动,当主在加利利海面上行走的时候,彼得就不能自制地照样向海面走去(太十四28)。当耶稣宣布他死期临近的时候,彼得就反对说:「主啊,万不可如此,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太十六22),当耶稣在山上变像,大家都静默无声的时候,彼得却禁不住大放厥词(可九5~6),当耶稣预言门徒都将背弃他的时候,彼得却说:「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太廿六35)。不要以为彼得这种冲动的反应是一种错误,神的灵也可能把它变成一个好的德行,也就是这位激动的彼得,承认耶稣为基督,是神的儿子(太十六16),并且在使徒行传第二章,五旬节时讲了那篇感人至深的信息。

  约翰是一位性格比较内向、喜欢前进的人,他是一位诚实的基督徒,在灵性上很深,富有基督徒的德行—爱,为了这个缘故,他被称为「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在最后晚餐时,他挨进耶稣的怀里(约十三23),在十一个门徒当中,唯独他跟随耶稣直到各各他,耶稣从十字架上吩咐他看顾他的母亲马利亚(约十九26)。不要以为当他要求主从天降火烧灭撒玛利亚城时是没有爱心(路九51~54)。这反而证明出他对主的挚爱,无怪约翰所写的书信,所论到的都是爱。

  多马的性格又不同。他对主的热情很明显,没话可说:但是他对事情的看法多少有些悲观,而且非常的固执,这也是不可否认的,当耶稣决定回犹太的时候,在那里犹太人想用石头打死他,多马便对那同作门徒的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约十一16),他骤下断语,认为去犹太十一个人就都会死。当耶稣离世的时候对门徒说,他去是为门徒预备地方,并且他所去的路门徒也知道,可是多马却说:「主阿,我们不知道你往那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约十四5)?当别的门徒告诉多马,主已经复活了,并且向他们显现,但是,多马却固执的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人他的肋旁,我总不信」(约廿25)。

  当然彼得、约翰、多马都是人,都有许多显著的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性。显然构成新约教会的成员,在性格上都截然不同。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中,描写到教会为基督的身体,着重在身体的合一与肢体的分别两件事上。保罗说:「若全身是眼,从那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那里闻昧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那里呢。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17~22)。

  基督教会只为真信徒容留地位,但是若要构成一个教会,则需要各种不同的真信徒,兹提几项加以说明:在教会中需要安静的与话多的信徒、默想的与匆忙的肢体、保守的与进步的肢体、胆小的与勇敢的肢体、有大才干与小才干的肢体、乐大的与沉默的肢体、有建设性的批评者、有热心的推动者、有领袖、有助手,虽有这么多种类,但是每人都必须学习,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


  人身体的美感,是由于各个不同的部份所表显,同样地,基督教会的荣耀也在其各个不同的肢体表显。


  研读回应

1.如果一个南方教会的弟兄对此方教会的弟兄有省籍上的偏见,你会怎么劝他?

2.教会既是一个有限制的组织,加入教会有其一定的条件,又如何解释教会的广泛性?

3.保罗在论及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这观念时,有无特别的强调?

4.教会肢体彼此间应存何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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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22: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二章 教会的独特性

  得救的信心

  无形教会的构成,乃由于罪人藉着相信主耶稣基督,成为他奥秘身体上的一个肢体。有形的教会,不过是无形教会外部的表显,在有形教会中,只为信者及其儿女容留地位。

  教会要怎么做,才能将不信的人从肢体中隔离呢?关于这问题的答案,大致有三个看法:极端严谨的看法、极端松弛的看法、中庸合理的圣经看法。

  有人声称自己能断定谁已经重生,谁还没有重生,因此若有人要加入教会,他们就自认能看出对方是真基督徒或挂名的信徒。持这种看法的人极其主观、专擅,且充满了属灵的骄傲,他们忘记了,只有无所不知的神才能识透人的心。

  今日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教会必须甘心乐意的接受那些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加入教会。他们认为,教会不应该怀疑这些人的诚恳,或对他们自己的评价做任何的更正。采取这种立场的人,无疑是向那拒绝信仰的人敞开了大门。许多人都公然拒绝基督的神性,却还大言不惭他说他们相信基督。

  关于这点,圣经中有清楚的教导。一方面只有神是无所不知的,教会并不是无所不知的,因此教会在判断谁是信者,谁不是信者上,是可能有错误的;另一方面,尽所能的将不信的人,从教会中分别出去,是教会严肃的职责,因圣经屡次劝勉教会要把那些明明是不信的人从教会分别出去。

  对于想要加入教会的人,教会有严加考核的责任,以下提出三项不可缺少的考核试验。


  一、得救信心的条件

  反理智主义在今日教会中非常盛行。情感上的经验,以及愿作好人,愿行好事,在今日教会中非常被重视,远超过圣经要道上的追求,信心被看作是一种赌博,但那并不是得救的信心。得救的信心是以知识为前题的,其实得救的信心,不仅仅是圣经教导有关救主的知识,乃是信靠基督得永生,但是你不能不首先知道圣经的教导而信靠他。正因为圣经教导有关耶稣基督的事,所以信的人才委身于他而得救。

  埃提阿伯的太监在相信以前,他必须先受神话语的教导(徒八29中38)。保罗和西拉对腓立比的禁卒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就在那天晚上,他和他一家都受了洗,圣经记载在他们受洗以前,保罗和他的同伴,「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徒十六31~33)。主吩咐门徒去教导万民,乃是他宣扬大使命最突出的部份(太廿八18~20)。当然,一个传道人为基督得人所要做的事,就是教导他们有关得救的方法,「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

  虽然每个教会的会友不一定都精确地了解系统神学的每一部份,但是也应该提出几项自己所同意的重要真理知识,作为自己得救信心的根据,例如一个人不明白基督的神性,他如何能相信他而得永生呢?认为耶稣只是一个平常的人,根本不可能信靠他而得救,倘若如此,他就是将神的荣耀归给了人,因为只有神能救人;也可以说,他是犯了拜偶像的罪。如果一个人对于圣经有关基督之死的解释,没有一点印象,他又如何能相信基督为他钉十字架而得救呢?基督代赎之功,构成了圣经有关得救教义的中心,不知道这一点的人,无法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受苦、受咒诅是为他的缘故。

  人固然可以表明他的信仰,但教会却不能不听当事人的表白就认定他是个相信的人;教会有调查的责任,看他是否真有得救的信心,确实具有这方面的教义知识,如果他没有,教会必须坚持他当受圣经进一步的教导,作为他被接纳为会友的条件。

  得救信心的另一个条件就是承认自己有罪。没有病的人是不需要看医生的;一个人若不感觉自己在灵性上有病,他是不会跑到灵魂的大医生耶稣基督那里去。只百受罪恶感压迫的人,才会跑到加略山求救,正如一首诗歌的歌词:「万古磐石为我开,容我藏身在你怀!以你昔日被刺裂,所流宝贵水与血,洗我内外全清洁,罪孽、恶势尽除灭!」

  大要理问答对「称义的信心」之解说为:「圣灵与神的话,在罪人心中所作成的得救的恩典。他既然觉知自己的罪与愁苦,不但自己无能,就是别人也无能拯救脱离那灭亡的情况,他就藉着这个恩典接受并且靠赖基督和他的义……。」(《大要理问答》第七十二问)。

  所以,一个人若是因为觉得自己够资格作会友,而想加入教会,那么他必定被排斥在教会门外,因为问题并不在乎他是多么的好,乃在乎他是多么的坏、多么的有罪、污秽、无助。认为自己有资格作基督教会会友的人,根本没有资格作教会的会友。只有那些觉得自己应该下地狱,一点也不能救自己,只有投靠基督的人,才能在基督的教会中占一席之地。


  二、得救信心的本质

  有许多自以为是信徒的人,却对得救的信心一无所知,因此教会对想加入教会的人,查询他们是否有真实得救的信心是必要的。

  由前所述,一个人若不了解圣经中关于基督的教导,并且同意那个教训,是无法相信基督而得救的。另外,要强调的是单靠知识或同意教训,不能算为得救的信心,这得救信心的本质,是为了得救而将自己投靠基督的意思。

