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军
上帝为什么让守望教会事件发生?尽管我们无法完全测透上帝在其中的旨意,但我们应该有信心说,守望教会事件在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地点和这样的处境中出现,肯定有他至高的美意。在这样的时刻里,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面临着转型、重建和更新,信仰越来越成为社会和文化转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政教关系也处于转变和定型之中;在这样的地点中,政治高度敏感,政治焦虑显而易见,北京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惊动全国,甚至波及全世界;在这样的处境下,一方面,福音在中国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信徒的灵命也在不断得到喂养和提升,另一方面,基督教会和基督徒们仍在继续受着各种有形无形的压制、偏见和歧视,尤其是来自政府的成建制的抵制和逼迫。
为了在这样的背景下思考守望教会事件的“属灵”意义,我们必须回到上帝的话语上来,回到福音真理的标准上来。“因为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3-5)。守望教会事件虽然有社会和政治的时代背景,我们对它的思考却必须超越于具体的时空。只有从神的永恒国度和主权的角度来考察,我们才能贴切地理解该事件的意义,并为当下与未来的政教关系提出符合圣经真理的明确建议。而且,我们只有凭借上帝所赐的智慧、能力、勇气和忍耐,才能将那些阻拦我们“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将那些逼迫教会的“人所有的心意夺回”,并最终让这些人的所有做法和想法“都顺服基督”。
在笔者看来,守望教会事件之所以具有典型意义,主要在于它凸显了我们如何看待上帝的主权和恩典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简言之,守望教会事件以一种略带紧张的戏剧性方式呈现了两种不同教会主权观的分歧和对立。守望教会治理委员会所坚持的是上帝掌管教会的主权观,而官员们所坚持的是政府掌管宗教的主权观。后一种宗教主权观在中国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在过去几千年的专制王朝时期,代表着政府的皇帝实际上既是宗教裁判所的所长,又是控制和主宰着献祭礼仪的大祭司。按照中国官方的宗教观念,皇帝还是上天与百姓之间唯一的中介,所以叫天子,而且天子只能有一个,不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否则就像天有二日一样,政治会陷入混乱状态。在这样的宗教主权观下,传统王朝政府中也总会有一个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宗教事务,对任何不符合官方钦定教义或者仪礼的宗教或宗教组织都会予以打击和取缔。
现在的政府所持守的宗教主权观与传统宗教主权观并没有根本上的区别,唯一的重大差别就是官方的最高统治者不再被称为或自称天子而已,但宗教裁判和管理的职能照旧,而且可能还依靠现代的科学万能意识形态和精密的技术手段而更为加强了。在这样的宗教主权观下,基督徒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历各种排斥和不友善的态度或政策就既不令人奇怪,也是无法避免的。比如,出于宗教裁判的“权威”,官方必定在其意识形态系统和教育与宣传体制中强化无神论的思想,排斥良心自由,甚至取消良心存在的“合法”空间。这种立场昭示的是官方有权力就宗教的优劣和良心的有无做出覆盖全体国民的抉择,并贯彻到国家体制之中。基于这样的逻辑,在招聘公务员时歧视基督徒就是有理可循的了;基于这样的宗教主权观,政府就能够堂而皇之地以国家财力在世界各地建立孔子学院,并在国内推广和抬举儒家思想甚至佛教以对抗和抵消基督信仰的影响。当然,政府就可能会(而且事实上最终一定会)理直气壮地要求守望教会按照它的吩咐去做了。
对宗教的裁判必然带来宗教的“管理”问题。在政府认为自己对宗教事务拥有全部主权的情况下,教会的一切事务都被纳入其“管理”轨道。政府的全面管理思维在“三自教会”上表现的非常充分。比如,教会敬拜的地点和人数、教导的内容、联结的方式、财产的拥有和处置、神学、圣经的印刷和销售、传福音的方式都是管理的对象。这些林林总总的管理项目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政府对教会拥有并行使着全部的主权和治权。政府拒绝守望教会使用其所购置的房产,政府要求守望教会分散聚会,政府不允许守望教会在公共场所公开敬拜,这所有的政策立场都来自其自称的对教会的完全主权和治权。
