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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江平先生专题:孙家红:如何从法律史的角度定义江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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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3 12: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olor=var(--weui-LINK)][url=]寄庐主人常自在[/url] 2023-12-23 02:13 发表于北京
2023年12月19日,一代法学泰斗江平先生(1930-2023)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一时之间,在微信朋友圈中,不管是出身法学专业,还是非法学专业的朋友,都在转发江平先生的讣闻,并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表达着纪念和哀悼之意。最近几天,又陆续读到不少师友的追思文章。可以断言,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关于江平先生的纪念和追思活动仍将持续,而且热度不减。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工作者——不论官方给予什么样的名号或定位,能够在其死后得到如此广大范围的群众自发悼念,无疑代表了逝者生前所从事的志业早已在人们心中树立起了不朽的丰碑,从古人所谓“道德文章”角度取得了极大成功,故而能够享受如此无上之哀荣。
截至目前,在铺天盖地悼念江平先生的文章中,作者多半是交往多年、过从密切的师友,当然也不乏较少或从来没有机会直接接触,只能站在远处仰望泰山北斗的“旁观者”,因为受到先生道德文章的感召而自发为之。笔者即属后者,只在几次有限的场合得以瞻仰先生风采。其中,2014年11月30日在深圳举办的“法治的突破——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颁奖典礼,算是接触最近的一次。
记得当年为了迎接中国第一个“宪法日”,法治周末报社、凤凰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广西师大出版社共同举办了盛况空前的图书评奖活动。应范新兄邀请,笔者担任了这次颁奖典礼的总撰稿,并有幸陪同家师李贵连教授一同参加了颁奖典礼。平心而论,这次颁奖典礼的规格很高,除了众位大咖获奖者外,尤其隆重邀请了中国法学界久负盛名的“法治三老”——郭道晖教授、江平教授、李步云教授一同莅临。毕竟“三老”同台,机会难得,故在茶歇间隙,笔者受某位同学委托,携带典礼宣传册,请三位教授亲笔签名,以作纪念。随后将之交到该同学手中,他马上找人镶上镜框,当成“无价之宝”,郑重悬挂在书房显著位置。

2014年11月30日“法治的突破——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颁奖典礼(笔者拍摄)
此外,在这次颁奖典礼尾声,还特别安排了一个“三老谈法治”环节。范新兄起初主张笔者担任该环节的主持人,但自觉年龄差距较大,且术业有专攻,坚辞不就,同时建议邀请在场的西南政法大学的俞荣根先生作为主持人。因为俞老爷子年资学养足以匹配,且与“三老”素有交往,情理上亦属名正言顺。于是,改请俞老爷子出面主持,效果十分理想,典礼圆满收场。当然,笔者因此失去了一次与江平先生和其他二位法学前辈近距离对话的机会。如今想来,虽然不能算作遗憾,但前尘往事历历在目,故人星散,兴念所及,难免在心中荡起几许涟漪。
尽管与江平先生接触有限,并不妨碍作为一名法律历史研究者,将其生平志业作为研究思考的对象。最近,常与几位学界同道言及:百余年来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历史,自沈公家本后,似乎再没有什么“大人物”产生,枉论其学术功业足以和沈家本相提并论,像样而名副其实的法学家恐怕也没有几个。尤其令人费解的是,“法学家”的数量逐年增加,中国的法治却面临越来越多不可思议的挑战和困惑。此前不是说好“法学家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吗?凡此种种,谁能讲得清楚?现如今,随着举世景仰的江平先生溘然离世,我们又将如何从法律史的角度定义江平先生呢?
当然,人性和人生皆具复杂性,不论作为独立个体的人,还是作为群体中的人,都会存在诸多面向。欲从单一维度定义某个人——不论其为学术大家,还是贩夫走卒,或者硬说某个人只具有单一定义维度,既不科学,也不现实。因此,关于“如何从法律史的角度定义江平先生”的问题,无外乎就是:我们应该如何从法学、法律、法治的角度认识和评价江平先生的历史地位。
常言道,盖棺论定,字面上意味着,对于一个人的认识和评价,往往要待该人去世后,才能论定。但事实上,某些人物故后,棺已盖,却无法论定,甚至会比生前更加充满争议。而另外一些人,其所从事的事业,或其人生的某些方面,则完全可能在其去世之前,就获得比较确定而普遍的认识与评价;换言之,棺未盖,而论已定。即如最近关于江平先生的大量悼文,都提到江平先生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同时包括其作为中国民商事立法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的身份,便在其生前早成各界共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江平先生似乎对自己有着比一些旁观者更为“清醒”的定位。他在一次访谈中郑重强调:
我说过,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我是很多著名大学的名誉博士和客座教授,有很多社会兼职,但我没正经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写过正经像样的专著,这里当然有历史的原因。准确地说,我是个法学教育者,我更多的还是讲课,演讲,普及法律知识。
鹤师祝守正教授在本月19日撰写的悼念文章中也说:
江平先生是浩劫后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律教育的一位旗帜型人物。他是卓越的法学家、立法者、教育家和中外法学和立法交流的积极推动者。他智力超群,口才过人,学养渊博,人格伟大,无论在同事中还是在学生中,都享有巨大的声誉。留苏归来所经历的种种难以想象的挫折磨难,没有打垮他,反而锻造了他坚韧不拔、一往无前的勇气。他最初以民商法和罗马法研究而立基,但很早就意识到,私法的健全离不开良好的公法环境,于是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他努力打通学科壁垒,推进国家宪法制度的建设。这种追求体现在著述、会议讲话里,更通过他极富魅力的讲演,使得影响力超出了法学界,加之在许多重大案件里他严谨而通达的说理,已然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国民的法学导师。
其中,江平先生作为一名“法学教育者”,“讲课,演讲,普及法律知识”,被鹤师上升到“我们这个时代国民的法学导师”的高度,尽管其中带有一定的主观情感因素,但相信很少有人会站出来表示异议。只是对于江平先生是否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显然,江平先生自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带有相当大的自谦成分。客观上,尽管在各大图书馆中,我们的确找不到江平先生单独署名、单一主题的学术专著,但其在中国民商法学界的学术影响毕竟是举世公认的。借用官方说法,江平先生作为主要专家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立法工作,作为负责人牵头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起草,更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民商法理论观点,引领中国民商法学从发展走向成熟,奠定了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在这些重要的学术和社会贡献面前,如果因为“没写过正经像样的专著”,便不能成为或被冠以“法学家”的名号,实在有欠公允,也难免幼稚。
不管怎样,揆诸国际惯例,作为一名资深法学家,却始终没有一部单独署名、单一主题的学术专著,总有点不可思议。但正如江平先生所言,这其中“有历史的原因”,而且此种情况并不仅仅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
数年以前,《财经》记者袁凌采写《“12人”的命运回声——江平和他留苏法律班的同学们》一文,对上世纪五十年代“留苏法律班”作了全景式记录,颇值一读。整体而言,当年12位学员的人生际遇长短不齐,命运多舛。尽管其中数位——如江平先生、陈汉章先生、吴建璠先生、王叔文先生等,历尽劫波,艰苦备尝,最终为中国的法律、法学、法治建设做出较大贡献,但这一代法律精英留下的学术文字究属“有限”,在文字数量上很难与文革后崛起的新生代学者相比。用时下任何一家高校或研究所的职称评定标准衡量,恐怕只能做一辈子讲师,绝没有成为学术大咖的可能。这12位留苏法律学员数十年间经历个人命运的沉浮与荣枯,所折射出来的无疑是时代和社会的沧桑巨变,而在个人不懈努力基础上大量偶然性结果的重复叠加,又自不待言。
揆诸上文,其中反复提到一位法律史学大家、也是敝所前辈——吴建璠先生(1926-2004)——或许因为“璠”字较难读写,该文网络版多次省作“吴建”,难免误人子弟。其实,吴建璠先生的经历与江平先生存在诸多类似:同样出生在较为富裕且享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大家庭,同样在1949年前接受过大学教育,同为第一代青年精英公派留学苏联,同样因为出身问题,受到政治运动影响。改革开放后,又各自在所擅长领域发挥聪明才智,做出卓越贡献,但同样在自己所处的专业领域“没写过正经像样的专著”。即便这样,丝毫不影响张友渔先生(1898-1992)给予吴建璠先生高度评价:吴是当年中国社科院法最有学问者之一,而且无疑是法学所最有学问的一位!

吴建璠先生(1926-2004)
余生也晚,无缘得见吴建璠先生,但自2011年入职法学所后,曾在徐立志老师和齐钧老师口中听闻许多吴公轶事,并有幸读到他身后遗留的一些书札、信件,不仅为其广博高超的旧学功底所折服,更为其中蕴蓄的家国之思所感动。尤其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吴建璠先生考虑到当时国家外汇储备有限,将美国讲学过程中节省下来的大量美钞无私捐赠给单位。此事长期处于“耳听”状态,但在2011年秋冬之际大规模清理办公室积压文件过程中,发现几张吴建璠先生捐款存根——粗略估算至少上百美金,终于“眼见为实”。可以说,老辈学人对于祖国深沉真挚的热爱,已经到了“虽九死其犹未悔”的程度。今天的后学晚辈可能无法完全理解,但清夜扪心,检讨一下平日里的乖张行径,应该感到汗颜才对。
吴建璠先生故后,本研究室的齐钧老师为其操办丧事,在档案中发现一些人曾在运动中提议对吴先生“控制使用”,以致其“从未任过正职,到上世纪80年代才入党”。——此事在上文中被提及,笔者也曾亲耳听齐钧老师讲过。无独有偶,在吴先生档案中,还有一些留苏时期形成的内容,包括某次留苏学生集体组织的对于吴先生的批判会议记录。作为留苏同学——彼时的江平先生,自然也在“批判者”之列。得知此事后,笔者并不感到惊讶,尽管以往关于江平先生1949年后历次运动中的表现,基本都是将其作为单纯的“受害者”加以描绘,但就像经历过那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江平先生既是广泛意义上的运动受害者,其实也在所难免在一些具体的场合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成为批判他人的“加害者”。另在笔者看来,对于特定历史情境中的这种受害者与加害者的身份转换——或彼时民众普遍具有的双重身份,与其用“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加以概括,毋宁视作一种“覆巢之下,岂有完卵”的整体社会悲剧。假设将今天的我们放到彼时情境当中,不仅很难保证做的更好,恰恰相反,完全有可能做得更糟。因此,对于彼时的人们,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同情与理解,根本没有必要求全责备。尤其像江平先生这样对于历史充满反思、检讨和警醒的学术思想者、法治实践家,恐怕全中国都没有人有资格对其说三道四、佛头着粪。

吴建璠先生诗稿《挽张友渔先生》
上述批判吴建璠先生的会议记录,如今已难得见,但通过1953年7月吴先生另外一份自我检讨,略可窥见当年批判会的一些端倪。在这份文件中,吴先生将平日里的“不良表现”,用工整纯熟的楷书逐一进行列举:
1、对集体学习不够重视。集体准备习明纳尔,我虽也照着大家做,但心里非常不愿,觉得它多余。对考试前的集体复习功课,也是抱着同样心理。(习明纳尔,英文Seminar的音译,一般为小型研讨会。)
2、骄傲情绪。具体表现为觉得自己的力量很够,不愿向人请教,瞧不起别人的帮助等。
3、没有一贯坚持学习纪律。体育课不愿上,缺过两堂;考试前的习明纳尔缺过两堂。
(组织性、纪律性)这方面很少改进。对汇报还不是情心情愿,反映情况的工作干脆没有做;有一次甚至团费都忘记缴了,还是在下月补缴的。
补充:在同志关系上缺乏批评,政治团结做得不够。
不言而喻,上述文件记录中的青年吴建璠先生,既有其恃才傲物、个性独具的一面,也带有那个时代中国年轻知识分子的普遍特征,即:对于集体学习和政治生活尚未适应,依旧保有若干民国知识分子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思想底色。但显而易见——早经无数事实无数次证明,1949年后的中国广大知识分子,势必要在席卷中国的滚滚红流中经受一次次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与考验。正因如此,这批1949年后的青年精英基于创巨痛深的切身体会,对于中国近现代历史的思考与反省往往比后辈学人来得深刻,在行动与实践层面更加务实而少怨言。具体到江平先生和吴建璠二人,我们看到一个“只向真理低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不停地为中国现代法治摇旗呐喊,亲身参与众多立法实践,成为中国民商事法律的重要奠基者;一个不仅在所钟爱的法律史学领域辛勤耕耘,撰著重要学术篇章,更先后受命参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谈判,折冲樽俎,为国宣劳。二人对于过去遭受过的种种不公,并非完全接受、毫无怨言,但更多是不停地反思与检讨,想方设法,争分夺秒,投身于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再立新功。
最后,回到本文主旨,我们如何从法律史的角度定义江平先生,势必涉及到如何看待江平先生数十年间不停鼓呼的“中国法治”?未来中国的法治,是否还有前途可言,又将怎样走下去?
按照祝守正教授的说法,“江平先生可谓赍志而殁,他的离去,让这个寒冷的冬天倍加凄苦,中国法学与中国法治都失去了一个灯塔式的人物。但是,我坚信,他留下的宝贵的精神遗产会在后人中得到传承,他所追求的法治目标终将在神州大地上实现!”其间难掩对于中国法治的悲观情绪。另据笔者观察,在最近一些悼念江平先生的篇什中,屡屡出现“法意难平”的字眼。本人撰写的挽诗,也采用了“意难平”三字,可谓“不谋而合”。毫无疑问,当下中国的法治状况远非理想,与江平先生主张和不懈追求的、理想中的“中国法治”存在较大差距。而事实上,近年出现不少违悖法治常理的现象,不仅打破了中国社会数十年间勉强形成的一些法治常识或共识,更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增加了不确定性。
然在笔者看来,以往关于中国法治的学理讨论及所积累的有限常识,面对未来较长时期高度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未必完全适用,其间是是非非,殊难定论。祝守正教授从“革命乐观主义”的角度,预言江平先生“所追求的法治目标终将在神州大地上实现”,我则认为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终极目标未必与江平先生所追求的目标完全一致,而极有可能旁逸横出,走向另外一条道路。但不管怎样,江平先生这一代学者的努力和贡献,足以彪炳史册,不可磨灭。
此时此刻,不禁想起2021年历史学家张传玺先生去世时撰写的纪念文章——《走进历史的历史学家》(《中华读书报》2021年4月28日),江平先生其实与张传玺先生一样,业已走进我们的历史,成为二十世纪中国法治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如何从法律史的角度定义江平先生,一方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就无需统一;另方面,历史评价需要足够的时间沉淀,正所谓“距离产生美”。如果有人现在就想给出一个明确定义,基本属于痴心妄想。所以,这个问题交由中国未来的法律史家回答,可能更好。
不仅如此,或许只有在未来中国法治实现的那一天,当我们回溯漫长而又曲折的中国法治道路时,才能真正认清江平先生这一代人的历史定位。因此,在这个倍加寒冷的冬天,我们所能做的,除了痛悼江平先生的辞世,依然需要抱着满腔的热忱,互相鼓励,抱团取暖,馨香而祝祷中国法治的春天早日到来!
谨以此文悼念江平先生!
先生千古,懿德长存!

