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91|回复: 0

许章润:法律教育与法律从业者——以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样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18 19: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许章润(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社会科学论坛
问:您曾在法大读书,之后留校任教,在您的心目中,法大是一个怎样的地方?相较于您曾经待过的其他大学,法大有何特色、传统及精神内质? 
答:任何一所大学,倘若具有自己的传统,必区别于其他大学,也才能真正区别于其他大学。所谓一所大学的特色,构成此之区别于彼不一样之处,常常就体现在自己的传统上,而所谓“传统”,属于更为深厚与丰蕴一类的东西,有待于时间,非“特色”所能尽述。法大具有自己的天然优势,譬如,第一,它位居北京。第二,它唤作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二字既非随便动用,则冠此二字,较诸同侪,便已先占鳌头。第三,仅就法学的学科布局来看,它是中国大陆地区法学专业最为齐备的法学院。恐怕举凡能够以法学二字含括者,尽在法大矣。第四,它大,是世界上就读人数作多的法学院。据我所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所法学院具有如此规模。想一想吧,一、两万法科学子云集一堂,旖欤盛哉! 
      这么大规模,如此齐全的学科,意味着每个学科每个领域都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者,而构成一“大”一“全”之势,非其他法科院校所能比拟。清华、北大号称冠绝国中,若论法科,却无法匹敌。在同类法科院校中,西南政法大学在学科布局上不见其弱,师生用功程度、向学钦敬之心亦且犹有过之,但位处西南,先已屈居区位弱势。虽说互联网时代“环球同此凉热”,资讯上再无旧日垄断独霸的可能性,但诸如“氛围”之类的软环境,却非互联网所能替代或者弥补的。同时,就与国外同行的交流而言,法大师生能够利用的交往渠道为其他区域所难比拟。身处好大学,蒙承“政策倾斜”,媒体关照,教员和学生的机会多,才俊之士固然如虎添翼,中、下才之人因得借重外在妆饰以充门面,亦且身价增益,如此而已。当今中国,尚未触动的“大锅饭”不多了,大学是其中之一,所以才会有这类物事。 
      所以,尽管法大校园一直破破烂烂,但这几年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和其他院校的教授纷纷“跳槽”到法大来了。他们一方面深感法大校园条件简陋,甚至简陋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另一方面却为京城整体性的学术环境而生耳目一新之慨。混迹其中,鱼鱼雅雅,难以苦乐一言以蔽之,滋味只有当事人清楚。毕竟,当今之世,北京蔚为中国学术的中心,也是汉语法律文明的中心,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仿制出来的。向学之士,少长咸集,辐辏而来,且非顺理成章。 
      很长时间里,法大是一个风云际会之地。如今40岁以上活跃于法学教研中的杰出之士,不少曾经就读于此。至于“公检法”等法律实务部门,更是校友云集。据说,全国司法机构中,法大校友什有其一。这是法大引以为豪之处,也是母校为中国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贡献所在。1983年以后,随着北京政法学院改名为中国政法大学,生源质量获得较大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大规模“上马”,生源和学科的逐渐多元性,为法大造成了思想激荡的可能性。当其时,一时间集聚而来的不仅有法科毕业生,还有其他学科的学人。人才来源的多样性,知识门类的多学科性,是思想领域风云激荡的前提,而这是纯粹单科的法学院校不可能出现的景象。当然,多元性所造成的知识、思想的交融互动不仅有助于提升法学的品质,激发新知,对于一切学科而言,亦且如此。 
      如果说有什么不足的话,校舍问题首当其冲,换言之,中西法律文明的交汇没有物化的安放之所与象征之物。当然,学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后勤怎样为教学服务,教、学的主体性等等,是中国所有大学都面临着的体制问题。我在政法大学前后十七年,是一生中最有理想主义的时段,真正是“身无分文,胸怀天下”。1983年到法大入读研究生时刚刚20出头,留校任教,做了一年的助教,五年的讲师,将近十年的副教授。岁月无情,青春易老,唯留怀念凭吊,心事浩茫随流水。 
      至于“精神内质”与传统,法大暂时还没有,原因无他,历史太短,尚未来得及形成自己的这种“内质”,也见不出任何传统。非唯法大,整个中国一千多所大学,除开寥寥可数的大学得言自己的传统外,其余均尚不足以侈谈传统二字。晚近半个多世纪里不正常的政治、社会条件下设立的大学,千人一面,均为大型或者超大型“国营单位”而已,毫无独立与自尊可言,亦无自由精神与超越向度的追求,何来传统?又何来“精神内质”?如说“特色”,则森严严的官本位和僵腐无效能的行政化,可谓其共同发育的痈疽。对此,有识之士痛心疾首,在位者视之璨若桃花。君不见,就连北大、清华,其所谓传统还不是千疮百孔,遥遥乎欲坠矣。 

