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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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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10: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海涛  
 

  在当今中国基督教界以及学术界,“三自”是“自治、自养、自传”的简称。不过,在中国基督教的历史上,“三自”的具体表达方式有细微的差别,如“自立”、“自理”、“自决”等词语都曾出现。当然,无论使用何种表达方式,其目的都是要说明中国基督教会要在经济、管理以及神学方面实现自主。那么,“三自”的理念源自何处?在中国教会中又是如何生根、发展的?

                                “三自原则”的提出

  就目前可查的文字资料来看,完整的“三自”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行教会牧师、总干事亨利·樊1855年6月1日对传教士的临终谈话中。在此之前,他还曾多次谈到“三自”原则中的一个或者两个“自”。据此,有人认为“三自”概念是亨利·樊首先提出的。

  但是,仅仅一年后(即1856年),美国美部会干事鲁弗斯·安德森的《差传方针之纲要》面世了,书中提出了与亨利·樊非常相近的“三自”思想。据此,有人认为,鉴于两个人相似的经历以及密切交往,“三自”思想也可能是安德森首先提出的,或者是两个人共同切磋的结果。

  亨利·樊和安德森都强调“三自”的历史渊源。安德森曾在自己的著作中写道:“我无法明言,也无需知道,差传中这一基要真理或法则(指‘三自’原则——笔者注)由谁最初宣布。正如科学中的很多发现一样,极有可能是由若干人、在几乎同一时期、自共同经验而得出的结论。”从亨利·樊为此著写作的序言看,他的看法也与此基本相同。

  任何一种理论都是长期积淀的结果,“三自”原则的提出也不例外。英美主要的差传机构基本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建立的,亨利·樊与安德森都是西方差会成立后的第二代干事。作为接班人,他们思考、总结前一代人大量的实践经验与思想,并将其理论化,某种意义上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所以,亨利·樊与安德森最大的贡献在于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完整系统的“三自”理论,并致力于这一理论的实践。

  不过,我们还应该看到,“三自”理念的提出与被接受是与当时大的社会环境有一定联系的。当时,英国殖民地的侨民,无论是外交人员还是传教士,死亡率都极高,任用当地人成为一种需要。还有人认为,“三自”理念之所以能被19世纪中叶的西方教会所接受,与处于殖民初期这一时代背景有关。当时,很多人认为殖民主义时期在世界历史上至多是一个临时的过渡阶段,西方人对东方更多的是“托管”,而不是“统治”。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与任何思想一样,亨利·樊与安德森时代的“三自”理论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那就是当时西方的很多传教士都认为具有上千年历史的西方教会模式可以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翻版。

                              中国教会的“三自”之源

  在中国,自第一位传教士马礼逊1807年踏上中国大地的第一天开始,就面临着如何使中国人更好地接受基督教这一问题。早期的传教士们很快发现,中国人对中国人传教效果更好。于是,马礼逊选择、培植梁发,文惠廉收留、提携黄光彩,其目的都是培养中国的传道人。不过,综观19世纪中叶前基督教在中国传播的历史,虽然马礼逊在1807年就踏上了中国的土地,但之后各个差会向中国派遣的传教士都无法进入中国内地,多滞留香港、澳门,领洗的中国信徒更是寥寥无几。虽然传教士开始培养中国传道人,其目的只是为了中国的福音化,而不是中国教会的自立自主。

  但是,随着鸦片战争的炮声,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状况发生了改变。1860年之后,各差会陆续派遣更多的传教士来华。在这期间,英国行教会和美国美部会最先确立“三自”原则后,很快得到其他差会和传教士的认同,并结合其实践经验对其进行发展。其中,美国北长老会的倪维斯、英国传教士戴德生和安立甘会的罗兰·艾伦比较具有代表性,而他们都是在中国传教多年的。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中国教会的“三自”运动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倪维斯于1854年来到中国,1862年向美国北长老会提出在华创办神学院的建议,以利于培养华人信徒。倪维斯非常强调教会的自养,不仅写了一系列文章进行倡导,还身体力行。1887年,倪维斯将美国优良的果木品种引进山东烟台,并教予信徒及一般民众有关栽培的技术,还免费赠送果木幼苗。戴德生于1853年来到中国,非常强调传教人员在服饰、饮食等方面融入中国社会,注重培养本土传教士在民教冲突中避免诉诸本国政府等。艾伦于1895至1904年间在华北传教,亲身经历了义和团运动。他后来因病返英,对世界各地的传教运动进行了考察,在其1912年出版的《宣教方法:圣保罗的还是我们的?——对四大传教区教会的研究》一书中,系统地论述了“三自”理念。

  这一时期,尽管有一些传教士在探索建立“三自”教会的路径,但我们并不否定,当时在中国的多数传教士不相信中国教会能够自立,因此不培养中国信徒的自立精神。与此同时,中国人开始建立自立教会。福州的保灵在传教中耳闻目睹群众嘲笑差会供养中国传道人,说他们是“吃外国饭,自然传外国教”,提出了“中国教会要自养”的口号。他的主张得到传教士们的支持,并制定了“自养”方针。广州的陈梦南在一些信徒和海外粤籍侨民的帮助下,创立了粤东广肇华人宣道会。上海浸信会的黄益山购房立堂,延聘传道人,一切传教经费由他提供。山西的席胜魔在山西邓村开创了与任何差会无关的自立、自养、自传的福音堂。山东长老会登州文会馆首届学生邹立文等人,邀约毕业的同学40余人,创办山东酬恩布道会,宣布脱离美国长老会,自订会章。

  尽管面临着重重困难,广大食不果腹的下层教徒很难供养传教者和维持教会事工,19世纪末,这类在经济上实现自养的教会还是达到了100多所,在中国基督徒自主办教之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总的来说,这些自立教会仍处于自发状态,规模较小,影响不大。而且,因中国信徒神学根基差,仍难以实现自传,教会对传教士和外国差会的依赖性仍然很大。因此,严格地说,其中的大多数还不能说是完全自立的教会,只是经济上的自养。而教会独立自主自办,远比单单自养一途重要得多。

  19世纪下半叶,“三自”理念遭受巨大的挫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世界大环境的变化,即随着帝国主义势力的增强,他们希望领导世界,传教士则希望殖民地人民不仅接受福音,也要接受西方的生活方式。不过,无论如何,“三自”一直受到关注。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因为秉持“三自”原则是传教工作的切实需要。当然,这一原则的含义也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发展变化。

  笔者认为,中国教会的“三自”运动可以这样概括:从1807年第一位牧师马礼逊来华至19世纪中叶为第一阶段,是以西方传教士为主的播种时期;19世纪中叶至1900年为第二阶段,中国教会仍然以西方传教士为主导,但个别地区出现了自立教会的萌芽;从1900年至上世纪20年代初为第三阶段,受义和团运动等的影响,自立教会的自立程度提高,数量增加;从上世纪2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教会进入以中国人为主的本色化教会时期,这一历程一直持续至今。
 

          (本文转载自:人文史地-宗教周刊-中国民族报电子版(2011年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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