附录:
[挽江平先生]
  法治有三老,
  学林仰宗风。
  如今三缺一,
  何处望典型。
  法治天下梦,
  骎骎待功成。
  江水流不尽,
  多少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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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3: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平先生去世了,这太让人难过。好像不久前还跟黄进学长说,下次去北京,一定要带我去见江平先生。黄进学长说好。可惜很长时间都没去过北京。当然,这是我的错。难道就不能专程去看望先生吗?想起先生的话:我的中国梦就是法治天下,我只向真理低头。谨致挽联如次:
江流千古求真理,法治天下开太平

—— 易中天

江平先生是浩劫后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律教育的一位旗帜型人物。他是卓越的法学家、立法者、教育家和中外法学和立法交流的积极推动者。他智力超群,口才过人,学养渊博,人格伟大,无论在同事中还是在学生中,都享有巨大的声誉。留苏归来所经历的种种难以想象的挫折磨难,没有打垮他,反而锻造了他坚韧不拔、一往无前的勇气。他最初以民商法和罗马法研究而立基,但很早就意识到,私法的健全离不开良好的公法环境,于是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他努力打通学科壁垒,推进国家宪法制度的建设。这种追求体现在著述、会议讲话里,更通过他极富魅力的讲演,使得影响力超出了法学界,加之在许多重大案件里他严谨而通达的说理,已然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国民的法学导师。江平先生可谓赍志而殁,他的离去,让这个寒冷的冬天倍加凄苦,中国法学与中国法治都失去了一个灯塔式的人物。但是,我坚信,他留下的宝贵的精神遗产会在后人中得到传承,他所追求的法治目标终将在神州大地上实现!  愿江平先生安息!
——贺卫方
昨天在朋友圈得知江平老师逝世的消息,心里一片茫然。今天上午坐地铁到研究所的路上,想起江老师离世的事,突然就难过起来,不由地落了泪。或许是因为他的离世,容易让人联系到一个时代的落幕吧。

我和江老师并无直接的交往,但有不少交往较多的师友,有的曾是他的学生,有的受过他的扶持与呵护,有时会听他们谈起江老师的一些经历。另外,江老师的自传《沉浮与枯荣》,我非常认真地看过。应该说,法学界埋头做专业学问的不少,但像江老师这样有家国情怀经常不平则鸣的师长极为罕见。在他身上,我既能看到中国传统士大夫的气节,也能看到现代社会公共知识分子的担当。

年轻时候,可能更容易为专业精深所吸引,年龄越长就越意识到,在我们这个社会,将呐喊视为己任的法界前辈的可贵与值得崇敬之处。这样的选择意味着不苟且,意味着为法治天下鼓与呼,同时也意味着,个人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会面临诸多的冲击。我想,江老师为我们这些后来者树立了很好的标杆,就是作为知识分子,应该选择怎样的人生。在特殊的环境中,沉默可能是底线,但沉默是不够的。

就像他曾经说的,“总结起来无非是一句话,知识分子终究有一个命运的概念。家事国事天下事,终究会关心,你和这个命运终究联系在一起。”作为知识圈的一员,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人生选择,但不管愿意与否,知识分子的个人命运就是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国盛,个人未必能从中受益;国衰,个人必定受负面影响。

我曾经疑虑,在漫长的饱受各种政治运动冲击的人生中,是什么支撑江老师能一直以这样的勇毅坚持下来。在对他的访谈录中,我找到了答案:信念。江老师说:“支撑我的信念就是最简单的那个东西,我始终认为,中国走向法治,走向民主,这是谁也不能改变的潮流。”这也是我的信念。
—— 劳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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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3: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流不息,平心如斯 ——关于江平先生的八个关键词原创 [color=var(--weui-FG-2)]学人君 [color=var(--weui-LINK)][url=]學人Scholar[/url] 2023-12-20 09:16 发表于北京


江平
文 |杨海亮 ,作者投稿


大概是在2010年底,我读了陈夏红博士所整理的江平老人的自传《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对江平老人有了一个囫囵印象。当时,还将自己的所思所感形成一文,叫《管窥江平》。管中窥人,不免狭隘。之后,我对江平老人多有留意,虽然完全谈不上对他的“理解”,但内心深处总是对他充满敬意。一晃,近十年过去,老人已年逾九旬。古人说,智者乐,仁者寿。江平老人一生“出没风波里”,却也“智仁两相宜”。前段时间,重读旧作,深感“管窥”不足以传情达意,故而萌生“卷土重来”之念。不才如我者,决意藉8个关键词,再次谈谈这位不简单的老人。

一、足球

一个追求快乐的人,除了培养生活赖以支撑的主要技能外,总会设法培养自己的“闲情逸致”。这“闲情逸致”往往可以丰富人的心灵,提振人的精神。说到江平的“闲情逸致”,我想,足球是要排在前头的。

早在崇德中学,江平住校,出门不便,又别无爱好,所以一有时间就去踢足球——况且,就足球场而言,崇德中学在当时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毕竟它是北平所有中学里唯一一个有标准足球场的中学”。加上那时的中学,没有什么功课,“我们的作业很少,下课后的课余活动,完全以踢球为主,踢完球再去上自习”。久而久之,足球成了江平的爱好。

考入燕京大学后,江平加入了校足球队,司右前锋;在苏联喀山法学院和莫斯科大学留学时,江平对足球的喜爱有增无减;1960年秋,江平遭遇意外,一条腿不幸致残,从此不再踢球,但看球的兴致始终浓厚。


青年时代的江平

贺卫方教授说,江平是一个球迷,而且是一个级别很高的球迷,“对于世界杯和欧洲杯的转播,江老师也和年轻人有同样的热情,后半夜三点爬起来看球,第二天又兴致勃勃地参与学术研讨”。(贺卫方《时代的法学导师》)江平对足球的迷,确实到了“痴”的程度。2002年6月,第17届足球世界杯首次在亚洲举行,中国也创造历史首次进入世界杯殿堂。首场比赛是中国与哥斯达黎加对战,江平特意跑去韩国助阵。可惜的是,中国队一亮相就被哥斯达黎加队击败;同样可惜的是,中国队在小组赛中三战三负,未进一球,匆匆结束了这次世界杯的“处子秀”。不过,这都不影响江平的心情。换句话说,江平看球,看的不是比分,不是胜负,而是竞技和激情。2008年,北京奥运会那阵子,江平先是前往工人体育场观看了巴西与阿根廷的半决赛,后又跑到鸟巢观看了国际米兰与拉齐奥的对阵。几场赛后,大呼过瘾。除了世界杯、欧洲杯等,江平对国内足球也有上心的。据说,但凡有国安的比赛,他都尽量抽出时间盯着。

刘仁文先生曾经回忆自己与江平的一次同席,说主食久等不上致使江平着急,“过了一会,主食还没上,他终于忍不住了,跟大家说抱歉,自己要先走一步。我送他到门外,问他为何急着走,他说想赶回去看一场球赛”。(刘仁文《江平先生印象》)呵呵,这个球迷,怎一个“痴”字了得!

二、诗词

清人张潮说:“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人不可以无癖。”人生在世,选一事成癖,择一好终老,足矣。如果癖好不止一个,而是成双,或者更多,那就是福上添福了。如果说足球是江平最大的“闲情逸致”,那么,诗词应该紧跟其后。生活中的江平,喜欢吟诗诵词,也喜欢写诗作词。

关于诗词,江平有自己的诗词观:“诗词最能表现一个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在诗中可以抒发自己的政治见解,可以抨击时弊,可以怀古讽今,可以嬉笑怒骂。”应该说,江平的诗词作品,特别是收入《信是明年春自来》中的近百首,十之八九可分门别类在这四个“可以”当中。

首先,是关于政治的。据陈夏红博士介绍,江平诗词写作的高峰是在“WG”前后,而又以在延庆近7年的时间(1972—1978)最为多产。显然,江平的诗词创作在时间上是非常不合时宜的。众所周知,那时的政治气候十分严峻,谈论政治,发表见解,没有相当的勇气,是不行的。也正是因为有这份勇气,江平以诗词的形式为中国20世纪60年代、70年代留下了一份珍贵的思想档案。江平的诗词,很多都是关于政治的。1965年夏,政治气氛已变,特别是重提“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更是人人自危、日日不宁。


江平诗词选

作为被斗争的对象,江平理应安分守己、谨言慎行,可他还是无所顾忌、畅所欲言:“阶级浪里葬前程,历史轮下拾残生。新涛益高有余悸,旧伤半愈患隐痛。一朝成墨难为赤,八载系病怕闻风。谩云曲低弦声暗,欲弹高调竟不能。”(江平《七律˙低调》)“WG”开始后,乱象丛生,匪夷所思,“从对被批斗者的残忍对待到后来的两派之间的武斗,都是非常残忍”。江平却不怕引火烧身,留下白纸黑字:“人,朝似明神暮成瘟,功与罪,千秋谁解分。人,歧路设井百丈深,偶失足,永是戴罪身。人,来生宁做猪化身,千万莫,再投者家门。人,衣带血肉鞭带痕,何处诉,死是游离魂。”(江平《十六字令四首˙叹人》)

1976年9月,领袖辞世,江平百感交集,直抒胸臆:“昨日群氓百万死,今朝英雄一身亡。卑贱尊卑原如此,无怪后事两样忙。”(江平《七绝˙痛感》)大概意犹未尽,江平再发感慨:“青衿赤子吞声哭,掩泪涕鼻动苍梧。不言志士皆流血,但云天下应姓朱。死生纵是英雄有,错误除去神仙无。盖棺定犹自难论,还记当年约瑟夫!?”(江平《七律˙感时再发感慨》)到了1977年5月,“四人帮”虽然垮台,但国内形势并不明朗,江平不免忧思:“坐失十年不自羞,徘徊又生长铗愁。人材弃遗方当虑,士气衰靡更堪忧。金瓯早应除隐患,病躯还须割赘瘤。何时龙舟一帆正,长风直送海西头。”(江平《七律˙国忧》)对中国人民与中华民族来说,“WG”无疑是一场创深痛巨的劫难,“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江平创作的关于政治的诗词,虽然大多是个人的见闻和感悟,却也是一代人,特别是一代知识分子的真实写照。“WG”对人权、知识、文化等进行了最残酷无情的践踏,其危害程度是锥心入骨的。


1951年至1956年,江平(中间稍蹲者)在苏联留学学法律期间,参加每年一度的十月革命盛会

其次,是抨击时弊的。所谓“时弊”,是当时社会的弊病。时弊之产生,往往与政治密切相关,故而江平抨击时弊的诗词,其实也是当时政治生态的映照。如,随着中苏关系的交恶,江平收藏的俄文书籍随时可能成为里通外国的“铁证”,江平只好卖书避祸。书籍变废纸,知识成粪土,个中痛苦和愤懑可想而知:“西天朝圣祖,读经寒窗苦。谁知归来箧,卷卷皆粪土。”(江平《五绝˙追往有感》)江平年轻时就戴上了“右派”帽子,虽满腹经纶,却因“右派”身份,工作生活时时受阻、处处受辱:“人生一百年,腹中书为贵。扣门与随生,此生何曾会。啼笑失穷途,心力更憔悴。非是过来人,谁解其中味。”(江平《生查子˙为回北京踏门求职有感》)

那个年代,言L不自由,人身不安全,到处都是扭曲的灵魂,到处都是势利的小人。自然,各种悲剧、闹剧、丑剧也见怪不怪,频繁地出现于江平的诗词中。如,谈失败婚姻的,“如梦如雾似非,半依半恨还悲。风流曾无限,朦胧眼底成灰。成灰,成灰,伤心往事莫追。”(江平《如梦令˙无题》)谈揭发友人的,“大梦觉时已半生。始知人间仇和恩。巫山行云覆为雨,洛水桃花污作尘。推腹何须向泥偶,抱琴未必是知音。恨将红叶碎万片,从此不做多情人。”(江平《七律˙批斗会上听友人揭发》)谈践踏生命的,“小小一只蝉,嘶鸣桑树巅;岂知韶光尽,不解浮生艰;孤枝秋露重,摇木夜风寒;众鸟自顾巢,谁肯仗义言;何若随世态,长作闲冬眠;莫待啼声咽,魂体两不全。”(江平《弱蝉吟》)此外,对“四清”、农村赛诗会、恢复高考等,江平都有过针砭,其对社会乱象、人生百态的细致观察、深刻解剖,令人震撼,更发人深思。这类诗词虽然只是一己之见、一家之言,记录勾画出的不是时代的全景全貌,却实实在在展现了当时社会的种种倒行逆施,对亲历者是一种提醒,对后来者是一种警示。

再次,是怀古讽今的。江平在创作诗词的同时,读了许多前朝的“诗话”“词话”,系统地研究了历代著名的诗词,对史上的诸多古籍、名著、典故等,可谓了然于心。咏史以明志,怀古以讽今,也就自然而然。如《七律˙战备疏散去延庆途中》:“纱笼夕阳烟笼山,缥缈上下乱峰间。枯草应知朔风冷,碎石难禁塞北寒。兵车辚辚燕门道,残堡垒垒秦时关。自古边北多战事,几时才见息风烟。”这首诗反映的是江平在十年动乱之中经历的颠沛流离的动荡生活的凄苦情景。诗歌将杜甫《兵车行》中唐玄宗穷兵黩武的寓意与马致远《天净沙˙秋思》里游子悲凉沧桑的心境融为一体,表现的不仅仅是江平个人的际遇,也是那个乾坤颠倒的宕荡年代里具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所普遍遭遇的生涯困境和思想迷茫。又如,《七律˙题陆游诗集》:“乱世山川乱世空,乱世诗人出江东。梦中不忘轮台戍,死前犹吊沈园踪。无主红梅寂寞放,多情白发树树同。亘古男儿失颜色,平生最爱是放翁。”

