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生命的三個階段
一﹑得救(重生)(徒二38,約三5-6)
得救:悔改→奉耶穌基督名受洗→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 悔改──改變生活目標,以神旨意為主,領受聖靈全備祝福。 重生──渴慕靈糧(彼前二1),不犯罪(約壹三9),愛弟兄(約壹三14)
二、奉獻(羅六6-13, 18-19, 八12)
奉獻:『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 奉獻的生活:聖潔生活,愛人如己的生活。(約十五34-35)
三、成聖生活(羅十二1-2,提後二21-22)
1) 新生命的成長
1. 認識真理(約八32,弗一17-19)「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
讀經
(1)生命的道(話)──藉熟讀聖經,背誦及反覆默想得聖靈感動生命的糧。(約六35, 63)
(2)生活真理──信徒個人生活、教會生活、社會生活的聖經原則。
(參考:初信造就,在基督裡的長進,新生命等)
(2)生命信息──從屬靈人得生命造就信息。
(參考:住在基督裡、內在生活、魂與靈等)
2. 得著能力(徒一18,弗三16)
「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十四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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