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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姻伦理》 奥古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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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 05: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婚姻伦理
奥古斯丁

简介描述: 本书收录了奥古斯丁三篇关于婚姻伦理的著作。他从婚姻、童贞、寡居等三方面论述婚姻伦理的神圣性与重要性。虽然奥古斯丁不可避免受到当时禁欲主义的影响,但瑕不掩瑜,这本书对当代基督徒仍有很高的借鉴价值。

一、论婚姻的益处
1. 因为每个人都是人类的一部分,人的本性具有一定社会性,还拥有友谊的力量,一种伟大而合乎本性的善,因此神决定从一人造出众人,好叫他们不仅通过种族的相似性,还要通过亲属纽带保守在自己的社会里。 人类社会的第一种自然纽带就是夫妻。 神造他们不是分别造,然后把他们联合起来,似乎把两个不同的东西合在一起;神造他们乃是从一个造出另一个,还在肋旁立有标记,表示她从这里出来形成,这是合一的力量所在。 【《创世记》2:21、22】因为他们是肩并肩彼此联合的,一同朝着同一个方向行。 然后,有了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孩子是两性结合的唯一尊贵的果子,不是男女合一的果子。 因为即使没有这样的两性结合,也应存在两种性别的关系,这是一种友好并真正的联合,一者管制,另一者顺服。
2. 对于第一对人(first men),神早已祝福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 【《创世记》1:28】然而,鉴于他们犯罪后身体成为必死的,而只有在必死的身体之间才有两性的结合,由此,如果他们没有犯罪,他们能繁衍后裔吗? 关于这个问题存在几种不同的看法,如果我们要一一检查,看哪一种更符合神的圣经真理,那得花很多篇幅,所以,我们现在没有必要对此详尽探讨,提出明确的观点。 诚然,他们若没有犯罪,就不会有两性结合,但是他们是否会以另外某种方式生儿养女,从全能的造主得恩赐? 因为他也是从无造出他们的,他能在童女的肚腹里形成基督的肉身,(甚至可以对不信主的人说)他能让蜜蜂没有性爱而得后代。 或者许多事情都是照着比喻和奥秘的方式说的,我们对经上所记的话“遍满地面,治理这地”要从另外的意义上去理解,也就是说,是指生命和力量的完全和成就,因而对“生养众多”要理解为心灵的进步,美德的丰富,如《诗篇》里所说的,“你们要多多加增我的灵魂和美德”【《诗篇》88:3(七十士译本)】。 至于后代子孙,并没有赐给人,只是由于犯罪,此后就必然有死亡和离世。 或者这两人的身体并没有一开始就造成属灵的,而是属血气的,好叫它借着顺服的功课在后来变成属灵的,得着不朽,不是死后得着。 死是由于魔鬼的恶意引入世界的,是对罪的惩罚;乃是经历那种变化后得着——使徒指明了这种变化,他说:“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 【《帖撒罗尼迦前书》4:17】——由此,我们就可以明白第一对人的身体在最初形成时是必死的,但如果他们没有犯罪,就不会死。 神曾以死来告诫他们,他甚至可以用伤痛来告诫,因为身体是容易受伤的,但若不是他们行了神所禁止的事,他们的身体连伤痛也不会受。 因而,即使通过性的结合,使这样的身体得以代代相传,繁衍到某个数目,也不会变老,或者要变老,也不会有死亡,直到地上满了这有福的人口。 须知,就连以色列人的衣服,神也让它们保持完好,四十年没有穿破【《申命记》29:5】,更何况人的身体。 只要遵守他的诫命,他更要让它们保守最幸福的性情,最稳定的状态,直到它们变得更好,不是通过人的死——那是灵魂抛弃身体——而是通过一种有福的变化,从必死的变成不死的,从属血气的变成属灵的。 关于这些观点,孰是孰非,或者是否还有另一种或另一些观点可以从这些话里引申出来,这是需要花很长时间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3. 现在我们只说,根据这种有生有死的状态——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也是我们被造时的状态——男女的婚姻结合是有一定益处的。 圣经这样规定这种协议,只要丈夫还活着,妻子就不可离开丈夫再婚。 同样,丈夫也不可离开妻子再娶,除非妻子死了离开了他。 因而,关于婚姻的益处,主也在福音书里有所证实,不仅因为他禁止人休妻,除非因为淫乱的缘故【《马太福音》19:9】,而且因为他被请去赴婚宴【《约翰福音》2:2】,所以有充分的理由问为何婚姻是一件好事。 在我看来,这不只是因为生儿育女,还因为自然社会本身需要性别差异。 否则,就老年夫妻来说,就不能称之为婚姻,尤其是那些失去了子女,或者不曾生育的人。 事实上,就是老年人的婚姻也是好事,尽管男女之间的性的热情已经衰退,然而夫妻之间遵守贞洁之律,生活照样朝气蓬勃。 越是良善的夫妻,就越早彼此协定要在性行为上守节,他们不是等到想做却没有能力做之后,无奈作罢,只能如此,而是在有能力做的时候就立志不做,这样的守节是值得赞美的事。 因而,人要对荣誉、两性之间的彼此事奉保持良好信心,尽管双方的肢体已经衰弱,几乎像尸体,然而灵魂的肢体更好地联合在一起,贞洁【注:也许是“慈爱”。 】一如既往,越能经受考验就越纯洁,越能保持平静就越安全。 婚姻也有这样的好处,属肉体的或青春的纵,欲,虽然是不好的,但婚姻可以把它真诚地用到生育儿女上,这样,婚姻的结合就不啻是把邪恶的情欲转化为某种善事。 其次,经过父爱母爱的锤炼,这种情欲得到抑制,只是以比较温和的方式蔓延。 因为炽热的情欲之中加入了某种严肃性,当夫妻彼此结合时,他们记着自己是要为人父母的。
4. 还有,夫妻之间彼此负有义务,即使他们在要求这份义务时多少有点过分放纵,相互之间的忠信依然是一样的。 使徒对这种忠信赋予高度的权利,甚至称之为“权柄”,说:“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哥林多前书》7:4】违反这种忠信便被称为通奸,无论是受自己欲望的激发,还是接受别人的诱惑,任何一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都是违背了婚姻协约,由此忠信破灭了。 这样的忠信,即使是在属身体的事上,低级的事上,对灵魂也有莫大的益处,因而可以肯定,它应该甚至比身体的健康更可贵,就是我们此生的生命也包含在那里面。 尽管与大量金子相比,一点糠秕算不得什么,但若能在糠秕这样的小事上也保持忠信,正如在大事上一样,那么忠信并不因为被保守在小事上而减少分量。 当人把忠信用来犯罪的时候,我们若还称之为忠信,岂不显得奇怪? 不论它是何种信心,如果行出来的行为也反对它,那就更糟了。 唯有因此把它完全抛弃。 才可能回到真正而适当的忠信上来。 也就是说,纠正悖逆的意志,罪才可能得到改正。 就如同有人因为独自无法实施抢劫,于是就找一个同伙共同犯罪,与他定下协议,一同干,共同分赃。 但等到恶事做了之后,就把所得赃物独吞了,另一个就恼怒,抱怨说,他没有守信。 然而,当他抱怨的时候,他应当想一想,他既然觉得那人在共同犯罪中不守信用是多大的不义,那他自己岂不更应当过良善生活,守人类社会的信约,不可行不义,实施抢劫。 当然,前者因为在两方面都是个毫无信用的人,必然被论断为更可恶的。 不过,假设他对他们所行的恶事感到很难过,因而不愿意与一同犯罪的伙伴分赃,以便能把东西如数还给那被抢劫的人,那么谁能说他是无信之人? 就是毫无信心的人也不能说他是无信的。 同样,一个妻子若是破坏婚姻信约,却与奸夫守信约,自然是邪恶的,但如果与奸夫也不守信,那就更坏了。 再进一步说,如果她忏悔自己的罪,摒弃一切奸淫之约和决心,重守婚姻的贞洁,那么我想,就连奸夫本人也不会认为她是失信的人,若还有谁认为她是这样的人,那倒是奇怪的事。
5. 人们常常提出的还有这样一个问题,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不是女人的丈夫,女人也不是男人的妻子,他们走到一起,不是为了生儿育女,只是由于放纵情欲,追求性快乐,两人之间若有这种信约,男人不与别的女人有性关系,女人也不与别的男人来往,那么这种关系是否可以叫做婚姻。 也许这种关系可以称为婚姻,这不是毫无理由,只要双方有这种至死不渝的决心,而且如果他们虽然不是为了生儿育女走到一起,但也不拒斥,因而有了孩子也不会不欢迎他出来,更不会借用某种罪恶的手段不让他出生。 但如果这两个条件都不符合,或者其中一个不是这样,那我就不知道还能不能称之为婚姻了。 须知,如果一个男人在一段时间对什么女人都有好感,直到找到另一个他认为可敬的、相配的人娶她为妻,那么在他心里他就是一个淫乱者,不是与他想要找到的女子行淫,而是与那听他谎话连篇、以便不娶其为妻的女子行淫。 同样,她本人知道这一点,却愿意与那个与她没有夫妻之约的男人交往,当然也是行了不洁之淫事。 但如果她对他守床笫之约,在他娶妻之后,自己也没有结婚的想法,于是准备完全禁欲,那么我可能不会轻率地称她为奸淫者。 但人若知道她与某个不是她丈夫的男人有过性关系,谁能说她没有犯罪呢? 再进一步假设,如果就她本人而言,与人发生性关系没有别的愿望,只是想要孩子,为此对无关生育的事虽然不情愿却仍然一一忍受,那么可以说有许多中老年妇女还不如她,她们虽然不能说是淫乱者,却迫使丈夫——大部分丈夫原是想要守节——满足肉体的自然需要,但不是出于生育的欲望,而是出于炽热的私欲,纵情利用她们的这种权利。 然而,对她们来说,这件事,就是结了婚这件事,实在是件好事,正是因为结了婚,使欲望得到了法律的约束,不会无法无天地在野外肆虐。 肉体本身是软弱的,无法自我约束,但婚姻的信约是不能解除的。 肉体本身会受到纵欲的侵扰,但婚姻是贞洁生育的一种方式。 尽管利用丈夫满足淫欲的目的是羞耻的想法,但除了丈夫不愿有别的性关系,除了与丈夫生儿育女,不为别人生养,这是可敬的。 还有些男人不节制【注:Saint Augustine,Treatses on Marriage and Other Subjects,p. 16(Fathers of the Church,Inc. )译为immodest。 ——中译者注】到这样的程度,就是在妻子怀孕期间也不放过。 因而,结了婚的人彼此之间无论行什么放纵的、可耻的、卑鄙的事,都是人的罪过,不是婚姻的过错。
6. 再者,就肉体的情欲比较强烈的情形来说,使徒没有用命令来禁止它们,而是允许它们,除了为生儿育女之外也可以有性行为。 尽管恶习驱使他们如此纵欲,但婚姻能防止他们做出淫乱或通奸之事。 也不足说纵欲是因为有了婚姻,而是说因为婚姻这样的事可得赦免。 因而结了婚的人彼此之间不仅有性关系本身的信约,就是为了生儿育女,这是人类在这必死状态中最初的关系,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还有担当彼此的软弱这种相互义务,以避免非法的性行为。 因而,虽然一方喜欢恒常守节,但若不是彼此同意,就不可这样做。 就此而言,“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哥林多前书》7:4】同样,男人求婚姻,女人找丈夫,即使不是为了生儿育女,而是由于软弱和不能自制,两人一旦结合,就不能彼此否认,免得他们因为双方或一方的不能自制,在撒但的试探下陷入可恶的淫乱之中。 为了生儿育女的婚姻关系没有错;为了满足情欲,但只是与丈夫或妻子发生性关系,虽然有错,却情有可原,而通奸或淫乱那是致命的错误。 就此而言,克制自己,不行任何性行为,实在是比婚姻中的性关系,也就是为了生育而发生的性关系更好的。 也就是说,自制是大德,尽婚姻的义务也毫无过错,超越生儿育女所必需的性行为也不算严重过错,但行淫乱或通奸之事则是要受到惩罚的罪行。 已婚者在求贞洁时要小心谨慎,免得为自己求更大的荣耀,却导致另一半被定罪。 “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 【《马太福音》5:32】婚姻之约意味着某种神圣之事的开始,就是分离也不能使之失效,所以只要丈夫还活着,妻子被他休弃,万一她与另一男人结婚,她就犯了奸淫;而休她的丈夫则是这一恶行的罪魁祸首。
7. 令我疑惑的是,如果妻子淫乱,就可以休了她。 她既已被休,就可以再嫁。 圣经在这个问题上引发了难点,因为使徒说,根据主的吩咐,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也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大和好。 【《哥林多前书》7:10,11】没错,若不是丈夫犯了淫乱,妻了不可离开他,与别人再婚,免得她的离开,使原本不是淫乱者的丈夫犯淫乱罪,她就是祸因。 她也可能因为丈夫变得可以忍受,或者已经改过自新,而与他重修于好。 但我不明白,为何妻子若是犯了淫乱罪,丈夫就可以休妻再娶,而丈夫若是淫乱者,妻子离开他却不可以再嫁。 事实上,已婚男女的婚姻纽带非常坚固,虽然它是因为生儿育女的缘故连在一起的,但就是为了生育的原因也不能解除。 尽管男人有能力休了不能生育的妻子,再娶一个女人生子,然而,这是不允许的。 如今在我们的时代,遵行罗马的惯例,谁也不可结多次婚,不可有多妻的生活。 可以肯定,假若丈夫或妻子离开淫乱的对方之后,丈夫可以再娶,妻子可以再嫁,那就很可能会生出更多的人口来。 然而,既然神圣律法规定,这样做是不允许的,试想,有谁能比这律法教他更深切地知道,如此强大的婚姻之约究竟意味着什么? 倘若它不是为人的这种软弱必死状态采取了某种更大的圣礼,只要人企图抛弃它,解除它,就会受到坚决的惩罚,若不是这样,我绝不会认为它会有如此巨大的益处。 既然婚姻之约并没有因为离婚的介入而失效,那么夫妻就是分手之后,也仍然是婚约中的双方。 也就是说,即使离婚之后,无论是妻子另嫁,还是丈夫再娶,都是与新人一同犯了淫乱罪。 然而,除了在我们神的城中,在他的圣山上,其他地方关于妻子的情形并非如此。 【《诗篇》48:1】外邦人的律法不是这样规定的,这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在他们,只要离了婚,无论是妻子还是丈夫,都可以与自己所愿的人再婚,人不觉得这有什么冒犯之处。 由于以色列人心硬,摩西似乎也曾允许类似于这种习俗的事存在,写休书打发妻子离开夫家,再嫁别人。 【《申命记》24:1】在这个问题上,对于休妻显然更多的是指责,而不是赞同【《马太福音》19:8】。
8. 因而,“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 【《希伯来书》13:4】我们称之为善,不是因为把它与淫乱相比而言的,否则,恶就有两种,只不过后一种更大;或者淫乱也成为一种善,因为与通奸相比,它还好一点,通奸是更大的恶,因为背弃婚姻比与妓女行淫更可恶。 按此类推,通奸也可以成为善,因为乱伦比它更恶——与母亲同房当然比与别人的妻子行淫更可恶。 等我们推到了那些事,那些如使徒所说的“提起来也是可耻的”【《以弗所书》5:12】事,那些恶到极点的事,与此相比,其他一切事都可以说是善的。 但谁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因而,不能说婚姻与淫乱是两种恶,只是后者更恶,而要说婚姻与自制是两种善,只是后者更善。 正如不能说暂时的健康和疾病是两种恶,后者更恶,而要说健康与不朽是两种善,后者是更高的善。 同样,不能说知识与虚妄是两种恶,后者更恶,而应说知识与仁爱是两种善,仁爱是更高的善。 因为如使徒所说的,“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只是现在还必不可少,而“爱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书》13:8】因而这世人的生育,因婚姻而来的事,也必归于无有,而摆脱一切性行为的自由既是此世天使般的作为,也将持续到永远。 正如义人进食比渎神者禁食更好,同样,忠贞者的婚姻高于不敬者的独身。 然而就前者而言,不是说进食比禁食可取,而是说公义胜过渎神。 同样,在这里,不是婚姻比独身好,而是说守信比不敬好。 因为义人在必要的时候进食,目的在于:作为良善的主人,他们要给予自己的奴仆,即身体正当应得的东西。 但渎神者禁食则是为了事奉魔鬼。 同样,忠诚的人结婚是为了能够与丈夫一同贞洁,但不敬的人守身却是为了行淫事,远离真正的神。 因而,马大(Martha)服侍圣徒,她所行的事是善的,但她的姐妹马利亚(Mary)坐在主脚边听神的道,这是更善的。 因而我们赞美苏姗娜(Susanna)贞洁的婚姻【《苏姗娜传》第22,23节】,却把寡妇亚拿的善【《路加福音》2:37】列在她之前,而童女马利亚的善就更是大得多。 【《路加福音》1:27、28】凡用自己的财产服侍基督及其门徒的人,他们所行的事是善的,但那些舍弃一切财产,以便更自由地跟随主的人更善。 但就这两种善来说,不论这两种善是什么,或者不论马大和马利亚所行的事是什么,若没有前者的善被超越、被抛弃,就不可能成就后者更大的善。 由此我们必须明白,我们不可认为婚姻是恶,因为若没有婚姻,就不可能成就寡妇的贞洁,童女的纯洁。 因此马大所行的并非恶事,因为她姐妹若不超越它,就不可能成就更善的事。 接纳义人或先知进家里也不是恶,因为立志跟从基督到底的人为要做得更好,甚至连家也不应当有。
9. 没错,我们必须认为,神所给予我们的事物,有些是以其自身为目的的,比如智慧、健康、友谊;有些是为获得其他东西所必不可少的,比如学习、饮食、睡眠、婚姻、性爱。 这些事物中,有的是获得智慧所必不可少的,比如学习,有的是为了健康的目的,比如饮食和睡眠,还有的是为了建立友谊,比如婚姻或性爱。 婚姻是维系人类的繁衍生息,而友谊则是一种大善。 因而,这些为达到其他目的而必不可少的事物,人若不是出于其特有目的使用它们,就会成为罪,只不过有些情形是轻罪,可以原谅,有些情形则是重罪,要受到惩罚。 但人若出于这样的目的使用它们,就会适得其用。 这样说来,对于不是迫切需要它们的人,就应当不使用它们,这样做是更好的。 当我们有需要时,就希望获得它们,这不是坏事,但我们若连想也不想它们,那就是更大的善,因为我们若不把它们视为必不可少的,就处于一种更善的状态。 由此而言,结婚是好事,因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但不结婚更好,因为不求这样的事,只求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本身,这是更大的善。 按人类现在的状态(其他人往往情不自禁,不仅把大量精力放在婚姻上,有许多人甚至还肆无忌惮地三妻四妾,但良善的造主要从他们的恶里产生出善的结果),不会没有众多的子孙,大量的后代,所以更要追求圣洁的友谊。 由此看来,在人类最初时候,我们结合起来主要是为了繁衍神的子民,借着他们使万民的王和救主得到预表并降生。 利用婚姻的这方面好处乃是圣徒的职责,不是追求婚姻本身,而是把它看作实现别的目的的必要手段。 然而现在,为了开始追求圣洁而纯真的团契,世界各地,各族各民中盛行一种属灵的亲属关系,就是那些只为了传宗接代的缘故谈婚论嫁的人也得到告诫说,他们更应当利用自制,它的益处更大。
10. 但我知道有人会嘟哝说:如果所有人都禁欲,没有任何性行为,那么人类将如何存续? 倘若所有人都这样,全在爱里,“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摩太前书》1:5】,那么神的城将会更快地成就,世界的末时就会更快地到来。 显然,当使徒说“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哥林多前书》7:7】时,他所论及的不就是这个主题吗? 他还有一段话说:“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 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 接着又说:“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 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 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哥林多前书》7:29-34】因而在我看来,那些在此世不能克制自己的人应当结婚,因为如这位使徒所说的:“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 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哥林多前书》7:9】。
11. 婚姻对这些人自己而言并不是罪。 只是如果在婚姻与淫乱相比之下选择婚姻,岂不是显得婚姻也是罪,只不过比起淫乱来是小罪而已? 然而使徒所说的话何其清楚,我们能拿什么话来反驳他呢? 他说“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她若嫁人,也不是犯罪”【《哥林多前书》7:36(和合本此节经文为:“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 ——中译者注)】;又说:“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 【《哥林多前书》7:28】因而可以肯定,婚姻无罪,这一点不可怀疑。 使徒不认为婚姻是“可宽恕的”事,谁能说,得了“宽恕”的人就没有犯罪,这岂不是荒谬至极? 但他承认性行为是“可宽恕”的事,也就是不只是为了生儿育女,更是因为纵欲而发生的性行为,有时则根本不是为了生儿育女这个目的。 不是婚姻迫使这样的行为发生,而是婚姻使这种行为获得宽恕。 然而前提是它没有过分到妨碍应当为祷告留备的东西,也没有变成违背自然的逆性用处,使徒在论及不洁不敬之人的极端败坏时,对这个话题无法保持沉默。 因为唯有为生儿育女所必不可少的性行为才是无可厚非的,唯有它本身是与婚姻相配的。 那超出这种必然性范围的,就不再是听从理性,乃是随从情欲。 【《罗马书》1:26、27】不过,这与婚姻的特点有关,不是一味强求,而是使它顺从配偶的要求,免得他行淫乱,犯大罪。 但若是双方都被这样的情欲支配,那么他们所行的就完全不是婚姻之事了。 然而,只要他们在纵欲行事时爱的是真诚的东西,而不是虚假的东西,也就是说是婚姻范围的事,而不是无关乎婚姻的事,那么根据使徒权威,他们也可得赦免。 他们在婚姻里犯这样的错,但婚姻并不是唆使他们去行这样的事,而是恳请赦免这样的罪过,只要他们没有远离神的仁慈,能在某些日子禁欲,脱身出来祷告,通过这样的禁欲,如同通过禁食,使他们的祷告得到称赞;或者没有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那样的事行在夫妻之间就更可恶了。