陆游一生怀才不遇、壮志未酬,且婚姻不幸,抱憾终身。而当时的江平也是身处逆境,情感受挫。两人虽然时空相隔,悲怆境况却是相仿。既然“同病”,能不“相怜”?再如《七律˙登长城》:“指点形胜话沧桑,评功论罪谈始皇。定边不惜千堆骨,筑城何须万里长。无垠沃土铁与血,不尽关山死和伤。茫茫未见飞尘土,依依却闻啼孟姜。”诗词中,江平揭露了秦始皇专ZD裁带给劳动人民的疾苦和困顿,彰显了其博爱情怀和仁义思想。此外,江平读《谏逐客书》,读《答苏武书》,读《报任安书》,读《古文观止》等,一旦有所思、有所感,都会奋笔疾书,借古论今,直接或曲折表达出对现实社会的批判。

最后,是嬉笑怒骂。可以说,江平的诗词创作,主要还是当时的特殊环境造成的。这种“特殊”,一方面是有大量的时间,一方面是因悲愤的心情。“逆境中又有充分时间,所以才有我诗中‘诗魔魔我不得闲,竟日苦苦寻新篇,搜尽枯肠总有句,思破睡乡难成眠’那种着了诗魔的感觉。”江平如此坦言。可见,江平是希望通过诗词创作,完成自己对自己的抚慰,实现一种内心的平静。因此,对于特殊时期的江平,嬉笑怒骂皆诗词,酸甜苦辣即人生!如“嬉笑”:“葫芦芹菜何时了,库存知多少。小窗中午又洋葱,不堪一股辣味。前天包子今犹在,价钱却未改。问君为何吃饭愁,月月钱票不知何处流。”(江平《虞美人˙此间饭菜不堪咽》)如“怒骂”:“一霎时降下天兵将,骤然间舞起了千钧棒。闹醒了俺的一枕黄粱,惊破了俺的一曲霓裳,撕下了俺的一身伪装,挖出了俺的一副心肠。哎呀呀!原来是魑魅魍魉,外加一身臭皮囊!”(江平《自度曲˙老娘自述》)类似的“嬉笑怒骂”还有很多,江平个人的爱恨情仇也得以快意释放。诗词集中,江平最喜欢的一首是《临江仙·悲歌》:“千言万语满胸臆,欲诉欲泣无从。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翻云覆雨人间事,过耳过目无穷。谁主沉浮与枯荣?欲平心中愤,唯唱大江东。”魍魉喜人过,文章憎命达。可以说,幸好有诗词,让我们感受到了人间烟火中一个鲜活的江平。

江平的诗词被分在四个“可以”当中,依据的是诗词的题材。换个角度,江平诗词的体裁也非常丰富,有五律、五绝、七律、七绝等,有水调歌头、西江月、江城子、菩萨蛮、虞美人、清平乐、蝶恋花、忆秦娥、沁园春、浣溪纱等,可谓“还将旧时殷勤意,诗书丛里觅快活”。张星水先生说:“综观江平的诗词,往往是文字洗练、有感而发、寓意深刻、语言凝重、生动诙谐、文采飞扬、喻古讽今、针砭时弊、嬉笑怒骂、不平则鸣、悲壮苍凉、慨当以慷……无疑成为后世人研究江平思想演绎历程的鲜活标本。经年之后,每每拜读品味江平诗作,依旧有一种呼之欲出、挥之即来的心灵震撼,颇为感慨,不胜嘘唏。”(张星水《诗人法学家江平》)我以为,这个评价是客观的、恰切的。虽然,江平诗词的艺术成就到了什么样的水准,还可以另行商榷。但就个例而言,江平诗词的价值更在于思想性,而不是艺术性,“这种以‘言志’为标志的诗词创作与以文学艺术为追求的诗词创作大相径庭,但更能激荡人心”。江平自己也有自知之明:“风花雪月吟无味,陈词滥调嚼不甜。不做贾岛霜诗客,要学杜老语惊天。”对于这种不以诗歌自身的艺术成就为目的、不为诗词而诗词的的创作立场,在理论上可以讨论,在实践中不必苛责。

三、苏联

个人命运由个人掌握还是社会掌握,是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但不管怎样,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是息息相关的。江平,或者说与他同时代的很多人,人生的转折大多因了国家命运的改变。要说江平一生中最大的一次转折,我以为是留学苏联。

1949年2月,毛泽东批准解放区正式废除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法”。之后,新生政权开始努力建立完善“新法”。1951年7月,教育部准备挑选人员到苏留学。这样,一纸通知,彻底改变了江平的命运。按照江平的说法,他上过大学,外语很好,还算聪明,所以成功入选。在这之前,江平在燕京大学新闻系学习。“新闻像我的性格一样奔放激情,而法律却似乎像冰山那样生硬、冷酷。在我的脑海里,那像是由一条条僵化、难懂的法律条文筑起的高墙等待我去攀援。”可知,法律并不是江平自愿的事业和职业选择,但既然国家需要,“当然是抱着崇高的使命感去学”。从此,江平身上深深地烙上了“苏联”的印记。

从1951年8月至1956年6月,江平在苏联呆了近五年时间。留苏期间,江平先是在喀山法学院,后入莫斯科大学。江平回忆:“那时苏联实行的是五年制,五分在俄语中发音有点像‘白旗’,于是发起抢‘白旗’运动,号召大家争抢五分。”凭藉努力和实力,江平拿下了一个个五分,最终以全优的成绩从莫斯科大学毕业。


中苏青年学生的真挚友谊,最后一排左一为江平

近五年的苏联留学,让江平收获很多。收获最大的是罗马法,这决定了他的学术结构和学术渊源,成为他数十年后在法学界安身立命的根本。有一个故事,也证明了江平与罗马法的缘分。在苏联时,江平节衣缩食,省吃俭用,买过一本俄语版的罗马法教科书。回国时,这本教科书也带在身边。后因中苏交恶,以及政治风云,江平迫不得已将珍藏的不少俄文书籍作了处理,但这本罗马法教科书被有意保留。江平没有想到的是,这本罗马法教科书居然在20世纪80年代派上用场——他以之为蓝本,写成了自己的第一本学术著作《罗马法概论》。此外,留学苏联对江平的眼界和阅历也有重要影响,其中比较重要的经历有两度游历伏尔加河,分别在苏联基层法院和苏联国家公断处实习,以及听赫鲁晓夫反斯大林的秘密报告。与此同时,在俄罗斯文化艺术的熏陶和民族风情的浸染下,江平爱上了摄影、音乐、滑冰等,为生活平添了不少乐趣。

这一时期,还有一段经历让江平不能释怀,那就是他与同在苏联留学的陈绥相恋。那时,组织纪律十分严格,无论是中国学生与外国学生之间,还是中国学生与中国学生之间,都不准恋爱。问题是,爱情的美妙就在于彼此像两块磁铁,正如两极的牵引,让双方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想要亲近,谁也不愿离开谁,谁也不愿失去谁。留苏学生中,就有人因为感情问题被组织处分。面对组织的三令五申,江平与陈绥尽量自觉约束。后来,组织作了让步,规定由“不准恋爱”改成“不得结婚”,江平与陈绥的恋情才得以浮出水面。1957年,陈绥回国,同江平一样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不久,两人举行婚礼,结为夫妻。谁知,国内形势突变,无数知识分子在一夜之间从天堂坠入地狱。多年后,江平回忆:“当火车压断小腿的时候,那个血淋淋的极限伤痛,终究是一时的,而划‘右派’后‘撕心裂肺’的那种极限的精神伤痛,却是前后折磨了二十二年!”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被划为“右派”的江平只得“夹着尾巴做人”,感情笃深的新婚妻子迫于政治压力与自己匆匆离婚,“世间的悲惨最多也就这样了吧”?

头上原是“苏联留学生”的耀眼光环,转眼间却换成一顶“右派”帽子,从此“强闭喉舌”,更是“欲诉无门”。个中祸福,怕是江平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不过,江平不是那么容易被压垮的,他要“坚强地活下去”;他给自己写的座右铭是——“困难只对怯懦者存在”;他还牢牢地记着一句话——“真正的强者,不是没有眼泪的人,而是含着眼泪奔跑的人”。显然,留学苏联这段经历,从根本上改变了江平这个“含着眼泪奔跑的人”的人生。

四、教师

1956年8月,江平被分到已经成立四年的北京政法学院,成为业务教研室的一员,身份是助教。之后,接二连三的政治运动让江平身心俱受摧残,前后熬了20余年。在这段悲苦岁月里,江平断断续续当过教师。如,在北京政法学院教俄语,在延庆康庄“五七”学校教英语,在延庆中学教政治,等等。



作为一名教师,无论是教俄语、英语或政治,江平都是认真的、优秀的。学生王淑琴回忆江平:“他的俄语发音很好。他戴着白色镜框眼镜,身材瘦长,感觉像南方人。一般说来,南方人学俄语要发音纯正比较困难,因为他们不习惯翘舌音,但这位老师与之与众不同。”学生陈家祥跟随江平学习两年:“课堂内,他抑扬顿挫的讲课语气,幽默诙谐的讲课风格;课堂外,他一只手扶着自行车把,另一只手拎着两个暖水壶……他顽强的精神征服了我和同学们。”江平在延庆期间的同事许建武对江平的学识十分佩服,称他俄语、英语都很好,是延庆中学有名的学问家,而且是“洋派的学问家”。

遗憾的是,动乱的年代不允许江平好好地教书育人,以至于新时代到来之际,他是那么强烈地渴望能够重返杏坛——“冰雪三尺终解冻,书生万众已去铃。人间若许另择业,仍做辛勤一园丁”。1977年12月,江平借诗抒怀,表达愿望。好在阴霾散去,天遂人愿。在经历了20余年的逆境后,江平真真正正开启了自己的教师生涯。

“听江老师的课真是一种享受。他站在三尺讲台上,器宇轩昂,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和悦耳的嗓音,谈吐之中洋溢着知识的自信,两千多年前的历史典故和精妙学说仿佛一条精神的河水在课堂之上款款流动,滋润着学生们的心灵。”江门弟子、著名教授贺卫方回忆恩师,指出江平授课清晰、流畅、风趣而又逻辑严谨,“从这样的课上,我们学到的不仅是知识,而且也包括怎样改善表达能力的技巧”。


左起:贺卫方、袁伟时、江平、马国川

作为江平的第一届博士生,赵旭东先生对业师江平的教学、治学深为叹服:“第一,他的学术高度和视野。江老师在包括民商法在内具体的法学研究当中,表现出很高的学术境界、很宽广的学术视野,往往比一般的学者看得更高更。第二,他的学术独立。在学术方面,江老师不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也不是一个泛泛而谈、只有一般性学术见解的人,往往有他自己独到、创新的见解……第三,他的学术宽容。他自己对很多问题有独到的见解,他也不简单地附和他人,但他也绝不轻易地否定、排斥或者压制不同的学术观点和见解。相反,他对不同的学术观点和见解,持非常宽容和包容的态度。这表现出他作为法学家在学术上的民主精神或者宽广的胸怀……”

同样,龙卫球先生对江平也十分激赏:“江先生具有授课的天赋。上课准备充分、旁征博引、内容丰富、体系清楚、重点突出,又能够透视社会现象,穿插现实社会问题,使他的课充满知识感和现实感。他的口才好、词语智慧,却无丝毫做作之感。相反,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赤诚的品格,一种洞察世事的清醒。他更是个思想性的人,讲课和演讲喷发着思想火花,具有思想和材料融合的特点,是一种以材料探寻问题、以知识启发思想的风格,很容易在具体层面上进入听众的内心,又不陷入细枝末节,始终给人以一种自我思考的余地,听众莫不为之倾倒。”

真正走上教坛的江平,很快成为学生的“偶像”、学界的“新星”,职务、头衔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校长、会长、仲裁员、特邀咨询员等,实的、虚的,官方的、民间的,业内的、业外的,一大把,一连串。但他的名片上却只有几个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其实,所有的称谓里,江平最喜欢的是“教师”。他说:“因为我曾做过包括行政、立法在内各个方面的工作,头衔很多。有叫我‘江主任’的,官味太大;也有叫我‘江仲裁员’的,但不是我最终的职业;很多人叫我‘江校长’,不免有些官气;也有一些人叫我‘江教授’,但我觉得不够亲切;我以为最亲切的称谓是‘江老师’。”所以,当他从校长位上退下,没有丝毫留恋,没有丝毫失落,反倒是一种解脱,一种释放。他引陶渊明的“田园将芜胡不归”表明心志:“我本就出身书生、教员,最终的归宿也应该是自己的教学岗位和科研岗位。”在中国政法大学,有一种说法,叫“永远的江校长”,这个充满荣耀气质的称谓固然不错,但称“永远的江老师”,对江平来说,似乎更亲切、更质朴。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江平以渊博的学识、博大的胸襟,更以独立的精神、自由的思想,成就了自己的学术气象,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法学人。他的一生,是对得住、当得起“教师”二字的。

五、启迪

古人说,恩德相结者,谓之知己;腹心相交者,谓之知心。人生在世,千金易得,知己、知心却是难遇、难求。江平一生命运多舛,却也游历丰富,可称得上故友、至交的,几乎没有。这可能与他的人生信条“君子之交淡如水”有关。不过,茫茫人海,碌碌人生,总会遇到几个特别的人。他们也许不能视为知己、归为至交,但在精神上、思想上却可以呼应,可以唱和。“复出”后的江平,受到两个人的重要影响,“我在学术领域有所成就,可能与两个人的启迪有密切关系”。

两人中,一位是李慎之。江平与李慎之的交往只有五年,那时两人都在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任职。江平是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李慎之是法律委员会委员,两人经常在一起开会。江平回忆:“他那‘右派’经历与燕京大学的学历和我相同,再加上我们对政治风波的看法完全相同,所以我们之间的谈话,可以说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显然,让两人相通的关键在于“政见一致”。20世纪90年代,李慎之与王元化被人称为“南王北李”,依据是两人有渊博学识,又开一代风气,即都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当时,许多学人都给予李慎之很高的评价。如,林贤治先生很钦佩李慎之能够说真话,认为李先生的真话是超学术的,“真的程度很高,这不是中国知识分子容易做到的”;何家栋先生认为,李慎之“在90年代高高擎起自由主义大旗,从世界思想史的角度也许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在中国思想史上却具有石破天惊的意义”;邢小群先生指出,梁启超、胡适、顾准和李慎之是20世纪中国思想道统的四个代表,“李慎之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以自己的言行为当代思想史立坐标的人”;而袁伟时先生把顾准比作“冰雪世界中屹立的孤峰”,把李慎之比作“丛岚叠翠中的高山”。此外,秦晖、刘军宁、任东来、朱光烈等学者,都从不同角度推崇过李慎之,重点大都落在其“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1979年11月18日李慎之(左)何方摄于洛杉矶乐园