问:您觉得法大的学生有什么特点? 
答:学校的特点是比较而言的,学生的特点亦然。我在法大先做学生,毕业后留校充任教员,现在最好的朋友都是当年的同学。总体而言,法大不缺求知上进的学子,多有务实的追求,正所谓三流的行政管理,不入流的校园,却有一流的生源。法大学生入学起点分数既高,生源遍于国中,配以像样的师资,先避免了当今中国不少名牌大学沾染的地方化之弊,学生视野相对开阔。学校常年举办各种会议,学科布局多元,因而在资讯上得享迅捷之便利,知识结构上得免单一化的狭隘。就我刻下的观察来看,经过几年的调整增删,多元的学科布局和兼具中外教育、知识背景的师资构成初现端倪。凡此相互激荡,多元互补,学生不仅获得了一般法学训育,接受了法律人的培训,同时并能承沐人文熏陶,整体气氛已然较前大有改观矣。 
      法大校友遍于国中,通达四海,政商不缺,学官兼有,其在司法机构尤其显隆。校友经常回校,与母校发生着千丝万屡的联系,遂促成了一种效果:学生于学习之际不仅得享书面的知性之法启蒙,经由校友们返校串联的种种活动,亦对实践理性意义上的法律之治获得了皮毛认识,而且经由“师兄师姐”的互动所得,这皮毛之识便有了相对亲切而贴切的体认。由此,学生常常于在学期间即已发育出“法律人”的意识、识见和勇气,而表现出法学知识分子的担当。比如最近因使用地铁公厕索要发票不果而诉诸公堂的,就是法大学生。这是一起堪具象征意味的行政诉讼,可能也是一起重要的公共事件。莘莘学子是法大最宝贵的财富,大学当局对此须有真切意识。 

问:虽然法大在朝多学科、综合性方向发展,但身处其中的学生仍不免感到校园文化的某种偏颇甚至“畸形”发展,比如文学氛围淡漠。这样看来,法大是否存在所谓人文精神的缺失问题呢? 
答:刻下中国所有的大学,包括传统上比较好的综合性大学,甚至也可能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的诸多大学,人文精神的失落,是普遍现象。此为刻下这一发源于西方的“现代性”所主导的世界一味“发展”而来的恶果,同时更兼“中国特色”混杂其间。就中国而言,人文精神的失落在过去主要源于体制上的禁锢,思想上高度一体化的摧残。此时此刻,人文精神的失落、人文情怀的淡漠乃至于遭到抛弃,不仅说明官本位、行政化的大学体制是扼杀人文精神的元凶,而且肇因于晚近二十年间整个社会的急剧世俗化与商品化。大学生态赤裸裸的仕途化与浅薄的就业观,于此更是推波助澜。这不是某个学校的问题,而是中国的大学流行病。 