12. 那种顺性的用处,如果超出了婚姻之约,也就是不是为了生育,就妻子来说还可宽恕,妓女却是罪不可赦。 而逆性的事,妓女行了是可恶的,妻子行了就更可恶。 造主的法令是如此大能,世界的秩序是如此伟大,在允许我们使用的事上,就是超越了一定的限度,也远比那些不允许的事更可容忍,即使后者只是越过了一点点,甚至根本没有越过。 因而,在允许的事上,夫妻之间缺乏节制【注:Saint Augustine,Treatises on Marriage and Other Subjects,p. 25(Fathers of the Church,Inc. )译为immoderation。 ——中译者注】是可容忍的,免得情欲爆发演变成不允许的事。 同样,频繁接近妻子的人远比偶然行淫乱的人罪轻。 但是,人想要使用妻子的肢体,妻子却不从,这是比在别的女人身上遭到拒绝更羞愧的事。 因为婚姻的装饰是贞洁的生育,顺服适度情欲的信约,这也是婚姻的功用,就是使徒想方设法捍卫的事物,他说:“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 “让她做自己想做的事;她若出嫁,也不是犯罪。” 【《哥林多前书》7:28、36】人在婚姻内即使是超过节制的界限【注:Saint Augustine,Treatises on Marriage and Other Subjects,p. 16(Fathers of the Church,Inc. )译为immoderate departure。 ——中译者注】,要求过度的性行为,基于以上我所说的理由,也是可宽恕的。
13. 使徒说:“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我们不可认为这话隐含这样的意思,一个贞洁(chaste)的基督徒妻子的身体是不圣洁的。 对一切信主的人有话这样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 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 【《哥林多前书》6:19】因而,已婚者的身子也是圣洁的,只要他们彼此信守,并信靠神。 这种圣洁,就是其中一方不信,也不能妨碍它,反倒从它得到恩益,妻子的圣洁使不信的丈夫受益,丈夫的圣洁使不信的妻子受益,使徒保罗就是见证,他说:“不信的弟兄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弟兄成了圣洁。” 【《哥林多前书》7:14。 (和合本中“弟兄”译为“丈夫”。 ——中译者注)】然而,未嫁娶的,其圣洁大过嫁娶的,因而其得到的奖赏也是更大的,一个是善,另一个是更大的善,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怎样使主喜悦。 倒不是说信主的妻子,保守婚姻贞洁的妻子就不挂虑主的事,不想怎样使主喜悦,而是说她肯定会想得比较少,因为她挂虑的是世上的事,想的是怎样使丈夫喜悦。 使徒会这样说她们,在一定意义上,她们发现自己负有婚姻的义务,必须挂虑世上的事,思想怎样使丈夫喜悦。
14. 至于他这是指一切出嫁的女子,还是指非常多几乎可以认为是全部女子,这样的疑问并不是毫无道理的。 因为他论及未嫁处女所说的“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哥林多前书》7:34】并不是指一切未嫁女子,有些寡妇好宴乐,就是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 【《提摩太前书》5:6】然而,未嫁娶的与已嫁娶的之间有一定分别,并且可以说,各有自己的特点。 那不出嫁,也就是说,不行可行之事,却行各种过犯,奢侈、傲慢、猎奇、唠叨,这样的女人理应为人唾弃;而出嫁的女人只要顺服婚姻生活,没有别的念头,只想怎样使神喜悦,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提摩太前书》2:8、9】,而是通过有益的谈话,成为表里虔敬的女人,就很少会有人厌恶。 这样的婚姻实在是使徒彼得的诫命里所描绘的。 他说:“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 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chaste)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你们不要以外面的编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 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 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 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 【《彼得前书》3:1-7】这样的婚姻岂能不挂虑主的事,不思想怎样使主喜悦呢? 但这样的婚姻实在不多,谁能否认这一点呢? 因为它们确实很少,所以几乎凡是这样的人都不是为了成为这样的人才结合在一起,而是已经结合在一起之后成为这样的人的。
15. 我们时代有什么样的基督徒摆脱了婚姻的束缚,有能力克制自己,拒斥性行为,认为现在不是“怀抱”之时,而是“不怀抱”之时,如经上所记载的【《传道书》3:5】,不愿选择守童女或寡居的自制,宁愿(既然没有了对人类社会必尽的义务)忍受肉身的痛苦,没有肉身婚姻当然无从谈起(更不要说使徒所宽恕的其他事了)。 但是当欲望作王时,他们应当联合在一起,才可能克服它,而婚姻的纽带一旦系上,就不可解除——当然不系是可以的。 他们拥有彼此信守的婚姻,就要彼此协力上升到更高的圣洁程度;假若不是双方都能这样做,那么能做到的一方不能强求对方像他一样,而要顺服义务,在一切事上都遵守贞洁(chastity)而虔敬的和谐。 但在那些时代,由于我们救恩的奥秘还隐藏在先知的圣礼里面,所以就是那些未进入婚姻的人,也出于生儿育女的职责订姻聘婚,这不是受情欲支配,乃是由虔敬引导,对他们来说,如果可以做出选择,有新约的启示里所给予的选择权利——主说“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马太福音》19:12】,那么谁也不会怀疑,他们必会认真仔细地领会丈夫如何使用妻子的话,满怀喜悦地预备领受它。 在那样一个男人可以娶几个妻子的时代,丈夫与多位妻子的关系也比现在与一位妻子的关系更贞洁(chastly),我们知道使徒准许这些人做什么事。 【《哥林多前书》7:6】因为那个时代的人致力于生儿育女的事,不是“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帖撒罗尼迦前书》4:5】。 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就是今天对许多人来说也是如此,终身禁欲比较容易,而如果结合成婚姻,同时遵守只为生儿育女之故而行房事,那是比较困难的。 诚然,我们有许多弟兄和朋友得了节欲的属天产业,无论是尝试过婚姻生活的,还是完全没有涉及性关系的,这样的人实在是数不胜数。 然而,在我们与他们的亲密交谈中,我们可曾听到有谁,无论是那些现有家室的,还是曾结过婚的,向我们宣称除非为了怀胎生子的缘故,他从未与妻子同过房的? 因而,众使徒都告诫已婚者,这是婚姻所当行的,但准他们行可宽恕的事,或者妨碍祷告的事,婚姻不是迫使他们行,乃是忍受。
16. 假设有这样的事(我不知道是否会发生,宁愿认为它不会发生,但万一发生),一个男人曾有一段时间与情妇苟合,他这样做必只是为了求子,但即便如此,仍然不能说这种苟合比婚姻可取,就是娶了行这种事的女子也比那样做好,因为这样的婚姻是可宽恕的。 我们要考虑到什么是属于正当的婚姻,而不是注重这样的女子,因为她们缺乏对于婚姻应有的自制。 【注:Saint Augustine,Treastises on Marriage and Other Subjects. p. 30(Fathers of the Church,Inc 1955)译为intemperately。 中译文把temperance和continence部译为自制。 ——中译者注】如果每个人都开始不当、无度地使用土地,尽管从他们的果子里拿出大部分作救济物,也不能因此证明这种掠夺行为是正当的。 如果另一人出于贪婪,对自己所继承的或者其他合法得来的财产整天盘算,忧心忡忡,我们不能因此指责公民法为何使他成为合法的财主。 一个暴君即使对臣民非常仁慈宽厚,也不能使他的暴虐悖逆的错误行为成为可称颂的;同样,即使暴君暴怒、残忍,也不能说王权的秩序是该诅咒的。 显然,想要把不义的权利用到义上是一回事,想要利用正当权利干不当之事则是另一回事。 因而所姘的情妇,即使是为了生子,也不能使她们的情妇身份成为合法的:明媒正娶的妻子,即使与丈夫荒淫过度,也不能说她们破坏了婚姻的秩序。
17. 先是有人与人之间不当结合的婚姻出现,然后定出正当的法律,这是显而易见的。 但在我们神的城里,就是从两人,男人与女人最初的结合起,婚姻就带着某种神圣的特点,婚姻一旦在这样的地方开始,就是永恒,除了一方的死,绝不会彼此分离。 尽管若是确证双方或一方不能生育,借婚姻组织起来的家庭就无法存续,但婚姻的纽带始终存在。 所以如今,当夫妇得知他们不会有孩子时,如果彼此分手并与另外人结合,即使是为了生子的缘故,也是不合法的。 他们若是这样做了,就是和那些与他们发生关系的人通奸,因为原来的夫妻之间仍然存在夫妻关系。 显然,在古代,妻子出于好意,纳另一女子,从她得子作为夫妻共同的孩子,这种行为借靠着一方的性行为和精子,但也出于另一方的权利和权力,这在列祖中间是合法的。 至于现在是否还合法,我不想草率下论断。 因为现在已经没有当时那种传宗接代的迫切需要,那时,即使妻子能生育,为了生育更多的子孙,再娶其他妻子也是允许的,而在今天,这当然是不合法的。 各个时代有不同的特点,这种特点对各自时代当行与不当行之事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如今人若不是情不自禁,难以克制,就不娶妻,这是更值得赞美的行为。 而那时,就是娶好几房。 也无可指责。 其实就那些人来说,若不是那个时代虔敬对他们有另外的要求,他们完全可以克己禁欲。 正如智慧的义人(保罗),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认为这是好得无比的,但他还是选择进食,以便在肉身里活着,这是为他人使用所必不可少的,这不是出于活在此世的欲望,乃是出于尽职,于人有益的职责。 同样,对古代的圣人来说,行婚姻之事与女子同房,不是出于情欲,乃是出于职责。
18. 食物是人维持生命的必需品,性交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必须行为,两者不是没有一点肉体愉悦,但这种愉悦被降低,通过克制降低到本性之用,而不能变成情欲。 【《订正录》(Retract)b. ii. c. xxii. 2. “这意味着只要对情欲正当使用,恰到好处,它就不再足情欲,正如恶意利用好事是恶,同样,好意利用恶事就是好的。” 】但是,为维系生命有时会吃一些不当食物,为求家族繁衍也会行不当性事,就是淫乱或通奸。 不当食物是肚腹与咽喉的奢侈,不当性行为是出于情欲,不是为了家族。 正如有些人过分贪吃的食物仍属于合法食品,同样,夫妻之间的过分性行为仍属于可宽恕之事。 同样,与其吃拜偶像的食物,不如饿死;与其为传宗接代行不当性事,不如至死膝下无子。 但人不论是生于何等家庭,只要不跟从父母的恶,正当拜神,都应该是正直而可靠的。 因为人的精子,不论出于怎样的人,都是神的造物,尽管有些人使用不当,把结果弄得很糟,但它本身在任何时候都不是恶。 不过,正如通奸者的好子女无法为通奸者辩护,同样,结婚者所生的恶子也不能指控婚姻本身是不当的。 正如新约时代的先祖出于维生之需进食,虽然进食时有肉身上的自然愉悦,但绝不能与那些贪吃祭献之食的人的愉悦,或者那些虽然吃洁净之食,但不守节制【注:Saint Augustine,Treastises on Marriage and Other Subjects,p. 33(Fathcrs of the Church. Inc. 1955)译为immoderately。 ——中译者注】的人的愉悦相提并论。 同样,旧约时代的列祖出于维系种族的职责而同房,然而他们的本性之乐绝不会放任到不合理、非正当的情欲,不能与可恶的淫乱或者夫妻的纵欲相提并论。 诚然,借着同样仁爱的帕子,现在是灵,那时是肉体,为母亲耶路撒冷生子是一项职责,但不同的列祖之所以有不同的工作,这只是时代的不同要求而已。 因而,就是先知,虽然不是按肉体生活,也必须按肉体结合在一起;就是使徒,虽然不是按肉体生活,也当按肉体的需要进食。
19. 如今同样有很多女子,经上的话对她们说:“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哥林多前书》7:9】,这样的女子不可与那时的圣洁女子相提并论,即使是出嫁的。 诚然,婚姻本身在一切民族中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即生儿育女,不论后来的婚姻具有什么特点,它本身就是为了这样的目的建立的,好叫子孙后代出生在适宜而正当的秩序之中。 男人若是情不自禁,就真诚地娶妻结婚,可以说,这是上升到婚姻。 而那些敬虔的人,毫无疑问能够自禁,但由于时代的需要,就在一定程度上下降到婚姻。 由此说来,这两种婚姻,就它们是婚姻来说,因为都是为了生育,都同样是好的。 但这些结婚的人不能与那些娶妻的人相提并论,因为这些人有准许做的事,就是允许有超出生育目的的性行为,这是由于婚姻是正当的,但不是婚姻所固有的。 即使现在能够偶然发现,有人在婚姻里除了行婚姻固有的行为之外,既不追求也不向往其他任何事,他们也不能与那些人相提并论。 因为在这些人,求子的欲望是属肉体的,但在那些人,这种欲望是属灵的,它适应当时的圣礼。 如此,凡是在敬虔里得完全的人,没有人去求子,除非在属灵的意义上;但那时,即使在属肉体的意义上生子,也正是虔敬本身的工作,因为那个民族的生育充满着将来之事的标记,与所预言的神意内在相关。
20. 当然不能由此说,男人可以有几个妻子,女人也可以有几个丈夫,以防万一女人能孕,男人却不育,甚至出于家庭之故也不可以这样。 显然不能这么说,因为根据一条神秘的自然律法,居首位的事物喜欢是独一的,而顺服在下的,不仅可以是一,即一对一,如果自然秩序或社会秩序允许,也可以是多,即一对多,这样并不是不能成就美。 比如没有一个奴仆有多个主人的,唯有一个主人有多个奴仆的。 因而我们不曾读到有圣洁女人同时事奉两个或更多丈夫的,我们所读到的是,在那个民族的社会环境允许,时代目标要求时,有多个女子事奉一个丈夫,因为这并不与婚姻的本性相悖。 我们知道,多个女人都可以从一个男人怀孕,但一个女人不可能同时从多个男人怀孕(这是居首位之事物的权能);就如多个灵魂可以同时顺服一位神,一个灵魂却不能顺服多个神。 因而,灵魂唯有一位真正的神,若有多个神,那就是假神,灵魂就可能行淫乱之事,但这样的事不会有结果,只能是徒劳。
21. 但将来要从众多的灵魂中出现一个城,在这城里,唯有一心一意【《使徒行传》4:32】专对神的,那就是完成在异地他乡的这种旅行之后,我们众人合一的完全状态,届时,众人的思想不会彼此隐藏,任何问题也不会相互对立。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时代的婚姻圣礼已经归结到一夫一妻,因为能得任命做教会的监督的,唯有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的人【《提摩太前书》3:2】,否则就是不合法的。 有些人的观点更尖锐,他们认为,在作慕道友或异教徒时有第二个妻子的人也不可任命。 【《提多书》1:6】但这是圣礼问题,不是罪的问题。 在洗礼中,一切罪都已经除去。 使徒既说“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哥林多前书》7:28】,又说“她可以做想做的事,若是出嫁,不算犯罪”【《哥林多前书》7:36(和合本此节经文为:“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以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 ——中译者注)】,就非常清楚地表明,婚姻不是罪。 只是由于圣礼的圣洁,作为一个女人,虽然是在作为慕道友时遭受了强暴,但洗礼后仍然不可能祝圣为属神的童女。 所以,规定娶妻数目超过一的人不可作监督,这一点也不荒谬,并不是他犯了什么罪,乃是他失去了某种圣礼——不是良善生活所必不可少的,而是传道的任命仪式所特有的记号——所规定的法则。 因而,古代列祖的多妻指明我们将来天下的各教会都要顺服一个丈夫——基督,同样,我们的大祭司,只作一位妻子的丈夫,也表明万民的合一,顺服于一位丈夫——基督,到那时,主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到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 【《哥林多前书》4:5】现如今,争执四起,有些显明,有些隐藏,就是在彼此相爱,要结合为一,在一中联合的人之间,也难免会引起争执;到那时,这一切必然毫无立足之地。 因而,那个时代一夫多妻的婚姻圣礼表明了众多人要在此后顺服于地上万民之神,同样,我们时代一夫一妻的婚姻圣礼也表明我们众人要合一顺服于神,此后要在同一个属天的城里。 因而事奉两个或多个,从而离开还活着的丈夫与别人结合,这在那时是不合法的,在现在也不合法,将来永远都是不合法的。 无论如何,背弃独一神,迷信另一神,这永远是一种恶。 因而,我们的圣徒们甚至没有为了更多人口做据说罗马人加图(Cato)所做的事【注:Cato minor,cf Plutarch. p. 771】,即在有生之年抛弃自己的妻子,去另一人的家里增丁添子。 实在的,在一夫一妻的婚姻里,这圣礼的圣洁比生养众多子孙还要有效。
22. 其实,就是那些只是出于生育的目的——婚姻制度就是为这样的目的建立的——联合成婚姻的人,也不能与列祖相提并论,因为列祖求子孙是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求的。 就如亚伯拉罕,虽然受命杀死自己的儿子,却仍无惧、敬虔,不爱惜自己的独生子,这儿子可是在他极端绝望时领受的,只为他能保存自己的血脉;当他按照神的命令把独生子献上时,神又阻止了他。 这故事留给我们的思考是,我们,至少我们中间克制守节的人,是否可以与那些娶妻的列祖相提并论。 也许有人能胜过他们,但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有这样的人能与他们相媲美的。 因为在他们的婚姻中有一种更大的好处,是婚姻本身所没有的;婚姻本身的好处,与自制的好处相比,毫无疑问后者更可取。 但他们从婚姻求子不像现在的人那样是出于义务,而是由于对必死的本性有一定认识,所以要求香火延续,以免人类灭绝。 谁若不承认这是善的,就是对神——一切良善之物的造主,从天上之物到地上之物,从不朽之物到可朽之物的造主一无所知。 若不是出于这种生育意识,连兽类和大部分鸟类也不会合在一起。 讲到鸟类,我们立即想到它们对筑巢的精心,以及与婚姻的某种相似性,合在一起乃是为了生育和哺养。 当然,那些人的思想要圣洁得多,远远超越于可朽者的这种情感,除了对神的敬拜之外,还有贞洁本身,如有些人所理解的,最初结出果子是三十倍。 他们为基督的缘故结婚生子,以便把肉身属神的民与其他民区分开来,甚至神自己也喜悦地命令说,这民在其他民之上,要应验关于他的预言,因为关于将来道成肉身时他要成为哪一民、哪一国的肉身,都已作了预言。 因而这是比我们中间的信徒的贞洁(chaste)婚姻更大的益处,先祖亚伯拉罕在自己的腿股里就知道这一点,他命令仆人把手放在那里,好叫仆人就他儿了要娶的妻子发一个誓。 把手放在某人的腿股下,以天上神的名义发誓【《创世记》24:2-4】,他这样做,不就是表明天上的神将成为那肉身,将从那腿股出来吗? 因而婚姻是好的,而已婚的人,只要他们以更大的贞洁和忠心敬畏神,那便是更好的,尤其是他们按肉身欲求的众子,若能按圣灵来养育,就更是如此了。
23. 尽管律法规定男人与妻子行房事之后要洁净自身,但这并不表明这行为是罪恶的,除非原本允许的事借着宽容变本加厉,成为阻碍祷告的事。 然而,由于律法规定了许多圣礼里的事,和将来之事的影子,就如同无形无状的精子,一旦得到形式就会发育成人的形体,这精子所意指的就是无形体而未开化的生命,人应当借形式和丰富的教义脱离这种无形状态,所以律法规定遗精之后要洁净,作为这种脱离的记号。 同样,睡眠中发生这样的事也不是罪,但律法也规定梦中遗精之后要洁净。 倘若有人认为这应当是罪,认为若不是出于某种情欲(毫无疑问是错误的),就不会遗精,那么请问,难道妇女的月经也是罪吗? 不然,该古老的律法为何规定,要她们赎罪以洁净经血? 这唯一的原因只能是,受孕之后,无形的质料本身就开始协助孕育身体,但在它未得形式、任意流淌时,律法拿它比喻为没有形式规范的灵魂,不适当地流淌,毫无约束。 所以,它规定身体的这种血流要洁净,意指无形的东西应当接受形式。 最后,什么? 死,这难道也是一种罪吗? 或者埋葬死者,这难道不是仁慈的好行为吗? 但就是关于这些情形律法也规定要洁净,当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死尸本身,虽然生命离开了它,但并不是罪恶的,律法只是拿它表示被义抛弃的灵魂是罪恶的。 【《民数记》19:11】。
24. 我说,婚姻是善的,并且也许有充足的理由驳斥一切污蔑中伤。 但我要问的不是什么样的婚姻,而是什么样的自制,能与圣洁列祖的婚姻相提并论,或者毋宁说,这不是婚姻与婚姻相比,因为对所有必死的人来说,婚姻是任何情况下都同等的恩赐,但使用婚姻的人,就我所看到的,没有一个能与那些在另一种属灵的意义上使用婚姻的人相提并论,所以我们必须探讨是否有什么克制守节的人能与那些已婚的人相媲美。 我看,除非亚伯拉罕不能为了天国的缘故守节不娶(否则,没有人能与他媲美),然而,他为了天国能够无畏地舍弃自己的独生子,而婚姻正是因为子孙的缘故才为人所求!
