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尔文主义神学与英美自由主义宪政之间,站着一个伟大的国家,就是苏格兰。新教改革宗(加尔文宗)的自由观,是一种基于《圣经》启示的、国度和圣约之下的自由。凯利(Douglas F. Kelly)的这本书,论述从16世纪到18世纪,这一新教改革的加尔文主义遗产,如何塑造、演变和更新了英美的宪政观,尤其是对政教关系等政治哲学议题的巨大影响。但在观念与制度史的梳理之外,最生动贴切的例子,还是两个苏格兰人站在国王面前的故事。一切政法理论,若不能导向类似的故事,就只是知识分子们的智力游戏。
在人民的反抗上,诺克斯也比加尔文更为激进。他认为,一个人最本质的身份,是他在圣约中“上帝子民”的身份。基督通过十字架的道路拯救罪人,一个人透过基督的血,被重新带到上帝面前,带到圣约当中。这是出自上帝白白的恩典,而不是人的任何值得奖赏的行为。因此,每个基督徒,都有权利、也有责任站出来反抗一切偶像崇拜,尤其是政治国家当中的偶像崇拜,而无论是否有“低级别官员”领头出面。每一个渔夫、税吏和木匠,都不能对自己身上那个持守圣洁、反抗偶像的神圣呼召视而不见。这是一种基督教圣约观之下的、超越性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诺克斯对什么是偶像崇拜,也下了一个深得圣经真意的定义,不但对基督信仰而言,对近代以来的国家主义政治学而言,都是极富启发性的。他说,“一切不彰显上帝的道的敬拜”(all honouring of god not contained in his holy word),都是偶像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