问:综合性大学和偏于专科性的大学,在此是否会有一些区别呢? 
答:晚近二十年来,原有的工科院校多数希望建成综合性大学;原来的单科大学,比如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也都着手向文科的综合性大学发展,形成类似于中国人民大学这样的学科布局。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如今驻足回头一看,它们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即短时间内形成体制架构并不难,但要整合成型,形成气氛,蔚为大观,“郁郁乎文哉”,却难乎其难,甚至简直就是不可能。如此这般,工科大学原以为文科花钱少,好办,现如今明白花钱少固然,好办却未必。比如不少工科院校均增设人文学院或者社会科学院,却无法营造出学生渴望的人文气氛,成功者寥寥,多成“两课”的摆设。即便是“经管”之类实用职业性学院,多数亦不成气候,许多时候不过是给“老板们”发放文凭的“创收单位”罢了。事情很复杂而道理却很简单的是,只要经费充足,设备到位,人员聘定,工科实验室即刻可以运作。但是所谓的人文气氛、人文精神,却需要数代人的酝酿,于经久积淀中始见出成长,需要的不仅是金钱和设备,而且是时间。而时间,恰恰天不假予,不紧不慢,追不回,也要不到。文火慢工,方能品味醇浓,是所谓“文科”的特性,不是动不动就愚不可及的“社科项目”所能凑效的。其实,即便是所谓的“实验室”,如若真正体现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形成自己的原创性研发能力,甚至于“科学传统”,而不止是“产学研一条龙”,同样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凑效的。 
      法大过去座落于学院路,而整个学院路就是一所大学,整个海淀区更是一所大学。一校开设讲座,邻校学子闻讯蜂至,资源共享,这是八十年代初的情形。主体迁至昌平,虽说离城不过区区三十公理,但却大受局限。除开上课,既见不到老师的面,图书资料原本数量有限,一分为二后,更且有限,而图书资料对于文科院校,可是天大的事。再者,两处校区遥相悬隔,本科生和研究生之间绝少互动,不仅减弱了校园的活力,即就形成第三课堂等等纯粹事功而言,益且不利。通常而言,研究生会运作,本科生多激情,正堪相互弥补。而且,他们的兴味不一,旨趣有别,思考的“人生问题”与“中国问题”的深广含量不同,眼中的世界与心中的未来各显斑斓,本是“校园文化”维持声气、长保生气的活水源头。刻下中国不少大学校园均为此多校区格局,却又不同于美国加州大学那种多校区形态,以为将一群人圈进围墙,流动于教室与寝室之间,上课看书考试就是大学教育,制约了凡此互补互动,真是学子和学校的不幸。 
      这就是为何建设大学,须从建设校园开始。没有好的校舍,一切空谈。毕竟,现在不是西南联大的时候,那是非常之时的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而得非常之果,哪里具有普遍性。大学校园修好了,才能产生筑巢引凤的效果,青春学子徜徉其间,而得熏陶与发育,将知、仁、勇纳于身心,进而可望播于世间。这是当今的“硬道理”,恰为流俗之见和“愤青们”不明所以者。 
      旧日中国书院、大学或者稍早一些的西方大学,教员和学生因住宿于同一校园,鸡犬之声相闻,而有日相往还的温情与乐趣,并由此平添学业上的启发互动、教学相长的便利。漫步校园,智者策杖而来,满身书卷,氤氲于晨钟暮鼓,这便是所谓的“感染”与“教育”了,课堂上恰恰难得碰上此种令人心动的景象。“将一群人圈进围墙”的仓储式大学,哪里会有这样的因缘。当然,这并非是说教师全都住在校园的格局才是大学正宗。其实。置于当今世态,这既不可能,也不经济。毋宁,它提醒我们仓储式的校园不是真的大学,虽说门口挂上了大学的牌牌。 
  
问: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而有大师之谓也。您对此又如何看呢? 
答:刚才讲到西南联大,其实已经部分牵扯到这一问题。没有大楼,却大师辈出,群星灿烂,固然好。但现在的情形,也是客观的情势,是没有大楼与小楼,就没有大师与小师。换言之,没有基本而良好的条件,如何从事学术生产,进而养育出大师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相互辅助的,对于营造大学氛围、养育人才而言,物质条件与各种软件缺一不可。其实,从来就是没有大楼与小楼,就没有大师与小师。当今之世,没有一定物质条件的话,那些“大师们”更是都会跑掉的,或者,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大师的。此于理工类人才,情形尤然。否则,怎么会年过八旬,突然爱国心切,以“美籍华人”身份,急急回来“报效祖国”呢! 
      大师们恐怕志不在钱,否则早就改换职业了。就教员而言,更为渴盼的是公正合理的制度安排、自由表达的思想权利、宽松的学术氛围、尊重人的领导和教员的关系,最后还要物质条件上基本做到安居乐业。凡此条件,均为从事学术生产、养育思想所缺一不可的。要求“听话、出活”,这是赤裸裸的强权逻辑和行政思维,跟学术和思想恰相抵牾;以为光靠钱就能办成一切事,这是财佬钱婆们的思维,跟大学不搭界。 