25. 自制实在是一种美德,不是身体的,乃是灵魂的。 灵魂的美德有时显明在作为中,有时隐藏在习惯里,如殉道的美德,就是通过忍受苦难闪现出来的。 然而,有多少人虽具备这种心灵上的美德,却是没有经历磨难的? 那些隐藏在里面的,存在于神面前的,唯有借着磨难才能在人的面前显现出来,不是为了叫人存在,只是为了叫人知道。 约伯已经大有耐心,神原是知道的,也为此作了见证,但要成为人所知的,则要借着磨难的试探【《约伯记》1:8】;隐藏在里面的东西就是还没有产生、只是借着那些从无创造出来、显现在人面前的事物表现出来的东西。 同样,提摩太肯定有戒酒的美德【《提摩太前书》5:23】,所以保罗不是叫他不要喝酒,而是建议他稍微用点酒,“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否则,他就是教他非常糟糕的做法,为了身体的健康,就会丧失灵魂的美德,但因为他的建议与那种美德无损,自制的习惯始终保守在他的灵魂里,所以喝酒对身体唯有产生好处。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习惯,什么时候有需要,什么时候事就成;事若不成,那就是没有需要。 然而,这样的习惯,也就是禁欲不行性事的习惯,他们没有,所以经上有话对他们说:“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 【《哥林多前书》7:9】但有这种习惯的人,经上另有话对他们说:“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马太福音》19:12】也就是说,完全的心可以使用地上的事物,这是实现目的所必不可少的手段,但应当养成这种自制的习惯,免得受制于地上的事物,好叫它需要的时候使用它们,一旦不再需要,就能弃之而去。 人若没有能力使用它们,就不可能把它们用到善上。 对许多人来说,干脆禁欲,不行性事,倒更容易一些,而既要使用它们,又要克制,用得恰到好处,恐怕就比较难了。 但人若不能克制地使用它们,也就不可能明智地使用它们。 论及这种习惯,保罗也说:“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 【《腓立比书》4:12】忍受缺乏、卑贱诚然是所有人必不可少的能力,但知道怎样忍受卑贱却是伟人才有的能力。 同样,处丰富,谁不能呢? 但唯有那些不为丰富所败坏的人才知道怎样处丰富。
26.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美德即使不在作为中也仍然保留在习惯中,我举个例子,这个例子没有哪个大公教会的基督徒会有怀疑。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真实的肉身里感到饥渴,真实地吃喝,凡是信主的,没有谁会怀疑这是福音书真实的记载。 那么,施洗约翰所有不吃不喝的禁食美德,在主却没有,这是怎么回事呢? “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是被鬼附着的;人子来了,也吃也喝。 人又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 【《马太福音》11:18-19】对我们的列祖,主家里的人,就他们以另一种意义使用属地之事物,即性行为来说,人岂不是会对他们说同样的话吗? ——“看,淫乱不洁的人,贪恋女人、情妇的人。” 但在主,尽管他确实没有像约翰那样也不吃,也不喝的,但他不是贪食好酒的人,他自己说得非常清楚而明确:“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子来了,也吃也喝”。 同样,这些列祖也不是这样的人,虽然现在来了基督的使徒,也不婚,也不育,教外人都说他是巫师;而那时有基督的先知,也嫁娶,也生子,摩尼教徒说他是贪恋女人的人。 然而主说:“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 【《马太福音》11:19】他们不明白,禁欲的美德应当存在于灵魂的习惯之中,只是根据不同时代的不同时机,才通过行为表现出来。 就像圣殉道者的忍耐美德也表现在行为中,但其他同样圣洁的人的忍耐则保守在习惯里。 因而,虽然彼得忍受了痛苦,而约翰没有,但他们的忍耐美德并无不同。 同样,约翰没有尝试婚姻,亚伯拉罕结婚生子,但他们禁欲功绩并没有什么不同。 因为不论是前者的独身,还是后者的婚姻,都是战士对基督的侍奉,只是时代不同,所分派的形式不同而已。 当然,约翰的禁欲还表现在行为上,而亚伯拉罕的保守在习惯中。
27. 因而,那个时代,律法——一直延续到宗主教(Patriarchs)时代都如此——规定【《申命记》25:5-10】,不在以色列中生育后代的,要受诅咒,甚至能生育但没有生育的人也要受诅咒。 但自从时候满足【《加拉太书》4:4】之时——那时可以说“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马太福音》19:12】——以来,直到现在,从现在直到末了,谁若愿意,就作为;谁若不愿意作为,就不要说谎言,说他愿意。 有些人怀着虚枉徒劳的诡计,用滥交来败坏善行【《哥林多前书》15:33】,他们用这种方式对守自制、拒婚姻的基督徒说,那么,你有什么比亚伯拉罕更好的呢? 但请他不要一听到这话就感到不安;他既不可放胆说“更好”,也不可迷失自己的方向,因为他若说自己更善,那不符合事实,他若迷失方向就是没有行正当之事。 他应当说,我确实没有什么比亚伯拉罕更好的,但独身的贞洁比婚姻的贞洁更善;亚伯拉罕使用了一种贞洁,同时保持着两种贞洁的习惯。 他在婚姻里保持贞洁状态,而且他有能力守独身不娶的贞洁,但按那个时代的要求,他不能这么做。 亚伯拉罕得使用婚姻,而我可以比较自在地选择独身,不使用婚姻,因而我比那些因心灵放纵无法像我这样做的人更好;但不比那些由于时代的需要没有像我这样做的人更好。 因为我现在所做的,他们那个时代若是也可以做,就完全可能比我做得更好;而他们所做的,即使现在的情形下可以做,我也不会去做。 或者,如果他感到并知道(自制的美德一直保守在他心灵的习惯里,以防出于某种宗教职责的需要,他得屈尊使用婚姻),自己要成为这样的丈夫,这样的父亲,就像亚伯拉罕那样,那他就要勇敢地对爱找岔子的提问者给予清楚的回答,说,我确实没有在自制这种美德上胜过亚伯拉罕,因为他并非没有这种美德,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而我也并非拥有他所没有的美德,只是行出了他所没有行出的事。 他应当这样明确地说出来,就算他想要夸口,也不会成为傻瓜,因为他说的是实话。 但他若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他看高了,过于在他身上实际看见听见的【《哥林多后书》12:6】,那他就该从自己身上除去问题的症结,并且不是就人,而是就事情本身回答说,谁若有这样大的能力,就像亚伯拉罕一样了。 当然情形也可能是这样,亚伯拉罕使用了婚姻,他没有使用婚姻,他心里的自制美德倒是小的;使用婚姻但坚守婚姻之贞洁的,心里的自制美德反而是大的。 同样,那未出嫁的女子,所挂虑的是主的事,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哥林多前书》7:34】,当她听到那无耻的质问者说,什么,那么你比撒拉更好吗? 她就当坦然回答说,我比那些没有自制美德的人要好,而撒拉,我相信绝不缺乏这样的美德;她按那个时代所需要的方式坚守这种美德,而我不受那个时代制约,所以她在心里保守的美德,我还在自己的身体上行将出来。
28. 我们若是拿事情本身来比较,那绝不会怀疑自制的贞洁比婚姻的贞洁更好,当然两者都是好的;但我们若是比较个体的人,那么有大善的人比有小善的人更好。 再说,有大善的人,也应当有小善,而只有小善的,肯定没有大善。 比如,六十当然包括了三十,但三十并不包括六十。 人所拥有的美德并一定行出来,不是因为缺乏美德,而是因为不同职责的分派;没有找到可怜的人好让他给予仁慈的帮助,这不能说他没有仁慈的美德。
29. 还可以进一步说,在人与人之间比较某一种善是不恰当的。 因为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此人有这个,彼人没有这个,却有另一个,并且是被敬为更有价值的。 顺服之善比自制之善更好。 因为我们的圣经权威没有一处责备过婚姻,但对不顺服,却没有一处宣告它是无罪的。 如果我们面前有这样两个人,一个准备永远不出嫁,做处女,但悖逆,而另一个出了嫁,不再是处女,但顺服,那么我们该说哪个更好呢? 我们岂不会说,如果后者是处女,就更值得赞美,前者尽管是处女,却是该责备的? 同样,如果拿醉酒的处女与持重的妻子作比较,谁会说判决不是同样的? 实在的,婚姻与童贞都是善,只是一个更大;而持重与醉酒,以及顺服与顽梗,一个是善,一个是恶。 只要拥有的都是善,就算是较小的善,也比大善与大恶一并拥有更好。 就身体的益处来看,宁愿做个子矮却健康的撒该,不要做魁梧却患热病的歌利亚(Goliah)【《撒母耳记上》中记载的非利士族巨人,为大卫所杀。 ——中译者注】。
30. 显然,正确的做法不是拿各方面悖逆的处女与顺服的妻子相比,而应当是拿不很顺服的与非常顺服的相比,因为婚姻的顺服也是童贞,因而也是善,只是比起童贞的贞洁(virginal chastity)稍逊一筹。 比如,有两个人,一个在顺服之善上大大不如另一个,但在贞洁之善上大大超过另一个,拿他们比较,叫人判断哪个更可取。 那么判断者首先就会拿贞洁本身与顺服相比,因为他知道顺服在一定意义上是一切美德之母。 因而,出于这样的原因,就可能会有无童贞的顺服,因为童贞是属于忠告的事,不是诫律所要求的。 而顺服,我称之为遵守诫律的基础。 因而,可能有顺服诫律但不守身的人,这样的人并非没有贞洁。 因为顺服诫命,不去行淫乱之事,不犯通奸之罪,不被任何不法性行为玷污,这都是与贞洁相关的;凡不遵守这些事的,就是悖逆神的诫命行事,那就完全丧失了顺服这种美德。 但也会有守贞洁却不顺服的,因为女人有可能接受守童贞的忠告,坚守童贞,但怠慢律令,我们甚至知道许多处女多嘴多舌、爱管闲事、醉酒、好打官司、贪婪、傲慢,所有这些都是与律令背道而驰的必致死,甚至夏娃本人,也被悖逆之罪杀死。 因而,不仅顺服比悖逆可取,而且顺服的妻子也比不顺服的处女可取。
31. 那位先祖并非没有妻子,但正是出于这样的顺服预备失去独生儿子【《订正录》第2卷第22章第2节,“我不太赞成这样的说法,因为我们更应当相信,他其实相信儿子将复活,回到他身边,如我们在《希伯来书》里所读到的。” 】,并要亲手杀死他。 我称他为唯一的儿子并不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先祖听到主这样对他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创世记》21:12】既然他接受这样的命令,那么多久之后他又会听到另一个命令说,他甚至要失去妻子? 所以我们有理由时常这样思考,有些夫妻,禁行一切房事,以如此大的热情接受不再使用允许之事的忠告,却在守诫律上疏忽大意,心不在焉。 我们时代的男男女女有谁能与那些圣洁的列祖列宗生育子孙的美德相提并论呢? 即使前者禁行一切性事,在顺服美德上仍是稍逊一筹的,即使前者在行为中显明出来的美德,那些人并没有在心灵习惯里坚守,他们也是胜人一筹的。 因而让这些人跟从羔羊,男子唱着新歌,如《启示录》里所记载的:“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启示录》14:4】,唯一的原因是他们始终是童身。 但这些人也不可因为列祖按照婚姻的样式使用了婚姻(可以这么说),而自己始终是童身,就自认为比他们更好。 就使用婚姻来说,如果借着性行为出现了超出生育之必需的事,那么虽然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可宽恕的,却已经有了污秽;如果超越行为根本没有引起任何污秽,那又何必宽恕赎罪呢? 如果跟随羔羊的男子没沾染任何污秽,那么他们若不始终是童男,岂不显得奇怪。
32. 因而,全世界全人类的婚姻的益处在于生育,以及对贞洁的信守。 但就属神的百姓来说,还在于圣礼的圣洁,据此,妻子就是被休之后,只要丈夫还活着,就仍然不可以离弃丈夫嫁与别人为妻,即使出于生育的目的也不可这样做。 而生儿育女仍是婚姻发生的唯一原因,即使婚后没有生育,也不能解除婚姻的纽带,除非丈夫或妻子死了。 同样,如果出于组建会众的目的举行了牧师受职仪式,那么即使没有把人组织起来,接受任职仪式的人仍然保留了受职圣礼;如果因为犯错,职位被革除,他也不是没有主的圣礼,因为这是一次性的、终身的圣礼,尽管他还要进而被定罪。 因而婚姻是为了生儿育女而发生,使徒为此作了见证,他说:“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 然后就好像有人询问他“为什么?” 他接着说:“生养儿女,治理家务。” 【《提摩太前书》5:14】而以下的话是关于圣洁的信约的,“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哥林多前书》7:4】关于圣礼的圣洁又另外有话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 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哥林多前书》7:10-11】因为婚姻是好事,所以所有这些都是好事:子孙、信心、圣礼。 但如今,在这个时代,不是追求属肉体的子孙,乃是借此获得某种永久的自由,摆脱这类事,按照属灵的方式顺服于唯一的丈夫基督,可以肯定,这是更美好,更圣洁的。 也就是说,只要人使用自由得当,如经上所说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哥林多前书》7:32】;也就是说,任何时候都只想着那样的自制,任何事上都不缺乏顺服。 这种美德,作为美德的根基和摇篮(如人们习惯称呼的),显然是普遍存在的,是古代的圣先祖践行的,而禁欲自制则是他们守在心里的习惯。 他们借着顺服成为义的和圣洁的,出于这样的顺服,甚至预备行各样善事,即使受命禁行一切性行为,也照样遵行不误。 对他们来说,只要神一声命令,一个告诫,出于顺服甚至能够杀死自己的独生儿子,而他们使用性事的唯一动机就是生育这样的儿子。 既然如此,那么神若说不可使用性行为,他们要做到又是何等容易呢?
33. 这样的例子足以回答那些异端了,不论他们是摩尼教徒,还是其他错误地指责旧约圣经里的列祖的人,说他们娶了好几个妻子,认为这是表明他们放荡的证据。 我们要让这些异端分子知道,那根本不是罪,既不违背本性,因为他们使用那些女子不是为了放任欲望,而是为了生儿育女;也不背离习俗,因为那时这种做法是通行的;也不违反律令,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他们这样做。 而如果不当使用女子,那些经书里就有神圣句子审判他们,或者整个文本都要把他们放在我们面前,定他们的罪,叫我们避而远之,不可与之同流合污。
34. 对于我们中那些娶了妻的人,我们极力建议,不可用他们自己的软弱来论断圣洁的列祖,如使徒所说的,他们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较自己【《哥林多后书》10:12】,因而不明白灵魂具有多大的力量,事奉公义,拒斥私欲,不接受诸如此类的属肉体的念头,或者容忍它们滋长、超越生育之界限,恣情纵欲,超越自然的秩序、习俗的做法及律法的规定。 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人才对那些先祖生出这样的怀疑,因为他们自己是出于纵欲才选择婚姻,就是在使用妻子上毫无自制。 然而,让自制的人,不论是死了妻子的男人,还是死了丈夫的妻子,或者夫妻双方彼此同意,发誓向神守节,知道对他们实在有比婚姻贞洁所要求的更大的报偿。 但就圣先祖的婚姻来说,因为他们是照着预言的方式结合的,根本不追求性行为本身,只是为了求子;其实也完全不是为了子孙本身,而是为了推进此后基督在肉身里的到来,所以人不仅不可以根据自己的目的鄙视他们,而且要毫不犹豫地认为他们比他自己的目的更好。
35. 我们首先要告诫真正童贞、献身于神的童男童女,要注意必须同时以极大的谦卑保护他们在地上的生命,知道他们所发誓的东西有多少是属天上的。 因而经上有话说:“不论你有多大,都要在一切事上多降卑自己。” 【《便西拉智训》3章18节】论说他们的伟大是我们的事,他们自己则应心存大谦卑。 因而,除了某些人之外,那些圣洁的先祖虽然嫁娶,却比这些没有嫁娶的人更善,所以,这些没有嫁娶的人如果嫁娶,那就更加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了。 但是他们可以相信,他们在自制美德上超越于这个时代的其他人,不论是嫁娶了的人,还是尝试过婚姻的人;不是亚拿对苏珊娜的那种超越,而是马利亚对她们两人的超越。 我是在说与肉体的圣洁本身相关的东西,谁不知道,马利亚所有的不就是这样的美德吗? 因此让他们在这个高尚的目标之外再加上适当的行为,好叫他们确确实实地拥有胜过一切的奖赏。 要知道这样一个真理,他们以及一切忠心的,主所爱的,被拣选的基督的肢体,有些从东边来,许多从西边来,虽然各人所做的工不同,彼此闪耀的荣光也不同,但这伟大的恩赐要同样地给予他们,叫他们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同坐席。 【《马太福音》8:11】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作丈夫和父亲,不是为这个世界,乃是为基督。


论圣洁的童贞
《订正录》第二章第二十三节:“我写完《论婚姻的益处》之后,又希望我写论圣洁的童贞的文章,我不敢怠慢。 我能完成此文,正是出于神的恩赐,这是多大的恩赐,又是以怎样的谦卑看护的恩赐。”
1. 我们刚刚出版了一册《论婚姻的益处》,在文中我们告诫过、现在再次告诫基督的童女,不可基于她们所领受的更大恩赐,自己与自己比较,轻看神的子民的先父先母;不可因为那些人【《罗马书》11:17、18】(使徒比喻为橄榄,说嫁接的野橄榄不可夸口)事奉的是将来要到来的基督,为此甚至生儿育女,就认为他们的功德不如自己。 虽然按照神圣权利来说,守节比嫁娶更好,敬虔的童贞比婚姻更好,然而我们要知道,原来在他们里面预备并孕育着将来之事,如今我们看到,这些事令人惊异而卓有成效地应验了;他们的婚姻生活也是预言性的,因而不是出于人习以为常的愿望和快乐,而是出于神深奥的旨意,在有些人,多子多孙的得荣耀,在另一些人,不孕不育的也能为人父母。 但在这个时代,对那些经上有话对他们说“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哥林多前书》7:9】的人,我们不可使用安慰,而要用劝勉。 而对那些经上所说的“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马太福音》19:12】的人,我们既要劝勉他们不必惊慌,也要警告他们不可自傲。 因而我们不仅要提倡童贞,叫人爱它,而且必须告诫它,免得它自高自大起来。
2. 这就是我们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愿基督帮助我们,他是童女所生的圣子,是童女的配偶,从肉身说,是从童女的肚腹出生,从圣灵说,是融入了童贞的婚姻(virginal espousal)。 可以说,教会本身就是一位童女,配与唯一的丈夫基督【《哥林多后书》11:2】,如使徒所说;整个教会在信心里保守这一点,而它的肢体就是在肉身里也保守,所以,这样的肢体该得多大的荣耀啊! 教会效仿她丈夫的母亲,也就是她主的母亲。 其实,教会既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位童女。 她若不是童女,我们寻求的又是哪位童女的纯洁? 她若不是母亲,我们又讨论谁的子孙? 从肉身讲,马利亚生了这身体的头,从圣灵说,教会生了这身体的肢体。 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讲,童贞都没有妨碍生养,生养也没有取消童贞。 因而,整个教会在体上和灵上都是圣洁的,只是就童女来说,唯有在灵上是童女,在体上不是。 它若是在体上和灵上都是童女,那它在这些肢体上该会有多么圣洁呢?
3. 按福音书的记载,当有人告诉基督说,他的母亲和弟兄,也就是他属肉身的同胞,站在人群外面,要与他说话时,他却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 谁是我的弟兄?” 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马太福音》12:46-50】这话教导我们的,不就是说,我们按照圣灵的出身比由肉身而来的血缘更重要吗? 人不是因为与公义、圣洁的人有血缘关系而得福,而是由于他们顺服、遵从,在言行上信靠主才蒙福。 因而马利亚领受了基督的信,比她生育了基督的肉身更有福。 对有人所说的“怀你胎的和乳养你的有福了”,他亲口回答说:“是,却还不如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路加福音》11:27-28】他的弟兄,也就是他肉身上的同胞,若不相信神,那么那种血缘于他何益呢? 同样,马利亚若不是在她心里按一种比在她肉身上更有福的方式生育了基督,她作为母亲的身份与她也不会有任何益处。
4. 因而,她的童贞也是更为神所悦纳的,因为不是基督怀在她体内,预先救她脱离可能会违背童贞的丈夫,亲自保守它,相反,在她还未怀他之前她就选择了童贞,献身于神,这才是她受孕怀他的原因。 这可以从马利亚回答天使的话里体现出来,当天使宣告她要怀孕生子时,她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 【《路加福音》1:34】她若不是先前早就向神发誓作童女,又怎会说出这样的话。 只是由于以色列人的习惯里还没有这种做法,所以她被许配给一个义人,他不会用暴力夺走她早已发过誓的东西,反而会保护她免受残暴的人伤害。 但是,倘若她出嫁的目的是为了行性事,即使她只说“怎么会有这事呢?” 而没有说“我没有出嫁”,也肯定不会问,她作为一个女人,如何会生育所应许的子。 神也完全可以命令她继续守身做童女,好叫神了在她里面以适当的神迹接受仆人的样式,但她作为圣洁童女的典范,甚至没有性行为就得以受孕,为防止有人以为唯其如此她必须成为童女,所以在她还不知道自己会怀什么胎之前,就已经将自己的童贞献给了神,好叫在属地的、必死的身体上效仿天上生命是出于誓言,而不是出于命令,是由于选择的爱,而不是事奉的必然性。 因而,生育基督的童女既在还不知道自己要生育谁之前就已经立意守身,生于这样的童女的基督就决定赞美圣洁的童贞,而不是命令人守这样的童贞。 因为就是他在其里面取了仆人之样式的女子本身,他也希望她的童贞是出于自主,不是强迫的。
5. 因此,神的童女没有任何理由忧愁,因为她们是自己守童贞,不可能成为肉身之母。 童贞所能生出的,唯有带着独特属性的主,他的出生无可比拟。 然而,这位圣洁的童女生育了主,这种生育是一切圣洁童女的装饰,她们与马利亚一起全是基督的母亲,只要她们遵行他天父的旨意。 马利亚也因这样的原因是基督的母亲,享有更完全的赞美和祝福,如以上提到的他自己的话所表明的。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他以一种属灵的方式表明,他所救赎的子民与他本身之间存在着这种亲密的同源关系:只要他们全都承继天上的产业,同为嗣子,这些圣男圣女们就是他的弟兄姐妹。 他的母亲就是整个教会,因为就是她生育了他的肢体,也就是他的忠实信徒。 他的母亲也是每一个敬虔的灵魂,以最丰富的爱遵行他天父的旨意,为那些他称为小子的人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们心里。 【《加拉太书》4:19】因而。 从肉身上说,马利亚遵行神的旨意,只是基督的母亲,但从圣灵上讲,她既是基督的母亲,也是他的姐妹。
6. 由此说来,那位女子既是母亲,又是童女,不仅按圣灵说如此,按肉身说也是这样。 诚然,按圣灵来说,她不是我们的头的母亲,也就是救主本人的母亲;按圣灵说,毋宁说她是从救主而生的,因为凡是信他的人,包括她自己在内,都可以称为“新郎”【《马太福音》9:15】的孩子;但她显然是他的肢体也就是我们的母亲,因为她借爱做工,好叫忠实的信徒在教会里出生,这些信徒都是那头的肢体:另外,按肉身来说,她也是头本人的母亲。 因为出于一个令人瞩目的神迹,我们的头要从一位童女的肉身出生,以便由此表明他的肢体将按圣灵出生,是教会这位童女的肢体,因而唯有马利亚不论在圣灵上还是在肉身上,都既是母亲又是童女;既是基督的母亲,又是基督的童女。 而教会,就将拥有神之国的圣徒来说,就圣灵来说,既完全是基督的母亲,也完全是基督的童女;但就肉身来说,不完全如此,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是基督的母亲,一定程度上是基督的童女。 因而不论是信丰的已婚妇人,还是献身于神的童女,都以贞洁的方式,出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爱,在属灵意义上成为基督的母亲,因为她们都遵行天父的旨意。 而那些在婚姻生活中按照肉身的方式生儿育女的人,不是向基督生育,而是向亚当生育,好叫这样延续下来的子孙已经在主的圣礼里得了浸染,由此她们也可能成为基督的肢体,因为她们知道自己是向谁生育的。
7. 我这样说,是以防万一,防止有人胆敢拿婚姻的果了与童女的童贞相提并论。 我又论及马利亚本人,论及神的童女,说她的肉身上有两样东西是配得荣耀的,一是童贞,一是果子,因为她始终保持童贞,同时又生育了子。 而我们把这种幸福分离了,因为我们无法同时拥有它们,既作童女又作母亲;你在生育之事上有欠缺,那就让你所保守的童贞成为一种安慰。 同样,就我们来说,生育上的收获是对我们丧失童贞的一种弥补。 无论如何,这番关于信主的已婚妇女如何作圣洁童女的话,将会永久存续,只要她们在肉身上所生育的都是基督徒。 唯有如此,唯有借着童贞,马利亚在肉身上结的果子才是更加优秀的,因为她生育了这些肢体的头,而他们都是那头的肢体。 但如今,虽然根据这话,按这种理解出现了婚姻,妻子与丈夫同房,以便繁衍后裔,但关于后裔他们没有别的念头,只想为基督生子,并且要尽可能多多生子。 当然,基督徒不是从肉身生就的,而是后来成为的,是教会给予他们这样的身份。 因此,在属灵的意义上,教会是基督所有肢体的母亲。 同样,从属灵意义上说,教会是基督的童女。 这样的母亲,虽然没有在肉身上生育基督徒,却是这种圣洁(holy)生育上的同工,她们知道不可能借肉身上的生育成就的事,借着这样的生育,一同做工,就能使自己成为基督的童女和母亲,也就是说,“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拉太书》5:6】。
8. 因而,肉身上的果子没有一个能与圣洁的童贞包括肉身上的童贞相提并论的。 童贞并不因其是童贞就是可敬的,而是因为它是献给神的;虽然童贞是在肉身上,但它是通过圣灵的敬虔和忠诚守的。 借着这样的方式,即使是身体上的童贞,也成为属灵的,发誓守这样的童贞是出于虔敬的自制。 正如若不是罪先怀胎在灵里,没有人会过分使用身子。 同样,若不是贞洁早已根植在灵里,没有人能守身体的自制。 进一步说,婚姻生活的自制虽然是在身体上持守,但仍然归于灵魂,不归于肉身,正是在灵魂的规范和指导下,肉身才把自己的活动限制在特定的婚姻状态中,不涉足其外。 既然这种自制使肉身誓守童女的纯洁,而且是为那造出灵魂和肉体的造丰守的,那我们岂不更该把它算为灵魂的美德,并且给它更大的荣耀!
