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我們應該關懷社會(Involvement: Is it our concern?)》
(John Stott)
亮晴摘譯
桑宣言不僅提及「社會責任」,更進一步的深入到「社會──政治的參與」。一提到「政冶」這二個字,往往使許多基督徒感到敏感。他們一直積極的參與社會工作,特別在醫藥和教育二方面,但對於政冶,則是抱持著「敬而遠之」的態度。任何時侯,只要教會捲入政冶活動,教會內外反對的怒吼就會四處而起,也們堅持「政教分離」。
在這個爭論中,有四點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第一、是對「政冶」的定義。第二、是對於社會與政治的關係,為什麼我們無法把二者分開討論。第三、探討人們反對教會參與政冶的因素和顧慮。第四、誰應該擔負基督徒的政治責任。
第一、「政冶」或「政冶的」可能有以下廣義與狹義的解釋。廣義而言,政冶代表城市的生活和市民的責任。所以它涉及到我們一生在人類社會中的生活,政冶是如何在其一個特定社區生活的藝術。但狹義而言,政治是政府管理學。在法律的規範下,考慮如何制定不同特定的政策。
瞭解以上的定義之後,我們可以繼續探討耶穌曾否參與政治。從後者的狹義角度而言,很清楚的答案是否定的,祂從末組織過任何的政治黨派,提倡政冶活動或是從事政冶抗爭。祂從來沒有計剖要去影響凱撒、彼拉多或是希律王的政策,相反的,祂放棄了從政的機會。但廣義的說,祂一生的事工都與政冶有關。因為祂來到世上,為的是與人類分享祂的生命,祂也差派門徒做同樣的事。更進一步的,祂所宣揚的神國是一個全然新鮮,截然不同的社會結構組織,這一套價值觀和標準都成為老舊敗壞社會的挑戰。這樣說來,耶穌的教導也涉及了「政冶」。此外,祂的王權,被當時的官員視為對抗凱撒的威脅,所以祂被誣告指控為煽動叛亂之徒。
第二、我們再來討論社會與政冶(狹義)的關係。在Grand Rapids報告的最後一章也對此有所討論。它區別了「社會服務」與「社會邉印沟牟煌??埧聪卤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