问:法大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您如何理解? 
答:清末引入现代西方大学体制,包括诸多教会学府,一般都象模象样地标榜自己的校训,明示于世,加勉师生。它们或取意于传统,或启示于异邦,自求才思文采,各具精神追求。清华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任公斟酌于易。圣约翰以“光明与真理”自勉,则有宗教的渊源。二十世纪中叶以还新建的学院,均无校训一说。你看看现在,不少大学以“团结勤奋,严谨求实”为鹄的,不少乡公所、派出所、医院、税务局、火葬场和中小学也都这样写,而这不过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流行标语而已,怎么堪当大学的校训呢?它在说明中国大学精神贫血、个性遭到阉割的同时,抖搂出了大学文化阙如的尴尬与行政者无知无畏的嘴脸。 
      法大之有校训起自建校五十周年,所谓“厚德明法,格物致公”者也,明显套用于清华校训,中国不少大学校训多为此种“四言八字”格式,实在是创造力贫乏的产物。尽管如此,法大的校训堪称得体。为什么呢?因为法律不只是一个规则体系,而且是一个意义体系。其为一种规则体系,晓谕置身此种体系之中的人民,制度与规范是一个社会能够维系的前提, 服从法律是公民的美德,正如保障守法的公民同时即为立法者属于国家伦理一样。其为一种意义体系,讲述着何种法律得谓公平正义,法的合法性、正当性渊泉何在,公平正义背后所隐含的有关善法与恶法的判断,乃至于这个国族的人生意义和未来憧憬等等。  
      “厚德明法”大抵讲的就是这一意思。同时,它并表明,养育法律人、法律从业者以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要求法科学子将此理想主义情怀含咏于自己的人格。一旦出现恶法与善法的较量,则一断于善,维护正义。以法律为业,维护善法的献身精神与正派人格,效力的是致公天下的美好愿景。致公天下,学法律的人都有这种理想,做到做不到是另外一回事,能做多少做多少。倘若习法之人全无这种情怀,毕业后成了讼棍,可就麻烦了。那等于法学院在为司法、律师“队伍”输送腐败后备军。法律人必须是具有现实主义精神的人,因为法律要解决实际问题;但是,另一方面,法律的现实主义必须是一种批判现实主义,就是说,法律人不认为“存在就是合理的”(在非黑格尔原意上使用),相反,他心中有个自然法,高悬于星空。既然公平正义存在每个人心中,天下为公,大道之行也,所以他同时怀持理想主义。法学院师生常常挂在嘴边得一句话是“法律和法律人应当务实”,但“务实”并非等于容忍不公不义,更非径直等同于“升官发财”,道理亦甚显明。 
      总之,校训达意,甚至传情。当然,并非毫无其他选择,如私见以为径谓“信义与公义”,就更为妥帖,至少,简约多了,也走出了“四言八字”的阴影。 

问:法律人应该具备哲人的气质吗? 
答:我不同意。所谓哲人的气质、政治家的气魄、诗人的情怀等等,多是不着边际的话,鼓动性多于实际意义。道理很简单,哲人的气质是玄思、形而上,诗人的才性在于放浪于九霄,神驰于八极,越是无涯无际才越好。法律从业者恰恰需要的却是“脚踏实地”,循守程序,将事情“做成”甚至“做好”。理想的情形是,法律人一方面秉持理想,心中充盈对于公平正义价值的憧憬,另一方面,以现实主义和实用主义为具,于打理实务中落实理想。而最大的理想不外是讨一个说法,于完善我们的立法中求得一个活法,让大家都能过上合理而惬意的理想生活。 
      至于什么政治家的气魄,既是“政治家的”,就不是法律家的,因而亦非法律家所当秉具的。法律人踏入仕途,即为政治人,在什么山唱什么调,此时此刻当然不仅换身份,而且要换脑筋。法律的基本功效在于提供安全,恰恰在于制约政治家,可一旦“气魄”,用人世做试验,老天爷,那大家还怎么过日子! 