  得救的信心不仅是相信某一种有关耶稣基督的道理,它乃是对基督位格(就是基督这个人)的信靠。圣经教导我们耶稣是受圣灵感孕,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公开传道约有三年之久,他发表了许多充满神智慧的言论,并且行了许多神迹,他更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为罪人死,第三天复活,四十天后升天,在那里为属他自己的百姓代求。关于这位救主,还有许多圣经的真理,但不要以为只信基督的位格,就可以不管这些教训。另有些人则可能用头脑来接受这些真理,心里却不相信基督的位格,神学家称这等人的信心为思想上的信心,又称为死板的纯正。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得救的信心呢?答案是为了得救而放弃自我,专一的投靠圣经中所阐扬的那位基督。

  传道人常常告诉会众,所谓信基督的意思是,完全确信基督在十字架上是为人的罪而死。这种说法并不太正确,因为把得救信心的本质与得救信心的确知混为一谈了,这是错误的。事实上信心的本质与确知是不可分的,后者是承袭前看而来,每一个信徒多少都确知一些圣经得救的教训,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完满的确知自己是否得救。

  教会对信徒有时候要求太多,坚持只有那些对基督教毫无疑问,并且说:「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伯十九25)的人,才能加入教会。但是那些愿意接纳不肯将自己交托给主,且不放弃自我之人的教会,在要求上也是太少了。

  论到得救信心的定义,要理问答中说得最清楚、正确:「信服耶稣基督是神所赐的救恩,使我们照着福音的信息与劝勉接纳基督,唯独靠他得救」(86问)。这句话中最有意义的就是「唯独」一词。真信徒并不是相信任何受造之物,不拘是在天上或地下,乃是「唯独」相信基督,也不是信天使或圣徒而得救,也不是靠行为或品格,他将歌唱:

   正如我状,无善可陈,你竟为我流血舍身;

   召我前来,与你相亲,神之羔羊,我来!我来!

  这首诗表显出了得救信心的本质,所以教会在考查慕道友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位慕道友是否有得救的信心。


  三、得救信心的果实

  主耶稣说:「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他又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0~21),全本圣经很清楚地教导,人得救不是靠着行为,乃是靠着恩典,藉着信而得救;但是圣经没有说人得救是靠死的信心,相反的,圣经告诉我们,得救乃是靠着活的信心。保罗和雅各的教导是同样地清楚有力,教会岂可不重视这得救信心的测验吗?

  在教会中还有一种非常流行的观念,认为一个人可以接受耶稣为救主,但却不必承认他为主宰;一个人能得到罪的赦免,可以不必放弃那罪,用神学的名词来说,即一个人能得到称义的好处,却不要成圣之恩。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且极其邪恶的,教会对这样的看法,不能有丝毫的姑息,必须完全地拒绝这种以耶稣为救主,而不遵守他诫命的人,这等人是假冒为善的人。人非圣洁不能见主(来十二14),人非圣洁就不能承认他是基督教会的肢体。

  这并不意谓只有道德完全的人才能加入教会,因为即便是最好的基督徒,在许多事上仍有过失。它的意思是说,只有坚决回答以下问题的人才能加入教会:「你愿不愿意说你爱主,按照圣经所说甘心乐意的服事主,放弃世界,治死旧性,并且过圣洁的生活呢?」得救以后的信徒,虽然在道德上不能达于完全的地步,但是他要努力地追求,对任何不完全的事都要感到不满。

  有时我们会听到人心怀恐惧,表示教会对想加入教会的人太严,使得很多人都不敢接近。这点在圣经中有很清楚的答案。使徒行传第五章论到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悲惨的事,他们是教会的会友,但是他们的生活和所承认的信仰却不相符,他们徒有敬虔的外貌,却无敬虔的实质,他们欺哄圣灵,因而受到刑罚,一同暴毙,无怪乎圣经告诉我们:「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其余的人,没有一个敢贴近他们;百姓却尊重他们」(徒五11,13),但此后却有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下一节说:「信而归主的人,越发增添,连男带女很多。」

  这里所说的是一个排他性的教会。根据人意的算法,这样的教会在人数上是无法增长的,但是由于神的工作与作为,却证明这种教会的长进是前所未有的。

  神所关心的是教会的长进,他要祝福教会,因为教会拒绝的正是圣经所要求的。神要把得救的人数加给教会,只有神所给的才是真正的加添,而人为的加添,则总是教会荣耀的减损。


  研读回应

1.请举出什么是得救信心的条件?

2.如果一个人是因为病得医治才信耶稣,教会需要在那方面帮助他,使他有稳固的信心?

3.一个人如果表示他相信圣经中记载的真理,是否表示他即具有得救的信心?

4.教会凭什么来测验人真正具有得救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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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22: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三章 天国的钥匙

  教会的一大特点,乃是神将天国的钥匙交给教会,关于这点我们看圣经的观点如何?


  基督与钥匙

  在圣经中,教会与国度两个名词,并不常交互使用,例如教会虽然是人与人的交往,但是国度却包含了属灵的祝福;神的国不在乎吃喝,乃在乎圣洁、公义、和平,以及圣灵中的喜乐(罗十四17)。而国度也往往被认为比教会的范围广,例如当说到神叫基督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一22)的时候,重点是在说他的王权不仅达于教会,也达于家庭、国家、社会,以及整个的宇宙。可是天国的钥匙这个名词,乃是说到国度与教会是异字同义的,圣经中唯一说到这正确观念的地方,是在马太福音十六章19节,耶稣在前一节中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显然,主在这里是将教会看做一座房子,这一节他又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他心中所想到的钥匙,就是这座房子的钥匙,所以在这里,教会就是天国,天国就是教会。从圣经的教训看来,教会包含得救的人(徒二47),就是那些要进天堂的人与那些已经进天堂的人,所以对于上述那样的认同,是不值得惊讶的。因此,天国的钥匙就是代表接受人进入教会,或是把人从教会中排除的权柄。

  既然天国钥匙的意义是这样,那么就清楚看出,在绝对意义上来说,天国的钥匙是属于基督、教会的头,以及国度的王,而且唯独属于他,因为只有他能赦免罪,只有他能打开天堂的门让我们进入,而且只有他有权柄定人的罪永远受刑罚。父将审判的权柄只交给了子,且唯独交给了他(约五27);那开了无人能关,关了无人能开的,就是他。

  曾有个瘫子被带到耶稣面前求医治,他没有立刻吩咐他起来行走,他乃是先对他说:「小子,你的罪赦了。」一些文士就在那里议论说:「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可二3~7),他们心里以为耶稣仅仅是个人,这种假想是错误的,所以他们得到的结论也是错误的。一个人若以为自己能赦罪,那的确是僭妄的,因为赦罪是神的特权,也因为耶稣是神,所以他有权柄说:「你的罪赦了。」


  使徒与钥匙

  基督自己有权柄掌管天国的钥匙,但是他却认为将这钥匙的权柄交给使徒是适当的,现在我们看新约圣经怎么说。

  当彼得承认耶稣为基督、为永生神的儿子的时候,耶稣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十六19)。

  简言之,主授权柄给使徒,立下了进天国的条件。使徒所立的条件,与基督在地上传道时所立的没有什么两样,归纳而言就是信靠基督为救主,并在信以先悔改脱离罪,信了以后就顺服基督为主。

  虽然在马太福音第十六、十八章中没有提到赦罪和将罪留下,但圣经其他地方则论到此事,在向门徒显现的时候,他对门徒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廿23)。

  骤看这种说法有点奇怪,为求适切地了解,在这里必须要作一重要的区分。基督实际上并没有把赦罪或留下罪的权柄交给使徒,以前我们已经说过,赦罪之权唯独属于神,所以基督授权给使徒,仅仅是宣告罪的赦免或留下罪。主授权给他们宣布这件事的本身是无谬的,我们必须记得,正在主对门徒说这话之前,主说:「你们要受圣灵」(约廿:22)。毫无疑问地,我们正面临着一项「特殊的灵恩」与「使徒的特权」。只有使徒从圣灵领受了宣告人罪得赦免或罪被留下的权柄。


  教会与钥匙

  教会元首基督,有绝对使用天国钥匙的权柄,而使徒们只是受之于基督的权柄,是属于次要的使用,但他们所行使的权柄却是实在的。问题又来了,那钥匙交给后代的教会又是怎么回事呢?