2013年,在李慎之辞世十周年后,南京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董健撰文怀念,称李慎之与所谓的“纯文化启蒙者”、没有道义担当的启蒙者不同,是一个真正的启蒙思想家。董健教授分析了中国思想启蒙运动经历的四次浪潮,指出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李慎之大力发扬“五四”精神,发表文章,大谈启蒙,把思想文化启蒙与政治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由政治中发现启蒙之必要性,由启蒙中寻找改革之路径,“这在当时体制不允许,极‘左’保守势力又很强大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容易的”。董健教授还旗帜鲜明地指出,李慎之所领导的“这一次启蒙是一次有纲领有思想有队伍的思想文化运动,可以说是中国自五四以来规模最大最完整的一次现代启蒙思潮”。(董健口述,高子文整理《李慎之逝世十周年祭》)

在多数学人心里,李慎之是当之无愧的思想文化标杆,是一位启蒙老师。而李慎之重新发掘与重构“五四”精神,领导和担纲中国现代化的文化道路问题,在中国思想界重竖自由主义大旗的重要时期,也正是江平与之有“交集”的时候。李慎之对中国思想文化启蒙问题以及中国政治改革方向问题的探讨,江平无疑也是一个见证者、响应者和受益者。李慎之曾对江平说:“法治的困惑在于政治,法治离不开政治,中国现有的政治制度,你们是绕不开的。”李慎之的这句话让江平记忆在心,也促使江平“更关心宪Z,关心国家的政治制度的改革”——“政治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改革的核心之核心”。

两人中的另一位是吴敬琏。有人说,“铺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之基,吴敬琏以真知灼见助推一个转型时代的滚滚车轮;摇举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旌旗,吴敬琏尽匹夫之责加注一个起飞时代的勃勃量能;透视游离于市场背后的暗影,吴敬琏用率真良知廓开一个裂变时代的重重混沌”。(张锐,《吴敬琏:中国经济学界泰斗》)应该说,作为中国改革的守望者,吴敬琏是盛名之下,其实相副。而江平与吴敬琏“对话”,可谓“珠联璧合”。两人都生于20世纪30年代,同龄人的所见所闻,大有相同。在中国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出路上,彼此见解更是“惊人的一致”。两人自北戴河相识相交之后,有不少机会同台论道。一个谈法律,一个谈经济,貌似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其实相互关联、相互成全。吴敬琏说,中国的市场经济面临的主要危险是国家的过度干预,市场过度依赖于国家的公权力,就会造成“权贵市场经济”。所以,吴敬琏在很多场合都呼吁市场经济需要法治,“国家实现法治,包括它的立法机构都处于一定的约束之下,才能对市场经济制度的健康成长起积极作用”。江平从中得到启示,得到支持,提出中国私权的保障是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市场经济的三大要素是平等、自由和人权,这也是民主政治的核心理念。吴敬琏在经济学界望尊德隆,江平在法学界德高望重,彼此惺惺惜惺惺,实乃学界不可多得的一段佳话。

江平说:“从李慎之先生和吴敬琏先生身上,我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两个品质:一个是独立的精神,不屈服于任何政治压力,敢于独立思考;一个是批判的精神,以自己的学术良心,敢于批判现实。”这个“独立的精神”与“批判的精神”,李慎之与吴敬琏兼而有之。这让我不由想起另一个人——顾准。因为,独立精神、批判精神,顾准同样具有,且顾准的独立精神、批判精神似乎更为强烈。说来也巧,李慎之与吴敬琏,都与顾准有过关联。李慎之读过《顾准文集》,写过纪念顾准的文章,曾为《顾准文集》作序,又作《只有一个顾准》补充。李慎之以自己的经历与体悟感受顾准,称顾准是“点燃自己照破黑暗的人”,讴歌顾准“思想不停,记述不停,终于使自己的部分思想得以冲破网罗而留存于天地之间”。李慎之说:“我们永远要感激他向世界证明了,即使在那样昏天暗地的年代,也不能说‘中国无人’!”(李慎之《点燃自己照破黑暗的人——读〈顾准文集〉并纪念顾准八十冥寿》 )而吴敬琏呢,当年是在顾准的指引下,开始广泛阅读西方经济史;也是在顾准的教诲下,开始接受价值规律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同样是经济第一规律的观念,并着手解除自己经济思想中“左”的枷锁。毫无疑问,李慎之与吴敬琏,也都受过顾准间接或直接的影响。


顾准

爱因斯坦说:“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其道德的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方面还要大。即使是后者,其取决于品格的高度,也远远超过通常人们以为的程度。”

耄耋之年的江平依然踌躇满志:“我唯一的希望是能切切实实地继受这两个品质,高举独立的旗帜,高举批判的旗帜。”

六、私权

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谈“私”色变。可以说,只要有人的地方,都“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闹革命”。时间长了,原本中性的“私”变成了贬义,私心、私欲、私利、私产种种,都被极大地丑化、妖化。日后,纵然思想解放了一些,观念更新了一些,“私”还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见不得光日,还是被认为“罪恶的根源”。这个时候,有谁站出来为“私”正名,为“私”撑腰,简直是胆大包天,简直是居心叵测。偏偏,江平就是这样一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我之所以认为江平了不得,不是说他写了多少论文,出了多少专著,作了多少演讲,而在于他倡导什么,呼吁什么,推动什么。毫无疑问,“私权”是我们解读江平的又一个关键词,是了解他的又一扇窗口。

20世纪80年代,江平开设了罗马法课程,主要介绍罗马法的私法。江平曾引用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的名言谈罗马:“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一次。”在此基础上,江平强调,罗马法的精神就是人文精神、人道精神、人权精神,“我认为在中国提倡私法的精神,要比公法更重要。因为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缺乏私法精神,缺乏尊重私权的精神”。孟子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正是基于对历史的反思和对现实的拷问,无论是“穷”还是“达”,无论是“处江湖之远”还是“居庙堂之高”,江平都会身体力行,为“私”劳神,为“私”费力,而且义无反顾,“虽千万人吾往矣”。



比方说,《民法通则》。从开始起草,就充满争议,争议框架,争议名称,争议民法术语。而最大的争议则是公私之争。长期以来,作为民法基本原则,“计划指导的原则”“按劳分配的原则”“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原则”等,就是民法公法化、民法公共化、民法国家化的思想凝聚。“《民法通则》终于摒弃了这些传统的原则,而代之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这是一个巨大的突破,至少还给了民法以本来的面目。”江平说,“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民法通则》正确地确立了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确立了现代民法的四个核心原则:主体地位平等、权利本位(私权神圣)、过错责任和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原则。仅就此而言,《民法通则》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至此,中国民法第一次恢复了它的“私法”性质。因为是“第一次”,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失,但无论存在怎样的缺失,它的“开创”之功是不能否认的。

除了《民法通则》,不能不提《物权法》。从1999年开始起草,到2007年正式通过,《物权法》历时八年之久,“这八年来,几乎每天形势都是瞬息万变。《物权法》成为考验中国立法智慧和意识形态的镜子”。如今,《物权法》虽已成过往,但围绕公与私的争论还未平息。江平为“私”辩诬的话语也犹在耳畔——“《物权法》(草案)完全符合宪法精神和改革开放的要求,《物权法》必须前进,不能倒退!”“如果《物权法》(草案)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倒退,还不如不制定!”“一味在《物权法》中加入刑法和行政法中保护国有资产的条文,变成国有资产的保护法,是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中国需要制定遵守宪法、体现改革开放精神和科学精神的《物权法》,而不要大杂烩式的《物权法》!”如此高调,如此强势,如此喋喋不休,如此咄咄逼人,要是还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江平怕是早就成为众矢之的了。可江平不怕戴“帽子”,不怕被“隔离”,非常时期尚且能够“不降志,不辱身,不追赶时髦,也不回避危险”,换了言论相对自由、思想相对开放的年代,江平就更要“喊出自己的声音”了。法不阿贵,方为公器。江平被称为“法学界的良心”,是当之无愧的。

“如果我们不扭转以公法为核心的观念,不树立私权神圣的观点,而去谈依法治国,那等于是和依法治国的宗旨背道而驰。”江平如是说。为了让“私权”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充分的尊重,晚年的江平依然为私权竭力呐喊。在江平一系列的论文、演讲和访谈中,处处都有“私”的影子:倡导国有资产要保护,私有财产也要保护;主张明晰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两者都不可滥用,滥用都应受到制止;高举人权的旗帜,强调“人权才是硬道理”,给人的权利越多越好……

似乎,江平是为“私”而生,为“私”而战。这种“私”关乎的是无数个体的个人价值,无数个体的个人权利,无数个体的个人自由,无数个体的个人尊严……这种“私”,貌似一人之“私”,实则天下之“私”。为私权呐喊的江平,恰恰是天下为公,至大至公。

七、法治

中国的知识分子多有“中国梦”情结。早在江平出生的年代,胡适、巴金、林语堂、柳亚子等人就谈过各自的“中国梦”。作为改革开放年代中国法治建设的亲历者、开拓者之一,江平也有自己的“中国梦”——“我的中国梦是法治天下”。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制度、方法、文化、理念等各方的结合。江平晚年,他的很多言行都与法治相连。以制度为例,他担任过一系列重要立法的起草专家:1986年,《民法通则》起草,江平是小组里四个专家(“四大名旦”)之一;1988年,《行政诉讼法》,江平担任起草小组组长,为这部“民告官”的程序法作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此外,《国家赔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物权法》等,江平都在其中发挥了或大或小的作用。

“法治最重要的是理念。依法治国很重要的思想就是要有法治的理念。没有法治的理念,就没有法治的存在。”在法治理念的传播上,江平同样是不遗余力。收入江平自选集《私权的呐喊》中的论文、演讲、访谈、书评等,如《回顾与展望》《转型期的中国法治》《政治体制改革不能缓行》《法律:制度·方法·理念》《从法律实用主义到法律理念主义——中国法治进程再思考》《法治的光谱分析》《经济学内和经济学外——评吴敬琏教授新著〈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法治和传媒》等,无不是凝聚了江平对“法治”的思考和执着。2018年,改革开放40年,已经88岁高龄的江平依然精神矍铄,在谈到“法治天下”的梦想时,还是那么铿锵有力:“要实现我的中国梦,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还需要我们在政治制度上、法律制度上和其他各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那么,江平理想中的“法治天下”是什么呢?个中内涵,自然丰富。简言概之,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希望我们这个国家是依法来治理的,即依法治国,践行法治,起码是把法治精神不仅体现在宪法中,而且能够贯彻在我们的行动中,能够实施在每一项政策中。第二个是希望在全世界范围内能够实现法治,这才是人类文明的表现……至少,法治天下是文明复兴的不可或缺的内容。”(崔克亮、王艺璇《我的中国梦是法治天下——专访法学家江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近一百多年来,一代又一代知识分子为建立现代中国做了艰辛的努力,江平就是其中一位杰出代表。他为中国法治建设所作的努力,是毋庸置疑的,也是有目共睹的,包括设立“江平法学基金”,无非也是为了激励后学,成就中国法学的希望和明天。在给自己定位时,江平有一段广为人知的自述:“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我没有认真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我是一个法学教育家,我以学校为舞台,努力培育一代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具有民主、自由、开放思想的法律工作者、法律家、法学家。我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门、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力。”在这里,我们无意将江平拔高、美化,因为他给自己的定位,可以说是自谦,也确实可以说是自知。即便如此,作为法学教育家、法律活动家的江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功劳,已然成为光辉灿烂的一页,“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如今,历史留给这位老人的时间已经不多。虽然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是漫长的、曲折的,“有前进、有倒退,在前进中存在着倒退,或者说是进两步退一步的这种关系”。但对中国法治的前景,还是抱乐观态度的。相信一代又一代的法学界后浪会凝心聚力,继往开来;相信一代又一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会薪火相传,接力不断。

八、真理

很多人都知道江平有一句话——“我只向真理低头”。也就是说,江平只服膺真理。那么,什么是真理呢?可以说,自从有“真理”这个说法,关于它的争论就没有停过。江平所服膺的真理,当然也只代表江平所认的真理。



江平所认的真理,窃以为,一方面是“独立思考”。江平常对自己说:“思考思考再思考,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学者就会失去独立判断。”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无论是为民还是为官,在很多问题上,江平都有自己的独立思考,表现出足够的清醒和远见。如,改革开放初江平就站到了法学的最前沿,“他所认识的民主与法治,是一种能够使中国社会摆脱人治基础的真正的民主与法治”。(王建柱《江平:只向真理低头》)于是,即使是在几乎窒息的学术空气中,江平也不避各种风险,以介绍罗马法、西方民商法为名,在谈“西”色变的环境里从事启蒙教育,“让西方私法透过这两个窗户进入了中国学者和学生的心灵”。

再如,编纂《民法典》的过程中,江平认为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把人格权单独成编,“我是始终主张把人格权单独成编的,因为我们国家现在把保护人格仅仅写在总则里是不够的。更何况总则里也没有加进去多少内容,只写了一个保护信息,这远远不够”;又如,关于改良与革命,很多人都倾向革命,以为革命能解决一切,连文化领域、思想领域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一场革命彻底解决。江平却是“革命”的反对者,“改良”的支持者,“因为改良对社会的破坏小点,革命对现有制度的破坏更大一些。可以说这个革命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比改革大得多,它往往把一些不该摧毁的东西也摧毁了”。(张弘《矢志不渝的坚守》)江平的一生,特别是改革开放的40年里,坚持为私权呐喊,为法治呐喊,以极大的热情关注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秉持的是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勇气和智慧,而这恰恰源于他始终如一的独立思考,因而不随波逐流,不见风使舵,也不患得患失,不畏手畏脚。

江平心中的真理,窃以为,另一方面是“敢说真话”。江平一生,最感慰藉的是“终究没有说太多违心话,没有做太多违心事”。他认为,应该说真话,不说假话,如果确确实实不得不说的话,也不说违心的话。林贤治先生说,中国知识分子在80年代有了一道说“真话”的题目。其实,不夸张地说,这道题目自从有了知识分子这个群体就已经存在。在史无前例的年代,就变得更加突出了。想想,政治风暴挟“排山倒海之势”,携“雷霆万钧之力”,个体哪有对抗的力量呢?有人不以为然地说:“在中国,做知识分子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他们无须在公共事业上多投入,多建树,只要能讲几句人话,肯讲几句真话,敢讲几句硬话,就功德圆满了。”然而,在中国讲人话、真话、硬话,谈何容易?不是每个人都是圣人、贤人,不是每个人都有骨气、有硬气。就算一时坚守,可别人谄媚你不谄媚,别人乡愿你不乡愿,到最后,也就成了“孤家寡人”。

古往今来,又有多少人能够承受这“孤”和“寡”?江平被称作“一个有人格、有气节、有魅力、有风范、有大智慧、有大胸怀的人”。(米健《江平老师八十华诞感怀——生不逢时亦有时,事无常道总有道》)能做到这么多个“有”,实属不易。而这一个个“有”,便是以人话、真话和硬话作底色、底气和底子。“中国的改革实际上是要给‘私’确定一个领域,给‘私’一个合法的地位和保护。”“改革绝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使得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急剧增长。”“党权的这种地位,又无可不包的状况,不仅造成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而且容易出现少数人或一把手的意志高于法律,自然会形成人治,形成权比法大。”“律师啊!你应当比其他的人更首先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政治家必然要面对巨大的风险,乃至杀身之祸,但法律人要为国家和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就要义无反顾地坚持自己的政治理念!”平心而论,江平的话语,很多都没有标新立异,更没有耸人听闻,很多还只是常识,可在一个常识甚为稀缺的时代,重述常识不仅必要,而且迫切,回到常识亦是一种理性和现实的应对方式。光是从这个角度,江平“能讲几句人话,肯讲几句真话,敢讲几句硬话”,已是难能可贵。事因难能,所以可贵!

