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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未:杨佳案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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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06: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十分担心杨佳母亲的结局:要么自杀,要么最后出现在“疯人院”接受治疗,到那时候她所说的一切都只会是“胡话”了。”摘自本人九月九号的牛博博客,以我对我挡的认知,这个结局丝毫不让我意外。

以下转自艾未未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kdx.html

再大的水也有落下去的时候,石头显落出来,真是海枯石烂。

杨佳的母亲王静梅有消息了,今天知道的是,王静梅没有走失,没有自己隐藏起来,她的消失是被中国的公安系统绑架,被国家秘密拘禁。2008年7月2日深夜,王静梅被大屯派出所的警察强行关进了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的安康医院。

你任意改变事实真相,让所有的媒体封口,你使整个政党昧着良心,你让全部的公检法不说真话,你收买所有的律师法官,可是你仍然无法消除那些最基本的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杨佳有一个母亲,她被“失踪”了。

王静梅是怎么样失踪的,2007年10月1日,杨佳母亲接到杨佳从上海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作为第一证人知晓杨佳被警察殴打,知道后来杨佳上访与警方交涉的整个经过,王静梅是杨佳案起因的唯一的知情人。

2008年7月1日杨佳案发生后,王静梅被带去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做笔录,自此以后王静梅人间蒸发。

之后的一百三十二天中,上海公检法对杨佳案件实施了违法的侦讯,一审二审,并做出死刑判决。在经历“有史以来最成功最辉煌”的奥运会的光荣历史时刻,杨佳 的母亲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在杨佳被非法审判的整个过程中,上海司法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杨佳母亲的代理杨佳案的“委托书”,正是此委托书成 为拒绝北京熊烈锁律师代理杨佳辩护的全部理由。在举国公民关注司法程序正义,大声疾呼寻找杨佳母亲的一百三十二天里,无论是上海公检法还是北京公安都不置 可否,拒绝回答。北京公安大屯派出所于七月十七日,装模作样的接受杨佳姨妈的人口丢失立案。由于王静梅被绑架拘禁,致使杨佳案自始至终没有可能获得最基础 的信息和公正。

王静梅的出现,至少证实了广大的公民对杨佳案的关注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司法机关和公安可以秘密的将重要证人关进医院,可以拒绝回答公众媒体询问,在不通知 亲属的情况下对人进行“精神病治疗”,这种事情只听说发生在前苏联。如果王静梅作为病人在精神病院,那么谢有明律师怎么能接受一个“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的委托?关于杨佳案已经说得太多了,还要说的会更多。是杨佳“有病”杨家的母亲“有病”还是这个国家的体制有病呢?。

对杨佳及其母亲的残害,对事实真相的掩盖,对司法程序公正的扭曲,是对中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的伤害。这无疑是2008年中国发生的所有事件中最大的一件事,远远大于那个傻逼奥运会,因为它确实和我们每一个人有关。

让我们继续关注中国司法的违法进程,关注一个体制是如何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杨佳案不仅仅是牵扯到北京上海公检法和公安的迂腐,更是涉及到公民政治司法程序社会公正等诸多问题。

现在我要说的也是,中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你们看着办吧”。你们没有想到的是,曾经冤杀无数易如反掌的罪恶权力,今天要杀一个疯子傻子,居然会变得这样的艰难。

见过下流的没有见过如此下流的。几十年来百姓都沉住气了,你们还沉的住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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