  神不许教会僭妄,像王一样地运用这钥匙,因为教会不是神。不错,教会是从神开始,且教会有基督为头,在本质上是超自然的,其中的成员也都是为圣灵所生的,但是教会是由世上的罪人所组成,在本质上是不具神圣性的。

  但是在传道和惩戒、信者与不信者之间实在有着区分。虽然难以决定信与不信之区分,但是教会在对待人的时候,最重要的问题是,他们是不是信者:在合乎圣经的传道、合乎圣经的惩戒上,教会就把天国的门对信的人开放,对不信的人就关闭了。

  天国钥匙用得适当与否,对教会而言是极其重要的,也就是说,教会对圣经要求人在信耶稣而得救上,是不可加也不可减的。教会只能够宣告基督以及使徒所立下进天国的条件,一点也不可有所增减。


  例如:某人虽被邻舍所尊重,但却没有悔罪的证据;纵使非常尊敬拿撒勒人耶稣为完人之范,但却不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也不相信他是神:只景仰基督因其信念而牺牲的勇敢,却不相信基督的死代替人的罪。教会并不能将之视为信者,教会有责任将天国的门向他关闭。

  另一方面,一个人犯了罪,这个人对圣经的道理所知无几,但是他像彼得一样承认:「你是基督,是永主神的儿子。」他知道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11),并基督为罪人死(罗五6)。教会应当认为他是真信者,也应当伸开膀臂欢迎他加入教会,并将天国的门打开欢迎他。在十字架上与主同钉的那个强盗,就是最好的例子(路廿三41~43)。


  研读回应

1.请阐明天国钥匙的意义?

2.主将什么样的权柄给了使徒?

3.唯独神有赦罪的权柄,但如何解释约翰福音廿章23节中耶稣对门徒所说的话?

4.教会如何运用神给天国钥匙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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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22: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四章 教会的惩戒

  传扬神的道、执行圣礼、与实行教会惩戒,可说是真教会的三个标记。但是环视目前教会的情形,实在可悲,都未能合乎这个标准。有些教会并不能算为真教会,另外有更多的教会是否符合真教会的资格,也是大成问题。

  许多教会所以拒绝执行惩戒,因为他们怕教会中的人数因此而减少,教会的荣耀受到减损;但事实上未能执行惩戒的教会,他们在内在外都不受尊敬。说来奇怪,今日世界之所以看不起教会,乃因教会是如此的世俗化,且大部份的教友也不以成为会友为荣,因为作教友与不作教友,和世界没有多大分别。另一方面,忠实地执行惩戒,乃是增加教会的荣耀。

  换言之,适当地实行惩戒,对教会是绝对有益的。以下从教会惩戒的几方面,以探讨它的益处。


  圣经的保证

  教会往往由于假冒的敬虔,而忽略了惩戒的事,例如有人说,神会看顾他的教会,而且神也不用人的帮助就能好好看顾教会;还有人说,教会惩戒犯罪的教友,对他们没有帮功,只会导致他们的毁灭,因为惩戒会将他们赶出教会。但是神的话却清楚要求教会实行惩戒,而轻忽惩戒的人常自以为比神更智慧。

  以下有一些经文清楚说明教会的惩戒。耶稣教导说,如果有一个教友犯罪,得罪了另一个人,那被得罪的人用尽方法规劝那犯罪的人,可是他都不听,那被得罪的人就要报告教会,若教会出面,那犯罪的人还是不听,就要拿他当税吏和外邦人看待(太十八15~17)。意思是,那不悔改的肢体,不再被认为是基督的肢体。使徒保罗吩咐哥林多教会,把那犯乱伦罪的人从他们中间「赶出去」(林前五13)。保罗又劝勉提多说:「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多三10)。

  马太福音十三章稗子与麦子的比喻说,一个人到田里去撒种,他的仇敌也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田主的仆人说:「主阿,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那里来的稗子呢?……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主人说:「不必,让这两样一齐长,……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到仓里。」耶稣这样教导,天国的子女与世界的子女,到世界的末了要分开(太十三24~30,36~43)。若有人从此比喻推论出,教会惩戒是末日审判的事,若现在就实行惩戒,是与基督教训相反的。我们当怎样回答这个辩论呢?

  一方面我们必须说,神的话是不相冲突的,因此圣经在此的比喻,与圣经他处的教训不会互相矛盾;另一方面,如果从「田地就是世界」(38节)这句话就下结论说,这个比喻和教会的惩戒无关,只教导说义人和恶人在世界中并存,这样的说法未免过份的简化了。这田地当然是指世界,而好种撒在这田地里,就有了教会:但是撒但也把稗子撒在田地中,因此把恶人引进了教会,就是这比喻正确的陈述,事实上许多著名的圣经注释家,也都同意这比喻即提出了地上有形教会不完全的图画。


  属灵的性格

  教会的权柄和政府的权柄,在性质上是十分不同的,这由圣经中剑与钥匙两种的象征可加以解释。剑代表政府的权威,论到民事长官时,圣经说:「……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十三4),而钥匙则是教会权威的标记,耶稣对作十二使徒代表的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十六19),明显可见,这钥匙的用法与剑的用法完全不同,剑涉及武力,钥匙则否;意即政府的权威与教会的权威应当有所区分,因教会的权威是属灵的。

  为了这个缘故,教会必须以谦卑的态度来执行惩戒。教会的肢体绝不能采取我比你圣洁的态度,每一个信徒都应该认清自己并不比犯过者更强,若不是神的恩典保守,他也和那犯过者一样。使徒保罗说:「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六1)。

  教会惩戒所用的方法与政府不同,政府往往用武力对待犯人,但是教会对有过犯者,绝不能使用武力,必须使用属灵的方法,如劝勉与教训。

  政府刑罚作恶者,但严格说来,教会从未刑罚犯错的会友,所能做的,只是把他看作一个犯错的基督徒,因此最好是说教会责备那犯错的会友,而不说教会刑罚那犯错的会友,而且这责备也多是属灵上的。教会也不能用罚锾监禁、抵制买卖等方法来处罚他,所能做的就是教训、责备,甚而剥夺领圣餐的资格,充其量也只能做到除教的地步,但除教也当保有属灵的气氛。

  当一个会友在受教会惩戒的阶段中,不要停止为他祷告,不单教会的长执为他代求,全体会众也当如此。除教必须被视为是羞耻伤痛的遭遇,教会因不得已而视一犯罪教友为一外邦人、税吏,虽然是如此,也不能轻看他,应当在施恩宝座前为他代求,期望他还能悔改,有一天与神和好,重新欢喜快乐回到神的家。总而言之,应当以基督徒的爱来执行教会的惩戒。

  教会应当时时记住,教会惩戒的目的,是要挽救犯罪者,而非毁灭他。实际上,似乎每个教会,都会有一两个兴风作浪的会友,教会不得不用惩戒来制止这一两个人,但是不要忘了,教会的目的乃是在矫正有过犯者,并非是要消除他。

  马太福音十八章的那段经文教导的很清楚。耶稣并没有说:「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把他交给教会。」他乃是说:「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主并没有接着说:「如果他不听你,你就可毫不迟疑地将他交给教会,让教会来判断他。」没有,主乃是说:「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只有山穷水尽的时候,基督徒才可把那犯罪、得罪人的人交给教会。如果必须把得罪人的人交给教会,那么教会首要的责任,还是要想尽办法将那犯罪的人挽回。

  教会惩戒的目的虽然是挽救犯错者,但它还有更高的目的。信徒个人属灵的幸福,乃是推进全体教会圣洁、并造就教会的一个途径,有谁能否认一个信徒的幸福就能导致一个教会的幸福呢?一只眼睛的病得医治,其他肢体岂不都受益吗?全教会(整个身体)的幸福岂不比一个人的幸福更重要的多吗?一个教会堕落的主要原因,就是未能执行教会惩戒。