9. 但是,在这个时代,那些人即使在婚姻里寻求的唯有生儿育女,并把他们归于基督,我们也不认为他们肉身所结的果子能抵消所丧失的童贞。 在先前的时代,肉身上的繁衍本身确实必不可少,为要建成一个所预言的强大民族,归于成肉身到来的基督;但如今,人的每一族类,每一国家,凡属基督的肢体的,都可以成为神的于民,归到天上神的国度,所以谁能领受圣洁的童贞,就让他领受;唯有不能持守的,自己禁止不住,可以嫁娶。 【《马太福音》19:12;《哥林多前书》7:9】若是还有富有的妇女在这善事上花很多钱财,从不同的国家赎回奴隶,使他们成为基督徒,她岂不是为基督提供了更多的肢体,这种方式岂不是比怀胎生育更丰富、数量上更多,也更伟大吗? 而且她不敢拿自己的钱财与所献的童贞相提并论。 要是为了使人成为基督徒,肉体结的果子就完全有理由抵消童贞的丧失,那么按照这种说法,这件事必然比一个人怀胎生育——不论她能生出多少——结出的果子更多,因为按上面的说法,只要能赎回更多的孩子成为基督徒,即使花很大的代价,失去童贞也是值得的。 然而,这样说显然是非常可笑的,所以信主的已婚女子应当保守自己应有的善。 对此我们已经在另一篇文章里作过讨论,而且要进一步践行她们更大的善,甚至要像她们还是圣洁童女那样去正确践行,这种善就是我们现在所探讨的童贞。
10. 已婚者所生的诚然是童女,但就是在这一点上,他们也不可拿自己与禁欲者的功德相比,因为这不是属于婚姻的善,而是属于本性的善。 这原本就是神命定的,人类两性的每一个性行为,无论是适当、真诚的,还是卑鄙、不当的,所生出的女子没有哪个不是童女,但没有一个童女生来就是圣洁的童女。 所以可以这样说,就是从淫乱行为也可以生出童女,但婚姻生活却不一定能生出圣洁的童女。
11. 所谓童女,不是因为我们说她们是童女,她们就是童女,而是因为她们以敬虔的自制献身于神,所以是童女。 我完全可以这样说,在我看来,一个已婚女子比一个还未出嫁的童女更快乐,因为后者还在向往之中,前者已经拥有,尤其是还未与任何人订婚的童女,就更是如此。 前者学习使一人喜悦,就是她所交托的人;后者则要取悦于多人,不知道她将交托给谁,由此她必须心守节制,警惕人群,知道自己在人群中不是找通奸者,而是找丈夫。 因而,要有充分的理由把童女置于已婚女子之前,童女就不能致力于寻找众人来爱,而是从众人中寻找一人来爱;找到了这人之后,也不能把自己预定给他,只为世上的事挂虑,只“想怎样叫丈夫喜悦”【《哥林多前书》7:34】,而是要爱那“比世人更美”【《诗篇》45:2】的主,因为她即使不能像马利亚那样在自己的肉身里领受他,也要在心里领受他,为他保守肉身上的童贞。 这样的童女在身体上没有结任何果子,没有属肉体的后代. 如果要找她们的母亲,那就是教会。 唯有圣洁的童女才会生出圣洁的童女,因为她许配给了唯一的丈夫,把童贞献给基督。 【《哥林多后书》11:2】她不仅身体上完全是童女,灵上也完全是,所以从她所生的,是身体和灵上都圣洁的童女。
12. 婚姻自有其好处,但不在于生儿育女,而在于夫妻坚守彼此的信誓,不违背婚姻的贞洁,真诚地、适当地、节制地、在同甘共苦的灵里生育儿女。 生了之后,又同心协力地教育他们,给他们良好的教义,为他们树立远大的目标。 然而,所有这些都是人的职责,而童贞的贞洁(virginal chastity)以及借敬虔的控制摆脱一切性行为的自由,则是天使的作为,是可朽肉身里永远不败坏的一种行为。 一切肉身的果子,一切婚姻生活的贞洁(chastity)都得对此甘拜下风;前者不是人力所为,后者不是永恒之为;自由选择没有肉身的果子,天上没有婚姻生活的贞洁。 可以肯定,那些已经在肉身上拥有非肉身的东西的人,除了拥有人所共有的不朽之物,还将获得更大的奖赏。
13. 有些极其愚蠢、毫无智慧的人认为,这种自制的美德不是天国所必需的,只是为了现世的需要。 他们说,已婚的人在各方面被世俗的忧虑弄得筋疲力尽,而童女和禁欲的人则没有这种困扰。 唯因如此,不嫁娶是更好的,可以逃避现世的这种困难窘境,但不是因为它对将来的生活有什么益处。 他们这种无聊的观点似乎不只是从自己虚妄的心里想出来的,而是拿使徒的话作见证,使徒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哥林多前书》7:25-26】他们说,看哪,使徒表明“因现今的艰难”,而不是因将来的永恒,“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似乎使徒只为现今的情形考虑,而不是着眼于将来。 他们不知道,他的一切讨论都只是为着永生。
14. 我们确实要摆脱现世的这种艰难和需要,它多少是将来之好事的一种障碍。 婚姻生活也是出于这种需要,不得不挂虑世上的俗事,丈夫想着怎样使妻子喜悦,妻子想着怎样使丈夫喜悦。 不是说这些行为有罪,离弃了神的国,否则就是必须禁行的事,没有商量余地,因为主一旦发出命令就要遵行,不遵行就必被定罪;而是说,在神的国里,如果更多地想着如何使神喜悦,就能更多地拥有属神的念头,就如少想婚姻的义务,就必少挂虑属世之事。 因而他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 【《哥林多前书》7:25】若是命令的事,谁不遵行命令,就有罪,要受惩罚。 但嫁娶不是罪(它若是罪,主就会有“命令”禁行),因此关于童身,主没有命令。 只是由于我们避开罪或者赦免了罪之后,必然走向永生,那里有一种或者更大的荣耀分派给人,但不是给所有得永生的人,只是给那里的一部分人;为了获得这种荣耀,光是摆脱罪是不够的,还必须向那赦免我们罪的主发誓,没有发誓并不是过错,但发誓并遵行是可称颂的,因而他说:“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我能作忠心的人不是出于自己的功劳,而是蒙神怜恤,所以我不应当吝惜真诚的意见。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哥林多前书》7:26】他说,关于童身,我没有主的命令,而是提出这样的意见,由于现世的需要,我认为原本怎样就怎样,这样才好。 我知道现世的什么需要,就是婚姻所满足的需要,迫使人没有足够的心思挂虑神的事,以获得那样的荣耀,就是尽管所有人都住在永生和救恩里,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得着的那种荣耀;因为“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 死人复活也是这样”【《哥林多前书》15:41-42】,因而,“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15. 这话之后,使徒又说:“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哥林多前书》7;27】他所提出的这两种情形中的第一种是出于命令,不按这样行就是非法的。 因为主亲口在福音书里说了,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休妻是犯罪行为。 【《马太福音》19:9】但他所说的“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是一种建议,不是出于命令,因而娶妻也不违法,但不娶妻更好。 最后,他又说:“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 【《哥林多前书》7:28】但是他并没有继前面的话“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说“你若脱离了,也不是犯罪”,为什么呢? 因为他上面早已说过,“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哥林多前书》7:10-11】,因为她离开可能不是她自己的过错,而是丈夫的过错。 然后他说:“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因为这是他按主的命令立下的,所以也没有接着说,他若离弃了,也不是犯罪。 这既是一个命令,违背了就是犯罪;不像意见,你若不愿意采纳,不过是少得到些益处,不是行恶。 因此,他先是说,“你若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他不是命令这样做,否则就是行恶,而是提出建议,以便人行更好的事。 然后,他又立即接着说:“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
16. 但他又说:“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哥林多前书》7:28】他以这种方式劝勉人保守童贞,坚持自制,叫人对婚姻也有些许警惕,但不是如同警惕邪恶、非法的事那样,而是如同当心一种负荷和苦难一样。 因为肉身蒙耻辱与肉身受苦难是不一样的,前者是犯罪,后者是受累,人避免受累甚至基本上不是为了非常高尚的目的。 但在现今世代,婚姻家庭、生育繁衍对将要到来的基督已经毫无作用,所以娶妻嫁夫从而忍受肉身的苦难——如使徒预言的,结了婚就要受那等苦难——是极其愚蠢的事。 使徒这样预言,乃是叫不自制的人心生恐惧,免得他们在撒但的诱惑下陷入可怕的罪中。 但他又说,那些他预言要受肉身苦难的人,他宽恕他们,这话在我看来最恰当的解释莫过于,他曾向那些虽然选择婚姻,但彼此猜忌,因为害怕无子,因而生养子女的人预告肉身的苦难,对于这种完全一样的苦难,他不想再用语言来描绘。 当人给自己戴上婚姻的枷锁之后,能有几个不被这些情感啃噬折磨的? 但我们不可夸大这种苦难,免得使徒认为可以宽恕的人,我们倒不宽恕。
17. 我简单写下这些话,好叫读者当心,防止有人因为使徒说“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就错误地指责婚姻,认为这话是间接定婚姻的罪,似乎他不愿意直接说出责备的话,只说“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果真如此的话,那他在赦免他们时,却没有赦免自己的灵魂,因为说了这样错误的话:“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 人若这样来理解圣经,那么可以说,他们就是为自己的谎言预备退路,或者为自己的悖逆观点辩护. 无论哪种情形,他们所持的观点都不符合真理的要求。 如果有人引用圣经里一目了然的话来驳斥他们的错误,他们却拿它作随身盾牌,为自己辩护,敌挡真理,那么他们就是把自己暴露在魔鬼的魔掌之下,说经书的作者对这种情形没有说实话,有时候是为了帮软弱者开脱,有时候则是为了告诫高傲者,比如怎样怎样的一个例子,想方设法为自己错误的观点辩护。 这样看来,他们宁愿固守己见,不愿改正错误,企图破坏圣经的权威,然而,唯有圣经才能折断一切傲慢而顽梗者的脖颈。
18. 所以我要告诫一切遵从恒常守节和圣洁童贞的男人女人,要把自己的美德置于婚姻之前,但不可论断婚姻是一种恶;叫他们明白使徒所说的绝不是欺人之话,乃是实实在在的真理:“这样看来,叫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稍后又说:“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 【《哥林多前书》7:38、28、40】而且这意见原不该是人设想出来的,所以他又补充说:“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 这就是主的教义,众使徒的教义,是真实而适合的,因而要选择更大的恩赐,但选择小的,也不会被定罪。 神的真道,在神的经书里,比人心里的童贞更好。 让贞洁的东西(what is chaste)成为人人所爱的,就如真实的东西没有人能否认。 凡相信使徒的话,就是他举荐身体的童贞的话,未受谎言败坏的,很可能不会有什么邪念,甚至对自己的肉身也没有邪念。 因而,首先并且最主要的,要选择童贞这种善,坚定地相信圣经没有一句虚言;因而经上所说的以下这话也是正确的:“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 我们绝不可以为,如果婚姻不是一种恶,童女的童贞就会变得没那么高尚。 恰恰相反,她应当由此感到更加自信,相信有更大的荣耀之冠为她预备,同时也不必担心,万一她出嫁就会受到责备,而如今她既没有出嫁,就可指望领受更荣耀的冠冕。 因而,人若愿意守身不嫁,那就不要把婚姻看作是罪的陷阱,唯恐避之不及;而应把它看作一种小善,就像一座小山头,翻越它,然后去信靠更大的山峰——自制。 人正是这样停留在这座小山上的,所以不可随心所欲地离弃它。 因为“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 【《哥林多前书》7:39】然而从这里上升到寡居的自制,还只是上升了一步,要达到童身的自制,就必须拒绝追求者,把婚姻置之一旁,或者预见到追求者而采取必要措施,越过婚姻。
19. 有人会认为这两种作为,好的和更好的,其所得的奖赏必是同等的。 鉴于此,我们必须驳斥那些错误理解使徒所说的“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哥林多前书》7:26】的人,他们以为这话是说童贞不是为了天国之用,只是为了现时之用,似乎在那永生中,那些选择了这更好部分的人不会比其他人获得更多的奖赏。 在这个讨论中,当我们论及使徒所说的“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哥林多前书》7:28】时,我们遇到了另一些争辩者,他们极其反对把婚姻与永久贞洁相提并论,完全贬损婚姻。 然而,不论把婚姻等同于圣洁的童贞,还是完全否定婚姻,两者都是错误的。 这两种错误都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两者相互冲突,因为他们都不愿坚持真理。 然而从可靠的理性和圣经的权威来看,我们发现婚姻既不是一种罪,也不等同于童女甚至寡妇的童贞。 【注:这里寡妇的“童贞”有些令人费解。 然而据上下文只能作如此处理。 可能奥古斯丁所强调的是前半句的童女的“童贞”。 寡妇的“童贞”当指她们寡居后的“持守独身”生活而言。 ——中译者注】有的人致力于童贞,痛恨婚姻,甚至以为它与淫乱同样可恶;而另一些人捍卫婚姻,认为婚姻的贞洁堪称高尚的恒常守节,似乎苏珊娜的善与马利亚的善可以相提并论,或者马利亚的大善使苏珊娜成为该被定罪的。
20. 因而,当使徒对嫁娶的或将要嫁娶的这样说:“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时,绝不意味着他不愿说及已婚者在来世当受的惩罚。 但以理既使她免除现世的审判,保罗怎么可能把她打入地狱! 她只要对自己的选择信守坚贞,就不可错误地指控她通奸,拿她丈夫的床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审判她,说她该遭什么危险,甚至该死! 经上说:“我宁可落到你们手里,也不在神面前犯罪”【《苏姗娜传》23节。 (本节根据英文直译。 ——中译者注)】,如果神因为她出嫁打算定她的罪,而不是因为她守婚姻的贞洁准备释放她,那么说这样的话又是为了什么呢? 圣经的真理岂不是时时证明婚姻的贞洁是合理的,处处驳斥对婚姻的种种诽谤和指责? 圣灵一次又一次地为苏珊娜辩护,驳斥伪证,使她一次又一次摆脱错误指控,免于巨大麻烦。 那时反对一位已婚妇女,现在却反对一切已婚妇女;那时指责偷偷摸摸见不得人的通奸,如今却指责真诚而公开的婚姻。 那时唯有一位妇女,邪恶的士师审判她,如今所有的夫妻都受到指控,但使徒不会定他们的罪。 于是反对婚姻者说,他不是说“我却愿意你们免受苦难”吗? 这正表明(你们有罪,只是)他不想说。 然而,这话是谁说的? 不就是早已说了以下这话的人说的吗? “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 【《哥林多前书》7:28。 】他是出于庄重保持沉默,你们却怀疑这是对婚姻的指责;而他明明白白说出来的话,你们却为何看不出这是对婚姻的辩护? 他既说这些话认可他们. 他的沉默又怎么可能是责备他们呢? 不然,岂不是指责使徒的教义是虚言吗? 这比指责苏珊娜——不是指责她结婚,而是指责她通奸——有过之而无不及。 倘若纯洁的婚姻不是那样理所当然无可指责,就如同圣经毫无疑问不可能说谎一样,那么在这样的艰难时世里,我们能做什么呢?
21. 这里有人会说,这与圣洁的童贞,与恒常守节,与这样的讨论有什么关系呢? 对此我首先要用我上面提到的话回答他们,即大善的荣耀之所以更大,原因在于,为了获得这样的大善,必须超越婚姻生活的善,而不是把婚姻当作恶,避而远之。 否则,如果婚姻是一种罪,那么对恒常守节来说,只要不受到指责就够了,不奢求得到特别的赞美。 其次,人必须接受这种杰出的恩赐,这不是出于人的论断,而是出于圣经权威的论断。 我们不可用陈词滥调的话语或者随随便便的态度祈求,因为圣经本身在任何问题上对任何人都没有虚谎。 那些人通过贬损婚姻来迫使童女守节,这不是劝勉她们,而是使她们沮丧。 因为倘若她们认为“叫他的女儿出嫁是好”这话是错的,又怎么叫她们相信后面的话“不叫她出嫁更是好”【《哥林多前书》7:38】是真实的呢? 相反,她们若是毫无疑问地相信圣经说的是婚姻的好处,相信以上说的圣言是千真万确的,那么就会以炽热而自信的热情去追求自己更大的善。 关于这个问题已经说得很多,我们已经尽我们所能表明,使徒所说的话“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哥林多前书》7:26】不能理解为:在今生,圣洁的童女比忠心的出嫁女更好;在天国里,在将来的生命里,两者是同等的。 同样,论到嫁娶之事所说的话,“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哥林多前书》7:28】,也不能理解为他对婚姻的罪和责备宁愿不说,保持沉默。 这两种错误虽然彼此相反;原因却是一样的,就是对这两个句子没有理解。 关于现今的需要,他们按自己的利益来解释,认为结婚与不结婚是一样的;但对“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此话,他们又认为是在指责婚姻。 我们根据对圣经的信心和正确的教义,既认为婚姻不是罪,也认为已婚者的现今需要是他们获得奖赏的一种障碍,当然不是就永生来说,而是就更大的荣耀和尊贵来说,后者是为恒常守节的人保留的;而且在如今世代,婚姻只是为不能自禁者预备的权宜之计。 肉身的苦难源自肉身的情欲,没有情欲,就不可能有不能自禁者的婚姻,使徒既不想对此沉默不语,预先告诫真道是必不可少的,也不想讲得太多,因为考虑到人的软弱。
22. 这是我们记忆中所能记得的最直接的圣经见证,说得更清楚一点,就是说我们应当选择恒常守节,不是为了今生此世,乃是为了将来所应许的天国里的生命。 但我们必须谨守使徒稍后所说的话,他说:“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 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 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哥林多前书》7:32-34】他当然不是说没有出嫁的只想着主的事,对这个世界毫不关心;也不是说未嫁的童女与出嫁的妇人之所以不同,有分别,是因为未嫁童女为了避免现时的患难,也就是已婚妇女所无法避免的苦难,才不挂虑属世的事;他乃是说:她“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 万一有人说,不是为了天上的国,只是为了现时的世界,我们才想要“叫主喜悦”,或者说正是为了今生,不是为了永生,她们才要“身体、灵魂都圣洁”,那就是愚蠢之极了。 若是这样,那还有什么比人更可悲不幸的? 如使徒所说的:“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 【《哥林多前书》15:19】不是吗? 你分饼给饥饿的人,你这样做若只是为了今生,你岂不是一个傻子吗? 假若你知道将来在天国里一无所获,那么你能谨慎如旧,甚至身体恒常守节,不愿有婚姻来玷污身子吗?
23. 最后,让我们来听听主自己对这个问题所作出的最直接的论断。 他论述了夫妻之间应如何以神圣而敬畏的方式结合,若不是因为淫乱,不可彼此分离,他的门徒就对他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 【《马太福音》19:10-12】他回答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唯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 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 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还有比这更正确,更清楚的吗? 基督,也就是真道,神的大能和智慧,说,出于敬虔的目的没有娶妻的,是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人的虚妄却不敬而鲁莽地驳斥说,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避免婚姻生活的现时艰难,而在天国不会比别人得到更多奖赏。
24. 论到阉人,神借先知以赛亚说,他必使他们在他殿中、在他墙内有记念、有名号,比有儿女的更美【《以赛亚书》56:4、5】,这不就是对那些为了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人说的吗? 就这些人来说,肉身的器官没有生育能力,不可能生育(比如财主或国王的太监就是这样),但完全可以相信,当他们成为基督徒之后,谨守神的诫命,心里不免仍有这样的想法,如果可能,他们也愿意娶妻,与神家里的其他忠心之人——也就是因敬畏神而结婚,根据法律和贞洁之约生儿育女,组建家庭,教导子女以十申为盼望的人——平起平坐,但不是要领受比有儿女的更美的恩赐。 因为他们不娶妻结婚,不是出于灵魂的美德,只是出于肉身的限制。 有人以为先知是就那些身体上受了伤残的阉人预言这样的事的,就是那样也有助于我们所讨论的话题。 因为神不是拿这些阉人与那些在他家里没有立足之地的比较,而是与那些持守婚姻生活的美德、生儿育女的人比较,说更喜悦前者。 他说,“我必使他们……比有儿女的更美”,由此指出,已婚者也有一席之地,只是要低微得多。 因而,神的家里必然有以上所说的肉身上阉割的人,他们不属以色列百姓,因为我们看到,这些人从其出身来看并不是犹太人,但成了基督徒;先知所说的不是他们,因为他们禁欲守节不是为了求婚姻,而是为了天国的缘故自阉。 人若违背真理认为这样阉割自己肉身的太监比结婚的人在神的家里占有更美的位置,并且认为出于敬虔的目标守节,洁净身子,以至鄙视婚姻,不是在肉身上,而是在情欲之根上自阉,虽然处在属世必死的状态,但行天上天使之行为的人,与已婚者的功德是可以同日而语的。 作为一个基督徒,当基督赞美那些不是为这个世界而是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人时却否认基督,断言这只是出于现世生活之用,不是为了将来之生命,岂不是疯狂之极? 这样的人,想必也只能作出这样的论断:天国本身就是属于现世生活,也就是我们现在所是的生命的一部分。 还有比这种论断更疯狂的吗? 缺乏理性的假设岂能不导致这种疯狂? 虽然有时候教会被称为天国,就是现在也如此,但这样称呼显然是因为教会聚集起来是为了将来的永生。 因而,它不仅应许今生,也应许来生,但它的一切美善作为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哥林多后书》4:18,《提摩太前书》4:8】。
25. 其实,圣灵并非没有论说应当怎样公然而坚决地反击这些人,这些毫无羞耻,极其顽梗的人,怎样利用牢不可破的防御工程击退他们野兽般的攻击。 因为神论及阉人先是说:“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记念、有名号,比有儿女的更美”,然后为防止有人以为从这些话可以指望什么暂时的事,他立即又补充说:“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不能剪除。” 【《以赛亚书》56:4、5】就好像他是说,你们这不敬而无知的人,为何退缩了? 你们为何在明丽的真理(之天空)覆盖你们的悖逆之云? 为何在如此伟大的圣经之光里追求布满陷阱的黑暗? 为何只对守节的圣人应许暂时的益处? “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这些人远离一切性行为,禁行这样的事,心里挂虑的是主的事,想怎样使主喜悦,对这样的人,你们为何只给他们属地的益处? “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 你们为何认为天国,就是那些圣人为其自阉的天国,只能理解为在今生今世? “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 这里你们若是想方设法把永远这个词理解为持续很长时间,那么我再进一步说,它也“不能剪除”。 你们还要寻求什么? 还要说什么? 这永远的名,不论是什么,都归于属神的阉人,必表明一种独特而不朽的荣光,虽然在同一个国里,同一个家里,却必然与许多人殊异。 也许正因为如此,把它称为“名”,它才使那些得这名的人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26. 他们说,那么当葡萄园里的工作做完之后,各人都得了一钱银子,这一钱银子又是什么意思呢? 它是给那些从第一个时辰就开始做工的人呢,还是给那些只做了一个小时的人呢? 【《马太福音》20:9、10】它所表示的意思显然是说,所有人都将拥有同样的事物,比如永生本身,天国本身,神已预先定下,众人在天国里都将得称为义,为荣耀,此外还会有别的意思吗? “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变成’原文作‘穿’,下同)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 【《哥林多前书》15:53】这就是那银子,众人的工钱。 然而,“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 死人复活也是这样。” 【《哥林多前书》15:41-42】也就是说圣徒各有不同的功绩。 如果那银子表示天,那么难道不是所有的星辰都同样在天上吗? 是的,然而,“日有日的荣光,月有月的荣光,星有星的荣光。” 【《哥林多前书》15:41】如果那银子代表身体的健康,只要我们健康状况良好,岂不是所有的肢体都是一样的? 只要这种健康一直持续到死,岂不是在所有的器官上都显得一样而同等吗? 是的,然而,“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哥林多前书》12:18】,整个身子既不只是眼睛,也不只是耳朵,不是只有嗅觉、味觉;不论什么肢体,每一个都有自己的特性,但与其他所有肢体拥有同样的健康。 同样,因为永生对众人是一样的,所以众人都得到了一钱银子;但又因为在那永生里,各种功绩所闪现出的光有分别,所以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约翰福音》14:2】。 就此而言,那银子没有不同,此人不会比彼人活得更长,但在父的许多住处里,人得的荣光不同,此人比彼人得更大的荣光。
27. 因而,守素安常吧,神的圣徒们,少男少女们,男人女人们,未婚的人们,守素安常,直到末了。 越是甜美地赞颂主,就越能完全地思考他;越是快乐地盼望他,就越能时时事奉他;越是热烈地爱他,就越能尽心使他喜悦。 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灯也要点着,等候主人从婚姻的筵席上回来。 【《路加福音》12:35、36】要带新歌到羔羊的婚筵,要弹起你的琴吟唱。 这显然不是全地都唱的歌,经上有话说到全地都唱的歌:“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华歌唱”【《诗篇》96:1】;但这样的歌除了你,没有人能唱。 因而我们在《启示录》里看到你是羔羊最爱的一个,常常靠在他的胸口,常常畅饮神的话,心里涌出赞美之辞【注:参见《诗篇》45:1】,神道之奇胜过天上一切奇迹。 他看到你们十四万四千弹琴的圣人,身体未曾沾染妇女,心里未曾违背真理;他论及你们说,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你们都跟随他。 这除了你们没有人敢跟随的羔羊,他要到哪里去? 我们认为他要去哪里? 去什么样的沼泽地和青草地? 我想,那里的青草就是喜乐,不是这世上的徒然欢喜、虚假疯狂,也不是在神的国里才有的其他未守童贞的人所有的喜乐,乃是完全不同于其他一切喜乐的喜乐。 这喜乐是基督之童女的喜乐,从基督来,在基督里,与基督同在,跟从基督,借着基督,并为了基督。 这基督之童女独有的喜乐,不同于那些虽然属于基督但不是童身之人的喜乐。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乐,但没有人有这种喜乐。 所以,跟随羔羊,进入这样的喜乐,因为羔羊的肉身也必然是童身。 因此他长大之后仍然保守这肉身,没有合弃他从圣母的怀胎生育所得的肉身。 所以,无论他往哪里去,以你们童贞的身心跟随他,这是你们应得的奖赏。 所谓跟随是什么意思呢? 不就是效法吗? 因为如使徒彼得所说的,基督为我们受过苦,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随他的脚踪行。 【《彼得前书》2:21】我们各人跟随他,是为了效法他,这不只是就他是神子,万物借他而造的神子而言的,而是就他是人子而言,他以身师表,叫我们效仿。 在许多事情上,他树立榜样叫众人效仿,但肉身的童贞不是对所有人的要求,对已经不是童身的人,不论他们怎么做,都不可能再成为童身。
