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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充分享基层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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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06: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土地政策调整将成新一轮农村改革关键

  据新华社电 改革开放30年,围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包括数个中央全会文件和10个中央“一号文件”。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轨迹和未来走向如何?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段应碧。

  ◆农村改革 30年迈出三大步

  记者:农村改革发展30年,有什么特点?

  陈锡文:我国农村改革30年,主要是迈出了三大步,第一步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建立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机制,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第二步是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第三步是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实行农村综合改革,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新世纪5个中央“一号文件”,主线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实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转变。

  ◆新土改信号 农村土地承包期有望延长至70年

  本报讯 10月9日到12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据悉,此次会议热点包括:完善土地制度改革还富于民、发展现代化农业保障粮食安全、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推动城乡一体化、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为明年经济工作定调等,而围绕土地制度的相关政策调整将成为本轮农村改革的关键。

  专家分析,新一轮农村改革可能会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延长土地经营权的年限,将农村土地的承包期从现在的30年延长到70年等。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分析认为,这一条规定或许就是新农改的突破口。目前,《土地管理法》也由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在紧张修订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对此认为,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形式变革就是此次农改的题中之义,重点是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使用权,但所有权预期不会发生变化。他建议,通过改革,国家可以给出一个更强烈的保护农民权益的信号,如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宣布农民土地承包权永远不变,承包权可以转让、抵押、继承等。 

  农民期盼 粮价涨一点,补贴多一点

  记者:农民对“一号文件”很有感情,农民现在主要有哪些期盼?

  陈锡文: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去河南考察,焦作市的农民讲得很好,从农业生产角度,农民期盼三点:“粮价涨一点,补贴多一点,生产资料价格稳一点”。在起草文件、制定政策过程中,显然要考虑这些问题。

  从农民进城务工来看,最大希望是能获得公平公正对待。所以2004年的“一号文件”首次将农民工列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强调城市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如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等,要覆盖农民工。

  突出问题 千亿元财政补贴部分被截留

  陈锡文:现在农村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政府每年给农民的上千亿元财政补贴,有些被中间截留。二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很好保障,农民希望“我的事我作主”。我现在经常会收到农民兄弟的来信,其中反映最多的是承包田被侵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是签了合同、受法律保护的,不容侵害。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到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考察,他明确告诉乡亲们,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段应碧: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广大农民也有这方面的强烈愿望。现在一些地方搞土地流转热情很高,关键要看,是不是农民自己想干的。如果是,我举双手赞成。中央文件很早就提出了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原则,即依法、自愿、有偿。近年来出台的《物权法》明确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强化了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中央希望的是在尊重农民意愿和合法权益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深化改革 尽快推进农村4方面改革

  记者:您认为今后农村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在哪里?

  陈锡文:从现状看,农村改革要在3个层面上突破:一是已有惠农政策,今后需配套出台细化措施,不断提高惠农水平。二是有些方面的改革不彻底,需要加速向前推进。三是一些改革尚未启动,需要尽快展开。

  总体来看,除了中央已有的部署,农村有4个方面的改革需尽快推进:

  第一,村级经济社会管理体制要深化改革。目前只改了一半,要继续改下去,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乡镇机构改革应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国务院已明确本届政府要把乡镇机构改革搞完,因为事关农村发展大局。现在我国有62万个行政村,3万多个乡镇,改革的目的很明确,一是乡镇提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费用由公共财政承担;二是真正让农民实现基层自治。

  第三,尽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现代农业发展的经济组织。去年我们才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许多配套政策措施还没有跟进。下一步发展现代农业,“家庭承包制+专业合作社”是符合国情的模式,必须大力培育合作经济组织。现阶段,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简单视为企业是不对的,应在财政补贴、金融支持、减免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否则现代农业很难发展起来。

  第四,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场取向改革搞了多年,农村规模经营水平一直较低,为什么?是因为我们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这些年农业部门一直在抓小麦收割的社会化服务,几十万台联合收割机大规模转战南北,解决了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这就是社会化服务。有了这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家庭经营的农业就完全可以走上现代化道路。

  从我国实际来看,农民进城意味着3件事必须解决: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

  总体来看,今后推进农村改革,“放活”是关键。无论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发育新型经济组织,还是促进生产要素回流农村,都需要“放活”。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农村改革就深化了,反过来对城市会提出改革新要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就会逐步形成。

 

转自:http://www.law-star.com/cac/2000243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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