  教会惩戒的最高目的,是荣耀教会的头——主耶稣基督。教会单一肢体的幸福,乃是推进全教会幸福的途径,所以全教会的幸福就是荣耀教会元首的方法。也可以说,忽视惩戒的教会,不单是毁灭自己的荣耀,也是严重的忽视了基督的荣耀。信实地执行惩戒,乃是真教会的标志,而对基督尊荣漠不关心的教会,简直不是他的教会。另一方面,热爱基督,并为他的荣耀大发热心的真教会,一定在惩戒上忠实、信实地执行。


  健全的运用

  以下提出几项教会惩戒健全的运用。

  一般说来,执行惩戒的教会,多半只注重信徒的行为,而不注重信仰,这是一个大错误。根据圣经,教会应当对二者都表示相等的关切。使徒保罗吩咐哥林多的教会要赶出那个犯乱伦罪的信徒,他同时也教导提多,要拒绝异端者,并且大胆地宣称:「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一48),这是最合理不过了,一个人的信仰决定了他的行为,虽然在一时间无法证明出来,但日子一久必要显明出来。此外,错谬的本身就是罪,伪造真理也是不道德的,直接了当地说,也就等于犯奸淫一样。

  在教会中有一流行的观念,认为假如会友中有人抢了银行或杀了人,那么必定要遭到教会的惩戒,但若一会友经常说谎,则不必受惩戒。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罪无论大小,都是可憎的,因为神的判断和人的判断完全不同,神不像人,容易受到传统与成见的影响。第八条诫命要我们不可偷盗,第九条诫命要我们不可作假见证,谁能够说第九条诫命不如第八条诫命严肃呢?也就是说,执行教会惩戒不单只考虑到所犯之罪的严肃性,也应当特别考虑到犯过者对罪所采取的态度,假如一个杀人犯有重新悔改的证据,就可以从轻发落:假如一个亵慢的人并无懊悔的证据,反而心里刚硬,那除教势在必行。

  有的人说,教会中的惩戒只有长老有这责任,其他会友可以不必担这个心,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其实,教会全体的会友,对于惩戒犯罪会友,都有责任。假如我的弟兄侮辱了我,我不能够将他的罪向教会述说,我必须尽全力叫他为所犯的错道歉;如果我看见弟兄对什么错误的事有嗜好,我不能把这事在弟兄间传开,应该尽可能的帮助他在所犯的错上悔改;如果我做的一切均归无效,那么我才可以将这些告诉教会。事实上,如果我一看见就将这些事宣扬出来,我就是犯了没有爱心的罪。再者,我发现弟兄犯了教义上错谬的罪,我必须在送他到教会受审前,尽全力的说服他。

  最后,我们要提到教会惩戒健全运用的两大原则。第一,惩戒必须考虑到教会的纯洁与内部安定两方面,不扰乱教会的平安和教会的圣洁。若为求平安而牺牲了纯洁,那就得不偿失:若坚持教会的纯洁,一时间扰乱了教会内的安定,但最后安定还是慢慢会恢复的。第二个原则就是,教会必须以公义与慈爱来执行惩戒。只重仁慈而没有公义,就太感情用事了:若只重公义而没有仁慈,教会就不成教会了,因为耶稣吩咐我们要慈悲,像我们的父慈悲一样(路六36)。教会中的肢体,应该每天复习税吏的祷告:「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十八13)。


  研读回应

1.你对于教会的惩戒当在末日执行有什么看法?

2.当教会在执行惩戒时,应持什么态度?在执行惩戒的过程中,当注意什么?

3.请阐明教会惩戒的目的?

4.若一个教会忽略了神赋予的惩戒责任,会有什么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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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22: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五章 教会的主权

  主权的正确定义就是「至高主权的占有或行使」,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字就是「至高」。这至高主权似乎被认为是君王的治理。在绝对的意义上唯有神是主权者,因为他的权柄才真是至高,他持有统管全宇宙的支配权。「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旨意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但四35)。

  然而「主权」这个名词有它相关的意义。主权的神已将权柄赐给他的受造之物,以管理别的受造之物。因此将主权归之于政府也是适当的:而且一般说来也如此成就了。很少有人将主权归之于教会,当然这样的归属也不算不合适。教会的主权在荣耀方面来说是颇有意义的。


  被限制的主权

  我们可以说政府或者是教会的能力权柄不拘有多么大,唯独神是主权者。神有主权管理教会,教会要完全服从于神,教会的本份就是顺服神的律,而且教会没有权柄制造自己的律法,来抵触或增加神的律法。教会不可以允许神所禁止的,也不可以禁止神所允许的。

  因为教会要服从神,所以也要服从教会的元首耶稣基督。基督治理教会,他是绝对的君王,他的话就是教会的律法,教会无权藉着更改、加添或删除来羞辱他的律法。若说教会没有律法权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基督已经把完全的律法赐给教会。当教会为了维持良好的秩序而制定某些规章,这些绝不等于基督的律法。

  教会主权受到限制是何等清楚!论到神,基督教会的主权简直是不存在的。

  然而神把与人有关的主权赐给教会,可是在名称上这个主权是具有弹性的。这个主权受限制与否的问题,已经成为教会历史中多所争论的主题。

  当神按着他自己的形象造人时,他把某种原有的权利赐给了人。由于人堕落罪中,在他里面属神的形象遭到破坏,甚至大部份丧失,但没有完全消灭,因此每个人都保有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对于重生的人来说,他里面得以恢复,天赋的权利得到增强,言论自由与崇拜自由是其中两样。实在说来,行使那些权力使每个人必须尊重别人的权利,此外尤其当尊重神的律法,但无人可剥夺别人的权利。天主教即是如此,从前天主教不但禁止人念圣经,也不许人拥有圣经;甚至往往把那些胆敢批评教会的教训与习惯者处以死刑。但无疑地,教会在论及个人主权时是受到限制的。

  所以教会对家庭来说,也是受到限制的。神在伊甸园中设立了家庭,神造了女人便将她赐给亚当作其妻子,神吩咐他们:「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一28)。说来很有意义的是,使家庭成立的是神而不是教会,先有了家庭然后才有教会。也可以说家庭就像个人一样拥有某种不可侵犯的权利。家庭的预算要有多少该奉献给教会,一个家庭应该吃什么东西,家庭中有人死了应葬于何处?这都不是教会所应当管的事。论到教会主权应受限制的例证不胜枚举,但是论到教会与政府关系需要特别注意。

  一百年来教会与政府关系的敌对见解彼此争论已久。西方教会在天主教主教领导下早已采取立场,表示教会必须在政府以上执行主权。也有主张政教分离的,所谓政教分离,就是说教会不可以管政府,也不可以干涉纯属政府的政治之事,而政府也不可干涉教会属灵的事。简言之,教会与政府都是各有主权,各有自己的范围,每一个教会都承认他者的主权。那正是主耶稣所说的:「……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廿二21),但大部份的教会是已经变为普世的了。一个普世的教会必须超越国家主义的范围。既不是政府创立了教会,也不是教会创立了政府,乃是神创造了二者,并且把特权分赐给二者,这岂不是很明显的吗?