因此,政府对守望教会的处置和打压凸显了政府的宗教主权观。而守望教会事件之所以能发生,是因为守望教会的治理者们坚持了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宗教主权观,也即惟有上帝才对教会拥有全部的主权。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唯一元首,没有一个基督徒会否认这样的福音真理;而由此而来的只能是上帝主权下的教会观。说得严重点,一切人间的宗教裁判都是渎神之举,都是对上帝权柄的僭越。在没有了人间宗教裁判的情况下,外在的宗教“管理”将被局限在非常确定且有限的范围内,也就是当而且只有当教会的活动对公共秩序造成影响或潜在影响时,政府才能依法对教会施行管理或提供服务。除此之外的一切对教会事务的干涉都是对上帝主权的侵夺和蔑视。
在上帝主权观下,仍有一个问题有待解决,那就是上帝的主权如何体现为具体的人间治权呢。有些政府可能会宣称它们拥有代行上帝治权的权力,因此管理和控制教会事务是它们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所在。对这一问题的考察必须要与上帝所赐给基督徒的恩典联结起来。基督信仰赋予了基督徒新的生命,在新生命中,基督徒得享良心的自由这一莫大恩典,因为“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在良心自由的恩典中,基督徒不再是律法的奴仆,可以自由地敬拜和赞美上帝,与神亲近和好。良心的自由让处于上帝主权之下的基督徒们能够以他们认为符合上帝心意和福音真理的方式治理教会,包括讲道与教导的内容和方式、聚会的地点和方式、教产的购置和管理、神学教育、教会联结形式、福音事工等等。
上帝主权和恩典下的良心自由应成为我们思考当今政教关系的出发点和前提。由于中国的政治基因中有着隐蔽但坚定的对宗教的控制欲或利用欲,这样的思维路径对执政者是新的,因此他们比较难以一时接受并作出相应的观念、立场和政策上的调整与变化。它对于已经完全适应中国政治文化和现实的许多基督徒来说可能也是新的,并因而构成了一种挑战。在笔者看来,这种挑战首先是属灵的,其次才是属世的。不过,既然基督信仰已经赋予了基督徒新的生命,基督徒们看待这个世界的角度确乎不同了,这种新的不同视角就包括了上帝主权和良心自由下的政教关系。
因着上帝主权和良心自由而来的教会在尘世上的自主、自治和独立不是世俗政治规定的产物,而是属灵真理的一部分。如若没有这样自主独立所带来的与世界的适当隔离和对信徒的稳固保护,让上帝的归给上帝,反倒一味地顺服世俗的掌权者,那么,“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对基督徒来说,还有什么能比从恩典中坠落更可怕呢?福音真理让我们得享自由,乃是为了我们能够持续地被保守在神的恩典里。尽管良心自由在尘世中受到尊重和保护绝不是万能的,但没有这样的自由却也是万万不能的。原因在于,如果没有了这样的自由,基督徒的良心就无法单单仰望和信靠上帝,基督徒们就会因着世俗的拦阻、压力、障碍甚至逼迫而心不甘情不愿地(甚或心甘情愿地)将我们良心的主权让渡出去。于是,上帝对我们良心的全部主权就有了缺口,甚至上帝的主权会被世俗的政治完全吞噬。结果,我们将失去在上帝面前的无亏的良心。这时,基督徒爱神爱人的心志又将从何而来呢?“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前1:5)良心不自由的结果就是良心在神面前的亏欠,是恩典的破损和泯灭,是爱的缺失乃至丧失。
总之,当下中国的政教关系在本质上既不是政治问题,也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上帝对良心的主权问题,尽管这一问题的解决要靠政治和法律的手段。在坚持政府对宗教拥有全部主权和治权的观念和体制下,这一问题获得真正彻底解决的可能性非常低,因为政府总是会试图将宗教(当然包括基督教)纳入其控制之下。在两种相互冲突的教会主权观中,基督信徒们的选择并不难做出:在良心事务上接受尘世的机构或者个人的领导是非常“不合算、不合理”的,他们只能将良心和信仰事务交托给上帝,因为世俗政治是短暂的,易变的,可能腐化堕落的;而上帝则是永恒的,不变的,永远圣洁良善的。将信仰置于哪个主权管辖之下不是小事,关乎信仰的真实性和生命的“含金量”。上帝主权下的良心自由是神的恩典,同时也是上帝给当下中国基督徒的巨大挑战。在一个缺乏信仰和良心自由的社会中,在政教合一的意识形态深深地嵌在政体结构和执政思维之中的政治文化里,实践良心的自由需要极大的信心、勇气、智慧和忍耐。正因为我们是如此的软弱和小信,上帝的恩典才会如此的宝贵和难得。诚如奥古斯丁所言,活在基督信仰里并非易事,愿上帝怜悯和看顾!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太5:10-11)。感谢上帝!守望教会事件让我们这些主里的肢体在真理上同得建造,因为它促使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上帝的主权和恩典以及符合圣经真理的政教关系。愿上帝悦纳守望教会众弟兄姊妹的付出和摆上。阿门!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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