“独立思考”和“敢说真话”,其实也是紧密相连的。因为“只向真理低头”,所以从不媚俗,从不媚权。“我想我的言论,都是经过我独立思考后才发出的。”江平说。作为知识分子,江平的了不起,或许不在于他的学识,不在于他的做人,而在于“可以被命运打倒,却不为厄运所裹挟”的不屈,在于“只向真理低头”的信念。

结语

足球、诗词、苏联、教授、启迪、法治、私权、真理……只是我们解读江平的一个个侧面,即使把这一个个侧面加起来,也无法勾勒出江平沉浮与枯荣的一生,更无法反映中国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但透过这一面面,江平老人已有足够的资本站到前台接受我们的致敬——“江平先生以中国法制(法治)现代化进程的见证者、参与者、观察者和推动者的身份,践行了学者作为社会转型‘扳道夫’的责任伦理,彰显了个人精神与道德人格力量之于国家社会转型建设中的作用”。(魏甫华语)

江平老人的是非成败、荣辱得失,也许还有争论,还无定论,但已经可以确定的是:他崇尚独立、追求自由的精神不会消亡,他“法治天下”的梦想不会消亡,他为私权呐喊的勇气不会消亡,他“只向真理低头”的气节不会消亡……所有这些,都将汇聚成河,奔流不息。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江平与他的时代渐行渐远,成为现代中国的一个缩影。这个缩影在历史的长河里也许微不足道,但它带给后人的思考,却是深沉而持久的。

主要参考书目:
[1]江平口述、陈夏红整理,《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
[2]陈夏红,《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法律出版社,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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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3: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是江校长的精神后裔——痛悼老校长原创 [color=var(--weui-FG-2)]臧敦建 [color=var(--weui-LINK)][url=]臧敦建[/url] 2023-12-20 18:07 发表于广东
前天晚上在校友群看到江校长病重住进ICU的消息,我内心极度紧张,毕竟江校长是已经是九十多岁的人,又恰逢冬天最冷的时候,这怕是个不祥的消息。当天晚上,我心情极度压抑,在心绪不宁中睡去。第二天比平时早一个小时醒来,马上去查看手机消息,看到江校长的博士生陈波律师发的朋友圈,让人心惊肉跳,赶紧向两位师兄询问最新情况。一位师兄回复:等官宣吧。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不一会儿,另一位师兄回复:校长还在ICU。我又情绪稍定,默默祈祷,希望还能出现奇迹。这几年江校长历经凶险,不都转危为安了吗?待到中午,不好的消息还是最终传来,江校长走了。我的情绪再也抑制不住,泪如泉涌,失声痛哭。法大校友群里同我此心者众,这是一种“精神失怙”的悲痛,失去了“精神教父”,这种痛楚怕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影响一生的入学教育
我是2003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的,那时候的法大有一个非常好的传统:新生开学要进行入学教育,第一讲一定请江平校长来讲。(据说这是当时主管学生工作的马抗美副校长的举措)我那时候懵懵懂懂,不知道来者正是曾担任过全国大学生电视辩论赛评委会主席的江平先生。只见他老人家,缓缓摘下手表,开始侃侃而谈。老先生声音洪亮,抑扬顿挫,旁征博引,诙谐幽默,我到现在还记得当时江校长笑眯眯的表情,还有两手转手表的小动作,以及那极具个人特色的语速极快的口头禅”是吧”。甚至于他二十年前讲的一些话,我到现在还能清晰地记得。当时他讲中国的城乡差距,摇晃着脑袋,说“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从天安门广场往北驱车两百公里,就回到了秦汉时代!”礼堂里两千同学,一会跟着他表情严肃,一会又哄堂大笑。三个小时过去,竟让人毫无倦怠之感,且意犹未尽!应试教育出来的我们哪见过这种场面!回去的路上,我们还在热烈讨论和感慨:大学果然是大学!水平果然高,跟中学就是不一样!

江校长的演讲,加上随后的开学典礼上徐显明校长娓娓道来的致辞,奠定了法律人在我们心中的标准形象:讲话脱稿,逻辑清晰,出口成章,言之有物。如果能幽默风趣,风度翩翩,那就更好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模仿江校长讲话的神情、语气,不只我们模仿,我们的老师辈儿的也在模仿。那几位北大法学院、清华法学院不许提名字的著名教授,哪一位身上没有江校长的影子呢?以至于后来看到有人讲话带稿,我们都会嗤之以鼻——法律人,怎么能让秘书写稿子念稿呢?
不曾想,二十年前江校长做的入学演讲,竟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人生志向。江校长当时讲民国的法科有“北朝阳南东吴”,东吴大学的校训非常有名,叫做“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讲法大是由北大、清华、燕京、辅仁融汇而来,当时北平有五大名校,法大传承有四。这五大名校是“北大老,师大穷,燕京清华算通融,辅仁是做和尚庙,六根不净末报名。”而他本人就是燕京的,现在北大校园就是当年燕京大学的校园,所以叫“燕园”。燕京大学开放活泼,他一入学就遭遇 “拖尸”(后来查明是英文的toss),被高年级的学生抬起四肢,从西门的校友桥上丢进了湖里,以示捉弄和规训。
燕京、辅仁、朝阳、东吴这些词汇,以及“拖尸”这项的新鲜事物,我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这极大地激发了我的好奇心。大学四年,我开始关注法大校史,有空就往图书馆翻阅关于民国大学的书籍,探访北大红楼,辅仁大学、中法大学、中国公学等等大学的旧址,不经意间打开了一扇门,里面竟别有洞天,以至于本科毕业论文都选了与教育相关的题目。在大学毕业后的最初最为迷茫困惑的几年里,我痛定思痛,最终决定遵循内心的指引,跟随自己的兴趣,以教育为致业,不能不说是受了江校长的启迪和影响。
自由宽松的校园氛围
大四临近毕业的时候,哥们儿何忠财喝醉了酒,搂着我的脖子说:“此生无悔来法大!如果法大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地方的话,就是你是草就可以长成一棵草,你是树就可以长成一棵树,你是棵白菜就可以长成一棵白菜。”这么多年来,这句话我一直记得。我以为,忠财所言,甚是!
法大是学生选老师的自由选课制度。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不管是哪个院系的,学生都可以作为选修课,只要修够毕业所需的学分就可以了。自己专业的必修课,也可以退掉择时再选。学校开设各种讲座,有学校组织的,有学院组织的,也有学生社团组织的,任由学生选择,从不以学分为要求,强迫去听。课堂也极少点名,有位校领导曾开玩笑说,“用点名留住学生的老师就像用怀孕留住男人的女人一样,违背了意思自治的原则。”今年年初在校友给江校长补办的生日聚会上,江校长还特别指出“现在的研究生政治课必须点名”,“学术空气不浓,政治空气太浓”。
由于是法大是“法学帝国主义”,法学师资众多,所以每门课都有多位老师供学生选择。别的学校,一位老师既开民法、又开民诉,还要上证据法。法大单就民法就分成几个部分,每个部分就有六七位老师同时开课。你可以选这位老师的听,也可以选那位老师的听,也可以既听这位老师的也听那位老师的,还可以用这位老师课上的观点去下节课攻讦那位老师。一位老师的课,可以大一听,可以大二听,也可以到了大四觉得不过瘾再来听。这种选课制度给老师带来很大压力,逼迫老师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因为学生会用脚投票,有的老师的课挤不进去,有的老师的课寥寥无人,对比之下就很尴尬了。我当年就听了一位老师的民法课,这位老师讲得很好,只是江西口音颇重且刚调来法大,偌大教室只有我们三四个人。学期结束,老师走下讲台向我们致谢,发现台下竟无一人选了这位老师的课。老师也没有办法,不能拿学生怎么样,因为老师共同出题,流水阅卷。王涌老师好像说过,只要法大学生选老师的制度存在,法大可在二三十年内立于不败之地。
在法大批评学校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大家把“一流的生源、二流的师资、三流的硬件、四流的管理”挂在嘴边,批评了也没有什么后果。我那时候是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成员,经常听到某某社团负责人又去踹马抗美校长的门告状去了。有一次,团委的老师给我打电话,让我赶紧去看看。说一个社团的负责人又到马校长那去了,进门就哭,她边说边哭,马校长也哭,两人抱头痛哭。我联系这位社团负责人的时候她已经哭完了,团委老师也只是让我提醒一下让社团负责人以后别去踹校长的门了,校长挺忙的,社团的事可以找团委。从来没有说要对社团负责人怎么怎么样。习惯了自由,就以为自由是理所当然的。一位师弟后来研究生考到清华法学院,因为在学院BBS上发了篇不痛不痒的帖子,竟然被延迟一年毕业,取消入党资格。多年后两人见面说起此事,仍愤然不已!
2008年学校出了“杨帆门事件”,有些老师认为学生应该尊重老师,有些老师认为学生上课有吃东西的权利,吃东西是因为饿了,跟尊不尊重没有关系。双方在网上舆论混战,吵得不可开交,一时成为社会公共事件。后来也没见学校对老师、学生有何干预。反倒有些老师因为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被迫离开学校的时候说,法大校方多方保护,已经竭尽所能,做了所有该做的,对学校没有怨言且感激不尽。
多年以后,跟几位八几级的师兄聊起学校的这些事,才知道法大的自由宽松,虽在徐显明校长时间有所发展,但精神内核却是在江平校长主持校务期间就奠定的。学生选老师八十年代就有了;江平校长担任副校长期间,就定期召开学生对话会,带领校领导回应学生诉求;江校长爱护学生老师的示例更是不胜枚举。有位师兄告诉我,江校长在学生心中的地位那么高,不是因为其社会影响力,而是因为在众所周知的那件事情之后,很多学生的档案里被塞上了黑材料,一辈子不得翻身,而在法大毕业生的档案里,一份这样的材料都没有!
摩顶放踵的公共情怀
法大的官方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但是也像复旦校友把“自由而无用”作为复旦的民间校训一样,很多法大校友把江校长的“只向真理低头”作为民间校训。我曾很长一段时间不理解“致公”的含义。直到到了高年级,学校食堂开始流传各种各样的消息:
         一个同学把北京公交公司给告了,说公交公司办公交卡竟然收20块钱的押金,成本只有4块,违反法律规定。
        一个师兄把铁道部给告了,因为铁道部春运涨价。
        一个师兄又把铁道部告了,说在火车上的饭太贵了,而且吃饭不给发票。
        一群同学又把学校给告了……
虽然这样的案件每每皆输,但我们视这样的同学老师为英雄,内心暗暗为他们鼓掌。渐渐地,我们也开始在主楼地下室的社团值班,接待各地来寻求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处理各种稀奇古怪、令人愤愤不平的案件。
走向社会以后,我才发现,不只是学校的同学,法大的一大批老师、校友都在为了一些不赚钱,但是涉及重大、影响广泛的案件、事件奔走呼号。这些事件无关个人利益,有些甚至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为了这些公共事务,有的被迫出走,有的被流放边疆,有的被开除教职,有的被罗织罪名,身陷囹圄……这时候我才明白,什么叫“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什么是“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什么是“致公”的精神。而在一些公共事件的前沿,似乎总能看到江校长的身影,或媒体发声,或联署呼吁,或组织营救,甚至亲自参与案件。
在一些紧要关头,也总能听到江校长的声音,如洪钟大吕,振聋发聩。十几年前,在重庆钉子户事件、杨佳案中,江校长都曾表示要尊重法律判决,因为没有顺应“民意”而遭受舆论的围攻,甚至有人当面说要丢鞋砸他。他当然不会说这是“无耻的伎俩”,反而冷静思考,在多个场合提醒当下要警惕民粹主义的风险。重庆李庄案以后,江校长更是直言不讳,在各种公开场合直言“中国的法治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并以他一贯的乐观提醒“中国法治建设是进两步退一步”,让大家保持希望。
致力于公共事务,有人说是法律专业的天然属性。但是法大校友参与公共事务与江校长的谆谆教诲和亲身示范是分不开的,因为投身公义的校友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一个群体,而他们的老校长又每每站在最前沿。江校长说美国的总统很多是律师出身,社会的进步很多是司法案件推动的。有江校长在,那些致力于公共事务的校友就有依靠,他们知道:江校长是支持我们的!
而今,世间再无江校长,每有大事,有谁可以依靠呢?!