  不可避免的结论是政府对教会的主权是受限制的,教会对政府的主权也是受限制的。教会只有在自己的范围内有其主权,教会的主权并非是全体主义的。


  积极的主权

  不要有人从以上所论的推出说教会的主权等于无。真理是很现实的,是最实际与绝对积极的。在教会历史中屡次发现教会必要抵抗政府的擅专以维护其主权。值得注意的事是,在旧约神权政治时期,教会与政府较五旬节以后有着更密切的联结,至五旬节以后,教会往往施行其主权抵抗政府侵入。从前扫罗王准备打仗攻击非利士人,按例以色列人在出征前要向神献祭。献祭乃是祭司职份,在此次情况中献祭的乃是撒母耳。当撒母耳迟到时,扫罗因不能忍耐就自己献了祭,正当那时撒母耳赶到,并告诉扫罗犯了罪,他的国度就被夺取(撒上十三9~14)。乌西雅王从前坚持要在祭坛上烧香,烧香也是祭司的特权,当王拒绝众祭司的严重抗议时,神使他得了大麻疯,由他儿子接替他作王(代下廿六16~23)。由这两个例证来看政府的代表者,因侵犯教会的主权而受到严重的惩罚。

  新约也记载了同样显著的例证。当犹太人最高法庭—议会禁止使徒传扬耶稣的名时。彼得大胆声称: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当渥姆斯会议要求路德收回被当时教会认为是异端的教训时,他发出具有权威可纪念的话:「这是我的立场;我不能够收回,愿上帝祝福我,阿们。」诺克斯约翰不顾玛丽皇后的眼泪和愤怒,在他死后麦维尔在墓碑上写着说:「在此躺卧着一位大无畏的人。」论到这位清教徒,马考莱说:「他在尘埃中向造他的主屈膝,但他的脚踩在他君王的颈项上。」

  我们今日的世代乃是全体主义国家的时代,国家主义在全世界都方兴未艾,如日中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有三个全体主义国家,德国、义大利与日本遭受彻底失败,但另外一个全体主义国家论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成为无比的强大势力,影响世界甚巨。所谓民主国家包括美国在内,也有强烈的国家主义倾向。结果,这许多国家、教会受到政府支配,而这些政府往往是残酷的。另外一些国家,人们的意识迅速抬头,认为教会的存在与活动,需要得到政府许可。现在正是教会维护其主权抵抗政府的侵占的时候。教会的神圣职责就是要起来向世界宣布,她享有崇拜自由,这自由并非出自政府,乃是神所赐的特权,为要传杨神的道,并非由于人类政府的准许,唯独出自主权之神的命令,主基督就是掌管教会主权的王,他正坐在神的右边。

  在另一方面,教会的主权当然也是积极的,教会必须有她的主权,对个人、家庭、社会与政府,设置神的律法。个人无权说他的私生活与教会无关,应由他自己去管理。这是偏激的主张,神的律法关系到人生的每一方面,而教会受到委托,以圣经的意义去传布那个律法,这律法要定个人生活中每一样的罪。实在说来有些生活习惯,是神的律法既没有吩咐也没有禁止的,这就是通常所谓无关紧要的琐事(adiaphora or indifferent things)。就是这样的事也并不是在神的律法之外。琐事的正确定义乃是神的律所许可,而并非要求的习惯或行为。所谓琐事要有神的许可,琐事本身亦非不道德或非超道德,纵非神所要求的,乃是善良的。只有这些习惯行为是出于信心或者爱心而做的,那才是善良的。虽然教会必须注意不可禁止神所允许的,可是教会也必须告诉人,根据神的话论到神所应许的适当途径是什么。

  家庭绝不可告诉教会不可管他们的家务事,那未免是过于轻率,论到家度,教会也必须有主权来宣布神全部的律法。当丈夫、妻子想要离婚的时候,他们不可以对教会说不要管他们的事,教会一定要让他们知道圣经有关离婚以及婚姻生活的教训。

  在过去数十年中,社会福音在新神学派人士中非常活跃。许多基要派人士对新神学派的社会福音发出义怒,并非理性的极端结论说福音绝对必须传于个人。结果,一般保守派教会都断然拒绝了福音在社会方面的内涵,那些教会可以说对社会关系方面的主权未能维护。提出一个例证,社会今日面临青少年犯罪的困执,教会竟然往往对此现象感到自满,事实上教会必须把这种现象包括在教导儿女敬畏耶和华的计划中,光教导自己的儿女是不够的,教会必须大声疾呼,促成基督教教育以及训练国内青少年,乃是全国敬虔行为的必要条件。

  教会在政府前胆怯,乃是教会的耻辱。不但如此,当大卫从乌利亚手中劫取拔示巴时,先知拿单以大无畏精神来斥责他。当亚哈王夺取拿伯葡萄园并伤害人才时,先知以利亚果敢的向他宣布他的家要受神的刑罚。有无数神的忠仆跟随着那些先知,步其后尘,但如今这样的人日渐减少。神的教会应当大声疾呼反对谎言、偷窃、贿赂与邪恶,这些在各国各处畅行猖撅,教会必须公开的宣布:「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十四34)。时候已到了,教会应当呼召人悔改,如若不然,教会就当将那些正巧是教会会友的政府首长或贪官污吏除去教籍,以示惩戒。那些既不敬畏神、也不怕世人、贪爱势利的官长共同起来反对受膏者说:「我们要挣开他们的捆绑,脱去他们的绳索」(诗二3)。教会必须告诉他们那坐在天上的必发笑,如果他们不以嘴亲子,他就要用铁杖打碎他们,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二4,9)。

  让教会替主权的神发出权威的话语,神是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他(提前六15)。


  研读回应

1.请说明教会所拥有的主权是怎样的主权。

2.为什么教会的主权要受到限制?

3.教会与政府的主权为什么必须分离?

4.当政府的主权干预且压迫教会的主权时,教会应如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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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22: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六章 神的选民

  教会是由神的选民所组成,但有形教会的会友,却不一定都是由神所选召得永生的,其中有挂名的基督徒,并非真正的相信,他们不在选民之列,而凡真正的肢体,却都在选民之列。

  圣经中最让人起反感的,就是拣选的道理。令人不解的是,甚至那些相信且喜爱圣经的人,也厌恶这道理。其实不但圣经清楚教导有关拣选的道理,而且这道理也极有力他说明,神为他自己子民所施无限与永远的爱。


  圣父的计划

  假设一教会要建礼拜堂,以供敬拜之用,第一步是请工程师为礼拜堂设计蓝图,选定适用的材料。父神就是教会的建筑师,他从永远就计划了,特别指出什么样的人要构成他的教会,为了达成这个目的,神从全人类当中将他们拣选出来。

  论到旧约的教会,神说:「……我仆人雅各,我所拣选以色列……」(赛四五4)。在保罗写给以弗所的书信中,一开头就说:「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各分」(弗一3~5),彼得在写第一封书信时,称受信者为「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的人(彼前一2)。

  有些人认为神拣选了所有的人,作基督身体的肢体。事实上,拣选的意思,就是从多数中选出一个或是两个,若是从其中拣选所有的,根本就不是拣选。譬如,我们要从三个候选人中选出一个县长,一些选民因不知该选那一个好,索兴统统圈选,这样一来这张选票就作废了。因此,如果神拣选了所有的人作他教会的肢体,这就表示他什么人也没选,这是必然的结论。

  也有人以为,人所以成为基督教会的会友,是因为他自己决定要加入教会,换句话说,一个人成为一教会的会友,不是出于神的拣选,乃是他自己的决定。这样的拣选是人的拣选,而非神的拣选,与圣经的思想是互相矛盾的。

  紧接着而来的重要问题是:神为何从永远在万人中指定一些人成就他教会的肢体?有两个相抵触的答案被提出,第一就是阿米念派,他们认为,神拣选某一个人,是因为他预先知道他们会信基督。第二,改革宗神学坚持,神拣选人唯一的原因,是他主权的爱;即神从永远就在基督里看见了他所拣选的对象。根据阿米念派,神拣选的根基是在人里面;而根据改革宗的信仰,神拣选人的根基是在神里面。故前者主张拣选是根据人的信心;而后者主张,信心是拣选的结果,也可以说是证明。

  不但圣经支持改革宗的教训,清楚坚称:「神按他自己的美意」(弗一5),预定了他教会的肢体,我们又可从神对摩西所说的话得到结论:「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惟,就恩待谁。」「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九15~16)。阿米念派所引用的圣经章节,不知不觉地就帮了改革宗的忙,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引用罗马书八章29节:「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阿米念派说:「你看,这有多么清楚,神的拣选不是根据神的预知吗?」但这里所说的预知是什么意思呢?问题就出在这里,这是否说在神那方面,预先知道某人会相信呢?绝对不是。这节经文说神预知某些人,意思就是爱某些人,因为预知一字在希伯来文中是爱的意思,当我们看见神预知某些人的时候,意思是,神从永远就爱了某些人了,因为神从永远就爱了他们,所以就预定他们效法他儿子的模样。