28. 因而其他已经失去童贞的忠心者也当跟随羔羊,但不是他到哪里就跟随到哪里,而是尽力而为。 除了羔羊行在童贞之荣光里时他们不能跟随外,其他地方都能跟随。 “虚心的人有福了”【《马太福音》5:3-10】,这样的人当效法他,因为“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哥林多后书》8:9】。 “温柔的人有福了”,这样的人当效法他,因为他说:“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 【《马太福音》11:29】“哀痛的人有福了”,这样的人当效法他,因为他为耶路撒冷“哀哭”【《路加福音》19:41】。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这样的人请效法他,因为他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 【《约翰福音》4:34】“怜恤人的人有福了”,这样的人请效法他,因为当人被强盗打得半死,丢在路上,陷入绝境时他前去帮助他。 【《路加福音》10:30-35】“清心的人有福了”,这样的人请效法他,因为“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得前书》2:22】。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这样的人请效法他,因为他替逼迫他的人说:“父啊,赦免他们! 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路加福音》23:34】“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这样的人请效法他,因为他“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彼得前书》2:21】。 凡跟随他的,都在这些事上效法他,学他的榜样。 显然,就是已婚的人也可以跟随这些脚踪,尽管他们不可能完全踩着基督的脚印,但总是能行在同样的道上。
29. 然而,看啊,羔羊走上了童贞之路,那些已经失去了绝不可恢复之物的人,叫他们怎样跟随他? 而你们是他的童女,请问,你们能跟随他吗? 无论他往哪里去,你们都跟随他吗? 我们可以劝告已婚的人在任何其他神圣的恩赐上跟随他,唯独在这种他们已经丧失、不可能恢复的事上不能。 那么,你们是否坚守发誓要守的事,跟随他的脚踪? 你们既然没有失去童贞之善,就尽你们所能跟随吧,要知道,这样的善一旦失去了就不可能重新获得。 其他信众,那些在这一点上不能跟随羔羊的人,他们必看见你们,但不会忌恨你们,反而要与你们一同欢喜雀跃,他们自身里所没有的,将因你们而拥有。 那新歌也是这样,是你们自己的,他们不可能唱出来,但他们并非听不到。 既能听到,就必对你们如此非凡的善感到喜悦。 但你们,既能唱也能听,你们要高唱这歌,自己也必听到,就必得享更大的快乐,得沐更大的喜悦。 他们虽然没有这种大喜大乐,却也不会因你们的大喜而难过。 无论那羔羊去往哪里,你们都将跟随,对于你们能跟随,而那些人不能跟随的事,他必不赏赐不能跟随的人。 我们所说的羔羊是全能的。 他既会在你们前面行,也不会离弃他们,因为那时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 【《哥林多前书》15:28】他们会少一点荣光,但不会心怀不悦地与你们分离,因为只要没有嫉妒,差异就能和谐共处。 你们既发誓要为主你们的神常守节,就诚心诚意、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守节,不是为了这个世界的缘故,乃是为了天国的缘故。
30. 那不曾发这样的誓的,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马太福音》19:12】坚毅地向前奔跑,你就可能得赏。 【《哥林多前书》9:24】你们各人要拿供物来进入主的院宇【《诗篇》96:8】,不是出于不得已,乃是自己作主决定的事。 【《哥林多前书》7:37】因为论到杀人或奸淫,可以像经上所说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14、13】,但对婚姻,不能说“不可结婚”。 前者是命令,后者是建议。 如果后者得到遵行,就可得奖赏;前者若不遵行,就被定罪。 就前者来说,那是主命令我们当做的事;就后者来说,倘若你们多做一点,等他再临时必给你们回报。 想一想(不论是什么),他的墙内“有名号,比有儿女的更美”【《以赛亚书》56:5】,想一想那里“永远的名”。 【《以赛亚书》56:5】谁能透露那是怎样的名? 不论它是怎样的名,它必是永远的。 你们只要对这样的名心存信、望、爱,就有能力,不是把婚姻作为禁止的事躲避,而是视之为应允的事超越。
31. 因而对这样伟大的事奉,我们的意见是按照自己的力量去担当。 它越是非凡、神圣,我们就越是注意不要性急,不仅要宣扬某事极荣耀的贞洁,还要考虑到最安全的谦卑。 一旦立誓永守贞洁,拿自己与已婚的人比较一下,就会发现,根据圣经,其他人无论在做工上还是在工钱上,无论在誓约上还是赏赐上,都比他低,但同时当立即想起经上所记的话:“你越是伟大,在一切事上就越要谦卑,好叫你在神的面前得恩惠。” 【《便西拉智训》3章18节。 (本节根据英文直译。 ——中译者注)】各人伟大到什么程度,就要谦卑到什么程度。 对自己的荣耀自高自满,那是最危险的。 人越是伟大,隐蔽在暗处的陷阱就越大。 因为大名生嫉妒,这是自然而然的事,就像人生儿女一样。 同样,大名也生高傲,这两者向来就是她的儿女和伴侣。 借肴傲慢和嫉妒这两种恶而来的就是魔鬼。 因此基督教的整个教规主要就是与傲慢争战,它是嫉妒之母。 教规教导谦卑,谦卑才能获得爱,并保守爱。 论及这爱,使徒说:“爱是不嫉妒”【《哥林多前书》13:4】,然后似乎考虑到我们会问为什么爱就是不嫉妒,于是他立即又说:“爱是不自夸”,似乎他是说,它之所以不嫉妒,就是因为它不自夸。 因而谦卑之师基督首先“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 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立比书》2:7-8】但无论他的教义本身怎样谆谆教导谦卑,无论它如何真诚而时时发出这样的诫命,谁能轻而易举地把这个问题的所有证据收集起来并展现出来呢? 谁若是想要专门写一篇论谦卑的作品,就让他尝试去做,或者立马就去做吧。 但本文另有目的,它所讨论的问题非常重要,因为主要就是防止傲慢。
32. 于是我开始注意到,基督关于谦卑的教导中有一些见证,主屈尊把它们告知于我,也许这于我的目标已经足够。 他第一次向门徒详尽传讲教义是这样开始的。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马太福音》5:3】我们认为这话毫无疑义就是要人谦卑。 由此他称赞百夫长的信心,说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也没有遇见过,因为百夫长以极大的谦卑相信主,以至说:“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当。” 【《马太福音》8:5-10;《路加福音》7:6、7】同样,《马太福音》里说他“来见”耶稣(但《路加福音》里非常清楚地指出,他不是自己来到主面前见他,而是派了他的朋友来)不是出于别的原因,只是由于他极为忠诚的谦卑,他才亲自来到主面前,而不是派其他人来。 先知也是这样,“耶和华虽高,仍看顾低微的人,他却从远处看出骄傲的人”【《诗篇》137:6】,显然没有进到主面前来。 他还对那迦南妇人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马太福音》15:22-28】,他前面称她为狗,并回答她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她。 对此她非常谦卑地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这样看来,她不停哭喊没有得到的,仅靠谦卑的认信就得到了。 同样,那两个上殿祷告的人,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是为告诫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在认罪之前先罗列自己功绩的人。 显然,法利赛人感谢神是由于使他感到非常满足的那些事。 他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但是最后神的审判却说:“我告诉你们:这人(税吏)回家去比那人(法利赛人)倒算为义了。” 【《路加福音》18:11-14】那么为什么呢? 为什么税吏倒算为义了? 原因在于:“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因此可以说,各人都既要避开真正的恶,又要在自身里反思真正的善,并为这些善感谢“众光之父”:“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 【《雅各书》1:17】如果自高自大,这种骄傲的罪就会使他拒斥众光之父,即使只是在心里这样想,在神面前,也侮辱了其他罪人,尤其是在告罪时,不应当对他们傲慢地申斥,而应当谦卑地怜悯,不露一点失望之色。 当主的门徒们问他,他们中间谁为大时,主便叫一个小孩子来站在他们面前,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马太福音》18:1-3】,这是什么意思呢? 他主要的意思不就是赞美谦卑,把它算为最大的奖赏吗? 当西庇太的儿子想要在高处坐在他的左右,他回答说,他们更应当想想必喝他的苦杯的事【《马太福音》20:21,22】,也就是说,想想他自己如何卑微,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8】,而不应存着骄傲的念头,要求先于别人被拣选;他这样说岂不是表明,那些最先视他为谦卑之师而跟随的人,他要赐给美好的言辞吗? 如今,当他即将去领受自己的苦难时,他洗了门徒的脚,并极其直接地教训他们说,他,就是他们的主和夫子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也当为其他同为门徒的,同为仆人的人做。 他所命令的谦卑何其大啊! 【《约翰福音》13:1-17】为了立这样的诫命,他还选择了那样的时间,当他马上就要赴死,而他们以极大的渴望仰望着他的时候。 显然这时刻特别令他们记忆深刻,记住他们的夫子,他们要效法的人吩咐他们的最后一件事。 当然他在那个时刻所做的事,他也可以在此之前的其他时间做,在与他们谈话时告诫这一点;在其他的时间做,不是不可以,不过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为他们所领受。
33. 因而,所有基督徒都必须保守谦卑,因为他们被称为基督徒,正是出于基督,唯有认识到他是一位谦卑之师的人才能认真思考基督的福音,尤其是那些在其他大善上都胜过别人的人,更要成为这种美德的跟随者和守护者,好叫他们对我开始时所引用的话大为警醒:“你越是伟大,在一切事上就越要谦卑,好叫你在神面前得恩惠。” 【《便西拉智训》3章18节。 ——中译者注】因为恒常守节,尤其是童贞,在神的圣徒是一种大善,所以他们必须十分警醒,免得这种大善被骄傲败坏了。
34. 使徒保罗指责邪恶的未嫁女人,说长道短,好管闲事,并说这缺点是出于懒惰。 “并且她们又习惯懒惰,挨家闲游;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 关于他上面说的这些人,“至于年轻的寡妇,就可以辞她,因为她们的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就想要嫁人。 她们被定罪,是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提摩太前书》5:13、11-12】,也就是没有持守当初所发的誓。 然而他不是说她们嫁人,乃是说“想要嫁人”。 因为她们中许多人不嫁人不是出于什么崇高的目的,而是因为惧怕公然的羞辱,这本身也是出于人的骄傲:人更担心的是使人不快,而不是使神不悦。 因而,这些人想要嫁人,但出于这样的原因又没有嫁人。 这样的人,与其欲火中烧,也就是说,与其让隐藏的欲火毁坏她们的良知,还不如嫁人更好,因为她们后悔自己的宣称,对自己的认信感到恼火,这样的人,不可能不受到神的惩罚,她们若不洗心革面,借对神的敬畏重新克服自己的欲望,就必要算为死人。 不论她们是欢欢喜喜地度过一生,如使徒所说的:“那好宴乐的寡妇,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提摩太前书》5:6】,还是终生劳苦禁欲的,只要心术不正,劳苦与禁欲也是徒劳,与其说是为了正心,不如说是为了炫耀。 就我来说,对那些已经用良知挫败骄傲,把它打得血迹斑斑的人,我不会劝他们如此看重谦卑。 对那些醉酒、贪婪或者患有无论哪一种致命疾病、同时还宣称守身体之节,以悖逆的方式与自己的名相冲突的人,我也不会劝他们如此关心敬虔的谦卑,除非他们放肆到在这些恶上自我炫耀,对这样的人,推迟这些事上的惩罚是不够的。 还有些人,心里虽有某种取悦的目标,但不是以如此伟大的宣称所要求的方式,而是以华服、以束头——无论是使头发高耸入云,还是用非常柔软的头中装饰,连精美的纹路也清晰可见——这些招惹人的方式取悦,对这些人,我们必须提出诫律,不过不是关于谦卑,而是关于贞洁本身,或童女应有的端庄和虚己。 唯有当我遇到的是宣称恒常守节的人,行为举止完全没有以上这些缺陷和污点的人,对这样的人我才担心他的骄傲,对这样的人我才留心避免傲慢的膨胀是多大的善。 人越是因为骄傲只想取悦自己,我就越担心他会因此而不想使神喜悦的事,“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 【《雅各书》4:6】
35. 我们当然应该在基督本身里思考问题,他是童贞的最大导师和典范。 关于谦卑,我还能提出比他对众人所说的话更好的诫律吗? “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学我的样式。” 【《马太福音》11:29】他先提到自己的伟大,然后,为了表明他如此伟大,却为了我们的缘故成为如此渺小,就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 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 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 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 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 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 【《马太福音》11;25-29】父已经给了他一切,除了父,没有人知道他,也唯有他知道父,他没有说“你们当学我”创造世界,或者使死人复活,而是说学“我心里柔和谦卑”。 怎样救人的教导啊! 必死者——死因骄傲之杯临到他们头上——的老师和主,他自己所不是的,不会教导他们,他自己没有做的,不会要他们做。 美善的主啊,你打开了我的信心之眼,让我看见了你,你在人群里高喊着说:“来到我面前,学我的样式。” 神子啊,万物借你而造,人子啊,与万物中被造的同一的人子,恳请你告诉我,我们来到你面前,要学你的什么样式? 他说:“凶为我心里柔和谦卑。” 是不是说,所积蓄的在你里面藏着的一切智慧和知识的宝贝【《歌罗西书》2:3】都显现出来,叫我们学习你这伟大的一点,就是你的“柔和谦卑”? 是否谦卑如此伟大,除非如此伟大的你使人谦卑,否则人根本学不来谦卑呢? 一点不错,唯有如此。 因为要使灵魂安宁,没有别的办法,唯有彻底消除骚动不安的骄傲之心,它若不在你面前保持谦卑,就会自高自大起来。
36. 凡追求你的仁慈和真道的,让他们聆听你,让他们来到你面前,让他们学你的柔和谦卑,向你,而不是向他们自己而活。 让那劳苦、负重、被担子压垮的人聆听这话,好叫他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是远远地站着,只捶着胸。 【《路加福音》18:13】让那不配请你进他舍下的百夫长【《马太福音》8:8】聆听这话。 让税吏长撒该来聆听,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 【《路加福音》19:2-8】让那城里的女子,那个罪人来聆听,她先前越是远离他的脚踪,如今就越是用更多的眼泪湿他的脚。 【《路加福音》7:37-38】让税吏和娼妓来聆听,他们要比文士和法利赛人先进天国。 【《马太福音》21:31】让所有被指责与罪人同吃的人来听,正如健康的人用不着医生,你来也不是为召义人,乃是为召罪人悔改的。 【《马太福音》9:11-13】所有这些人,一旦归信于你,就很容易变得柔和,在你面前谦卑,注意到自己最罪恶的生活,知道你最宽宏的慈爱,因为“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马书》5:20】。
37. 至于童身之军,圣洁的童男童女,这类人已经在你的教会里训练有素,已经从其母体的胸口为你绽开花苞;已经为你的名舒展口舌说话,你的名如同它婴儿时的奶,它已得浇灌和吸吮,没有一个能说:“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 【《提摩太前书》1:13】更有甚者,你并没有命令,只是作为建议提出来,可以采纳,说:“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他们就采纳了,发誓了,并为了天国的缘故自阉了,但你并没有胁迫他们,只是劝勉他们这样做。 【《马太福音》19:12】你向他们高喊着,让他们来聆听你,因为你“心里柔和谦卑”。 让这些人无论多么伟大,都在一切事上使自己谦卑,好叫他们在你面前得恩典。 他们是义的,但他们并没有像你那样使罪人称义,难道不是吗? 他们是童贞的,但他们在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诗篇》51:5】他们是圣洁的,但你乃是圣中之圣。 他们是童身,但他们并没有生育童身。 他们的身心全是童贞的,但他们并不是成了肉身的道。 【《约翰福音》1:14】所以他们当学习,不是向那些你赦免了罪的人学习,而是向你本人学习,因为你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因为你“心里柔和谦卑”。
38. 那些灵魂虔敬、贞洁,没有任肉欲在其身上作王,甚至不将自己置身于允许婚姻中的人,没有放纵身体以至要生儿育女为你传宗接代的人,保持属世肢体高高在上,使它们适应天国的人,我不派你们这样的人去税吏和罪人——他们倒要比骄傲的人先进天国——那里,学习谦卑;我不派你们到这些人那里去,因为他们已经摆脱不洁的深沟,用不着派给他们无瑕的童贞作他们的榜样。 我派你们去天上的王那里,他是造人的主,却为人置身于被造的人中间;他比世人更美【《诗篇》45:2】,代表世人却被世人鄙视;他统率着不朽的天使,却不轻视事奉必死的人。 他无论如何都没有罪,出于完全的爱,降卑自己;“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求自己的益处”【《哥林多前书》13:4、5】;“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 如经上所记:‘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 ’”【《罗马书》15:3】那么就,玄到他面前,学他的样式,因为他“心里柔和谦卑”。 那由于罪的担子,不敢抬眼看天的人,你们不是要走到他跟前,而是要来到那出于爱从天上降下来【《约翰福音》6:38】的主跟前。 那用眼泪洗主的脚,以求赦免其大罪的女人,你们不必走到她跟前,而要来到那应允赦免一切罪,为他自己的门徒洗脚的主【《约翰福音》13:5】面前。 我知道你们高贵的童贞,我不指望你们效法税吏咒诅自己的罪,但我担心你们效法法利赛人,夸口自己的功绩。 【《路加福音》18:10-14】我不说你们要像她那样,就是圣经上所说的“她许多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路加福音》7:47】但我担心你们会以为自己没有什么罪要赦免,所以就爱得很少。
39. 我说,我很为你们担心,当你们夸口说,无论羔羊去向哪里,你们都紧紧跟随的时候,我担心你们由于膨胀的骄傲不能跟随他的脚踪。 童贞的灵魂啊,因为你是童女,所以就要完全保守你已经重生的心,保守你生来的肉身,这对你有好处,但要心怀对主的敬畏,生出救恩的灵。 【《以赛亚书》26:18。 见七十士译本】的确,如经上所记:“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约翰一书》4:18】,即除去对人的惧怕,而不是对神的惧怕;除去对暂时的恶的惧怕,而不是对末日审判的惧怕。 “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 【《罗马书》11:20】你要爱神的圣善,怕他的严厉,无论如何不可自高自大。 有了爱你就会惧怕,担心自己会大大冒犯你所爱并爱你的。 最大的冒犯莫过于你的骄傲使他不悦,因为他是为你才被那些高傲的人所厌恶。 那心里所挂虑的,不是世上的事,不是怎样使配偶喜悦,所挂虑的只是主的事,想的是怎样叫主喜悦的人【《哥林多前书》7:32】,哪里还有比他的“清洁的惧怕”更能“存到永远”【《诗篇》19:9。 (和合本此节经文译为:“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 ——中译者注)】的? 其他惧怕不是出于爱,而这种清洁的惧怕不会脱离爱。 如果你没有爱,就会惧怕自己毁灭;只要有爱,就不会担心使主不悦。 爱驱散那种惧怕,这种惧怕里面运行着爱。 使徒保罗也说:“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然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呼叫:‘阿爸,父!” ’【《罗马书》8:15】我相信他所说的就是那种惧怕,就是旧约里所给予的惧怕,防止暂时的善丧失,这些善是神应许给那些人的,他们不是恩典下的儿子,而是律法下的奴仆。 还有一种惧怕就是对永火的惧怕,事奉神以避免这种惧怕显然还不是出于完全的爱。 因为想要得报偿是一回事,惧怕惩罚是另一回事。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 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 【《诗篇》139:7】这种说法与“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思想怎样叫主喜悦,在他殿里得到保护”【《诗篇》27:4。 (和合本经文:“……瞻仰他的荣美,在他的殿里求问”。 ——中译者注)】是不同的;“不要向我掩面”与“我羡慕渴想耶和华的院宇”也是两种不一样的说法。 前一类说法,是那不敢抬眼看天的人当说的,也是那用眼泪洗主脚,以求赦免其大罪的女人该有的;但你们是挂虑主事的人,在身体和灵魂上都圣洁的人,就应当说后一类话。 那些话伴随的是折磨人的惧怕,唯有完全的爱才能驱散这种惧怕;而这些话所伴随的是对主清洁的惧怕,是存到永远的敬畏。 而“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罗马书》11:20】这样的话必是对两类人说的,人既不可袒护自己的罪,也不可自以为义而高傲自大。 保岁自己也说:“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罗马书》8:15】,乃是伴随着爱的敬畏,说:“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 【《哥林多前书》2:3】我上面提到过一个比喻,即嫁接的野橄榄枝不可轻视折下来的枝子,他利用这一比喻说:“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以此告诫基督里的一切肢体,说:“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腓立比书》2:12-13】这似乎不是指旧约里所写的:“当存畏惧侍奉耶和华,又当存战兢而快乐。” 【《诗篇》2:11】。
40. 属圣体——也就是教会——的肢体,若能宣称这种童女的圣洁,还有什么需要更多留意的? 圣灵必会住在他们里面。 圣灵若是发现哪里不是属于自己的地方,又岂能住在里面? 还有什么能比谦卑的心更适宜他去充满,而不是退避;去提升,而不是压倒的? 经上已经说得非常清楚:“我的灵要住在谁身上? 就是谦卑而静心、对我的话战兢的人。” 【《以赛亚书》66:2。 (和合本经文:“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 ——中译者注)】你已经行得公义,已经活得敬虔,已经是虚己的、圣洁的,有童女的贞洁的;然而,因为你还住在这里,听到“人在世上岂无试探吗”【《约伯记》7:1。 (和合本经文:“人在世上岂无争战吗?” ——中译者注)】这样的话岂能不谦卑? “这世界有祸了! 因为将人绊倒”【《马太福音》18:7】,这样的话能不把你从趾高气扬的傲慢中拉回来吗? 你岂能不战兢,害怕被算为许多“只因不法的事增多”,“爱心渐渐冷淡”【《马太福音》24:12】的人中的一个? 当你听到“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书》10:12】这样的话,岂能不捶胸顿足吗? 既有这些神的警示和人的危险,我们还认为劝说圣洁的童女谦卑是很难的事吗?
41. 难道我们真的应当以为,神容忍你们信主的人中混杂着许多准备堕落的男男女女,是出于别的原因,而不是借这些人的堕落叫你们的惧怕增加,从而压制骄傲? 难道神不是最恨恶骄傲,为此至高无上的神亲自降卑为人吗? 除非你们真的毫无惧怕之心,越发自高自大,自诩从小就生活在诚实、敬虔之中,充满虔敬而圣洁的贞洁,几乎没有什么事需要神来赦免,所以对那爱你至深,甚至为你合己的主【《加拉太书》2:20】爱之甚少。 他赦免罪人,只要信靠他,无论犯了什么罪,他都赦免,但为了不让你们陷入那些罪中,他亲自受苦上十架,这样的主,你们难道真的不应该以更大的激情去爱他吗? 或者那法利赛人【《路加福音》7:36-47】——以为自己得赦免的是很小的事,因而爱也很小——之所以被这种错误蒙骗,难道还有其他原因,而不是因为他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罗马书》10:3】吗? 但你们是被拣选的,是被拣选者中的被拣选者,跟随羔羊的童男童女,甚至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以弗所书》2:8-10】你们既从他得首如此多的恩赐装饰,却为何爱他如此之少? 愿他亲自除去如此可怕的疯狂! 既然大道已经说了实话,赦免少的人,其爱也少,那么为了使你以满腔的热情爱他——你摆脱婚姻的束缚不就是为了自由地爱他吗——无论什么恶,就是因着他的管治没有行出来的恶,也算在一起,全部赦免你。 因为“你的眼目时常仰望耶和华,因为他必将你的脚从网里拉出来”【《诗篇》25:15。 (这里的“你”在和合本里为“我”。 ——中译者注)】;“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 【《诗篇》127:1】论到自制本身,使徒说:“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哥林多前书》7:7】谁给予这些恩赐呢? 谁按己意分给各人独特的恩赐呢? 【《哥林多前书》12:11】在神,没有任何不义的【《罗马书》9:16】,他借此以公平之心使这个这样,那个那样,在人,要了解这一点若不是不可能,也是极其困难的,但他的公平是毋庸置疑的。 因而,“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 【《哥林多前书》4:7】你既从他领受那么多,为何爱他那么少,这是出于什么样的悖逆呢?
