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近年来有关要不要调整、放松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越来越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就计划生育政策的走向问题提出了议案,有的代表和委员呼吁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挑战应当适当地放松计划生育政策,开放二胎。有的代表和委员则要求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政策。那么,基督徒如何看待以及怎么遵循计划生育政策呢?下面的帖子我最早于今年3月27日发表在福州改革宗教会内部论坛求知论坛上,提出了这个问题,然后有牧者按着圣经真理原则回答了这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对弟兄姊妹们有帮助,感谢主!
下面是我发的帖子:
在今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指出,中国不仅不能放松现行生育政策,而且还要继续把城乡的生育水平降到一对夫妇一个孩子这一底线,即严格的“一胎化”生育政策。实行“一胎化”生育政策可以通过微观上控制每个家庭的规模,宏观上控制社会的人口数量,来促进家庭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该报道称,面对依然严峻的人口形势,程恩富提出了继续坚持和实行较严格的“一胎化”的政策,即“城乡一胎、特殊二胎、严禁三胎、奖励无胎”,并以此使总人口较快“先控后减”,较快提升人口素质,较快赶上美欧日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力和人均生活水平。程恩富的观点经媒体披露在网上引起强烈批评,有网友斥责程恩富有关进一步严格一胎化的建议是“奖励断子绝孙”(因程恩富建议国家鼓励不生育)。详见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733975
去年8月份著名敢言杂志《财经》公开发表了“河北一农民九月怀胎被计生办强制引产”的报道(链接可见http://news.qq.com/a/20070814/000921.htm),揭露了中国在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执法人员的粗暴野蛮行径。
我们基督徒如何从圣经原则出发来认识看待中国正在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呢?基督徒夫妇要不要遵行这一政策,怎样遵行才能既不违反圣经原则,又顺服了在上掌权者?如果基督徒夫妇在生了一胎后,由于某些原因(比如意外怀孕)又生了一胎,算不算违反国家法律,这从圣经角度又该如何处理呢?
下面是福州改革宗教会bobby弟兄的答复:
我的看法:
1.从圣经上看,生育儿女、如何养育儿女,乃是神赐给父母的权柄和责任,这个权柄不属于政府。当神祝福亚当夏娃,挪亚一家说“生养众多,遍满全地”的时候,显然神将这个祝福、权柄和责任赋予家庭。
从圣经上看,神从来没有赋予政府有这样侵犯家庭的权柄,相反,正是神子民的仇敌——埃及法老、希律王,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罪恶的野心和权力欲,杀死了很多婴孩,惹动 神的忿怒。
相关经文:
创1:28 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创9:1 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
诗127:3 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
西3:20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西3:21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罗13:1-7
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13:4 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13: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13: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13: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2.圣经告诉我们,在母腹中的胎儿也是人,所以“不可杀人”的命令也适用在他们身上。
相关经文:
创25:21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
创25:22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她就说:“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或作“我为什么如此呢”)?”她就去求问耶和华。
诗71:6我从出母胎被你扶持,使我出母腹的是你。我必常常赞美你。
诗139:13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
诗127:3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
耶1:5“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
出20:13 “不可杀人。
所以,从以上两点来看,我认为中国政府目前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实施办法都是违反神的律法和越过了政府权柄范围行事,是政府权力过度膨胀以至于严重侵害家庭权力的政策。
其中因“计生”政策而强迫孕妇堕胎的行为,更是犯下杀人的大罪,且杀害的是最没有防卫能力、没有抗议能力的胎儿,是极其残忍的恶行。所以,从“计生政策”来说,若说中国是当今世界上最残暴的国家之一并不为过。
当有些中国人以“因计划生育政策,这么多年里我们减少了多少人出生”为自豪的时候,正是他们以羞辱为荣耀的愚昧。
至于基督徒如何看待计划生育政策,我个人的看法如下:
1.不必故意为了表示对计生政策的反对而去生第二胎、第三胎。
2.如果怀孕,不论是否“意外怀孕”,都不可以堕胎,除非医生确诊胎儿已死,为了母体的安全而引产。在此事上“顺服神,不顺服人,是应当的”。
3.计生政策是错误的,违背圣经的,但我们不可以因计生政策而推翻我们对政府其他合法权柄的顺服。
一位姊妹的跟帖:
我们可以用福音生许多属灵的孩子,像保罗等等神的仆人一样,这生命才能存到永恒。因此,我们基督徒的父母,我们要非常谨慎,我们给了我们儿女肉身的生命,我们一定要好好思想他们灵魂的得救问题。这是我们要向神交一本非常重要的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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