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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牧谷:政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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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19: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教会与国家均是组织的一种,二者均深深影响人的生命和生活,因为二者各拥有自己的人民和权力。国家以不同的政制来管治人民,而教会对信徒亦有自己的原则和要求,国家的政制和教会的要求因此就常存着某种张力了。 fficeffice" />

这种紧张关系,其实在教会成立之前便存在了;耶稣认为政府与教会是属于两个不同范畴的权力,应该分别出来;「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二十二21)。这原则成了教会的标准∶就是政府与教会应该互不干预。

可惜的是,耶稣并没有明言二者的界线应划在哪里,自君士坦丁成了罗马皇帝之后,他以一个基督徒的身分,成了偌大版图的统治者,教会固然可以从历代皇帝迫害基督徒的重压下释放出来,进而享受到国家给教会的保护和优待;但从另一角度看,国家与教会的界线更模糊了。从四世纪到改教时期的千多年间,教会与政府是分不开的,二者虽然存在着权力与利益的冲突,但教会的地位基本上没有太厉害的挑战。改教时期,马丁路德(Luther)认为政府是属世的,教会却是天国的团体,二者应该分别出来。加尔文(Calvin)采取一种较积极的关系,他认为政府是中性的,教会可以利用它来建立上帝的国度。到了近代,基督教传至世界各地,很多国家是没有基督教背景的,教会与政府的关系又再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了,同样的问题在我国亦然。

政教关系的典例
特尔慈(Troeltsh)在1911年出版了名重一时的《基督教社会思想史》(The Social Teaching of Christian Teaching of the Christian Church)。他把基督教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1.早期教会,包括教会在希罗社会的发展,保罗的宗教伦理观,和初期大公教会的情况。2.中世纪教会,包括普世教会趋向统一的成因与过程,教会与文化的关系,以及修道主义的兴起和影响等。3.更正教会在社会学上引起的问题,特别关于路德和加尔文二人的神学思想,对政治、社会、经济等问题的态度。贯串三部分的主题乃是∶作为一个拥有群众与权力的教会,她怎样与所处之社会和国家发生关系呢?这关系虽然多是本于某一思想家的关系而发展,像保罗之于初期教会,阿奎那(Thomas Aquinas)之于中世纪教会,路德和加尔文之于更正教,但落实的方案却常是因应当时实际的条件来摸索而成,就如文化、政制、经济和社会等。昔日教会的经验,对今日华人教会肯定是有助益的。

1.初期教会的个人经验。
特尔慈认为新约的福音运动,纯是一种个人主义的运动,对改革的社会行动是不重视的。耶稣在社会伦理的教训中,只要求人为天国作准备,包括悔改,在现有的社会制度下洁净自己、准备自己,好与神有直接的交通,预备进入神的国。这种形式的教训,有它的社会和政治因素,在罗马帝国建立的时候,便终止了古代社会种种厉害的阶级斗争,以开明又公平的法律统治各地,罗马版图内便展开了相当安定和法治的局面;「一切自由的行动,都局限到个人的、内在的生活范围以内去,局限到伦理与宗教思想的区域以内去了。」

但这种个人主义,与近代的自我中心不一样,因为耶稣要人藉爱弟兄和邻舍,来表明爱神的心,惟有当人不以自我为中心,落实地爱人而非爱物,他才能与上帝发生灵性上的关系,人间一切阶级的冲突才被消灭,因此耶稣的个人主义,必然伸展到普世主义去。

保罗是模成教会形态最重要的人物。他一方面指出人人都有罪,因此是平等的;另一方面,他对社会制度和政治权威,却是采取顺从适应的态度,因此也不是个社会革命的思想家。社会制度与权力均是上帝允许的,因此也是教会应顺从和利用作为见证神的途径。

过了第一世纪,教会增长和扩大,她要组织起来应付不同的需要。这时教会强调主教的地位、圣灵和传统的重要、正统教义的制定,以及对信徒生活的管教、惩治,在在都使教会从昔日以圣灵为中心的理想,慢慢转移到以教会为中心的伦理观。换句话说,教会不可能忽视国家体制的存在,她要定出一些标准来作信徒活在这世界的导引,无形中亦是为中世纪教会生活作好准备。

2.中世纪的政教统一。
假如初期教会是深受当时政治和社会的影响,中世纪的情况则刚倒转过来,透过教会日益庞大的结构和权力集中,当时的政治和社会集团却深受教会的影响。当然,也有很多时候教会与政治是在互相适应和调整,以致二者达到某个程度的统一局面。