42. 因而,要穿戴谦卑,首先就不可有这样的想法,以为她能作神的童女是出于她自己,恰恰相反,这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各书》1:17】。 如此她就不会认为神赦免她的很少,使她的爱也很少,不知道神的义,倒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 西门就犯了这样的错误,那妇人反倒超越了他,因为她爱得多,因而得赦免的也很多。 其次,她应有更谨慎而正确的思想,也就是说,我们应当认为所有的罪都从神得了赦免,神原本就不让我们犯那些罪。 证据就是圣经里敬虔的祷告,这些话表明,就是神所命令的那些事,也唯有借着他,也就是发命令的神的恩赐和恩助才能成就。 倘若我们不需要神恩典的帮助就能做成,那么追求这些事就是一大错谬。 而神所命令的最普遍最主要的一件事就是顺服,借顺服才能谨守神的诫命。 然而我们发现人的愿望是这样的。 他说:“你曾吩咐我们,为要我们殷勤遵守你的诫命。” 然后又说:“但愿我行事坚定,得以遵守你的命令。 我依靠你的一切诫命,就不至于迷惑。” 【《诗篇》119:4-6。 (和合本经文为:“耶和华啊,你曾将你的训词吩咐我们,为要我们殷勤遵守。 但愿我行事坚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于羞愧。” ——中译者注)】他把神所命令的,置于一切之上,希望能够靠自己的力量成全。 若是没有罪,这样的愿望肯定能成就;但既然有了罪,命令就要求人悔改,免得他这犯了罪的人,因袒护、开脱罪,不愿使自己所犯的罪在悔改中毁灭,就在骄傲中毁灭。 这也是向神求的,好叫我们明白,若不是所求的得神应允了,事就成不了。 他说:“耶和华啊,求你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 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我和作孽的人同行恶事。” 【《诗篇》141:3-4】因而,既然顺服——我们借此谨守神的诫命,和悔改——我们借此不为自己的罪开脱——都是企求而盼望的,那么显然,只要事成了,就是借神的恩赐才成的,借神的帮助才成的,然而经上更明白地说是借着顺服成的,“人的脚步被耶和华立定,他的道路也是耶和华所愿意的”【《诗篇》37:23。 (和合本经文为:“义人的脚步被耶和华立定,他的道路,耶和华也喜爱。” ——中译者注)】;论到悔改,使徒说:“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 【《提摩太后书》2:25】。
43. 关于自制本身,经上岂不也非常明确地说:“我知道若不是神赐予,没有人能守节,知道它是谁的恩赐,这本身就是智慧的一部分”? 【《所罗门智训》8章21节。 (这是中译者根据英文原文所译。 ——中译者注)】也许自制是神的恩赐,而智慧是人自己所得的,叫他明白那恩赐不是出于他自己,乃是出于神。 是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诗篇》146:8】;“耶和华的见证可信,给卑微者以智慧”【《诗篇》19:7。 (和合本经文为:“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中译者注)】;“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主就必赐给他。” 【《雅各书》1:5】聪明的童女拿着灯,同时不让她们的灯熄灭。 【《马太福音》25:4】所谓的“聪明”,不就是“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罗马书》12:16】吗? 因为智慧本身就曾对人说:“敬畏主就是智慧。” 【《约伯记》28章。 见七十士译本。 】因而,你若一无所有,没有领受什么,就“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罗马书》11:20】。 爱不可很少,似乎神对你的赦免很少;恰恰相反,神给你的极多,所以要爱他多多。 如果有人因债务被宽免而爱,那么那些白白领受的人岂不是更应爱神。 因为凡是一开始就常守贞洁的,都是得到了神的引领;凡从不洁转变为贞洁的,都是得到了神的纠正;凡不洁到底的,乃是神所弃绝的。 神行这些事可能会借着秘意,但绝不可能借着不义。 神意之所以要隐而不露,也许正是为了叫人多一点惧怕,少一点骄傲。
44. 人既然知道他成为自己的所是,乃是出于神的恩典,那就不可陷入另一个骄傲的罗网,因为得着神的恩典就自高自大,鄙视别人。 由于这样的错谬,那个法利赛人既为自己所得的恩益感谢神,同时又自视高于悔罪的税吏。 那么童女应当如何作为,应当如何思想,使她不自视其高,鄙视那些没有得到如此伟大恩赐的男女呢? 她不可假装谦卑,而要自然谦卑,因为假装谦卑那是更大的骄傲。 因而圣经为要表明谦卑应当是真正的谦卑,先是说:“你越是伟大,在一切事上就越要谦卑,”然后又补充说:“好叫你在神的面前得恩惠。” 【《便西拉智训》3章18节】也就是说,人绝不可以出于欺骗的目的使自己谦卑。
45. 那么我们该说什么呢? 神的童女是否可以真正拥有某种思想,使她不敢把自己列于忠心的妇女,不仅是寡妇,也包括已婚者之前? 我不是说堕落的童女,因为谁不知道顺服的妇女应当列于悖逆的童女之前? 但就顺服于神的命令的女子来说,她是否会出于战兢惧怕,宁愿选择圣洁的童贞,而舍弃纯洁的婚姻,选择守身,舍弃嫁娶,选择一百倍的果子,而不是去求三十倍的果子? 不仅如此,她应当毫不迟疑地选择前者,舍弃后者。 但这样或那样的童女,当顺服并敬畏神,不可放胆把自己列于这个或那个同样顺服并敬畏神的妇人之前,否则,她就不是谦卑的,而是骄傲的,“神阻挡骄傲的人!” 【《雅各书》4:6】那么,她会有怎样的思想呢? 神隐蔽的恩赐,唯有通过磨难的考验才能叫人知道,甚至在人自身里面显现出来。 别的不说,童女是否知道这样一点,不管她如何挂虑主的事,如何想着使主喜悦【《哥林多前书》7:32】,但可能由于她自己所不知道的某种心灵上的软弱,她还没有成熟到可以为主殉道,而另一妇人,她原本笃定自己应列在其前面的一妇人,可能已经能够喝主羞辱的杯【《马太福音》20:22】了,主在仰慕高处时,把这杯放在他门徒面前,自己先喝了。 我说,在这种情形下她是否意识到自己还不是泰克拉(Thecla),而另一个可能已经是克里斯比娜(Ciispina)【注:已婚女子,在非洲的泰伯士特(Thebeste)的戴克理先(Diocletian)和马克西米安(Maximian)的逼迫中被砍头】。 当然,若不是现时的磨难,就不可能有证明这一恩赐的证据。
46. 无论如何,这是何等的伟大,有些人会认为它就是一百倍的果子。 教会的权威提供了最明显的见证,叫忠信的人知道殉道者在圣坛圣礼的演绎中居于什么地位,圣洁的已故修女又在其中居于什么地位。 至于不同果子的含义,那些比我们更好地领会这些事的人应当能够回答。 它的意思是否指:童贞的生活是一百倍的果子,寡居生活六十倍,婚姻生活三十倍;或者百倍的果子应归于殉道,六十倍归于自制,三十倍归于婚姻;或者童贞再加上殉道,满一百倍,不加殉道只有六十倍,而已婚者结三十倍果子,假如又是殉道者,则有六十倍。 不过,在我看来,我们更应当这样来理解,神的恩赐很多,并且一个比一个更大、更好,正因为如此,使徒说:“你们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赐。” 【《哥林多前书》12:31】我们必须明白,它们比那些可以分别的不同类型更多。 首先,我们不能说寡妇的自制是不结果于的,或者把它放在与已婚者的爱之功绩相当的层次上,或者将它与童女的荣光相提并论;也不能认为殉道的冠冕——不论是虽然没有实际磨难的证明但已经确立在心里的习惯,还是在实际的苦难中成就的殉道——加到那些纯洁之事之上去,不会增添果子的倍数。 其次,我们可以确定,有许多男女虽然守贞洁,但并没有行主所说的事:“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9:21】,不敢与那些住在一起的人联合——在那些人中,没有人说什么东西是他自己的,而认为一切东西都是他们共同的。 【《使徒行传》2:44,4:32】那么对这样的神的童女,我们是否认为她们的果子毫无增加? 或者神的童女既然不这样做,也仍然毫无果子? 这样看来,恩赐有很多,有的明显,有的隐蔽;有的高级,有的普通,各不相同。 有时候这人在少的恩赐上结果子,但结得更好;那个在低级的恩赐上结果子,但结得更多。 有哪一个人敢说,在领受永恒的荣耀上,他们是以什么方式成为彼此等同的,又是以什么方式成为彼此殊异的? 但有两点是显而易见的,其一,恩赐与恩赐之间差异很大;其二,更好的恩赐不是为现时的益处,乃是为永恒的益处。 在我看来,主只想提到三类不同的果实,其他的就由人去理解。 【《马太福音》13:8】同样,另一位传福音的使徒只提到一百倍的【《路加福音》8:8】,我们不应当由此认为他拒斥其他两类,或者根本不知道它们,而应当认为他是让人自己去理解其他两类,难道不是这样吗?
47. 但如我早已说过的,不论一百倍的果子是指献给神的童贞,还是要以另外的方式——或者是我们提到过的方式,或者是我们不曾提到过的方式——来理解果实之间的差异,我始终认为,没有人会胆敢取童贞而舍殉道,也没有人会怀疑,如果试炼的磨难还未出现,殉道这种恩赐就隐藏不显。 因而,童女应有时刻挂虑的主题,这对她有益,好叫她谨守谦卑,免得违背了爱的诫命,这是一切恩赐中最大的,若没有它,无论她获得了怎样的恩赐,无论恩赐是多是少,是大是小,她都毫无疑问一无所是。 我说,她有一个挂虑的主题,就是不可自高,不可骄傲。 她怎能宣称童贞的益处比婚姻的益处要更大、更多,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个或那个已婚女子是否已经能够为基督受苦,说不定已经能够这样做,但她自己还不能,因而她未受试探,免得她的软弱经受不住磨难的考验。 使徒说:“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 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 【《哥林多前书》10:13】因而,也许那些男女虽然只守一种可赞美的婚姻生活,却已经能够对抗不义的仇敌,甚至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而这些男女虽然从小就禁欲,并为天国的缘故自阉,却仍然不能忍受这样的磨难,无论是为了义,还是为了贞洁本身。 因为为了真理和神圣目标,不与引诱、谄媚的人同流合污,这是一回事,而任人折磨和打击也不屈服,这又是另一回事。 这些品质藏在灵魂的权能和力量里,遇到考验就展现出来,在真实的试探面前显露出来。 因而,各人不可因自己清楚地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而自高自大,而应当谦卑地想一想,也许有某种更高尚的事是你所不能为的,只是你不知道,而有人既没有意识到,也不说他意识到了,却能够成就那样的事,也就是你自己不能成就的事。 因而,要保守真正的谦卑,而不是假装谦卑,“恭敬人,要彼此推让”【《罗马书》12:10】,“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腓立比书》2:3】。
48. 关于对罪的警惕和戒备,我该说什么呢? “谁能夸口他有洁净的心,谁能夸口他脱净了罪?” 【《箴言》20:9。 (和合本经文为:“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 ——中译者注)】圣洁的童贞诚然不是母亲的肚腹所能损坏的,但他说:“在神面前没有人是洁净的,连在地上只有一天生活的婴孩也不洁净。” 【《约伯记》25:4。 (和合本经文为:“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义? 妇人所生的怎能洁净?” ——中译者注)】某种守在信心上的贞洁【注:有译为virginal chastity(Saint Augustine,Treatises on Marriage and Other Subjects,p. 204,Fathers of the Church,Inc. ,1955)直译成中文是“童贞的贞洁”。 这可能是译者为了强调这种贞洁的绝对性。 ——中译者注】也是不可侵犯的,好叫教会如同贞洁的童女与唯一的丈夫联合,但那唯一的丈夫已经教导说,不仅身心都圣洁的信徒,而且所有的基督徒,从灵性上的到肉身上的,从使徒到最后的悔改者,就如同从高高的天上到它的四方【《马太福音》24:31】,所有的基督徒都要一齐祷告,并在祷告中告诫他们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马太福音》6:12】;他要我们这样祈求,由此指出我们当记得自己的样式。 那些债,是我们过去的生活所欠的,已经在借着他的平安所施的洗礼中得了赦免,他不是因为那些债才命令我们祷告,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否则这样的祷告就是洗礼时教义问答所要求的祷告了。 然而,这是已经受了洗的人所祈祷的,是统治者与百姓,牧师与会众之间的问答。 我们已经充分表明,整个今生都是一个考验,在此生中,谁也不应自夸,好像他脱净了一切的罪。 【《约伯记》7:1。 (和合本经文为:“人在世上岂无争战吗?” ——中译者注)】
49. 神的童女也不例外。 她们确实无可指责,“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他”,既完全洁净了罪,又坚守童贞——这童贞,一旦失去,就不可能恢复。 向各人显明真道的《启示录》还在这点上赞美她们说:“在他们口中察不出谎言。” 【《启示录》14:4、5】然而,还是这《启示录》要求他们记住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她们不敢说自己没有罪。 写《启示录》的约翰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还在别处说:“我们苦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我们符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翰一书》1:8-10】这显然不是只对这些或那些基督徒说的,而是对所有基督徒说的,因而童女也当认清自己的样式。 这样,她们就毫无谎言,如在《启示录》所说的那样。 这意味着,只要还没有完全达到属天的高度,唯有谦卑地认信,才能使她们无可指责。
50. 但考虑到由于这样的话,有人会变得极端自信,毫不警醒,任凭自己随波逐流,似乎只要轻轻松松认罪,罪就会消除,所以他立即又接着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约翰一书》2:1】因而,任何人离弃罪时不可留有余地,似乎还要回复似的,也不可通过这种可以说是与不义的联盟协议来捆绑自己,以至不以躲避不义为乐,反倒以承认它为乐。 然而,即使人时时紧张,刻刻戒备,防止犯罪,由于人的软弱,罪总会以一定方式悄悄潜入,不论多么小,多么少,总不可能完全没有;这样的人越是伟大,就越叫他们痛苦,免得他们在骄傲里罪孽增多、加重。 但他们如果被虔敬的谦卑毁灭,就可以借着我们在天上的大祭司,很轻松地得洁净。
51. 至于那些认为人在此生的生活可以毫无罪恶的人,我不与他们争辩;我不争辩,也不否认。 也许我们是从自己的不幸来衡量伟人,拿自己比较自己,乃是不通达的。 【《哥林多后书》10:12】我知道一点,那些伟人,不像我们,我们还没有证明自己是伟人,他们越是伟大,就在一切事上越是谦卑,好叫他们在神的面前得恩惠。 因此,就让他们想要多大就多大,只是“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约翰福音》13:16】。 显然,那说“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就是主人,那说“一切劳苦的,到我这里来,学我的样式”的,就是差人的人,那么我们能学什么呢? “因为我心里柔和谦卑,”他说。
52. 这里有人会说,现在不是在讨论童贞,而是在讨论谦卑了。 那么请问,我们所阐述的难道是任何一种童贞,而不是照着神的样式的童贞吗? 这种善,我越是认识到它有多么伟大,就越是担心会失去它,怕骄傲这个盗贼毁了它。 因而没有什么能保证这样的童贞之善,唯有给予这恩赐的神自己,因为神就是爱。 【《约翰一书》4:8】所以,童贞的看顾者就是爱,而这看顾者的住处就是谦卑。 他说,他无疑居住在那里,他的圣灵住在谦卑、虚心,因他的话而战兢的人里面。 【《以赛亚书》66:2】因而,我既希望更加安全地保护我所赞美的善,就要同时尽心为看顾者也预备一个地方,这样岂是偏离了我的目标? 何来跑题之嫌? 我说话满有自信,也不怕他们会对我恼怒,反倒要尽心告诫他们与我一起为自己心存惧怕。 谦卑的已婚者比骄傲的童女更容易跟随羔羊,不论他往哪里去,只要他们有力量,就尽力跟随。 因为人若是不想靠近他,又怎么可能跟随他呢? 人若不是来学他的样式,“因为我心里柔和谦卑”,又怎么能靠近他呢? 因而,那些在羔羊带领下,无论他往哪里去,都跟随他的人,他首先在他们里面找到可以枕自己头的地方。 有个骄傲但聪明的人曾对他说:“夫子,你无论往哪里去,我要跟从你。” 【《马太福音》8:19、20】对此,他回答说:“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 他用狐狸谴责狡猾的诡计,用飞鸟指责膨胀的骄傲,在此,他找不到敬虔的谦卑可以安息的地方。 因此,人若是发誓要跟从主,却不在某一点上有进步,完全只是盲目地跟随他从这里去那里,那他就根本没有真正跟随主。
53. 因而,神的童女,无论羔羊往哪里去,你们都应跟随,但首先要来到你们跟随的主面前,学他的样式,因为他心里柔和谦卑。 你们若是爱他,就当以谦卑的智慧来到谦卑者面前,不可离弃他,免得跌倒。 凡惧怕离开他的,都要祈求他说:“不容骄傲人的脚践踏我。” 【《诗篇》36:11】用谦卑的脚走上高贵的路吧,这路是主亲自以谦卑的智慧筑起的,好叫谦卑的人来践踏,他不认为降卑到这样的程度是一种痛苦。 你们要为他保守他的恩赐,“你要为他保守你的力量”。 【《诗篇》59:9】无论怎样,你们不可借他的看顾行恶,而要认为借他才能得赦免,免得你们认为自己得的赦免很少,因而爱也很少,就可怕地自夸起来,鄙视捶胸的税吏。 对于你们已经受过考验的力量,要尽心保守,不可因为你们已经能够忍受什么而自高自大。 至于还未受考验的,就当祷告,好叫你们所受的试探不过于你们所能受的。 要想一想,有人实质上比你们优秀,而你们只是显得比他们良善。 别人的好很可能是你们不知道的,你们若能善意地相信他们,你们所知道的自己的善不但不会因比较而减损,反倒因爱而加强。 而你们如今还没有、所缺乏的东西,越是可以轻易获得,就越应谦卑地欲求。 愿坚毅者成为你们的一个榜样,愿堕落者增添你们的惧怕。 爱前者,你们就可以效法他的坚毅;怜后者,你们就可以防止自高。 不可立你们自己的义,要顺服于那使你们称义的神。 赦免别人的罪,为自己祷告,将来的罪要靠警醒避免,过去的罪则借忏悔清洁。
54. 看啊,你们已经走到这一步,以后的所有行为也当与你们所宣称、所坚守的童贞相配。 看啊,你们不仅已经杜绝了杀人、祭邪、恶习、偷盗、奸淫、欺诈、偏见、醉酒、一切奢侈和贪婪、憎恨、争竞、不敬、残忍;而且那些较轻或被认为很轻的恶,也在你们中间不见踪影,没有厚颜、迷茫、多舌,没有放肆的爆笑,粗俗的玩笑,不当的菜肴,不正的步态;你们已经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 【《彼得前书》3:9】最后,你们已经成全了大爱,晓得为弟兄舍命。 【《约翰一书》3:16】看啊,你们已经如此,因为你们应当如此。 这些加上童贞,就向人展现出一种天使般的生命,在地上显明了到天上去的道路。 但你们越是伟大,你们中无论谁已经如此伟大,“在一切事上就越是谦卑,好叫你们在神的面前得恩惠”。 他阻止你骄傲,使你谦卑,不至抬高自己,他引导你避免陷于自高的困境,当然只要爱发出光芒,就不可能缺乏谦卑,所以焦虑是毫无必要的。
55. 因而,如果你们鄙视生儿育女的婚姻,就全心全意地爱主,他的样式比一切人更美。 这样你们就得安息,你们的心就不受婚姻的束缚。 凝视你们所爱者的美,想想他与父同等,也顺服于他的母;他甚至在天上作王,却到地上事奉;他创造了万物,却被造在万物之中。 自高者嘲笑他这一点,你们要凝视这一点,它多么美,用里面的眼睛凝视他悬挂在十架上的伤口,他复活时还保留的伤痕,他临死所流的血,为叫人信所付的代价,救赎所赢得的成果。 想一想这些东西的价值有多大,在爱的天平上有多重。 无论你们在婚姻上付出多少爱,都当向他偿还。
56. 他求你们里面的美,他给你们内在的力量,使你们成为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他不求你们有好的肉身,但求有好的行为,用这样的行为来支配肉身。 他不是听人说诽谤你们的话,使人因嫉妒而忿恨的主。 你们既然惧怕错误的怀疑会冒犯他,就当注意要以诚实的心去爱他。 夫妻彼此相爱,因为他们相互看见;但他们所不见的东西,两人都惧怕;虽然对隐藏的东西,他们往往心生疑惑,但对可见的东西也仍然没有确定的喜乐。 你们看他,不是用肉眼看,乃是用信心看,既没有真实的东西可指责,也不会担心会行错事冒犯他。 这样说来,你们既然对丈夫有很多的爱,对他岂不更应有大爱吗? 因为你们是为了他的缘故才没有丈夫的。 他为你们被钉在十字架上,所以你们当让他确立在你们的整个心里,让他占据你们的整个灵魂,这样你们就不会被婚姻所占据。 你们既为他的缘故不爱允许的东西,就不可只爱他一点点。 所以,只要爱那心里柔和谦卑的主,我就全然不担心你们会骄傲。
57. 由此,本篇小文详尽论述了圣洁和谦卑,这样的圣洁完全可以使你们称为“圣徒”,这样的谦卑要求你们无论有多大的名,都不可自高。 最后,让那三少年——他们全心全意爱主,主就让他们在火里重生——来告诫你们本篇小文所论述的主题,这是更有意义的。 就字数来说,他们的话实在是非常之简短,但在权威性上又是多重的分量,因为这些字无一不是荣耀神的圣歌。 它们既联合谦卑和圣洁来赞美神,岂不是非常清楚地教导我们,一个人越是作了神圣的宣称,就越要注意不可被骄傲蒙住双眼。 因而,你们虽然没有进入婚姻,也当赞美主,因为是他护佑你们在此世的火焰中间,却不至被火焚烧;同时也请为我们祷告。 三少年的圣歌唱道:“谦卑而圣洁的人啊,赞美主,唱诗赞美他,荣耀永无疆。” 【《三童歌》(Song of Three Children)65节。本节参照《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但根据上下文作了修改。 ——中译者注】。


论寡居的益处
《订正录》没有提到本篇作品,很可能是因为它是一封信的缘故,波西底乌就是这样认为的  (第七章)。 但它仍是圣奥古斯丁的作品,因为它参考了他的其他作品,比如《论婚姻的益处》等(第十五章,《致普罗巴书》第二十三章)(cap. 15. Ep. to Proba,cap. 23. )。 写作日期应该是413年,其标志是德米特里娅(Demetrias)【注:德米特里娅系朱利安娜之女。 】刚刚献身于主。 朱利安娜(Juliana)感谢他的告诫(第188封书信),那告诫可能是针对帕拉纠主义(Pelagianism)的。
由于本文观点与公元398年第四次迦太基公会议(Council of Carthage)的第104条教规不一致,故遭到反对。 该教规规定,寡妇献身于主之后再嫁人,就要被逐出教会,宣告她们犯有通奸罪,而本文第十节和第十一节则驳斥了认为这样的婚姻根本不算婚姻,她们应当回到禁欲状态的观点。 然而,两者并非完全不可调和,因为这可能会引发类似于通奸的罪行,也可能受到如同逐出教会这样的惩罚,但婚姻仍然可以是有效的。 卡尔西顿教规(Canon of Chalcedon)第十六条规定这样的事要受刑罚,唯有主教有权赦免。
1. 基督的仆人,基督众仆人中的仆人,主教奥古斯丁,致神敬虔的侍女,在众主之主里得健康。 我答应过你的要求,不想再亏欠于你,有负于基督的爱,所以尽管还有其他非常紧迫的事要做,我还是尽可能抽出时间给你写信,谈谈关于圣洁寡居之誓约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上次我来的时候,你再三恳请我谈谈的一个话题;我一直无法拒绝你,于是你常常写信要求我兑现诺言。 不过,当你阅读我们这篇作品时,会发现有些东西与你本人或者与你们一起住在基督里的人完全无关。 从严格意义上也没有对你的生活提出必不可少的建议,但你不可因此就论断它们是多余的。 这封信虽然是写给你的,但并非只是为你而写的;因为我们当然不能忽视,借着你让别人也受益,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因而,你在这里发现的,无论是任何时候都不是你所必需的,还是现在不是你所需要的,你都应知道,这些对别人可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无论是给你自己的,还是给人读的,都不要忧愁,你的仁爱也可能对他人有益。
2. 在一切与生活和行为相关的问题上,不仅应当教导,而且劝勉也是必不可少的. 教导可以启发我们,使我们知道什么事该做,劝勉可以激励我们,使我们不以做知道该做的事为负担。 我所能教导你的,还能比我们所读到的使徒的话更深刻吗? 圣经对我们的教导设立了一条规则,叫我们不敢“超过当有的聪明”【《罗马书》12:3。 (和合本经文为:“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看得合乎中道。” ——中译者注)】,如使徒本人所说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聪明得“合乎中道”。 【《罗马书》12:3】因而,我教导你的不是别的,就是对你阐述夫子说过的话,主怎样赐给我,我就怎样讨论它们。