  没有人能说出神爱罪人的原因,因为神的爱并不是人的爱,神的爱是无限的,人的爱却是有限的。但有一点我们知道:神为什么从永远爱某些人,原因不在乎那些人,乃在乎神自己,简言之,他的爱是有主权的爱。拣选乃是神以无限、与主权的爱来爱他教会肢体的意思,他在基督里拣选他们,就是蒙他所爱的(弗一4~5)。


  圣子的买赎

  我们还是用教会建造礼拜堂的比喻来说明。有了建筑师的设计图以后,第二步就是购买材料,这也是神在建造他教会上所要做的。神的儿子买赎了他的选民,就是神指定要他作为教会肢体的人。保罗对以弗所的长老说:他们的责任就是喂养神的教会,而后他说这教会就是神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廿:28)。

  一些初代教父主张,基督将此赎价付给撒但,于是就将选民赎了回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是承认撒但在蒙拣选的罪人身上有主权,显然这是一个错误,撒但并没有此主权。事实是,当人犯罪的时候,神好像审判官,断定人行罪而判其入狱,撒但好像那看监狱的人;基督来了,舍命作某些囚犯的赎价,而基督付上代价是给那位审判官,审判官接受了那些赎价,就释放那些被买赎的人。这样,那些罪人就从黑暗的权势中迁到他爱子的国里(西一13)。

  关于赎价的谬解,目前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说法,就是基督不但用他的血买赎了选民,也买赎了所有的人,他让每一个人自己决定是否要接受因基督的死而得救的恩典。此说法对于救主为他自己子民死的爱来说,是完全不公平的。要知道,基督之死的能力,足够拯救所有的人,可是我们必须强调,基督用他血所买来的人,不能在魔鬼的权势之下;他的爱一定使所有他所买赎的人,在基督里,并且成为信徒。这并不是出于外在的强迫,乃是由于内在的感召。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11),好牧人要见到每一只他所舍命而得回的羊,都要回到他的羊圈。

  圣经往往以最高的形容词表露他对教会的爱,例如神说:「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看哪,我将你铭刻在我掌上,你的墙垣常在我眼前」(赛四九15~16),这里所用的词句是温柔又刚强的,神为他教会的爱,在他儿子用宝血买赎教会的事上达于顶点,当我们看到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每一个被买赎回来的人都要说:「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教会都将异口同声的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罗五8~10)。信徒在教会中将常唱:

   试看主头、主足、主手,忧愁慈爱与血并流;

   如此爱忧自古焉有?荆棘反成荣耀冕旒!


  圣灵的召集

  我们再假设要建造礼拜堂,已经有了设计图,购进了材料,接着就是如何将这些材料组合,将房子建造起来,如此才能完成礼拜堂。照样,神也是这样建造他的教会。神从永远就预定,并由神的儿子死在十字架上而买来的那些人,必须由圣灵在历史中,来召集他的教会。

  圣灵赐给选民重生的恩典,集合选民成立教会。他们若按本性来说,是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但神的灵叫他们活过来(弗二1),由于神圣灵工作的结果,他们才相信主耶稣。有些选民在婴儿时期就死亡,所有蒙拣选的人,在他们离开今世之前,一定得蒙重生,而且在他们重生的那一刹那,他们就有了得救的信心,使他们成为基督身体的肢体,若问什么年龄选民才能重生,那就要看圣灵的意思了,可是一旦他们重生了,他们就会清楚地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也就是说,圣灵的恩惠早晚要帮助他们成为基督教会的活肢体。

  在今日教会中有一盛行的观念,全人类,包括未重生之人,都能靠着自己意志的决定来接受基督为救主,并且加入教会;换句话说,神将人得救的事完全交给了人,而重生不被认为是事先就不可缺少的条件,也不被认为是神所成就的,反而是人信心的结果。这成为教会中非常流行的观念,也是今日基要派最严重的错误,把人立为自己的救赎主,对靠恩得救的圣经真理,形成一种严重的侵犯。圣经清楚教导说,若不是父神吸引人,就没有一个人来信基督(约六44);在信成为人的行动之前,这个信乃是神的恩赐(腓一29);「……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十二3)。圣经清楚教导说,神把他的选民召集成为教会,这乃是圣灵藉着彼得的讲道,在五旬节的时候,吸引召集了三千人成为主的教会,将得救的人数天天加给教会(徒二47),这也是主所作的。

  召集神的选民成为教会,这是神的爱荣耀的彰显。假如神要靠他所拣选成立教会的那人,自己来决定是否要得救,就一定没有一个人会得救;假如在拣选他们,又用神儿子基督的血将他们买赎回来之后,还要凭着他们自己的条件来决定是否接受这成果,那么所有的人都将灭亡。神对人的爱是何等的浩大,以致他要拯救他们到底。他不但在创立世界以先拣选他们,又用他儿子的血买赎他们,又藉着圣灵在他们里面的工作来拣选他们,来买赎他们,使这一切成为有效。圣灵使他们出死入生,并把得救的信心赐给他们,使他们成为基督的肢体,从始至终,他们的得救乃是出于神主权的恩惠与无限的慈爱。教会不是为神所特派的人构成的。


  研读回应

1.关于神的拣选有那二种不同的看法,请加以分析。

2.我们常说耶稣将我们买赎回来,那么耶稣将赎价付给谁?

3.基督的血买赎的对象是谁?全人类或只有神的选民?

4.在重生的事上,圣灵扮演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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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22: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七章 集体崇拜

  希伯来书的作者,劝勉读者,不可停止聚会(来十25)。这种聚会的方式就是公共崇拜的方式,当然最好的名称或许是集体崇拜,这个名称特别指出,这乃是一个团体的崇拜,而此团体,就是基督的身体。基督教会的荣耀,在崇拜中表显的最为突出,从以下集体崇拜的本质的讨论中,就能更加明白。


  与神相会

  旧约时代的会幕被称为「帐篷聚会」,除了指神的百姓在那里要彼此相遇,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神说:「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会幕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出廿九43),神与他的百姓在会所中相会。

  论到门徒的聚集,主耶稣说:「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十八20)。

  实在说来,新约时代神的百姓,在崇拜上较旧约时代的百姓更亲近神,因为在会幕与圣殿中,神是住在至圣所里,只有在一年一度的赎罪大日中,唯独大祭司一个人才能进入至圣所。但当基督死在各各他山的十架上之后,那隔开至圣所与圣所之间的幔子,从上到下已裂为两半(太廿七51),这就说明了,由于基督的流血赎罪,从那时起所有的信徒,随时随地都能进到以色列的圣者面前。

  圣经提出集体崇拜的观念是何等崇高啊!当神的百姓聚集崇拜的时候,他们就进到神居住的所在,神与他们相会,他们与神相会,他们发现自己与神是面对面的,他们的崇拜是他们与神之间的亲密关系。

  假如教会真能彻底明白这项真理,那么就会了解崇拜的特质是何等的尊严!在那里绝对找不到轻率与疏忽。崇拜者应当像雅各在伯特利时所说的:「这地方何等可畏,这不是别的,乃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门」(创廿八17),崇拜者正如摩西在烧着的荆棘中听到神的声音说:「当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出三5)。

  集体的崇拜既然是神与他百姓的相会,所以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第一就是读圣经传讲神的话,以及祝福,亦即藉着恭敬地参与敬拜,神对我们说话;第二就是藉着歌唱、祷告与奉献,以神圣敬畏的心来回应神对我们所说的。在神子民每一部份的崇拜中,不是我们听神对我们说话,就是我们对神的回应。

  伟大尊严的神,竟能如此屈尊和我们有交通,这是教会何等的光荣:而我们能与神有交通,这也是何等的特权啊!