有位老师说:法大的声誉有一多半是江校长挣来的。有位师兄说:在法大做校长是件很不幸的事情,不管你如何努力,都会在江校长如山的影子里。
而我,想起齐邦媛在《巨流河》中的一段话:“数十年间我在台湾或到世界各处开会旅行总会遇见各行各业的一中学生,前来相认的都有温暖的回忆;许多人记得上我的课时,师生聚精会神的情景,课内课外都感到充实。方东美先生曾说:‘学生是心灵的后裔’,对我而言,教书从来不只是一份工作,而是一种传递,我将所读、所思、所想与听我说话的人份享,教室聚散之外,另有深意。他们,都是我心灵的后裔。”
我想,江校长教书育人,或许并无深意。他只是以他的人格魅力自然而然地感染和影响每一个人,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他的学生。而每一位法大人,都愿追随江校长,成为他精神的后裔。
这或许是一个隐喻:我们入学第一课是江校长讲的,而我们毕业的最后一课,是江校长的得意弟子王涌老师上的。我到现在还清晰记得王涌老师在送给我们的毕业致辞中坚定地说:
“苍天对你们这一代人的命运会有一种特别的安排。在你们的壮年,也是你们许多老师的晚年,或许早点或许晚点,你们将经历中国历史上最为深刻的变革,这是你们的幸运。作为法律人,你们应当也一定会有你们的贡献。”
是的,我们一定会有我们贡献!
谨以此文悼念老校长!尚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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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3: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夏 勇:江平先生离世让我们失去了什么?原创 [color=var(--weui-FG-2)]学人君 [color=var(--weui-LINK)][url=]學人Scholar[/url] 2023-12-20 15:24 发表于北京


江平(1930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19日)
文|夏 勇,作者授权发布
今天上午十时许打开微信,看到同学群里关于江平先生病重的消息。同学们言语寡淡,心里却沉甸甸的。这是一种冥候不愿发生之事的怪异氛围。两小时后,我按捺不住,发信给江老师身边服其劳的友人,并请带话给江老师。友人很快回复说,“不行了”;“等医生结论”。过了不到半时,他发来《沉痛告知》。顿时,我的心一阵悸痛。
近年祭奠连连,我写的诗文多半悼亡怀故,惟独今次心痛令我怵然。枯坐良久,我努力思索的是:江老师的离世究竟让我们失去了什么?
我跟江老师往来很少,可以归在远远仰望他的人群里。对江老师的了解,也多来自师友。最早听到江老师的故事,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在西政杨和钰老师家里。杨老师是50年代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的女学生,也当过右派。西政复校后,反右、文革的苦难经历是课堂上、酒桌上的经常话题,但在杨老师那里,江老师的苦难经历却每每讲成英雄传奇。20岁刚出头的我不禁浮想:一个失去一条腿、捡回半条命的人,何以在师生心目中如此顶天立地?
后来我渐渐明白,江老师得以顶天立地,在于他特有的精神气质。用《论语》里的话说,就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用他自己富于时代特色的话说,就是“只向真理低头”。其实,江老师面临的挑战远不止低头,还有弯腰下跪、说假话。从他的自述所用小标题,如“去国怀忧”、“忧谗畏讥”、“宠辱不惊”,从他的《临江仙·悲歌》“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欲平心中愤,唯唱大江东。"不难看出,他昂首不低头、坚守直立行走这一原本人猿相揖的标志,所经受的磨难,所付出的代价。
江老师的噩耗传出后,一位为学为政皆有造就的素友给我发来90年代她博士论文答辩时同江老师的合影,还回忆说当年江老师表示反对她去做行政工作。照片背景是社科院法学所的小院,同影者还有导师王家福先生、梁慧星先生以及王保树先生等答辩委员。睹物思人,这让我忆起江老师跟我的有限交往,尤其是他的教诲叮嘱。于是,我在微信里回了一句:他总是要我“坚持”。
第一次见到江老师是我在北大读书期间。那时我写完博士论文《人权概念起源》,骑着自行车到处找校外专家写评审意见,评审过关了才有资格答辩。和江老师同住一院的老同学帮我把论文送呈江老师,不久便听说江老师已写好评语,让我即往江家取件。那个时候,江老师刚免去校长职务,坐在门里的沙发上,双手把封好的评语递给我,问我毕业分配的打算。我说社科院成立了人权研究小组,王家福老师要我去。江老师的声音突然提高八度,字正腔圆地说,好啊,把人权研究坚持下去!气场、底蕴,凛然、肃然,回到北大宿舍,我依然沉浸其间。
记得还有两次到江家,也是大约30年前。一次是几位学友合作完成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翻译后一起送稿。那时,江老师主持《外国法文库》,他依旧坐在门口的沙发上,一边用手抚拍从筒子楼搬过来、摞得老高的400格稿纸抄写的译稿,一边侃侃而谈,近乎字字咀嚼,如吐珠玑。另一次是《走向权利的时代》初稿出来后举行专家论证会,请江平、郭道晖、梁慧星三位先生做评议。论证会在江家边上的法大外宾会议室,会前我们往江家迎接。会上江老师说了些定调的、鼓励的的话。其实,他说什么无关紧要,紧要的是,他既是慈祥老者,更是不老的呐喊者。这气场、这底蕴的背后,我想,无疑是江老师昂首直行的精神。
后来江老师嘱我“坚持”,在我工作和生活发生变动的时候。一是我调离社科院后某次开会碰到江老师,诉说如何“不适应”,他拍着我的肩膀轻声说“坚持”。一是我近年变故后,他几番托友人带话,主旨依然是“坚持”。我想,这“坚持”的,当然不再是某个学问方向或工作方向,而是内心里互相感知、不言自明的某种珍贵,类似初心使命吧。
看着网络平台喷涌如雪的自发哀悼江老师的图文,我想,人们是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的。如同近日东方甄选风波,千万网民不愿失去的并非某个网红,而是他们内心深处的某种依旧宝贵的东西。
江老师的离世让我们失去了什么?我们失去的,无疑是珍于生命的。
(2023年12月19日夜,根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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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3: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平印象|专访季卫东原创 [color=var(--weui-FG-2)]李永博 [color=var(--weui-LINK)][url=]新京报书评周刊[/url] 2023-12-20 13:01 发表于北京
12月19日,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民商法学主要奠基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先生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江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民商法理论观点,奠定了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他躬耕教坛60余年,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被称为中国政法大学“永远的校长”;他一生坚信法治精神、并希望法治理念能够得到普及,被誉为法学界的“良心”,他曾说:“我现在所能够为社会做的还是呐喊……我尽量为中国现代应该有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做一些呐喊。呐喊总是能起到一些作用。”

2013年《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出版时,江平接受新京报书评周刊专访。

在江平先生逝世后,我们联系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邀请他谈谈记忆中的江平先生。

季卫东在访谈中谈到,江平先生豁达的人生态度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他独特的讲演风格影响了一代代法律人,他敢于直言的勇气、为弱者呐喊的担当让人敬佩,一生追求法治精神的坚定信念是后辈法律人的精神财富。


采写|李永博

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著有《法治秩序的建构》等。


豁达乐观的精神是他给人的第一印象
新京报:季老师,你和江平先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结识的?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你和他交往的过程?

季卫东:实际上我对江平先生的印象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当时他在中国政法大学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在政法大学的学生中享有崇高的威望。我的一些朋友听过他讲课和讲演,每次和我聊起来,都对江平老师富有感染力和思想深度的声音印象深刻。遗憾的是,那个时候我没有跟他直接见面。

我们正式相识是在1995年8月,当时日本东京召开了法社会学国际协会第三十一届学术大会,我以指定委员的身份参加了主旨演讲人的讨论。江老师也是会议的主旨演讲人之一,他长期从事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的研究和教学,在国际法学界非常有名望,很多欧美法学家都认识他。会议结束之后,我为他送行,有机会进行个别的交谈,这是我们交往的起点。

后来在2003年,我当时任职的神户大学举办了一场跨部门的大型国际研讨会,我担任这个研究项目基础研究部门的负责人。我们邀请了相关领域的著名学者作为主旨演讲嘉宾,例如经济学家奥利弗·威廉姆森、人类学家安内利斯·瑞尔斯等,还有日本国内的民商法学界泰斗星野英一、北川善太郎。中国方面邀请的嘉宾则是江平先生,他与夫人同行。

2003年,季卫东与江平。
当时中国刚刚加入WTO,全球法成为学界热点话题,中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受到国外学界的高度重视。江平在会上作了相关主题的讲演。国际研讨会之后,我又邀请他到神户大学对学生做一个关于中国民法典的主题演讲。那一次我们进行了比较深度的交流,我和我的家人陪同江平先生和夫人前往奈良和神户等地游览。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聊了很多,他各种各样的人生经历,以及他的一些想法让我非常感慨,这些后来都反映在2004年我写的一篇文章《法不阿贵 方成公器》中,当时有一场庆祝江平70岁生日的研讨活动。

2005年中国物权法草案颁布之后,我代表我的恩师之一北川善太郎先生邀请了国内日本民法学界的杰出专家参加关于中国民法典立法的论坛,出席活动的有崔建远教授、王利明教授、房绍坤教授、王轶教授以及江平先生。当时的中国正在紧锣密鼓地审议和修改物权法草案,围绕物权法理的讨论自然而然成为重点。

我回国任教之后,我和江平老师的交往就更加频繁了,包括在各种研讨会议场合上的见面。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当时我和同事在上海交大创办一本《交大法学》的刊物,江平先生在得知后非常高兴和支持,他为我们的新生刊物题写刊名,并围绕现代法治的精神与我做了一篇对谈,作为卷首文章刊登在杂志的创刊号上。


由江平题写的“交大法学”刊名。
新京报:在和江平先生的交往过程中,他给你留下了什么样的印象?

季卫东:首先给我的印象是豁达。他一生遭遇了那么多曲折和痛苦的经历,但是一直非常乐观,我们偶尔问起过去的事情,他也是一种云淡风轻的态度。你能感觉到,他发自内心有一种乐观豁达的精神。

江平先生能够坚持自己的信念,同时真正做到了说实话、说真话。尤其在一个社会发生巨变和转型的过程中,这是非常难得的一件事。

他的思想非常开放。上世纪50年代,江平先生被公派到前苏联留学,他接受的是苏维埃式的法学教育。我在文章中提到过,他在留学归来后,几十年一直随身携带着一本俄文版的《资产阶级国家民商法》。可以说,他对西方一点不陌生,始终对现代法学主流有着清晰和深刻的认识。江平先生他们这一代学者很难得的一点是,能够面对现实及时调整自己,弥补自己的知识结构上原有的缺陷,迅速适应和把握世界上发生的大事,这让我印象深刻。

另外,江平先生讲话时充满了活力。他的声音有磁性、透彻,很有感染力,能够抓住任何一个听众的注意力,这可能与他原来在燕京大学修习新闻学有关系。无论是对学生还是对学者,无论是对中国学者还是对外国学者,江平先生在待人接物上都有一种很强的亲和力。尽管我和他的接触时间不是很长,我觉得我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时刻感受到他散发出的人格魅力。


江平(左)在新京报2010年度好书致敬礼活动现场。



回到罗马法传统抓住了中国法律秩序转型纲领
新京报:江平被认为是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参加了《民法通则》的制定,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组组长,是《民法典》编纂负责人,在《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的制定中也起了重要作用。就你的了解,江平在中国民商法的制定过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江平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
季卫东:关于江老师在国内立法和具体制度改革方面的贡献,我想有很多人比我更有发言权。我的专业研究方向是法社会学,法社会学和民法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因为它们关注的对象都是社会。我试图从法律秩序构建的宏观视角,谈一谈江平先生的学术贡献。

我刚才也提到,江老师老一代人对于时代的变化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有着敏锐的洞察力。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要从原来的权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强调市场竞争、更有效率的市场竞争体制,这是当时中国的现实需求,这个转型意味着思想的解放,也意味着法律范式需要有一场重大的变革。


2018年1月,法学家江平(右)与经济学家吴敬琏(左)在新京报年度好书活动现场对谈。点击图片可阅读对谈实录。
当时,江平先生迅速地意识到,我们的法律范式需要从原来的苏维埃法律体系转变为罗马法体系,当时他在中国政法大学大力推动罗马法的研究和翻译工作,后来又主持世界法律文库的编撰工作,我也受他之邀担任编委。

中国法律的底子(包括民国时期)其实是大陆的成文法体系,苏维埃法律体系也是大陆法系的一个分支。在法律制度的创新和移植的过程中,罗马法作为现代法律的一个重要典范是绕不过去的,对于欧洲大陆法系来说尤其如此,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江平先生提出“回到罗马法学的传统”,对于我们国家的法律教育和法律解释学的发展,以及民商法的治理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抓住了法律秩序构建的纲领。

另外,从理论的角度来看,江平老师非常准确地把握了民法的本质。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民法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它是社会改造的一张蓝图。比如,欧洲从原来的中世纪封建社会转变为市民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中,需要对社会原有的身份关系和权利关系进行改造,民法重要的作用就是为这些从旧的身份关系中解放出来的个人提供自由的保障,给他们一整套的权利清单。我认为江平先生敏锐地抓住了民法的本质,也就是说要保护私权利、限制公权力,当然限制公权力不是盲目地限制公权,而是指以守法为前提,使法律上规定的个人权利能够得到实施。


《罗马法基础》,江平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

无论回到罗马法学传统,还是深刻理解民法的本质,在这两点上,能像江平先生这样抓得这么准,说得这么透,用老百姓都能理解的语言,来说明一些非常深奥的道理,这在法学界也是非常罕见的。

此外,涉及具体的专业方面,比如江平先生担任了《合同法》起草的主要负责人。中国在改革的过程中,原有的结构很难一下子改变,真正的变革是从合同关系开始的,这是真是非常重要的。从农村的承包合同责任制、城市国营企业改革的承包经营合同制、人事制度改革的合同工等,我们可以看到合同关系是中国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江平先生在整个《合同法》的整个起草过程中确实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这是在难得的历史节点遇到了正确的人选。在这些具体的立法实践中,江平先生非常精准到位地把握了立法精神,反映了中国的现实需求,也反映了整个世界演变的趋势。


政法大学“永远的校长”
新京报:江平在很多场合下说过,相比起法学家,他更愿意自称为法律教育家,“以学校为舞台,努力培育一代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具有民主、自由开放思想的法律工作者、法律家、法学家。”你和他的学生交往颇多,是否可以谈谈学生口中的老师印象,以及江平在法律教育上被人忽视的贡献?

季卫东:我有很多朋友同事都是江老师的学生。首先,他所有的学生对他都是发自内心地尊敬,对他的人格,对他的法治信念,对他的学识都非常钦佩。

我很遗憾没有这个机会听江老师的课,但是我听过他的演讲。江平老师的演讲富有魅力,我发现后来很多中国法学界比较有公共影响力的法学家,实际上都受到了江平老师演讲和说理风格的影响,包括现在的罗翔老师。



《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江平著,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
非常难得的是,江平老师身上有一种“有容乃大”的气象,这在他的身上反映得非常明显。江老师在各个领域培养了非常多的人才,包括学者、公共知识分子、政府官员、司法官员、律师等。江老师的学识很高,国际知名度也很高,在法学界享有非常高的声望,但是他愿意接触各行各业的人,愿意包容不同性情气质的人。他能与一些自视清高的学者相谈甚欢,也很乐意为一位普通律师的书籍写序言。你可以在他交往的人群发现跨度极大的光谱。

江老师被中国政法大学的师生称为“永远的校长”,这绝不是没有理由的。作为一所大学的校长,很少有人像他这样真正领悟了大学的本质。他认识到,大学的灵魂在于创新,在于批判理性。他自身就具有这种批判理性,这是一种建设性的批判理性,不是盲目地破坏一切,而是真正建立理性的对话,在这个过程中寻求创新。他就是这样教育他的学生,也是这样鼓励他的学生的。



参与的责任
新京报:江平先生不但亲身参与了构建中国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立法进程,还始终以呐喊者的姿态,宣扬法治思想。理性、稳重、保守,通常是外界眼中法律人的形象,你怎么看待江平这样一位在公共话题上冲锋陷阵的斗士?这个话题引申出来的是,一位法律人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究竟有几何?