3. 外邦人的导师、被拣选的器皿、使徒保罗说:“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哥林多前书》7:8】对这句话我们必须这样理解,不可因为寡妇已经有过婚姻,就以为她们不应当称为没有嫁娶的,他用没有嫁娶的这个名称意指那些现在不受婚姻束缚的人,不论她们是否曾受这样的束缚。 他在另一处明确指出了这一点,他说:“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 【《哥林多前书》7:34】显然,当他拿童女与未出嫁女子并列时,未出嫁女子就只能指寡妇,不可能是别的什么意思。 同样,在下一句经文里,他用“没有出嫁的”一词把寡妇和处女都囊括在内,他说:“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哥林多前书》7:34】也就是说,他用“未出嫁的”这个词不仅指从未结过婚的处女,还包括已经摆脱了婚姻束缚、不再处于婚姻状态的寡妇。 因此,除了有丈夫的,她不会称为出嫁的;有过丈夫,但现在没有的人,也不是出嫁的。 这样说来,每一个寡妇都是没有出嫁的,但因为并非每个未出嫁的女子都是寡妇,处女也是未出嫁的,所以他说:“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把两者都列出来,似乎是说,我对没有嫁娶的人所说的,不只是对处女说的,也是对寡妇说的,“若他常像我就好”【《哥林多前书》7:8】。
4. 看啊,只要有信心,你的益处就可以与使徒所说的他自己的好处相提并论,是的,可以相提并论,因为有信心存在。 这教义虽然很短,但不可因此轻视它,因为它简短却不是没有价值。 正因为它短,才更容易记住,记得也更深刻。 使徒以前明确认为胜过出嫁妇女之信心的善,这里他不会一一列出。 但出嫁妇女的信心,也就是加入婚姻的信基督和虔敬女子的信心,是多大的善,可以从他命令人避免淫乱时所说的话看出来,因为这话显然也是对已婚的人说的,他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 【《哥林多前书》6:15】忠诚的婚姻是多大的善,就连肢体也是基督的肢体。 然而。 寡妇守节的善比这种善更大,倒不是说这种信誓的目标是让开明的寡妇高于基督的肢体,而是说在基督的肢体中,她所获得的位置比出嫁妇女要高。 的确,这位使徒说:“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 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 【《罗马书》12:4-6】
5. 由此,他告诫已婚者在当有的性行为上不可彼此欺诈,免得一方(婚姻的应有权利被拒斥)由于自身的不自制,受到撒但引诱,陷入淫乱,他说:“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哥林多前书》7:6-7】你们知道,婚床的圣洁,基督徒婚姻的信誓,就是一种“恩赐”,并且是神的恩赐。 因此,当肉身的淫欲超越性行为的准则,超越生儿育女的需要,这不是婚姻的恶,乃是由于婚姻的善而产生的可原谅的过错。 使徒所说的“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这话不是关于婚姻,婚姻是为生儿育女所定的协议,不是指夫妻圣洁的信心,也不是指双方的圣礼(只要双方还活着,就不可解除),所有这些都是善的;而是指对肉身的不当使用,这出于已婚者的软弱,但借着婚姻的益处是可以宽恕的。 同样,当他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哥林多前书》7:39-40】时,也充分表明了信实的妇女在主里是有福的,即使她丈夫死后她又嫁人,但寡居在主里更有福:用圣经里的例子来说就是,路得(Ruth)是有福的,但亚拿更有福。
6. 因而你首先应当知道,由于你所选择的善,第二次婚姻并不是可恶的,只是在荣耀上低了一等。 正如你女儿所选择的贞洁这种善,不能谴责你的头次婚姻,同样,你的寡居也不能责备别人的二次婚姻。 然而,卡达弗里格(Cataphryges)和诺瓦替安(Novatians)的异端非常猖狂,德尔图良也充塞着满口无耻而愚蠢的叫嚣,使徒中肯地认为再婚是完全正当的,他却咬牙切齿地抨击它是不当行为。 所有的人,不论是有学识的,还是无学识的,都不可偏离这种合理的教义;也不可对自己的善自吹自擂,以至于把别人并非恶的行为也指责为恶。 但你越是对自己的善欢欣喜乐,就越能看到,你不仅避免了恶. 还超越了某些善。 奸淫和通奸显然是恶,但人若是以自愿的誓言约束自己,也就是说,不是以律法的命令,而是以仁爱的建议约束自己,那就已经远远地抛弃了这些不当之事,甚至合法的事在她也不再是正当的。 婚姻的纯洁是一种善,但寡居的自制是更大的善。 所以,这更大的善以那种善的顺服得荣耀,而不是这更大的善得了赞美,那种善就该遭谴责。
7. 使徒赞美没有嫁娶的男女的果子,因为他们挂虑主的事,想着怎样叫神喜悦,不过,他又作了补充,说,“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哥林多前书》7:35。 】,也就是说,不是强迫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哥林多前书》7:35】。 我们不可因为他说没有嫁娶的人的善是高贵的,就认为婚姻的信约是卑贱的,否则我们也该谴责第一次婚姻了。 然而,就是卡达弗里格、诺瓦替安,以及他们最博学的支持者德尔图良,也不称之为卑贱的。 但是当他说“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哥林多前书》7:8】时,显然是为“更好”确立“好”,因为凡是与好相比是更好的,毫无疑问就是一种好,它之所以称为更好的,不就是因为它是一种更大的好吗? 但我们不可因此设想,他既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就必然会得出结论说他们若是结婚,那就是恶。 同样,当他说“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他也不是表明婚姻是卑贱的,而是表明那是比另一件同样也是合宜的事——他称颂一切合宜的事——更合宜的。 因为所谓更合宜,不就是更高层次上的合宜吗? 所以更合宜的事必然也是合宜的。 他还非常清楚地表明这事比那好事更好,因为他说:“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哥林多前书》7:38】表明一个是有福的,另一个是更有福的。 说:“若常守节更有福气。” 【《哥林多前书》7:40】因而,有比好更好的,比有福更有福的,同样,也有比他所称为合宜的事更合宜的。 使徒彼得有话说:“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与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又劝勉妻子要像撒拉一样顺服自己的丈夫:“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 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 【《彼得前书》3:5-7】所以婚姻远不是卑贱的。
8. 同样,使徒保罗论到没有出嫁的女子时所说的“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哥林多前书》7:34】,我们也不可误解,以为忠心、圣洁并按照圣经顺服丈夫的已婚女子只是在灵魂上圣洁,在身体上不圣洁。 因为灵魂既然是圣洁的,被圣洁的灵魂使用的身体就不可能不圣洁。 不过,在人看来,我们似乎没有论证,只是用神圣的话语来证明这一点。 因为使徒彼得提到撒拉时只说“圣洁妇人”,没有说“身体上的”。 所以我们再来看看使徒保罗论到禁行淫乱时所说的话:“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 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 断乎不可!” 【《哥林多前书》6:15】因而谁都不可放胆说基督的肢体不是圣洁的,谁都不可放胆把忠心的已婚者的身体与基督的肢体分离。 因而,稍后他说:“岂不知你们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吗? 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 【《哥林多前书》6:19-20】他说忠诚者的身体既是基督的肢体,又是圣灵的殿,这自然包括男女信徒。 女子有已婚的,也有未婚的,其功绩各有不同,正如此肢体与彼肢体都是身体上的肢体,但有先后高低之别。 因而,他论到没有出嫁的女子说“要身体和灵魂都圣洁”,意指身体和灵魂上更完全的圣洁,但丝毫没有剥夺已婚妇女身体上的圣洁。
9. 因而要知道你的好,不,应当说要记住你已经知道的一点,即你的好更受赞美,因为还有另一种好,与之相比,你的是更好的,除非那是一种恶,或者完全不是好,否则在任何其他情况下你所拥有的都不可能不是善。 眼睛在身子上有很大的荣耀,但如果唯有眼睛,而没有其他不如眼睛荣耀的肢体存在,其重要性就大为逊色。 就是在天上,太阳的光胜过月亮,但并不责备月亮;这星与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哥林多前书》15:41】,并没有因骄傲彼此不和。 因而,“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不仅“好”,而且“甚好”,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一切”。 经上还论到其他一些工作,每一个“神看着都是好的”。 但论到“一切”工作时,就加上“甚”这个修饰语,说:“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有些事比另一些事更好,但所有的事加起来比任何一些事都更好。 因而,希望基督的正统教义能使你借着他的恩典在他的身体里成为忠实的,使你所拥有的在身体和灵魂上都比别人的更好,同时愿你这完全同一的灵魂支配身体,既不傲慢地夸口,也不茫然无知。
10. 我曾说路得是有福的,但亚拿更有福,因为前者结了两次婚,后者丈夫死后就守寡,活得很长。 但你不可立即认为自己也比路得更好。 因为先知时代圣洁的妇女有独特的使命,她们出嫁是出于顺服,不是出于情欲,是为了繁衍神的百姓,好叫基督的先知预先派遣到她们里面。 而神的子民,由于预先出现在他们中间的那些事,不论就那些知道的人,还是那些对此一无所知的人而言,不是别人,就是基督的先知,基督的肉身也是从他而生的。 因而,为了繁衍那样的民,凡不生育以色列后代的,按律法的规定就是可咒诅的。 【《申命记》25:5-10】这样说来,那些圣洁的妇女的作为不是出于炽热的情欲,而是出于生育的敬虔。 因而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假若还有其他方式能使家族绵延,她们就不会寻求性行为。 丈夫可以拥有多个妻子,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也不是出于肉身的欲望,而是预先考虑到生育的需要。 事实上,我们看到,圣洁的男人可以娶多位妻子,但圣洁的妇女不可嫁多个丈夫,这就是明证,因为她们越是想要增加自己的果子,就越可能成为更加卑贱的。 因而圣洁的路得由于没有生育子女,而那时在以色列生育是必需的,所以在丈夫死后,又找了第二个丈夫,生儿育女。 但结婚然后守寡的亚拿比结了两次婚的路得更有福,因为她还成了基督的女预言家。 关于她,我们应当相信,虽然她没有子女(对此圣经只字未提,所以她究竟有没有子女是个未知数),但她借着圣灵预先看到基督将从童女而来,因而他还是孩子的时候她就能认出他来,所以她就算没有子女(也就是说,假设她没有),也有充分理由拒不再嫁,因为她知道现在是事奉基督的更好时机,不是出于生育的职责,而是出于守节的热情,不是借着结婚生子的果实,而是借着守寡之举的圣洁。 但如果路得也意识到借着她的肉身繁衍后代,是为了叫基督此后得肉身,并借结婚把她的这种知识付诸行动,那么我就不敢说亚拿的寡居是否真的比她的生育更有福。
11. 而你既有子女,又生活在世界的末了,因而如今不是抛掷石头而是堆聚石头的时候,不是怀抱,而是不怀抱的时候。 【《传道书》3:5】显然,当使徒高喊着说:“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 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哥林多前书》7:29】时,你若寻求再嫁,就不会有对预言或律法的顺从,甚至不是出于成家的肉身欲望,而只能表明放纵的情欲。 说实在的,你若那样做,就是成全了使徒所说的话,因为使徒说了“若他们常像我就好”之后,又立即补充说:“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 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哥林多前书》7:8、9】他这样说是为了不让毫无约束的欲望之恶一头扎进犯罪的深渊,而让真诚的婚姻状态取而代之。 但是感谢主,你生产了你自己不可能是的果子,你孩子的贞洁弥补了你所失去的贞洁。 基督教教义对于这个问题孜孜以求,所作出的回答是,若非因不能自制,在现在这个时代第一次婚姻也是应当鄙视的。 因为人既能说“倘若他们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也可以说:“倘若他们没有儿女,就可以嫁娶。” 如今世代,经过了基督的复活和传道,所有的民族都有大量的儿女在属灵的意义上出生,倘若这样的时代也如初代那样,有义务生育肉身上的儿女,那就可以说那样的话。 但在另一处他又说:“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他以使徒的持重和权威赞美婚姻的益处,但并没有为了遵从律法把生育的责任强加给她们,甚至强加给那些“领受了”自制之善的人。 最后,为说明他为何这样说,他又补充说:“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因为已经有转去随从撒但的。” 【《提摩太前书》5:14、15】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些话,那些他愿意她们再嫁的人,若能禁欲,就比嫁人更好;但转去随从撒但,也就是远离守身或寡居之圣洁的崇高目标,回头去看后面的东西,从而毁灭,就不如再嫁更妙。 因而,自己禁止不住的,就让她们在宣称自制前,在还未向神宣誓前就嫁人;她们若是宣了誓又不做,那就要被定罪。 在另一处他就讲到这一点,“因为她们还住在基督的喜乐里的时候,就想要嫁人。 她们被定罪,是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提摩太前书》5:11-12(和合本经文为:“因为她们的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中译者注)】,也就是说,她们的目标从自制转向了婚姻。 她们确实废弃了信誓,她们先前所许的愿,原因是她们不愿意坚持到最终的成全。 因而,婚姻之善实在也是一种善,但在神的子民,嫁娶曾是出于对律法的遵从,如今则是治疗软弱的良药,在某些人,还是人性的一种慰藉。 因为人的生儿育女不是公狗与母狗那样的随意乱交,而是靠忠诚的婚姻之约,我们不应指责人身上的这种感情。 然而,基督徒的心灵,思想的是属天的事,以更值得赞美的方式超越并克服这种感情本身。
12. 但主又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马太福音》19:11】,因而,能领受的,就领受它,不能自禁的,就嫁人;不曾开始的,要慎重,已经这样做的,就持之以恒;不给敌人任何话柄,给基督的奉献不可撤回。 若在婚姻之约里守圣洁,就不怕被定罪;但更大恩赐的美德要在寡居和守身的禁欲中寻求。 一旦开始寻求这种善,并且定了心意,发了誓,从此以后不仅涉足婚姻,就是没有嫁娶,只是想要嫁娶也是该定罪的。 为表明这一点,使徒没有说“她们还住在基督的喜乐里的时候”就嫁人,而是说她们“想要嫁人。 她们被定罪,是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提摩太前书》5:11、12】,虽然不是因为嫁人,只是想要嫁人而被定罪,但并不是说这种婚姻就是有罪的事,而是说她们所行的目标是可恶的,违背所发的愿是可恶的;不是指责她们用较低的善来求慰藉,而是指责她们偏离了更高的善。 最后,她们之所以被定罪,不是因为她们后来进入了婚姻之约,而是因为她们没有成全最初所许下的守节之愿。 为了用极少的话指明这一点,使徒不会说追求更圣洁目标的人嫁娶是有罪的(不是因为她们没有无罪,而是防止人认为婚姻本身是有罪的),而是在说了“想要嫁人”之后立即说“她们被定罪”。 然后再说明原因:“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由此表明受谴责的是偏离目标的意志,不论其有无选取婚姻生活。
13. 有人说这样的婚姻不是婚姻,倒是通奸,在我看来,这样的人对自己所说的话实在有欠考虑,不够谨慎,他们实际上被表面真理误导,走入了歧路。 因为出于基督徒的圣洁选择不结婚的人,可以说选择了基督的婚姻,因此有些人说,如果妻子在丈夫还健在时就嫁与别人,那就是淫妇,甚至主本人也在福音书里定下这样的规约。 同样,人若选择了基督的婚姻,又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在他身上,死已不再作王——嫁给另一个男人,那么她也是淫妇。 说这话的人诚然非常聪明,但却没有注意到,这样的推论中包含怎样的荒谬。 因为就是在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妻子征得他的同意,可以发誓向基督守节,这是值得赞美的,但根据这些人的推论,谁也不可这样做,否则,妻子在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就嫁给基督,就使基督本人成了奸夫,这样的假设是多么不敬啊。 其次,第一次婚姻比第二次更好,圣洁的寡妇绝不会认为基督于她们就如同第二个丈夫。 因为从此以后她们所拥有的基督(当她们顺服自己的丈夫并忠诚地事奉他们之后),不是按着肉身,乃是按着圣灵的丈夫,教会本身就是这位丈夫的妻子,而她们都是教会的肢体。 凡借着完全的信、望和爱的,就是完全贞洁的,不论是童女,是寡妇,还是忠诚的出嫁妇女。 使徒对普世教会——她们都属于教会的肢体——说:“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 【《哥林多后书》11:2】但他知道如何使一位童女作妻结出果子,毫不损害贞洁,他的母亲就是在肉身上也能怀孕生子,而无损于贞洁。 但由于这种不明智的观念(他们认为女子若是出嫁,偏离这一神圣目标,她们的婚姻就不是婚姻),引发极大的恶,让妻子与丈夫分离,似乎她们不是妻子,而是淫妇。 他们这样做,原意是想恢复自制之善,结果却使她们的丈夫成了通奸者,因为他们在妻子还在世时就娶了别的女人。
14. 因而,我诚然不能说,偏离了更高目标的女子若是嫁人,她们的婚姻是通奸,而不是婚姻,但完全可以明确地说,离弃更神圣的洁净,也就是向主所发的誓,比通奸更可恶。 倘若基督的一个肢体不守对自己丈夫的信约,毫无疑问就是对基督的冒犯;主原本不曾要求必须做的事,一旦自己提出要做,却又不向他守所立的誓约,岂不是对他更大的冒犯? 越是并非出于诫命,乃出于忠告的事,人自主发愿要行,却又不能守所发的愿,就越显得他违背誓愿的行为之不义。 因此我讨论这些问题,免得你认为二次婚姻是犯罪,或者认为凡是婚姻都是恶。 要记住,你不是谴责它们,乃是鄙视它们。 确实的,寡居贞洁的益处正越益显现出光明的前景,叫妇女许愿守寡,鄙视既宜人又正当的追求。 一旦发了誓,许了愿,就必须坚持克制,抛弃宜人的东西,因为那对他来说不再是正当之事。
15. 人们常常会提出关于第三或第四次婚姻,甚至更多次婚姻的问题。 从严格意义上讲,我既不敢谴责任何婚姻,也不敢对它们的次数之多感到羞愧。 但我这样回答过于简单,有可能会使某些人不高兴,所以我预备听听反对者比较详尽的讨论。 因为也许他能说出一定理由,说明为何第二次婚姻可以不定罪,第三次就要定罪。 就我来说,如在本文开所提出的警告,不敢比当有的聪明更加聪明。 【《罗马书》12:3。 (和合本经文为:“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看得合乎中道。” ——中译者注)】我是何许人,使徒都没有界定的问题,我能说必须界定吗? 使徒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 【《哥林多前书》7:39、40】他并没有说到她的第一次,或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婚姻,而是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 就这一问题来说,我不知道还需要对这些话增减什么。 其次,我要聆听众使徒以及我们的主本人的话,当撒都该人间他,一个妇人不是嫁了一次或两次,而是嫁了七个人,复活之后她该是谁的妻子? 他驳斥他们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马太福音》22:29、30】;“因为他们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样。” 【《路加福音》20:36】因而,他提到他们的复活,他们复活是要得永生,而不是为了得惩罚。 由此,他可能会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 当复活的时候,不可能有人嫁好多丈夫;然后补充说,那时,没有人嫁娶。 但如我们看到的,他在这句话里并没有露出嫁过多次的女人是有罪的意思。 因而,我既不敢违背天生的羞愧之感,说丈夫死后,妻子可以想嫁几次就嫁几次;也不敢无视圣经的权威。 依照我的看法,根据婚姻的次数而定罪。 但我对只嫁过一个丈夫的寡妇所说的,也是对每一位寡妇说的:你若恒常守节,就会更有福气。
16. 以下也是人们常常提出的问题,绝不是愚蠢的问题,谁都会提出来,即哪个寡妇的功绩更大:是曾有过一个丈夫,与丈夫生活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后成为寡妇,有儿女,儿女都活着,于是立志守节的人,还是年纪轻轻就在两年内失去了两任丈夫,没有留下孩子给她慰藉,于是发誓向神守节,并在守节中以最持久的圣洁变老的人。 有些人用丈夫的个数,而不是用自制的力量本身来衡量寡妇的功绩,那么,如果他们能够,就请他们自己践行,拿出一定证据来证明。 因为倘若他们说,只嫁了一个丈夫的应当胜过嫁了两个丈夫的,那么除非他们可以说出某种特殊的理由,或者引用特殊的权威,否则,他们显然不是把更大的灵魂之善,而是把肉身的好运置于灵魂的美德之前。 因为无论是与丈夫白头偕老,还是儿孙满堂,都与肉身的运气有关。 但是,倘若他们选择她不是因为这一点,即她有子女,无论如何也不是因为她与丈夫白头偕老,那么除了肉身的好运之外,还有什么呢? 再说,我们之所以大力举荐亚拿本人的功绩,是因为她刚刚埋葬了丈夫,就在其漫长的一生中开始与肉身进行长期争战,并且得胜。 经上这样记载:“又有女先知名叫亚拿,是亚设支派法内力的女儿,年纪已经老迈,从作童女出嫁的时候,同丈夫住了七年,就寡居了。 现在已经八十四岁,并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侍奉神。” 【《路加福音》2:36-37】你看,圣洁的寡妇之所以受到赞美,不仅因为她只嫁了一个丈夫,更在于她从作童女出嫁之后只与丈夫一同住了几年,却守寡敬虔地侍奉神这么多岁月,直到垂垂老矣。
17. 因而,我们可以假设有三个寡妇,每个寡妇都代表一种情形,拥有一种善,但在亚拿身上却囊括了所有情形,体现了三种善。 我们不妨设想,一个寡妇只嫁了一个丈夫,她既没有守如此长岁月的寡居,因为她与丈夫同住的时间很长,也没有如此大的虔敬,因为她没有如此禁食祈求地侍奉;一个寡妇与前夫只住了极短的时间,第二个丈夫不久又死去,至今已经守寡守了很长时间,但她本人也没有像亚拿那样非常虔敬地禁食祈求侍奉神;第三个寡妇,不仅嫁过两个丈夫,并且与他们各人也住了很长时间,或者与其中一个同住了很长时间,因而到了晚年才守寡,其实,考虑到她早年嫁人的愿望,很可能生育过子女,然后才开始她的守寡生涯,但她比较专心向神,也更细心地常做神所喜悦的事,就像亚拿那样,禁食祈求,日夜侍奉神。 如果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三个寡妇哪一个更配得奖赏? 我们必然会说,在这场竞争中,优胜杯要奖给敬虔心最大、最炽热的那个。 同样,即使再设想另外三个寡妇,其中每一个符合两种情形(拥有两种善),但都缺乏一种情形(缺乏第三种善),谁会怀疑那在其拥有的两种善上更完全地体现出敬虔的谦卑,以便获得更大敬虔的人是更好的?