为什么会这样呢?第一,特尔慈指出,教会初期是以神职人员,和圣礼所操纵的神恩神权,作社会理论的根据,这样,它便把福音的绝对个人主义和普世主义,都联合在一个社会机构内,这是从福音的伦理哲学角度来解释的。第二,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中世纪日耳曼民族区域性的政治集团,深深影响了教会组织,加上罗马教会在欧洲文化上逐渐取得领导地位,政教的合一似乎就颇为自然了。第三,随着教会不断的扩大,以及对社会生活的普遍干预,教会要处理的伦理问题,便从宗教的层次进入社会和政治的范围了。第四,两个杰出神学家的工作,为政教合一预备了上好的理论架构∶奥古斯丁(Augustine)的神权政治思想,为后期教权至上的观念预备道路;阿奎那的《神学总论》更把人类一切生活,全包在教会伦理规范去,这样教会与国家就更无分立的可能。

3.改教运动的政教关系。
虽然加尔文对政府的关系比较正面和积极,却不能把他与中世纪天主教的政教关系相提并论;路德更是采取政教断然分立的态度。

马丁路德强调宗教上的个人主义,认为人最重要的,是与神有相交的经验。他要求信徒顺服国家的权柄,但对世界的习俗、风情却要克服。人生是逆旅,世界只是流泪之谷。信徒既是天国的子民,世上各种制度就不是那么重要。但政权均是来自上帝,而信徒对世人又有见证上帝恩惠的本分,就算是在苦难中也要尽忠职守,苦难不能夺信徒因信称义而得的快乐,信徒就是胜过世界了。

国家的政权既来自神,社会要维持纪律和秩序,也需要权柄,教会就没有权利违背国家的权柄了。遇上ffice:smarttags" />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暴">暴ersonName>君又怎样呢?路德认为只有消极的抵抗和忍受;教会若遭遇迫害,消极抵抗者就是逃跑,不能逃的就只有忍受了;武力抵抗是路德不容的。「惟一真正基督教的理想,是纯洁的爱的团契,与国家或法律无关」。

加尔文对世界则是采取合作的态度。他认为世上一切体制只是工具,本身无价值可言,基督徒应努力利用它来改善社会。因此加尔文对政治和社会组织的问题,兴趣是大的,态度也是积极的,两者最终的目的是要荣耀上帝。

加尔文的社会学说是本于一个假设,即社会需要统一。能达至此目标的,就是建立基督教世界,它包括政府与教会的合作,即神圣权威与世俗权威要携手,并在互相尊重的精神下合作。他的社会观与神学的预定论(Predestination)有密切关系,这一点可以在他对人的看法上显明出来。他认为人是不平等的,因为神已预定有些人应当服事人,另一些则治理人,「这是人类生活本质的一部分,并不是人类始祖堕落的结果」。但从另一方面而言,人却是平等的,因为人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都应当服从上帝的管治。从圣经来说,平等与不平等不是最重要,「它们惟一的价值,是在于人和人之间的各种不同关系」。处高位的不必炫耀,「每一特别权益,都被视为对圣洁社会的一种责任」。同时不管是在上的或在下的,他们在神面前均是一样平等,在社会上也受同一法律的管治。

特尔慈认为加尔文最大的贡献,不单在摆脱了中世纪那种家长制的社会学,和路德派过分乌托邦式的和属灵的政教关系,更在他提供了既重权威,又重自由与责任的模式,让不同人士能有充分的空间完成他的社会责任。这可解释为什么他的思想能影响英国、瑞士、荷兰和美国的政治思想,以致教会和社会的关系可以发挥最正面的效力。

华人教会的政教问题
今天华人教会,大多数是处于集权国家之内,或是不同情基督教的政权之下;中国内地教会及将来之香港教会固然是明显的例子,马来西亚和印尼则是回教的国家,华人教会与政府的关系就显得相当敏感和重要了。

特尔慈为政教关系描绘的几个模式,大抵上也可以用在华人教会上。一般说来,华人教会是比较相信福音的本质是纯属个人的和属灵的,因此特尔慈为初期教会描述的模式,同样可以用在大多数华人教会与政府的关系,尤以台湾、九七问题兴起前的香港,以至大多数南洋一带的华人教会。