由神开始

  崇拜是从神开始,而非从人开始。愿意崇拜真神的心,是圣灵在人里面所作成的工。若没有神在人里头赐下重生的恩典,人就会背向他、远离他,人就会拜偶像,正如多人所作,因为他们的心昏昧,不拜独一的真神(诗八六10)。若不是真神首先寻找人,就没有人会寻找真神。


  崇拜中的每一个动作,都是由神激发的。神吩咐他的子民敬拜他,而他们也顺服:他们爱神,因神先爱了他们;他们赞美神,因为神赐他们一切的恩惠;他们为着他是神,并他所作的一切而颂扬他。我们敬拜时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对他启示的回应;在他面前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回应他的道。不要忘记,神对我们所说的,较之我们对他所说的,要重要的多了。

  假如神不来自教导我们,那么我们这些属神的人,就不知道怎样来敬拜这位伟大圣活的神。假如神是个人,我们很容易藉着想像而找出什么能讨他的喜悦,那么我们就和他有同等的地位。但是他是神,不是人,我们只能够藉着启示来认识他,虽然如此,人也不能够理解他,因为有限的不能够明白那无限的,因此,人若以自己发明的方法来敬拜神,是一大亵渎。受造之物,绝不可以不用创造者所规定的方法去敬拜创造者。

  因此欲表明一般崇拜或集体崇拜的内容,只有圣经积极许可的,才用在崇拜的项目中,这是圣经的原则,即十诫中第二诫清楚表明的意思(出廿4~6)。第一条诫命禁止我们去拜假神,第二条诫命禁止我们用不正当的方法去敬拜真神。主耶稣对当时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也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可七7)。以上所说的原则,说明了在集体崇拜的内容中,唯有神所指定的部份才有其地位。强调集体崇拜的本质就是从神开始。


  敬拜的对象

  不可否认的,有的时候神的子民在敬拜上动机不良。他们往往是以自己为目的,而不是以神为目的,这种敬拜乃是自我的敬拜,在神的眼中看来是可憎的。


  教会崇拜一旦受到曲解,问题可就大了,也是本末倒置、喧宾夺主。基督徒到教会,固然是圣徒的相通,可是实质上这还是不够,重点是他们到教会去,是与神有交通。教会的敬拜,是盼望罪人听圣经道理的讲解而得救,这是好的,罪人得救是神得荣耀的一个途径;罪人到教会去,在信望爱上有长进是好的,但这也只是为达到崇拜的最高目的——荣耀神的一个途径而已。

  集体崇拜必须以神为对象,而崇拜的方向不是在求人的幸福,乃是求神得荣耀,那么以人的幸福为前题的祈求,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存在呢?只有在为着神荣耀的前题下才可以祈求。

  基督徒所作的一切事,都必须是为着荣耀神而作,甚至包括他的吃喝(林前十31),但是不论他作什么,都没有比到教会敬拜神来得直接,也再没有什么比集体敬拜更迫切、更立即地来到神面前。在集体敬拜的时候,更能感受到神的圣洁与威严,所以我们在公祷的时候说:「……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10)。基督教会对神的崇拜,在本质上是崇高的,崇拜的性质也是崇高的。以下提出五项有关崇拜性质的特性。


  一、谦虚的崇拜

  在集体崇拜的时候,神与他的百姓相遇,而人是在那:「至高至上,永远长存,名为圣者……」(赛五七15)的神面前。身为受造者,当彻底的谦卑才是。

  敬拜者应该知道,他没有权利靠近神,只有藉着中保耶稣基督才能来到神面前,主自己不是亲自说过:「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吗?凡想要凭自己来到神面前的人,只能发现他是烈火。

  敬拜的人应当知道,若没有基督丰盛的恩典,他们无法正当地来敬拜神,主岂不是告诉他们说,枝子离开葡萄树就不能结果子,所以他们若想结果子,必需倚靠他吗?他又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十五4~5),也与崇拜有关。

  崇拜者应当晓得,就是有基督的恩典,他们也无法将神所应得的崇拜归给神,由于当行而未行的罪,使得神的荣耀受到亏损。就是他们的义行,也像一件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崇拜需要藉着大祭司耶稣基督的牺牲与代求,来洁净、成全。


  二、联合的崇拜

   一个会众的崇拜,并非只是几个人的聚集,乃是以全体的姿态聚集。与会的人都唱同一首诗歌,一起祈祷,听相同的道,以同一的心志奉献,领受一样的祝福,他们都是在圣灵引导之下,完成一切的活动。部分参与的人可能只注重外表而无实际,则是在所难免的,但是除了这些人之外,教会从事联合性的公共崇拜,是必须的。

  虽然这只是事情的一方面,神的儿女分散在许多支派当中,但全世界所有真实的基督教会,正如圣经中所要求的,都以忠诚敬虔的态度来拜独一的真神,亦即,普天下的教会,都是以联合的方式未敬拜。不论亚洲、欧洲、美洲或澳洲,都使用使徒信经,一致地承认此信经为其共同的信仰。

  二十世纪的教会,与过去几世纪的教会,在主教导门徒的祷告上联合了;而新约时代的教会与旧约时代的教会,在唱诗上也联合了。


  三、属灵的崇拜

  撒玛利亚妇人曾以公共崇拜的适当场所询问耶稣,是犹太人的圣地锡安山呢?还是撒玛利亚人的圣地基利心山呢?耶稣回答说:「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四23~24)。「心灵」一词,乃是指着崇拜者的心灵说的,与保罗在罗马书一章9节中所说:「我用心灵所事奉的神,可以见证……。」的心灵是同一词,故只有用心灵,就是被圣灵所掌管的心灵来拜神,才是真正的崇拜。

  「诚实」一词,可以将新约的崇拜与旧约的礼节加以对照,意思很可能与神就是灵的真相一致,因此用诚实和用心灵来崇拜是二而一的说法。耶稣实际上就是说:「既然神是个灵,那么拜他必须是属灵的敬拜,而且唯独属灵的敬拜才是真敬拜。」

  这并不是说主认为所有公共崇拜的方式都是不对的,我们也无法想像教会在天上的崇拜是什么样子,但我们可以确知,只要教会在这有时空限制的世界存在一天,就不能不在崇拜上带着某种方式,主耶稣也曾定下一种方式,那就是定下圣餐礼来记念他的死。因此,所有只求形式主义的崇拜都是不当的;那些只遵行老套的崇拜仪式,在神眼中看来也是可憎的。主用先知以赛亚的话,严苛地指责说:「这百性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赛廿九13;太十五8)。

  相反地,属灵的崇拜就非常的荣耀神,因为这样的崇拜是承认他是真神。在人这方面来说,没有任何事能比这件事更荣耀神,而且这也才是基督真教会的崇拜。


  四、自由的崇拜



  与集崇拜属灵性格有关的,是自由的性质。崇拜愈属灵就愈自然。在崇拜中的自由,正如其他事上的真自由一样,是在律法之下,可是在这一点上区分有关神的律与人的律,是极其重要的。神的律是自由的律(雅一25;二12),神将此律法赐给人,并不是要限制人的自由,乃是要他们享有更丰满的自由。悖逆神的诫命,乃是奴隶;顺服神的律,乃有真自由。相反地,人的律若不是以神的律作根据,一定会破坏自由。在一方面,集体崇拜的意思是,若想得到真自由的崇拜,必须严格遵守神话语上的规定;另一方面,若是受到人遗传或规矩上的控制,那就没有真正的自由了。

  如果崇拜是自由的,那么崇拜者就必须对神的律法采取适当的态度。唯有本着里面的人来爱神的人,才能自由地敬拜神;唯有在敬拜神的事上喜乐满怀的人,才是受神自由之灵所控制的人。


  五、荣美的崇拜

  圣经屡次提到,神的百姓是以圣洁的荣美来敬拜神。旧约圣所及其中的装饰,是按照耶和华指示摩西的样式所造,而且也是荣美的(民八4),所以祭司所穿的衣服,尤其是大祭司的,也是荣美的。在新约中也是这样,崇拜地点的陈设及其所属物,都是华美亮丽的。可是在公共崇拜上,凡夺去神的荣美、剥夺人敬拜神的装饰品,都应该挪去。那些在外界属于荣美的,在神的殿里可能是不适当的,凡导致偶像崇拜,或导致干犯第二条诫命的像,都应当从神的殿中除去。如果崇拜的所在,是单纯而庄严的,那么那个地方就是真正崇拜神的地方。

  可是在现今的时代,公共崇拜的地点已不是那么重要,就是从前教会在地下墓窟中的敬拜,都为神所接纳。最重要的是,公共崇拜本身荣美与否,若与圣经的教导相符合,那么那个崇拜就是荣美的。

  若存着敬畏与圣洁的心,从重生之人发出感恩,因他儿子所赐白白的恩典,这样的崇拜就是荣美的崇拜。如果神的儿女在此崇拜中虚心受教,并但然无惧的来到施恩宝座前,那么这个崇拜就是荣美的崇拜。简言之,崇拜的荣美就是圣洁的反映。


  研读回应

1.人崇拜神的意愿是从何而来?敬拜神的目的又何在?