问:您所理解的法学教育者应该具备哪些品质? 
答:法学院的老师和其他大学教员一样,至少应该是敬业之人。对自己的行当保有敬业精神,庄敬自强,其实是一切职业的本分,官商学,工农兵,尼姑与和尚,小偷、乞丐与性工作者,例皆如此。同时,身为教员,应当具备相当的专业素养和理论修养,否则即无资格教育学生。置此时代,知识更新加快,身役教员,即意味着终生学习,方能紧赶慢赶,恪尽其责。除此之外,如果说法学教员与其他教员还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么,与一切法律从业者一样,他们应该具有公平正义的理想情怀,对于不公不义深怀怵惕。这一点最难,在此知识分子道义感普遍弱化的时代,难乎其难。还有,区别于文史哲从业人员,对于法学教员来说,理想的状态是,无论他专心致志于理论法学,还是单一专精于部门法学,他一定都是一个对于所在国家此时此刻的社会现状具有相当洞察和同情的了解的知识分子,秉持批判的现实主义眼光,将法意与人情连贯一体,其上品者,堪为民族的法律导师。 
      以上四点不可或缺。其他方面,譬如口才好一点,属于锦上添花。口才不佳,问题不大。 毕竟,教员的底色是学人,而学人以学术为根基,真正学有所得,甚至学有所成,才是要害所在。否则,虽开口吞吐,万言滔滔,而学无根基,终非学者之长,亦非学生之福。 

问:话又说回来,看过您很多文章,反倒觉得您是一位很有哲人气质的法学家。深厚的古文功底,思辩的随笔美文都让我们敬佩。请问您是如何把握“哲人气质”与法律职业的平衡点的? 
答:人有心性与心智二品,不同学科,要求不同,学徒当根据自家的二品,斟酌情形,选择适合的行当。部门法研究多半秉持规范主义的解析路径,注重知识的实际效果和理论的可操作性,强调解决“实际问题”。更进一层,便会留意于制度安排和社会状况及其互动关联。法哲学与法的思想领域诉诸形上思辩,要求研究者确有理论兴味,高蹈浩远的思想旨趣。无论处理的课题属于宏大研究还是微观细目,既然定位法律哲学,则其视角和进路绝非“对策性”,即属起步伊始应予明确的。形上思辩能力、“理论性”思考方式,以及文字的精准而优美,凡此均为优秀的法哲学作品例皆不免的质素。 
不同的人,其心性与心智不同。有的人耽溺于纯粹的形上,有的人呢,则专注于对策性论证。我个人对于应对性的规范主义法学路径甚感头疼而无趣,而于思想性的考虑则心旷神怡,所以放弃刑事法研究。还有的人以将二者结合起来自我期许,希望于具体中得出一般结论,自微观审视里发掘普适而宏大的意义,所谓于一滴水照见大海,云云。能否做到,仰赖个人能力。做得到,了不得。做不到,自然得很,哪能人人都有这种本事。 
      刚才讲到法学院的教员应该具备何种“素质”,其实遗漏了一点。当今中国,受过高等教育者中文程度普遍低下,多数本科毕业生写不出通顺中文,为全中国大学的通例,北大、清华未能幸免。这是中国教育面临的严峻现实。此非唯一家大学如此,也不只是哪一所法学院如此,而是一种普遍现象,其后隐藏的则是中文合法性地位的危机。而更深层的问题,说得耸人听闻一点,是中国文化本位的危机。它在表明中国语文的教育与考核,不管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层次,一定存在深度问题的同时,更将教育行政主导者缺乏文化自觉,不明白“语文作育”道理的缺陷,暴露无遗。刻下不少学校强调外语授课,鼓噪“双语教学”,我觉得有些课不妨采行此法,在帮助学生提高外语的同时,领受专业知识,开拓学术视野,领略另一种思维与表达方式。但普遍而一般地要求使用外语授课,其实也就是英语授课,并且无形中以此作为“先进”而有水准的标志,甚至扯上什么“与国际接轨”,就不免胡说八道的自慰了。 
      长话短说,中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母语居然不通,你能说他是一个称职的受教育者或者教育者吗? 