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及教会信徒的成熟,也加上近年东南亚政府有开放的趋势(以台湾为著),就是最保守的教会,也因着专业分子的增加,和国民程度的普遍提升,信徒开始感到对社会的责任是不能推卸的。或是为了顺服耶稣要服事邻舍的命令,或是希望透过社会服务来加强福音的见证;80年代后期的华人教会,很多都相信参与社会服务,是教会责无旁贷的;洛桑信约(Lausanne Covenant, 1974)正是这样的一个记号。故此加尔文的政教模式,可以用来代表华人对国家及社会的态度。

自70年代起,世界各地均有教会人士参与较激烈的社会及政制的改革,可以统称之为「解放神学」(Liberation Theology)。它有一个神学假设,就是相信社会和政制可以透过人民的监察,甚至是革命来达致更公义和人道,基督徒必须投身于这样的工作。这个神学思想发源于南美洲的天主教会,经过德、英,和美国神学家的推介,而成了东南亚许多教会行动派的理论根据,如南韩和菲律宾;华人教会则以台湾长老会最早采用,九七问题兴起后,香港亦有部分教会人士以此为行动的理据。他们力主教会参政,希望把福音与教会来个社会化和政治化,他们的理想国,就是以教会理想来领导社会,因此算是与中世纪的模式较为接近。

以今天复杂的社会关系来说,主张政教完全分离是不大可能的;就如加尔文说,在理论上弃绝世界,而在实际上又享受世界种种赐予和保护,其实是不合理的。但像部分激进人士所主张的,把福音及教会完全政治化,更是行不通,什么时候教会失去她的特性及信息,她就失去存在下去的理由,必为信徒离弃。

香港教会处于一个十分关键的时刻,1997年香港便要归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她要发展一种怎样的政教关系,才能既不会与政权处于敌对地位,避免把教会转到地下;另一方面又要怎样持守自己的原则和信息,以致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成为社会上一个鲜明的见证呢?这个难题实在要看当时处境而寻找答案。

在摸索的过程中,有几点倒是必须的∶1.她必须认同当地人的种种困苦无助,立志与民偕居,共赴时艰;2.她要学习与不同主张立场的教会合作,汇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一起作见证;3.她必须重新学习聆听圣灵的声音和引导,抗拒权力、地位和金钱等属世的引诱,谦卑地与神同行;4.她必须再从圣经找到给这时代的信息和希望,使人看见神是在我们中间的。

这是神给华人教会一个特别的机会,成与败的影响也不仅限于任何一地区。

参考书目
江大惠编,《基督徒与政治》,文艺,1985;

杨牧谷著,《守夜者∶我们要向历史交待》,卓越,1989;

同上,《学运、国运,与华人教会--为爱国忧民作属灵地位》,卓越,1989;

同上,《复和神学与教会更新》,种籽,1987。

Raymond Aron, Main Currents in Sociological Thought, vol. I (London, 1965);

Jose M. Bonino, Doing Theology in Revolutionary Situation (Philadelphia, 1975);

H. H. Gerth, C. W. Mills(eds.), Max Weber(London, 1970); Otto Gierke, 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y (Boston, 1959);

特尔慈著,《基督教社会思想史》,文艺,41991(Ernst Troeltsch, The Social Teaching of the Christian Teaching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2 vols., London, 1931).

正面讨论政教关系的书,在近年相当多,下面简列出作者与书名∶
J. C. Bennett, Christian and the State;

A. G. Huegli(ed.), Church and State Under God;

F. H. Littell, From laceType w:st="on">State Church to Pluralism;

M. J. Malbin, Religion and Politics;

K. F. Morrison, The Two Kingdoms;

E. A. Smith(ed.), Church-State Relation in Ecumenical Perspective;

F. J. Sorauf, The Wall of Separation;

J. E. Wood, The Problem of Nationalism in Church-State Relation.

有关东南亚教会讨论教会与政治问题的,可参∶
C. Abesamis, Salvation, Total and Historical(Quezon City, 1978);

F. F. Claver, The Stones Cry Out(New York, 1978);

De La Costa, Four Papers on Mission, Justice and Peace(St. Paul, 1974);

C. John England(ed.), Living Theology in Asia(London, 1981);

Kim Jai-Jun, 'Historical Manifesto of Korean Christian' ,油印版(1975);

宋泉盛著,《第三眼神学》,庄雅棠译,人光,1989(C. S. Song, Third Eye Theology, London, 1980).

©本文取自《当代神学辞典》,杨牧谷编,校园书房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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