《我所能做的是呐喊》,江平著,法律出版社,2010年11月。

季卫东: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当然也稍微有一点点难以回答。确实像你所说,一般来说法学家们口中的职业法律人,更强调的是制度、规范、秩序。他们注重治理的技艺,强调工具理性,用一种非常理性的方式来运作。

当然,法学培养的理念强调“legal skill”(法律技艺)和“legal mind”(法律精神),“legal mind”强调的是法律职业精神,这个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职业,不是我们常说的专才式培养。美国的法学院要求法学生读过其他专业的本科再来读法律,这背后强调的是一种普遍主义的培养方式。因为法律人不仅需要法律的技巧,也需要对正义感的把握,对外界事物认知的洞察力,只有拥有追求正义和公共善的情怀,才能在符合实际情况下做出理性公正的判断,这也是法学教育注重博雅教育的原因。

此外,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强调律师这个职业的公益价值,这意味着律师这个职业具有公共性,需要有公共责任感和公共参与的意识。因此,法学家对职业法律人的理想形象应该包含这个层面,尽管在一般情况下是通过技术性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公共知识分子更多地关注公共问题,而不是仅仅某一个专业领域。公共知识分子是一个社会的啄木鸟,它能防止社会的病虫害。在这个意义上,我不赞同把法学家和公共知识分子截然分开,他们对公共问题的关注是有共同点的。

尽管如此,法律人和公共知识分子在社会上扮演不同的角色。现代欧洲把司法机构称为“理性的殿堂”,这个隐喻反映出法律本身是强调理性的,它把社会中各种各样互相矛盾的诉求,以及情绪化的因素转变为理性化的技术问题。职业法律人更多地通过技术性方式处理各种矛盾,把所有激情的矛盾转化为理性的处理,转化到体制制度规范的轨道上,这是职业法律人的一个重要职责。如果说律师能够发挥对公正的监督作用的话,它主要的体现为一种技术的监督。

但是在一个社会转型的阶段,律师有时候不免会诉诸舆论来改变自己谈判地位的不利态势,这时候就变得政治化和舆论化了。制度框架内的技术手段无法解决怎么办?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人呐喊。制度框架内稳健的处理受阻的时候,这时一部分法学家就不得不扮演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来改变它。在这样一个时点上,江平老师自觉地担当起了这样的职责,扮演了这样一种角色。法学家与公共知识分子合二为一的现象,在江平先生身上体现出来了。当然,我相信社会法治发展更进一步的时候,法学家还是更多地会考虑把社会的矛盾理性地转化为程序问题、技术问题、规范问题来处理。



坚持法治的精神是留给后人的遗产
新京报:提到法学家的素质,江平先生生前一直劝勉法律人要“知耻而后勇”。你对此曾作出过评论,陈夏红撰写的传记《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中还专设一个章节叫做“季卫东之问”,显然作者认为你的发问和江平老师的追求和理想有契合之处。我们如何理解江平先生所说职业法律人需要“知耻而后勇”?


《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陈夏红著,法律出版社,2013年1月。
季卫东:江平先生当年在向律师演讲时提出“知耻而后勇”,在总结自己四十年执教生涯时对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也提到这个要求。这样的告诫是针对当时司法腐败、世风日下的现状有感而发,因为有太多认识的同僚,他只是告诫大家要保留基本的底线。孔子说“有耻且格”,江平先生的“知耻而后勇”也是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法律意识中寻找教化资源。

我听了江平先生的发言后,有感而发,在之后的文章中提出一个问题:将来的史家以及人民会怎样评判二十世纪后半叶的中国法律界的学术、实务以及人物?……在对良知进行交叉询问之际,有些人可能要说我们“愧对江平”;也有些人则会庆幸有个守住正义底线的江老师,可以在某些方面或多或少减轻法律人的羞惭——这一点,从大家常说的“目前中国法学的精神脊梁”这句话上,已经可以略见端倪。

江老师的这句话到现在还是有意义的。江平先生谈知耻,其实抓住了中国推行法治最关键的问题,这也是我们之前提到的法律职业精神,即法律人的公共善和正义的信念。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问题其实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法律人要守住底线,知耻而后勇,当然法律人应该还有更高的要求,但至少要守住底线。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中,你无法要求所有人都和江平先生一样敢于说真话,但至少你不能说假话。所以我的文章标题叫“法不阿贵 方成公器”,如果你只是去迎合,你就失去了法律人的尊严和法律本身的功能。



《依然谨慎的乐观:法治中国的历史与未来》,江平著,后浪·浙江人民出版社,2016年5月。
新京报:江平老师逝世之后,你是什么样的感受?对法律人以及更广大的普通人而言,你认为江平老师为我们留下了哪些精神遗产?

季卫东:在他去世前一天晚上,我得知他的状况不是很好。后来经过抢救似乎情况有所好转,但在最后还是(抢救没有成功)。尽管之前多少有点预感,但得知消息后我还是非常悲痛,若有所失。

“世上已无江平”。以后这句话可能会经常出现,它的分量在于,江平老师代表的是中国法律人的良心,他为公众尤其是弱小个体呐喊的精神,在特殊的语境中体现了法律人的职业理念、正义观、公共善的追求。江平老师是中国非常稀缺的一种存在,接下来的问题是,他离去之后,这个空白由谁来填补?他曾经为很多人呐喊,反映了各种各样弱势群体的诉求,如今他在离开后,很多人在心中会留下非常大的空白,这种空虚和伤感是非常明显的。

另外,江老师矢志不渝地坚持法治的信念。我之前谈到,我对他的最初印象就是乐观主义,他遭受那么多次挫折依然百折不挠,永远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充满了乐观主义精神,成为他不断努力的精神动力。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江平先生的离去以及他坚持法治的精神,可能对法学界是一次重新召唤。他告诫我们知耻而后勇,让我们反思,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什么才是真正的现代法治精神?江老师留下来的问题是需要我们后来人去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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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3: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澎湃评论 >
孙宪忠:悼江平老师,他以天下黎民百姓权利为重
孙宪忠
2023-12-19 17:05
来源:澎湃新闻
编者按:2023年12月19日12时28分,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江平先生于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江平先生作为中国民法学界的泰斗,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今天,我们刊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孙宪忠研究员的这篇悼念文章,向江平先生致以最深的敬意。



今天早晨,有传闻说江平老师身体有变故,中午就收到了江老师去世的噩耗,内心悲痛,一时无法自抑。

昨天晚上,我还和学生谈到我从江老师身上获得的教益,也要求学生向江老师学习。没想到今天江老师就突然离去,真是让我无比痛心。

数年之前,江老师九十华诞,法学界举办了庆典,我因为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未能参加,但是对江老师的学问人品,不能不表达敬仰之情,于是写作一篇短文,委托龙卫球教授代为宣读。

今天,我把这篇短文核心内容略作修改,表达对江老师去世的无比痛惜。

我认识江老师近四十年,本科时就读过了他的著作,博士论文也得到他的指导,而且他也在1990年6月参加了我的博士论文答辩。从此我对江老师一直敬称“老师”,而江老师也一直对我亲如门下。老师从事中国法治事业约七十多年,其贡献之大,国人皆知。以我经历,老师之所以为天下敬仰,我以为有以下原因:

一、老师作为法学泰斗,言行及社会活动极多,但是都是以天下黎民百姓权利为重,有深深的百姓思想、民众情怀。所思所议,充满人文情怀。

二、老师作为著名大学教授,终生教书育人,其法学教育研究活动以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为重,时时刻刻倾注全部心血。他培养的英才,岂止数十万人。

三、老师也曾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领导,参与民法通则、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工作。老师还被称为“民法通则四先生”之一,其所思所议都以法治国家原则为重,从国情出发,不拘俗套。故常能切中时弊、指出问题,为这一时期的国家立法贡献巨大。

四、老师作为国家法治标志人物,参加国际国内各种活动,都以国家利益为重,虽然在国内法治问题上常有诤言,但是在任何国际场所对国家只有褒扬,绝无贬损。爱国情怀,为人楷模。

五、老师培养青年以法学事业为重,从来没有门户之见,从来没有学派之意,从来不分是谁的学生,只要愿意学习者,老师皆倾心扶助之。对这一点,我最有体会。

六、老师之为人,至诚至纯。他和我的硕士导师陈汉章教授在莫斯科大学时即以兄弟相称,随后几十年,一直亲如一家。老师和我的博士导师王家福教授也是亲如兄弟,王老师生病期间,他四五次去医院探望。彼时王老师已经不能说话,而江老师仍然关怀备至。2018年,王老师获“国家改革开放杰出人物”称号,江老师不畏高龄参加法学所举办的庆祝活动并做发言。

陈汉章老师和王家福老师去世时,我的另一位老师谢怀栻老师去世时,江老师已经是高龄,但是仍然坚持前往八宝山送别。

谢怀栻老师、王家福老师去世后,我组织了在法学所举办的追思会,江老师都赶过来发言,既抒发个人之情感,又畅叙国家法治之大业。江老师说到了老一代法学家之间的深切情谊,说到了国家法治的重大发展,让我们感慨不已。尤其是王家福老师去世,江老师来告别时,老泪纵横,让我一时心痛不已。

七、江老师时时谦逊,处处随和,数次遇年轻学者顶撞,也是悉心听取,从未和人发生言语甚至感情冲撞。我和老师相处几十年,从来没有见到江老师对青年人批评指责。其修养高风亮节,谁不佩服?

八、江老师也曾执掌大学的管理权,虽时间短暂,但是他也充分用好这个权力保护、关怀了很多青年人。

我和江老师认识数十年,学习其著述,服膺其思想,追随其人品,敬仰其道德。老师去世,我如割心肺。衷心悼念江老师。

(作者孙宪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一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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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3: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平:燕京学脉与中国政法大学精神原创 [color=var(--weui-FG-2)]庄玉武 [color=var(--weui-LINK)][url=]徒法不能自行[/url] 2023-12-19 15:17 发表于黑龙江
[color=var(--weui-FG-HALF)]
    惊闻江平老校长驾鹤西去,心情极为沉痛,故作此文以为纪念。
一、燕京校训与“只向真理低头”

江平先生的名言“只向真理低头”,是法大人都知道的一句话。关于这句话的出处,我认为跟他的母校燕京大学有关。
燕京大学是“北平四校”之一,是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法大”)的前身之一。法大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时称“北平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最初在北京沙滩红楼办学,1954年迁址至学院路。
据《中国政法大学校史》记载:“原四校教师45人(其中北京大学28人,包括钱端升、费青、芮沐、楼邦彦,龚祥瑞、吴恩裕、吴之椿、黄觉非等教授8人,汪喧、杨翼骧、阴法鲁、王利器等副教授4人,潘汉典、朱奇武、程攸鹤、金德耀等讲师5人, 罗典荣,张国华、余叔通、陈光中、潘华仿等助教11人;燕京人学8人,包括严景耀、雷洁琼、张锡彤、徐敦璋、陈芳兰等教授5人,夏吉生等教师3人,清华大学曾炳均,杜汝楫副教授等9人)。原北京大学职员46人,工勤人员82人。”
1948年,江平先生从英国传教士创办的崇德中学顺利考入燕京大学新闻系。这所大学就是《别了,司徒雷登》一文“司徒雷登”担任校长的大学(关于司徒雷登和那篇文章,此处省略一万字)。1949年江平先生因加入反抗当时政权的民主青年同盟而辍学,同年北平解放。
燕京大学是近代中国著名的教会大学之一,它本来是由华北地区的几所教会大学合并而成的,包括北京汇文大学、通州华北协和大学、北京华北女子协和大学,分别由美国长老会、美以美会、美国女公会、公理会、英国伦敦会等合办,初期名为“北京大学”。
燕京大学的校训: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Freedom Through Truth For Service)。

简单理解,“真理”是人对客观事物和规律的正确认识,是人的意识与客观实在和规律达到了一致。而“自由”,是民国当时大学普遍的校训(复旦大学的民间校训便是“自由而无用”freedom from imposition。),“服务”现在可以基本理解为法大当前校训中的“致公”。燕京大学停办后,哈佛大学和燕京大学合作成立的“哈佛燕京学社”依然享有世界盛誉。
值得一提的是,法大的首任院长钱端升先生,是哈佛大学毕业生,来自美国教育的主产区。
著名的经济学家科斯说过,中国最缺的就是自由的思想市场。“只向真理低头”和“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理念与信仰,无疑是自由思想市场的基石,为中国未来铺路。
二、法学与z治学的连接:逻辑
法大的英文翻译中含有“Political Science”这个词汇,很长时间以来,我只是粗浅的将其理解为“zz学”,但是始终不理解Z治学为什么成为“Science”,它与科学有什么关系?
直到走上了工作岗位后,读了一些书,才有所领悟。原来成为科学的政z学是因为它有“逻辑”。有逻辑之后,才会被称为“Science”。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西方研究ZZ学两千多年,成就了西方当下的自C由民V主制度,其有深厚的逻辑基础,一个体现就在于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一书。当代学者刘瑜在该书的“导读”部分直截了当地提到“这触及了此书的核心观点。福山指出,或者说,福山站在黑格尔的传统中指出,历史根本上而言,由人们寻求'承认'的需要——而不仅仅是生存或者利益的需要所推动,这种对'承认'的追求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属性。历史上的各种制度(奴隶制、君主制、贵族制、共c 主义体制、法西斯体制等)所包含的'承认形式'都是有缺陷的,这些缺陷构成了推动历史演变的'矛盾',导致了制度的更新。只有自由民主制在平等的、相互的和有意义的基础上满足了人类寻求'承认'的需要,所以它导致了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均衡在这个意义上,它构成了历史的终结。”这或许就是逻辑所在吧。当然,福山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批判,典型代表就是其老师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一书。法大的设立,正如《别了,司徒雷登》一文提到的“许多曾经是自由主义者或民主个人主义者的人们,在美国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面前站起来了”,建立了新中国。
真理,离不开逻辑。目前,逻辑教育在国内很薄弱,哲学教育也一般在大学才有。法学之中,含有深厚的逻辑,民法典的德国潘德克吞体系,与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显然是分不开的。比如,康德一再证明人的自由意志的存在,这是民法核心概念“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的哲学前身;黑格尔强调,“凡是合乎理性的就是现实的”旨在强调:只有合乎理性的东西才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遗憾的是,大陆很多实务界盲目标榜美国法官霍姆斯名言:“法律的生命力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显然是一种误解,没有逻辑,经验也没有意义。
三、“中国”之问:国家的精英池(the Elite Pool)
1983年,法大正式从北京政法学院挂上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牌子,加上了“中国”二字,这两个字的理解很直观,跟旧称“国立”差不多,都是国家出资,为国育才。这类高校的特点就是打造国家的“精英池(the Elite Pool)”,为国家源源不断提供可用的人才,一个倒下去,另一个随时可以上岗接任。
既然学校是为“国家”育才,学生自然是要以国家作为服务对象,所谓“以天下为己任”。按照台湾大学教授李锡坤的解释,以天下为己任逻辑前提是“以天下为己有”。实际上,这种观念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一种古已有之的“贵族精神”。贵族的行为模式就是韩非子所说的“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这也就是黄埔军校的门联“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勿入斯门”。这些也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
燕京大学显然是一种贵族教育,江平先生入校不到一年就可以反抗当时政权的民主青年同盟活动,可见一斑。他与北平四校的老师们一起,也将宽松的空气带到了法大校园,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