18. 但实在地说,这六个寡妇没有一个能达到你的水平。 在你,只要坚持所许的愿,一直到老,亚拿赢得奖赏的三件事,你就可以全部拥有。 因为你只嫁过一个丈夫,他在肉身上与你同住的时间不长;由此,你若能显明对使徒所说的话的顺服,说:“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是仰赖神,昼夜不住地祈求祷告”,以警醒的心躲避以下,这样的人:“但那好宴乐的寡妇,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提摩太前书》5:5、6】,那么亚拿所拥有的那三种优点,必也是你的优点。 况且你还有子女,而亚拿恰好没有。 但你并不是因为这一点,即有子女而受赞美,而是因为你满腔热情地哺育他们,虔敬地教诲他们。 他们是你生的,是你结的果子,而且他们都活着,这就是好运;他们成长为这样的人,是出于你的意愿和安排。 就前者来说,人们应当向你祝贺,应当效法你。 亚拿借着预言的知识,认识基督和他的童女母亲;而福音的恩典使你成为基督的童女之母。 因而,那位圣洁的童女【注:德米特里娅,祖母普罗巴(Proba Faltonia),母亲朱利安娜。 见S. Aug. Ep. 130;150. vol. Ⅰ. pp. 459,503,sqq. 】,你把她献给神,她本人也愿意寻求圣洁,而且她还给她祖母和母亲的守寡之德增添了贞洁之功。 因为你有了她,并非没有从她那里得到什么;你自己所不是的,你因她而是。 因为你既已结婚,就失去了圣洁的贞洁,但唯有这样,她才可能从你而生。
19. 因而,倘若我要给你写的内容只是为你一个人写的,那么这些关于已婚妇女以及不同寡妇的不同功绩的讨论,我就不会在本文中涉及了。 但由于这类讨论中存在着一些非常难的问题,所以我希望不只是讲专门与你有关的内容,还想谈更多的,因为有些人似乎觉得若不是把别人的劳动成果撕扯得支离破碎(而不是通过论证作出判断),就会显得自己毫无学识。 其次,你自己不仅可以坚守你所许的愿,在那种善上勇往直前,而且还应更加全面、更加明确地知道,你的这种善不是与婚姻的恶相区分,而是比婚姻的善更大。 所以,不可指责寡妇的婚姻,她们虽然在许多你所行的事上守节禁行,但涉足婚姻,这一点使你偏离方向,你虽然不像她们那样做,却像她们那样想。 显然,疯子的力气比正常人大,但人不会因此愿意成为疯子。 总而言之,应当让正确的理论来装点并护卫良善的目标。 正因为这样的原因,不存在偏见的妇女,即使不止一次嫁人,按公正的论断,不仅比只嫁过一个丈夫的寡妇可取,也比异教的童女可敬。 围绕这三个主题,即婚姻、守寡和贞洁,实在存在着许多问题的旋涡,许多难解的困惑。 为了通过讨论深入剖析并解决这些难题,我们必须有更多的关心,更详尽的讨论,好叫我们在所有那些事上都会有正确的理解,存正当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我们。 然而,使徒接着又说:“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 【《腓立比书》3:15、16】现在我们所到的地步是,就我们讨论的这一话题来说,自制守节在婚姻之先,神圣的贞洁又在守寡之先;不可责备任何婚姻,只要是出于可赞美的目的,无论是我们自己的,还是朋友的,嫁娶都不是通奸,而是婚姻。 关于这些话题的其他许多问题,我们已经在其他作品里讨论过了,一本是关于婚姻的益处的,另一本是关于神圣的贞洁的,还有一本是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写成的驳摩尼教教徒福斯图斯(Faustus)的作品,因为此人在其著作里猛烈抨击先祖和先知的纯洁婚姻,使一些没有知识的人偏离了正确的信仰。
20. 我在本文的开头就提出两个必不可少的问题,并逐一展开:一个与教义相关,另一个与劝勉相关。 在前面部分我已经尽我所能对第一个问题作了详尽论述,现在我们要来讨论劝勉,好叫通过理智了解的好事能有激情去追求。 在这个问题上,我首先给你这样的忠告,无论你在自己心里感到对敬虔守节的爱有多大,都要归功于神的恩惠,感谢他,因为他借圣灵白白地给你那么多恩赐,他的爱流入你的心田,对更大善的爱使你不许自己接受原本合法正当的事。 正是神给你恩赐,使你在嫁娶原本合法的时候不想嫁娶;如今即使你想嫁娶,这事也成了不正当的。 这样一来,不行此事的愿望就可能变得更加坚定,合法时都不行,如今既已不合法,就更不可行。 你如今是基督的寡妇,还看到你女儿成为基督的童女。 当你像亚拿那样祷告祈求时,她已经成为马利亚的样式。 你越是认识到这些是神的恩赐,就越能借着这些恩赐得福气。 更确切一点说,你若不知道你所有的是从他而来的,你就会成为另外的样式。 请听使徒在这个问题上是怎么说的,“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 【《哥林多前书》2:12】实在是有许多人获得许多神的恩赐,却不知道他们是从谁所得的,反倒以不敬的虚妄自夸起来。 然而,人若是对恩赐者毫不感激,就不可能得神的恩赐之福。 同样,在神圣奥秘过程中,我们被吩咐要“鼓起勇气”,正是借着他的帮助我们才得力量,借着他的命令我们才止步。 由此可知,勇气之心是多大的善,我们不可把荣耀归于自己,似乎它是出于我们自己的力量,而要归于我们的主神。 对此,立即有话告诫我们说,“这是合适的”,“这是正当的”。 你必记得这些话是从哪里引来的,知道它们被举荐是出于怎样的神圣,多大的圣洁。 因而,把握你所领受的,感谢恩赐你的。 须知,虽然领受并拥有的是你自己,但是你所拥有的,是你所领受的;考虑到有人越来越骄傲,厚颜无耻地夸口其所有的东西,似乎这些东西是出于他自己,所以真理借使徒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 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 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 仿佛不是领受的呢?” 【《哥林多前书》4:7】。
21. 我之所以不得不告诫这些事,是因为有些人放出一种可耻的论调,敌视基督的恩典,劝人不必向主祷告,说不祷告也不会陷入迷惑,这种论调已经通过耳朵潜入了许多人的心里,所以必须力求避开、杜绝。 他们这样做是试图捍卫人的自由,似乎只要靠它,甚至不需要神的恩助,我们就能够成就神命令我们的事。 按这种说法,主叫我们“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马太福音》26:41】岂不是徒劳;我们自己每日在主的祷告里所说的“不叫我们遇见试探”【《马太福音》6:13】,岂不也是徒劳无益。 倘若光靠我们自己的能力就可以克服迷惑,那又为何要祷告叫我们不陷入迷惑,不遇见试探? 我们不妨去做属于我们自己的自由意志和绝对能力的事好了,我们就可以嘲笑使徒的话——“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哥林多前书》10:13】;我们应当反驳他,说,我凭什么要求主,他在我自己的能力里设了什么? 但是,凡心灵健全的人,绝不会这样想的。 因而,我们应当求他,他命令我们必须拥有的,求他赐给我们拥有。 正是为了这样的目的,我们还没有的,他命令我们当有,好叫我们知道该去求什么。 当我们找到力量去做他所命令的事,我们就会明白,我们是从哪里领受的,免得我们因这世界的灵自高自大,不知道神所恩赐给我们的事。 我们绝不是要否定人的自由选择意志,但我们也不能忘恩负义,傲慢地否定神的恩典,因为自由选择本身要靠恩典的帮助,所以我们要心怀感恩的敬虔。 没错,表示愿望的是我们的意志,但意志本身需要不断得到提醒,好使它最终形成;也需要治疗,好叫它有力量;要扩大,才可以领受;还要充满,才可以拥有。 我们若不立志,当然就不会领受所给予的事物,也不可能拥有这些事物。 人若不是自己愿意,谁会拥有自制守节(在神的许多恩赐中,我专门挑出这个对你说)? 同样,人若没有意志,就不可能领受什么。 你若是问,这是谁的恩赐,我们可以凭意志领受并拥有? 那就听听圣经里的话。 或者毋宁说,请你回忆一下你所念过的经文,因为你原是知道的:“我知道,若不是神的恩赐,没有人能守节;而知道这是出于谁的恩赐,这本身就是一种智慧。” 【《所罗门智训》8章21节】智慧和自制,这是两大恩赐。 智慧使我们认识神,而自制则使我们不效法这个世界。 神命令我们既要有智慧,又要有自制,没有这种善,我们就不可能成为公义而完全的。 不过,他既用诫命和呼召指示我们立什么样的志,我们就当祷告,求他赐给我们他所命令的,求他帮助并启示我们。 不论他赐给我们什么,我们都要求他保守;至于他还没有赐给的,我们就求他开恩给予。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祷告感谢我们已经领受的,以及还没有领受的;我们既然对已经领受的不是无动于衷,就当相信总有一天能领受现在还未领受的。 因为他已赐给嫁娶的信徒力量,叫他们避免通奸和淫乱,又赐给圣洁的童女和寡妇力量,使她们避免一切性行为,就这种美德来说,完全可以用神圣的贞洁或自制这个术语来描述。 或者是否可能是这样,我们确实从他领受了自制,但智慧是从我们自身得的? 若如此,使徒雅各为何又说:“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予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主就必赐给他。” 【《雅各书》1:5】关于这个问题,由于主的帮助,我们已经在另外的作品中谈得很多。 以后若是有机会,我们还会借着他赐给我们的能力再谈这个问题。
22. 其实我一直希望在这个话题上说些什么,因为我们的一些非常友好、至亲的弟兄,虽然确实无意陷入以下这种错误,但还是陷入其中了:他们认为,当他们劝勉人行公义、敬虔时,若不是双方都积极用功,也就是说他们作用于人,人也当用功,他们的劝勉就没有果效;他们信靠人的力量,而不是神恩典的帮助,仅靠自由意志的选择来发挥,似乎没有神的恩赐,也会有自由意志行善工! 他们没有注意到,他们自己所拥有的这种能力,劝勉人的能力,也是出于神的恩赐,激发人愚拙的心志,去追求良善的生活,使冷漠的人有热情,使陷于错谬的人得纠正,使偏离正道的人得回转,使对立的人让步妥协,这一切全在乎神。 但他们不知道,反而说,正是因为他们有说服人的意志,所以能够说服想要说服的人。 倘若他们不是在人的意志上行这些事,那他们的工作是什么? 他们为什么要说话? 不如让人自己做出选择好了。 然而就算他们在这些事上对人做了工,那又怎样? 请问,难道只是人通过语言把如此伟大的事作用于人,而神没有作任何协助工作吗? 其实,不论人有多大的论辩能力,巧妙的论述,动人的话语,在人的意志里种植真理,培育爱,用启蒙去除错谬,用劝勉消除懈怠,都要知道“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哥林多前书》3:7】。 若没有创造主在里面悄悄做工,做工的人用任何方式都徒劳无益。 因而,我希望我的这封信能借你的高贵行为传到这些人手上,由此我觉得应当在这个话题上说些什么。 其次,无论是你本人还是其他寡妇读到或者听到这篇作品,叫她们知道,你在爱和自制的善上取得长足进步,与其说是出于我们的劝勉,不如说是出于你自己的祷告;即使我们的劝勉对你提供了一定帮助,全部功绩也必须归于神的恩典,如经上所说的:“无论是我们自己,还是我们的论述,都在他的手里。” 【《所罗门智训》7章16节】。
23. 你若还不曾向神立誓守寡,我们肯定会劝你这样做;但你既已经这样做了,我们就劝你坚持下去。 但我想我必须这样说,以便引导那些早已思想婚姻的人去爱它,坚守它。 我们不妨来听听使徒的话,他说:“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哥林多前书》7:34】他并没有说挂虑世上的事就成为不圣洁的,只是可以肯定,婚姻既挂虑属世的喜悦,其圣洁自然是稍逊一筹。 也就是说,出嫁的女基督徒,无论心里多么热忱地在主的事上费心,总也要想着怎样取悦丈夫,而没有出嫁的,总是要在一定程度上把这些热情积攒起来取悦于主。 想想她所取悦的是谁,想想是谁使主喜悦。 可以肯定,越是使主喜悦的,就越是有福的;越是挂虑世上之事的,就越是不能使主喜悦的。 因而要以全部热情使那“比世人更美”【《诗篇》45:2】的主喜悦。 因为“在他嘴里满有恩惠”【《诗篇》45:2。 (和合本经文译为:“在你嘴里……”——中译者注)】,正是借着他的恩惠,你才能使他喜悦。 为使丈夫喜悦而可能被世俗占据的那一部分思想,也要挂虑主,使他喜悦。 他对世界不悦,你要使他喜悦,好叫他的喜悦使你脱离世界的捆绑。 这一位比世人更美,虽然世人看见他在十字架上受难,他无佳形美容,他的脸毫无骄颜,姿态一点不雅【《以赛亚书》53:2,修订本(R V. )。 (和合本经文为:“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 ——中译者注)】,然而,你救主的这种不雅正是你的美貌的赎价,当然这美是内在的美,因为“王的女儿的一切美都是内在的”【《诗篇》65:13。 (和合本经文为:“草场以羊群为衣,谷中也长满了五谷。 这一切都欢呼歌唱。” ——中译者注)】。 正是这种美使他喜悦,但这种美需要勤勉的挂心和急切的心意。 他不喜欢骗人的颜色,真理只喜欢真实的东西。 而他,如果你记得你所读过的经文,就知道他就是真理。 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你要借着他奔向他;要属于他使他喜悦;借着他,归于他,本乎他。 这样一位丈夫,必以真诚的感情和神圣的贞洁爱着你。
24. 让你的孩子,圣洁的童女,敞开心里的耳朵,来听这些事,我将看到她在那王国里如何远远地在你前面,这是另一个话题。 然而,你们,母亲和女儿,都会找到你们应当以圣洁的美一起使他喜悦的神,从而鄙视婚姻。 在她,鄙视一切婚姻,在你,鄙视第二次婚姻。 当然,如果你们有丈夫要取悦,到了此时,你也许会与你女儿一起对这种自我装饰感到羞愧。 所以如今不要让它令你羞愧,致力于做令你们两人一起增光添彩的事,因为你们得到那位的爱不是羞愧的事,乃是荣耀的事。 但你即使有丈夫,也不会披红戴白,涂脂抹粉,必认为这些东西不适合你,你不应当用虚假的东西去骗人。 既然那位王早就渴望他唯一新娘的美,而你们是她的肢体,所以,你们要十分真诚地喜悦,一起信靠他,在你女儿,以童女的贞洁,在你,以寡妇的自制,两人都以属灵的美使他喜悦。 同样,她的祖母,你的婆婆也有这种美,虽然活到现在也已经很老了,但与你们一样是美的。 实在的,当爱带着这种美的光芒照到先前的事上,即使是漫长的时间也不会产生一条皱纹。 你们有一位圣洁的老妇人,既在你们家里,也在基督里,可以向她请教坚毅的品质,教导你们该怎样与这样那样的试探争战,该怎么做才能使你们更能争战得胜,要筑起怎样的防御才不会再次被轻易击倒。 只要有诸如此类的问题,她都会教导你们,因为她的寿数已定,她的爱出于善良愿望,她的天性充满关心,她的年岁安全可靠。 你们应当在这些事上向她请教,因为你们所尝试的事,她都尝试过了。 你的孩子唱着那首歌【《启示录》14:3、4】,在《启示录》里唯有童女才能唱的歌,老人则为她祷告,为你们两人尽心祷告,过于她为自己的祷告。 当然她对孙女更加关心,因为在她面前还有更长的岁月,要战胜更多的试探;而你,她看着更接近她的年龄,又有了这般年纪的女儿,假设你女儿出嫁(如今这已是不适当的事,她绝不会这样做),我想你必会羞于与她一起生养子女。 如今你并没有做祖母,虽然还处于危险的年龄阶段,但要在圣洁的思想和作为上结出果实,总不比你女儿更艰难吧。 因而,祖母更多地关心你的女儿,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不仅她所发的愿是更大的,而且她所拥有的一切在她也才刚刚起步。 愿主垂听她老人家的祷告,好叫你们圣洁地跟从她的善工,她年轻时生育了你肉身上的丈夫,到了老年又与你女儿的心一同受煎熬。 所以,你们要一心一意,用行为使主喜悦,向他祷告,他是教会唯一的丈夫,教会是他唯一的妻子,你们都借同一位圣灵活在她的身体里。
25. 过去的时光永不回转,昨天之后是今天,今天之后是明天,一切世代以及时间中的一切都转瞬即逝,好叫永久停留的应许到来:“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马太福音》10:22】如果这世界正在毁灭,那出嫁的妇女又为谁生育呢? 或者心里想要生育,肉体上却不想生育,那为何要嫁人呢? 如果这世界仍然要继续,为何不加倍爱主,世界不就是借他而造的吗? 如果此生的引诱已经落空,那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令基督徒的灵魂孜孜以求的;但如果它们仍然存在,他就当以圣洁来鄙视它们。 因为在前者中,欲望毫无指望,在后者中,有更大的爱之荣耀。 生理之花盛开的时间究竟有多长? 有些妇女有结婚的念头,并且热切地盼望结婚,但受到鄙视或拒绝;岁月悠悠,不知不觉中就变老了,如今她们再没有嫁人的愿望,只是对此感到羞耻。 但许多人出嫁了,丈夫在婚后不久就出发去遥远的国度,她们就在盼望丈夫之中渐渐变老,虽然寡居这么长时间,往往等到风烛残年时还等不到老头子归来。 这样说来,当订婚的新娘受鄙视,婚期被拖延,当丈夫远行出国,长期不归,人可以克制肉身的欲望,不行淫乱或通奸之事,那为何就不能克制亵渎神圣的欲望呢? 既然可以在它燃烧时阻止、压制它,为何在它已经冷却时不熄灭它? 凡对欲望之乐心怀指望的,欲望之火更烈,就需要更大的忍耐;但凡对神发誓守节的未嫁娶者,就消灭了那样的指望,这指望就是使爱燃烧的火焰。 因此,没有任何指望来助燃的欲望就比较容易抑制;而越是不当的欲望,就越是热切地向往,唯有用祷告来抵制它,才能克服它。
26. 因而,让属灵的喜乐在神圣的贞洁里替代肉身的喜乐;念诵、祷告、诗篇、善念,由此作出善工,对将来世界的盼望,向上的心灵;为所有这些感谢众光之父,毫无疑问。 各种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他那里降下来的,如圣经所见证的。 【《雅各书》1:17】当她们使用其他肉身愉悦,而不是已婚妇女从其丈夫身上所得的快乐,来安慰自己的时候,我还需要谈论由此而来的恶吗? 因为使徒已经非常简练地指出,寡妇若是好宴乐,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 【《提摩太前书》5:6】但你断不是这样。 你绝不是追逐财富的欲望胜过对婚姻的欲望,你心里也没有让金钱取代对丈夫的爱。 我们观察人的谈话,常常从经验发现,在某些人身上,若是抑制他的放荡,贪婪就会加强。 比如,就身上的感官本身来说,眼睛看不见的人,耳朵就特别灵,通过触觉可以感知很多东西,使用眼睛还不一定能感知那么多东西呢。 从这个例子可以明白,当注意力在某个方向上受到抑制,在这里就是眼睛受到抑制,它就转向其他感官,使其更加敏锐、突出,似乎想把被抑制的那种力量一并转到其他官能上。 因而,肉身的欲望在性行为上受到抑制,就往往以更大的力量冲向对钱财的追求,一旦在这方面被拒斥,就在另一方面发出更炽热的欲火。 但在你们,对财富的爱应当与对婚姻的爱一并冷却,当敬虔地使用所拥有的财富,指向属灵的喜乐,好叫你们的丰富因帮助缺乏的人而变得温暖,而不是增加贪婪者的财富。 因为天上的宝藏不是赐给贪婪者的,而是帮助需要者的,在帮助寡妇的祷告上没有止境。 同样,禁食和守夜(watchings),只要不损害健康,只要禁食或守夜时是在祷告、唱诗、读经、思想神的律法,即使看起来非常辛苦,也变成属灵的喜乐。 出于这种爱的劳苦,一点不令人厌烦,甚至它们本身就是喜乐,就如同狩猎、捕鸟、打鱼、收获葡萄、做买卖、自娱自乐的游戏。 因而,问题在于所爱的是什么。 就所爱者来说,或者毫无劳苦,或者劳苦本身也是爱的一部分。 试想,如果在追逐野兽、酿酒挣钱、打球运动时不辞辛苦,其乐无穷,在争取神恩的劳作中却没有任何喜乐,那该是多么可耻而可悲的事啊!
27. 的确,在一切属灵的喜乐上,就是未嫁女子所享有的喜乐上,她们的谈吐也应当小心谨慎,否则,她们的生活虽然没有因放荡成为恶的,她们的名声却因疏忽而显为恶的。 无论他们是圣洁的男人还是女人,他们若说(万一他们在某件可恶的事上有所疏忽,结果陷入别人恶意的怀疑,但他们知道自己的生活绝不是那样的)他们已有足够的良知在神面前,鄙视别人对他们的看法,鲁莽而且冷酷地拒斥别人的意见,那他们就不配教导人;他们若是杀死别人的灵魂,不论是那些亵渎神的道,听凭自己的疑惑,不喜欢圣徒的圣洁生活,似乎这是可羞的人,还是那些为自己辩解,效法自己所想的,而不是所见的人,就不配有人来听从。 因而,凡生活谨守,无可指摘,不行可羞和邪恶之事的,就是善待自己;但人若同时谨守自己的品格,就是同时怜悯别人。 对我们来说,自己的生命是必不可少的,对别人来说,我们的品格是必不可少的;就是我们出于怜悯服侍他人,对他们的健康有利,同时对我们也大大有益。 使徒所说的话不是无缘无故的,他说,“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神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哥林多后书》8:21(见修订本)】;他还说:“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哥林多前书》10:33】另外,在一次劝勉中又说:“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 你们在我身上所学习的,所领受的,所听见的,所看见的,这些事你们都要去行。” 【《腓立比书》4:8-9】因为他上面提到的这些美善之事与美德相关,但有美名的与称赞相关。 我想使徒没有拿人的称赞看作是什么大事,因而他在一处说,“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哥林多前书》4:3】;又在另一处说,“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拉太书》1:10】;还说:“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 【《哥林多后书》1:12】但关于这两样,即善的生活和美名,或者更简练一点说,美德和称赞,前者为他自己的缘故而极其明智地谨守,后者为了他人的缘故而非常仁慈地提供。 但就人的谨慎来说,虽然我们为得称赞尽一切可能行正当之事,但不论多么谨慎,也不可能在各方面都避免恶意的怀疑,或者错误地妄称我们行了恶事,或者真的以为我们有恶行,企图玷污我们清白的名声,那就让良知给我们安慰;此外显然还有喜乐,因为我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即使人们捏造各样坏话诽谤我们【《马太福音》5:11、12】,我们仍然行敬虔而公义之事。 因为那样的赏赐就如同战士得报答,是借着公义之兵器得的,不仅右手拿着,左手也要握着;也就是说,借着荣耀和羞辱,恶名和美名。 【《哥林多后书》6:7、8】。
28. 所以,行在自己的道上吧,坚持不懈地走下去,直至达到目标;凡你所能影响的人,你都要以你生命的榜样和劝勉的言辞吸引他们和你一同奔走这条道路。 不要让那些虚妄之人的抱怨引你偏离这真诚的目标,你激发了许多人与你一同奔向这一目标,虚妄的人说,若是所有人都禁欲,那人类还能维系下去吗? 似乎这世界之所以还在延续,不是因为预定的圣徒的数目未满,而是另有原因。 须知,只要这数目将满,这世界的末了就不可能推延。 即使有人对你说,假若众人都赞美、热爱自制,效仿守节,同时婚姻也是好的,那基督身体里怎么能包含一切善,不论是大的还是小的? 你要立场坚定,一如既往地劝人得你同样的益处。 因为首先,即使众人都努力守节,真正做到的也只能是少数,因为这“不是人都能领受的”。 但如经上所说的,“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马太福音》19:11、12】;所以,他们谁能领受,就领受,同时对那些不能领受的,也另有话对他们说。 其次,我们也不应当担心所有人都领受它,其实有些人只能得小善,也就是婚姻生活,他们就在基督的身体上有所缺乏。 倘若所有人都听到了,而且所有人都领受了,那么我们应当明白,这事就必是预定的,婚姻之善已经满了那些肢体的数目,有那么多人已经离世。 即使所有人都禁欲,如今他们也不会把禁欲者的荣耀给予那些已经为主的谷仓结出三十倍果实的人——假设三十倍果实是指婚姻的益处。 因而,所有这些善都会各得其所,虽然从此时起没有女子想嫁人,也没有男人想娶妻。 因而,不必担忧,尽你所能劝勉人,成为像你那样的人;警醒而热切地祷告,借助于至高者的右手,借着最仁慈的主的丰富恩典,叫你既能守住已有的样式,又能在将来的样式上取得进步。
29. 最后,我恳请你,你既借着主,从主领受了这恩赐,又盼望这恩赐的奖赏,就请你记得把我连同你自己的教会也放到你的祷告中。 按着恰当的顺序,接下来我应当给你年老的母亲写一封关于祷告的信,她更关心的是你,而不是她自己,主要就是通过祷告为你争战。 我这篇讨论守寡的短文是为你写的,不是为她写的,因为到了她的年龄已经克服的东西,在你还需要费时面对。 而你的孩子,圣洁的童女,她若想从我们的讨论中了解她所宣称的事,可以看那篇《论圣洁》的长文。 那篇文章我早已推荐你去阅读,它包含贞洁,即童女的贞洁和寡妇的贞洁所必不可少的许多东西,由于那里我已经比较详尽地讨论了那些问题,所以在这里就不再一一重复,有些只轻轻带过,有些则完全略去了。
愿你在基督的恩典里锲而不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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