问:是对哲学、文学的偏好,促使您转而研究法理学的吗? 
答:大凡做出成就的法哲学家,多半兼具部门法研究根底,同时修持相当程度的历史、政治与哲学素养。贝卡里亚研究刑法兼及经济与社会,其作品得免刑事法学的匠气与狭窄。萨维尼由刑法而罗马法,而法哲学,卓然成一代大家。部门法学与法律哲学的关系,牵扯到所谓具体与抽象之间的拉锯,难以一概而论,但基本上来说,“具体”提供资料,让你知道它是什么东西,然后促你反思,它应该是什么东西,或者为什么是这样,由此可望更进一层,于左右牵连中得出较具普遍而概括能力的结论。一些研究者从历史或者哲学入手,譬如哈特,属于“横插”,本身携带着文史资源,平添了一种问题意识与激发问题意识的思想资源,装备着别样的处理问题的进路,但同样无法舍弃在“具体”上下工夫。毕竟,先得将一整套的部门法知识大致摸清,才能就“法律问题”发言,——也才敢发言吧。某个人踏入学术殿堂的进路并非一切学徒的必由之路,但研治某门学术必需具备的基本准备和训练,却是人人惹不起,更躲不起的。否则,所得所说便是不着边际的空头理论,表诸“到哪里去呀”的超女型文化沙尘暴与不良明星式的假唱,遑论真正的学术进步了。 

问:能谈谈对法大的同事和老师的印象吗? 
答:法大的教员,一如中国多数大学,质素参差,良莠不齐。就我在校时的情形而言,兢兢业业、勤奋治学者有之,等因奉此、滥竽充数者更且有之。还有极其少数,属于善钻营、舞长袖之流,虽占尽便宜,却败坏口味与士气,将学府堕落为官府不如的地方。此类物种,神州高校,概不鲜见,当年的法大其情尤甚而已。就迄止本人在校的1990年代初、中期来看,此刻已然去世的那一辈人,受教于民国年代,新旧学问均有一定根底。如曾秉钧先生、杜汝辑先生、汪暄先生和朱奇武先生,所谓“解放前过来的”一代知识分子。他们就学于民族存亡绝续之际,成长于中西文化激荡的氛围之中,上仰“五四”新文化传统,秉承相对完善的西式学术训育。这辈人本可以完成一己学思,惜乎学术未及滋长,而江山换帜,一股脑儿裹挟进政治漩涡,任年华载浮载沉,飘蓬而去。直至人到中、晚年,始得安心学问,可问题是韶华既逝,没了就是没了,补是补不回来的,因而,即便时势宽允,其学术终难伸张,呈未完成时态。检点旧籍,一生问学,竞无寸纸留存,不惟个人悲情,也是时代的不幸。 
      如同其他中国高校,恢复高考后接受法学教育而逐步走上学术之路的,是又一代人,积三十年生聚,现已成为教师主体部分。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这一代人求学之时与爷爷辈对话,双方有许多共同语言。与中间一代人无话可说。说实话,这中间一辈最差劲,既无学问,亦无学品,连趣味也无。为什么?时代的产物嘛!这拨人现在多六十上下,将“文革”时代的许多歪风邪气带到了当下,是中国大学里的垃圾。 
      1992年夏天,商品经济大潮席卷神州,一时间下海做生意、调往机关企业的青年教师如过江之鲫。当其时,教师的收入在十三个“国民经济”行业中位列倒数第二,甚于“老九”。还有一些青年教师“工作关系”虽然在校,但多半只拿钱,不干活,教书是第二职业,兼职才是第一职业。一晃十多年飞逝,当年的这些人不少还在学校,但学术上其实已经报废,如今不过敷衍其事罢了。比上辈略好,却也好不到哪里去。的确,身处这个转型时段,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问题和困惑,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应对与贡献,大家都是过渡性人物,做到今天这一步,也都算是尽力了。但是,放眼中国,容在下还是要说句得罪人的话,我们这个年龄段的许多大学教员,虽然按部就班混到头顶教授衔,其实不合格,其中一些是当年那种“留校”制度的产物,而这种制度属于大锅饭的变种,不少受惠者,心性和心智都不适合从事大学教育,自己受罪,学生蒙难。 
      现在三十来岁的新科博士,一些人毕业后志愿教书,不少属于一门心思想做学问的,如若环境有所改善,自己功力、心力、愿力和体力足堪担当,持之以恒,必成善果。因此,虽说教员水平依然参差,但总体状况却在日益改善,并非如媒体渲染的那般污秽。 