一滴水如何知道大海的方向?唯有不断上下探索。
法治为什么是真理?因为它符合逻辑。
真理为什么要被信仰?因为真理可以让你自由。
法治如何实现?离不开中产阶级,离不开精英池。法大罗翔老师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为了“法治天下”之理想,很多校友卑微地活着。大家每个人都发出微弱的光亮,互相扶持,群体的力量定能汇聚成法治的大成。
                       【仅以此文献给敬爱的江平先生】


                                                          庄玉武 法大06级学生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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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3: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追记与江平老师在罗马的一次相遇原创 [color=var(--weui-FG-2)]薛军法学 [color=var(--weui-LINK)][url=]公平和善良的艺术[/url] 2023-12-23 12:14 发表于广东
2023年12月19日,北京极寒。早上的时候,在法大工作的一个朋友给我发微信说,江老师健康不容乐观,从18日开始抢救,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我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很难受。暗自祈祷奇迹发生,他能够熬过这一关。上午刚好读到一篇他写的文章,谈的是“经济下滑更要警惕法治倒退”。诚哉斯言!如同先知般预言了当下正在发生的一切。我知道,这就是江老师一贯的风格。没有任何空洞的套话,简单明了,但观点深邃,总是能够直击问题的要害!遂立即转发这篇文章,心中默默期待他老人家能够渡过难关,再与我们同行一段时间。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我们太需要他这样的灯塔式人物的陪伴。
到中午一点多的时候,朋友圈传来江老师去世的消息。虽然知道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但得知他离去的消息,仍然感到痛心,感到很孤独。一个伟大的灵魂,一个堪称法学界良知的老人离开了。想到伟大英雄一个个在谢幕,而宵小之徒却丑态百出,扭捏作态,兴风作浪,更感悲从中来。
从学术渊源看,江老师与我不算远。他是我硕士导师徐国栋教授的硕士导师,算嫡系师爷。江老师同时也是我意大利的博导斯奇巴尼教授的挚友。正是在江老师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之下,因缘际会,我才有机会去意大利留学,在那里学习了5年的时间。中国法学界与意大利法学界,特别是罗马法学界深度的学术交流,江老师有开拓者之功。正是在他的推动和影响之下,催生了一个规模不小的留意法学生群体。受惠于江老师所开创的这一事业,这些留意的学生,在国内多所大学法学院任教。作为法学教育家,我认为这是江老师不容忽视的重大贡献。虽然如此,我个人与江老师的直接交流很少。现在能够想起来的,与江老师有直接的私下接触的,就是他到罗马第二大学接受名誉博士的那几天。
记得那是在2000年12月1日。那时我刚刚到意大利比萨大学做访问学者一个多月。东道主贝特鲁齐教授告诉我说,12月1日这一天,要在罗马二大(这是我后来读博士的地方)举行授予江平教授名誉法学博士的仪式。他让我从比萨赶到罗马参加这一盛大的学术活动,为此还赞助了此行所有费用。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仰慕已久的江老师,而且是在异国他乡,倍感亲切,也印象深刻。

(图为江老师被罗马二大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后的合影)
记得在那天的仪式上,江老师穿着红色博士袍,气度非凡,神采奕奕,做了关于中国民法典编纂的主题演讲。民法典编纂问题,在那个时候正被中国法学界热火朝天地讨论。江老师担任民法起草工作小组的组长。他的演讲非常精彩,引发听众热烈反响。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学家都有或多或少的民法典情结。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国家,正在尝试编纂民法典,成为同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意大利法学界关注的热点,是可以理解的。江老师在其演讲中着重强调了通过民法典的编纂,落实权利保障,实现对于私人自治的尊重,约束公权力,实现法治。我想江老师的演讲也是他一以贯之的学术理想。他一直为法治鼓与呼,是法治理念的布道者。当时大家都对民法典编纂充满乐观,估计没有人想到,这一目标要20年后才能够实现。而江老师以90高龄,的确见证了中国民法典的诞生。
仪式结束之后举行盛大的官方晚宴。我本来不在受邀者之列,但是江老师特意对组织者说,这个学生专门从比萨来参加,估计也没地方吃饭,让他也参加吧。而且年轻人就应该多参加这种活动。于是我就很意外地被邀请参加了一个规格极高的官方宴会。旁边坐的是大学校长,司法部长,宪法法院院长等名流。大家都是西服领带,盛装出席。我却穿着套头羊毛衫(毕竟我没有事先准备)。不过仗着年轻,我也就尴尬了1分钟不到,然后就很自如了。
宴会期间,江老师是众人关注的焦点。他真的是出口成章,回答意大利友人针对中国,针对中国法学的各种问题,都是恰到好处,很直率,很真诚,没有任何外交辞令。他的态度不卑不亢,对于我们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不回避,而是侃侃而谈,平和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他这样反而赢得了理解与尊重。大家真的都被他的气度吸引。我从意大利学者的眼中看到了发自内心的尊重。我心里别提有多自豪了!席间江老师还鼓励我直接用意大利语向意大利友人提问。他说你既然来学,就不要怕开口,语言的学习就是这样,不开口,就永远开不了口。这句话我牢记在心,受益良多。
晚饭后,我与几个朋友送江老师回酒店。在他的房间又聊了很久。其间他讲了很多诙谐的关于法律人的段子,让大家都笑得直不起腰。这时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蔼然长者,而且乐观豁达。夜很深了,临要走的时候,江老师忽然对我说,你是从比萨来的,估计也没有地方住吧,就与我挤挤得了。同行的人马上说,意大利的酒店不允许这样的,而且都安排好了,江老师放心,他不会流落街头的。我当然不可能答应江老师,即使规则允许也不能打扰他老人家的休息,毕竟那年(2000年12月)他已经是70岁的老人了。但即使如此,我还是很感动。他是一个名满天下的大学者,我只是一个与他初次相识的后辈学生。但他对年轻人就是这样,帮助、照顾与提携。我想这也是法学界很多人都在怀念他的重要原因吧。
第二天的中午,中国来的学生在罗马与江老师再次欢聚。他当天晚上的飞机回国。但是他主动安排在中午请留学生们吃一顿。席间他对我们说,你们现在都是穷学生,还是我来请你们吃饭。大家好好读书,回去好好做事。只要安心发展,其实不需要几年,我们也会像意大利一样富的。这句话我记得特别牢。那个时候,两国经济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现在回想起来,江老师的确是有战略眼光的。只要不瞎折腾,我们要发展起来,并不是什么难事。问题是,我们真的不能瞎折腾。一折腾起来,要掉下去也是很快的。
这一次见面之后,以后见到江老师的场合大多都是在国内的学术会议上了。每次会议,但凡江老师出场,哪怕只是10分钟的讲话(这种讲话往往被期待是礼仪性质的,并不一定要有实质内容),他都能够做到言之有物,观点鲜明,以至于往往成为全场最出彩的发言。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江老师能够做到这一点?一方面是学术功底深厚使然,另外应该是他一直秉持知识分子的天职,率真诚实,心口一致,只说自己相信的话,只说真话,不说自己都不信的场面话。也因此他的言论,往往朴实无华,但有思想,有深度,有逻辑,能够解开很多人心中的困惑。
江老师的学术贡献,人格风范,很多人都已经有很好的表述,我也就不重复了。作为一个与老师学缘很近,但私下交往很少的后辈,与江老师在罗马的那几天朝夕相处,让我感受到他的伟大人格力量。这些年来一直默默关注江老师。现在江老师离开了我们。我想,对江老师最好的纪念应该是接续他的思想,为法治鼓与呼,为权利保障做实事。
江老师安息。
(薛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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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4: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江平老师遗体告别仪式上的发言】

赵旭东



尊敬的江老师家人、亲属、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江河动容,日月失色。今天我们悲痛无比,来此向我们无比敬爱的江平先生、江平老师作最后的告别。

2023年的寒冬将是我们永远难忘的日子,一代法学大师、当代中国最著名的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无数法律人无比敬仰的江老师与世长辞,永远离开了我们。

江老师的离世引起了巨大社会反响。从学界到社会各界,从学生到学者,从业内人士到公众友人,大家都无比震动和悲痛,人们都在以不同的形式表达对江老师无尽的追思和怀念,都在评述和称颂江老师对中国法治的卓越贡献、非凡的人生和崇高的品格。江老师辞世的半日内,与此相关的话题就迅速占据了网络热搜的第一话题。今天的遗体告别,虽然天寒地冻、冰天雪地,但前来告别的人数已经数以千计(待定)。这种巨大的社会影响是江老师获得的又一殊荣。

为什么?

因为江老师是当代中国最著名的法学家,虽然他在《沉浮与枯荣》的“八十自述”中谦逊地说,“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但他却是当代中国公认的、首屈一指的法学大家,并且是少有的超越法学学科领域、具有全国和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泰斗。而且江老师所贡献的不只是具体的制度建议和主张,而是启迪社会法治意识、引领法学理论方向、推动国家制度建设的创新、高远、深邃的法律思想,他堪称法学家中的法律思想家。

江老师也是最为杰出的法学教育家。他从一位教师、到教授,再到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把毕生都献给了法学教育事业,深受江老师教诲的不只是原来北京政法学院和后来中国政法大学的本校学生,也包括从教材到著述、从培训讲课到公开讲演等各种形式和渠道从江老师那里终生受益的万千学子。在江老师的晚年,他还慷慨解囊,捐款设立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这一奖学金已成为法大和其他主要法学高校学子誉为最高荣誉的“法大诺贝尔奖”。许多人把江老师当做人生导师,许多人将江老师作为精神领袖,江老师的跌宕人生、传奇事迹和高尚品格不知感动和教化了多少法律人和社会公众。由此,江老师获得了“社会的良心”、法大“永远的校长”等美誉。江老师十分热爱教师这一神圣的职业,虽然他早期的教师生涯受尽磨难,但他却无怨无悔,在他的诗作中,依然写到:“人间若许另择业,仍做辛勤一园丁”。

江老师还是一位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其中他最重要的社会活动莫过于对国家立法的卓越贡献。他几乎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包括《民法通则》《公司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物权法》《民法典》等我国所有重要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工作。立法机关早有公论,江老师是学者中最能提供具有参考价值和建设性立法意见的学者,是最为务实、最接地气、最能将理论付诸实践、将学理与实务完美结合的法学家。由此,江老师还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的重要一员,担任了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在任期内的各种重要立法中担当重任,发挥了极为重要和直接的作用。

江老师另一主要社会活动是法治宣传。他是一位法治思想和法律意识的布道者,更是一位天才的演说家,其中尤其是面向律师群体的多次演讲产生了持久的轰动性的社会效果。他的演说声音洪亮、才华横溢、睿智超群。他具有超常的联想和融会贯通能力,他思想的活跃让人惊叹,他知识的渊博令人钦佩,他思维的敏捷令人倾倒,他超常的记忆力和精准地联想和类比令人折服。由此,他成为无数人崇拜的偶像,无数人成为他的“铁粉”。

成为江老师的学生是我们这些学生终生的骄傲,是我们这辈人的造化,能围绕在他的身边也是我们的幸福。在江老师生命的最后阶段,我们这些在他身边的博士生们有幸参与了对江老师的救治和护理,大家想的是,我们并非个人、而是在代表全国敬仰和关切江老师的学界和各界人士为江老师尽心尽力。

江老师是在他最喜爱和熟悉的音乐旋律中离开的。江老师一生酷爱音乐,这几日人们也看到了病榻上、已经很瘦弱的江老师带着耳机、打着拍子、在听音乐的令人震撼的场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和《英雄交响曲》是江老师的最爱,他一生与命运抗争,他是这个时代令人敬仰的英雄。

在江老师八十多岁的生日庆典上,我们这些学生们衷心祝愿江老师健康长寿,我们一起与江老师约定了健康长寿的五年规划,第二个五年计划已经完成,现在正迈向第三个五年计划和百年计划,江老师对此也充满信心。然而自然规律和疾病却将江老师突然带离了我们,这怎能不让人万分悲痛。

然而,虽然我们再也看不到江老师的身影和音容笑貌,但江老师的思想和精神已经溶入我们的心灵,他追求真理、法治天下的呐喊仿佛就在我们耳边回响。敬爱的江老师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法治天下是江老师的中国梦,也是我们的中国梦,还是千万法律人的中国梦。作为江老师的学生,作为法大人,我们必将接举江老师的旗帜、踏着江老师的足迹,将江老师为之奋斗的法治事业推向前进。法治中国的梦想一定要实现,也一定终将实现。

敬爱的江老师,您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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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4: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送别!各界人士前往八宝山送别江平先生
律新观察 2023-12-23 11:40 发表于安徽

【编者按】2023年12月23日上午,江平先生遗体告别仪式在八宝山东礼堂举行,社会各界人士前往与江平先生最后揖别。

法治大先生,大仁大义大爱,虽千万难吾克之,所做者何止呐喊?

国民真导师,至情至性至诚,虽千万人吾往矣,心系者唯有苍生。



江平先生千古!


躬耕教坛七十载,师恩无尽众生喁望

弘道法治九万里,德业永怀百世流芳

——八宝山东礼堂门口挽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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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4 02: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天下、族天下、党天下,公天下乃法治天下;
兴天理、讲公理、倡真理,因真理而得以自由。
江海平安

恩典中国真理居首,法治天下江海平安

纪念江平先生

范亚峰2023年12月24日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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