2.关于崇拜的内容及方式,圣经提供了什么原则?

3.所谓心灵和诚实的崇拜是什么意思?是否完全不要外在的任何崇拜仪式?

4.要如何集体崇拜才能经历真正自由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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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9 22: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八章 羔羊的新妇

  圣经常常把神和他的子民的关系比作丈夫与妻子,正如将基督与教会比作新郎与新妇的关系。

  把好信息带给锡安的,他们的脚踪是何等佳美:「造你的是你的丈夫;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赛五四5),「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廿一2)。全部圣经中,没有一个地方论到教会比此此处更美的了。

  以下我们要看看为羔羊新妇的教会,如何与新郎进行订婚礼、洁净礼与结婚礼。


  订婚礼

  基督与他教会的订婚礼,是在创立世界以前就订定了。这订婚不单只包括在神永久的计划中,它从永远就是一个实际。

  基督屡次指出,教会中的肢体是父神所赐给他的,在他大祭司的祈祷中,有七次描述到这件事,他说:「……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你从世界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圣父阿,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父阿,我在那里,愿你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约十七2,6,9,11,12,24)。父从永远就把他所拣选的人赐给了基督,做为他的新归。

  基督为他的新妇陪送嫁妆,而这嫁妆不是金银宝石,乃是他的宝血。基督是:「从创世以来……被杀之羔羊」(启十三8),当日期满足的时候他来到世间,在各各他的十架上为他的新妇舍命(弗五25)。

  他升天后,回到父身边,送给教会一样最有价值的礼物——圣灵。圣灵证明了基督继续与教会的同在,也表明了他对教会的忠信不渝,更时时提醒教会想起基督曾说过的应许,即有一天他还要再来,来迎娶他的新妇。圣灵要与教会同在,为着那大日作准备。

  因为羔羊与新妇的订约是出于神,所以是不能废掉的,也因为它是由羔羊的血与圣灵所印证的,所以是不能毁掉的。婚约是出于永远的爱,所以要持续到永远。

  希奇的是,即便是新妇的不忠实,也不能使这婚约作废。一个人爱他的未婚妻,但当未婚妻跟别人私奔的时候,他还会爱她吗?这就令人想不通了。但是恩典的神却对他犯奸淫的百姓说:「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也以诚实聘你归我,你就必认识我耶和华」(何二19~20),这就是永远的爱,无限的爱,不改变的爱,莫测的爱。

  那名为真实的,永远也不会放弃他的教会。本着他最大且永远的信实,就是在历史最黑暗的时期,神也对教会表显了他的爱,总是有「按照拣选的恩典所留下的余数」(罗十一5)。当教会中无数的人被证明不属龄教会,且基督教会成为撒但居所的时候,那些余留下的人将继续成为基督的真教会。到了时候,「凡住在地上」的,许多人名字记载在教会名册上的,要拜那兽,可是那些名字记载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却靠着神的恩典不拜那兽(启十三8)。


  洁净礼

  对新妇,要求首要的德行,就是贞操;而基督要求教会的首要条件,就是圣洁。

  教会虽然是从罪恶世界中被呼召出来的,但是她仍然受罪的伤害与骚扰,直等到羔羊与他的新妇完成婚礼的时候,才得以平息。若不到那个时候,教会还不能成为毫无玷污皱纹的圣洁教会。

  在教会洁净的过程中,基督不会让他的新妇任其自便,如果任其自便的话,教会不但不能得到完全的圣洁,污秽反而增加,但是基督为教会舍己,「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弗五26)。



  「用水」一词,是暗示新妇在婚礼前的洁净、沐浴,这是勿庸置疑的,在这里也是清楚指着圣洗礼,但是最有意义的是,洗礼若没有神的道,就没有洁净之力,正如伟大的奥古斯丁说过:「若没有神的道,还有什么用呢?水不就是水吗?圣餐所用的要加上道,才成为一项圣礼,它的本身就好像是可见的道。」当主为他自己的人祈祷说:「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又说:「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的时候,他岂不是将这洁净的能力归因于神的道吗?可是,圣经教导说,神的道只有被圣灵应用在人心中的时候,圣道才发生能力。成圣是出于圣灵的能力,唯有藉着圣灵人才得成圣洁(彼前一:2);那么基督藉着圣灵来洁净他用死所买回来的新归,而洁净新妇所用的方法,就是用他的道。

  当神设立教会时他就叫教会与世界为仇(创三15),但世代以来这种敌对有助于神的子民得到洁净。从教会过去的历史看来,缠累教会最大的危机就是效法世界,女人的后裔与蛇后裔之间的分界线模糊不清,这是时刻存在的危机;而迫在眉睫的危机就是羔羊的新妇圣城耶路撒冷,已与大淫妇巴比伦同流合污了(启十九2)。但是,由于圣灵活着圣道在他子民心中作工,再加上神控制他的仇敌,基督将保守这样的敌对性,并且一直持续下去。

  这也说明了教会的元首,虽然是无所不能的,但却允许这世界逼迫他的圣徒,而且这逼迫也是极其残酷的,要常受逼迫以致于死。基督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他不要教会与世界和好,他洁净教会就像黄金被火炼净一般,就连他自己本是无罪的,也都含冤受苦得以完全(来二10),所以他藉着许多的苦难使他们圣洁。简言之,他让那残酷的大淫妇逼迫他新妇的唯一理由就是,他极端地爱他的新妇。

  了解了这一切,教会从狮子的洞中、从监牢中、从断头台上、从人刑柱上高歌着对基督的爱:「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么?是困苦么?是逼迫么?是饥饿么?是赤身露体么?是危险么?是刀剑么?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5~39)。


  结婚礼

  教会现在虽然是基督的新妇,但婚礼还有待将来才完成,直等到「……好像群众的声音,众水的声音,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作王了。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启十九6~7)的时候。

  婚礼对羔羊来说,的确是荣耀的,因婚礼将在新妇的大仇敌,亦即用淫乱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完全被制伏的时候才举行。神要伸流他仆人血之冤,烧淫妇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而基督的新妇永不再受到淫妇的骚扰,然后胜利的教会将在天上高唱哈利路亚,到那时胜利的教会就完成了。

  新郎要大大的赞赏新归的荣美,并用新娘服妆饰新妇,让她穿上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启十九8)。而她的义行就表显了她的品格,乃是神所赐给她的,她已经被羔羊的血所洗净(启七14)。神要擦去她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廿一4)。一切罪的结果,将被驱散消除,因为罪的本身已被消灭;新旧的圣洁已经完全,她的福杯就得以满溢。

  羔羊的妻要以服事她最爱的人,为最大的喜乐,正如女人是为男人造的,而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所以教会也是为基督造的。新妇在服事新郎上,将完成她最高的目的与达到她最大的喜乐;在荣耀基督上,她要完全以他为乐,因此她要在他面前俯伏于地,高唱:「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启五8)。

  这个完全的婚礼,不是只维持一日、一周、一年、一个世纪,或一千年,乃是要存到永永远远。


  研读回应

1.基督与教会间的婚约为什么不能废掉?

2.基督对教会所要求的条件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3.从教会历史的教训中,让我们看到教会最大的危机何在?

4.基督爱教会为什么又允许这世界逼迫他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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