问:对于目前在法学院学习的学生,在学习目标、方法方面您有哪些建议和期望? 
答:按照现行中国体制,中小学教育旨在“开启童蒙”,大学时代才是独立自主“专业读书”的人生阶段。一辈子得享四年专业读书时光,是人生的大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恐怕只有这四年,过了这四年,既无心气,可能也没有如此运气,所谓“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所以,珍惜四年光阴,“死读书”,才不枉生命的恩赐。 
      很多人现在不认同“死读书”,而为党团活动等等无聊事项虚费时光,或者以为参办几个案子,积累一些“实践经验”,更有助于自己的“成长”。一些不明所以的教育者甚至以法科学生毕业时“会办案子”期期以为合格的标志。但是,我要诚恳地告诉学弟学妹们,死命读书,最大限度地汲取知识,涵养自己的学思,才是正宗。这相当于身体发育的青春期,总是以正常、健全的发育为期,而不能因为将来要做铁匠,此刻只盼胳膊孔武有力,而压缩腿脚和大脑吧。一个人大学四年的涵育,是在为一辈子的职业生涯储蓄学力,而“办案子”,乃至于“会办案子”,则有赖于毕业后的职业历练,也不得不历练。而能否历练成钢,重要前提之一是当年的“学力”如何。——不止是胳膊如何,还有腰身、腿脚如何。 
      也许你会说,“社会”与“学校”大不一样,学校的知识和理论到社会上没用。朋友,姑不论这“有用”还是“没用”究所何指,即就世俗的职业生涯而言,基本素质、知识储存和学养涵育,都是“成功”的基本而必要的条件,而这些东西,对于多数人来说,一生之中只有这四年可能专心致志于此。所以,我还要说,第一是死命读书,第二还是要死命读书。其实,参加社团活动与实习办案,也是在读书,而不是只在发育“胳膊”,并且也只有把他们当书读,才算没有白费工夫。 
      第二,当于课本专业之外,博览群书。不只是法学类的,还应包括文学、历史、哲学、社会、心理等等各门各类。对于现实问题的关注,比如说“三农”问题,有助于激发阅读需求,于“问题”的引导下阅读,因得强烈关怀驱动,常得额外感受。我与法大青年学生接触,知道好学深思的大有人在,但也有学生只读教科书,甚至有四年没去过一次图书馆,去也只是借还小说,便很可惜。还有一个学生,我听他说四年没听过一次讲座,这样见闻便受局限了。总之,在学习好课本的知识以外,要多阅读其他学科的知识,然后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第三课堂。这些都是老生常谈,说来简单,践履却不易。 
      第三,法科学子要力求涵养自己的浩然正气。古人所谓庄敬自强,文质彬彬,君子之风,即此浩然之气。一个民族的青年具有使命感,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自期自励,是这个民族充满活力与前途的希望所在。使命感告诉预备担当使命者,必须为使这个人世更加美好担负起责任,其背后是不灭的理想主义,要让中国未来的生活,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比现在更好。 
      好为人师,不自量力,絮叨得多了,就此打住吧。 

问:最后,今天对法大人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5月16日,是法大53周年的校庆日,您有什么话要对母校讲吗? 
答:是啊,就像母校校训上讲的一样,法意以明理为己任,而明理在于致公天下。以法律为天下之公器,中国的人世生活始望成为中华文明的宪政秩序。我想,这既是全体法科学子、法大校友所当谨记于心的,又何尝不是一切法律从业者应当共同追求的呢!毕竟,以法律为天下之公器,公正才有保障,这人世间才能成为安全而惬意的居所! 

(感谢许章润先生惠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圣山网

GMT+8, 2024-9-19 09:01 , Processed in 0.02807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