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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道人的蒙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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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00: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改革宗(福州)教会 林刚长老 我相信,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环境里,正有许多不是神所召的人站在讲台上。因此,今天我所分享信息的第一点是有关传道人蒙召的问题。先要说明的是,我在这里所说的“传道人”,不是指那种传福音的广义上的传道人,而是指那种拥有类似“牧师、长老”职分,在教会作领袖和出口的狭义意义上的传道人。  一、传道人是否蒙召事关重大  传道人是神的仆人,神的仆人是“神的”仆人,是神自己所呼召出来的人,所以传道人首要关注的,是自己是否有神的呼召,也就是说,他首先要关心的,是自己的职分是否合法。  其实不止在我们这时代,早在教会建立之初,保罗就曾提醒提摩太要防备教会中那些“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人。(提前1:7)这些人是犹太教化的律法师,他们好为人师,标榜自己,教导律法主义,却不知道他们所教导的律法真义。  主曾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任凭他们吧!他们是瞎眼领路的,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太15:13-14)这是主对这类人结局的宣判。这些瞎子自己都不知道进城的路,(参传10:15)却一心想当别人的领路人,结果只能是误人误己,使被领的人和自己一起都掉进窟窿里。  无论何事,若不出于神,都不能持久。万事都会过去,惟有遵行神旨意的永远长存;人的谋算尽属虚空,唯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坚立。这是一个不变的法则。出于神的是生命树,不出于神的则是分别善恶树;出于神的才合法,不出于神的就是非法;合神之法是生,逆神之法则亡。“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3:27)  因此,无论是对教会还是传道人个人,弄清传道人蒙召的原则是重要的。因为确知一个传道人蒙召是否合法,对教会讲台的意义重大。讲台是教会的生命线,按立未蒙召的人从事牧职,实际上就是在帮助魔鬼做混乱讲台的工作。  信道是从听道来的,(罗10:17)神的道是救人灵魂的生命的道,(雅1:21)神要求传祂道的工人必须要有不以性命为念的心志,(参徒15:26,20:24,21:13,腓2:30)不顾荣辱,不顾得失,不顾危险,用生命去传讲。(参徒5:20)  正是因为这道如此重要,神才格外留意保守祂的话,(耶1:21)祂要求传祂话语的人对祂所吩咐的话,“一字不可删减。”(耶26:2)任何曲解祂的话语的行为,祂都不会放过。圣经最严厉的警告就是对那些胆敢篡改祂话语之人的警告。(参箴30:6,启22:18-19)  也正是因此,魔鬼才会在各个世代拼死抢夺教会讲台。历世历代站在讲台上的,都有出于神的与出于鬼的两种人。真道扎罪人的心,却安慰圣民,使他刚强;假道则相反,它坚固恶人,却压伤义人。出于神的工作,是建立在基督里的,拆毁在亚当里的;出于鬼的工作则相反,是要拆毁在基督里的,建立在亚当里的。那恶者常一面控告人(启12:10),一面又迷惑人(启20:10)。一方面牠控告神的儿女没得救,神的真仆未蒙召;另一方面又欺骗未得救的人已得救,未蒙召的人自以为蒙召。以此达到渗透教会、混乱讲台的目的。  基督徒一生都在争战,传道人尤甚。一个不清楚自己是否蒙了得救呼召的基督徒,是一个缺乏确据的人;一个不清楚自己是否蒙了传道呼召的传道人,是一个不能放胆传道的人。二者内心都很软弱,都常处在摇摆不定中,都像益帖那样无力举起争战之刀。(士8:20)  主只对祂自己的应许负责,凡不出于祂的都要被拔出。空洞的口号没有用,虚设的招牌解决不了问题,外表的虚荣是无益的。士基瓦的七个儿子奉主名赶鬼的结果,是自己反被鬼所胜,因为他们不出于主。(参徒19:14-16)所以若有切慕作先知讲道的弟兄,需要恪守本分,伏在祂的权下,等候祂的时候,不要对自己拔苗助长。如果主对我们只有“一次呼召”,就不要给自己多加上一次。就让我们守住弟兄的本分,用祂所赐的其他恩赐来荣耀上帝,见证基督,广传福音。“岂都是先知吗?岂都是教师吗?”(参林前12:29) 教会最不负责任的事,莫过于让一个未蒙召的人作传道。有人曾说,天底下最可怕的事有两样:一样是一个自以为信主的人,到那天才听见主说:“我从不认识你”;另一样是一个一生都在传道的人,到那天才听见主说:“我从未呼召你。”  作传道意味着要走在众人的前面。他要作仆人中的仆人,战士中的战士。传道人的服侍是属灵的服侍,传道人的争战是属灵的争战。把饭送进不愿吃饭的人肚里,虽难却还可为,但要把真道送进人的灵魂里,若没有主所赐的能力,无人能做得到。“你若与步行的人同跑,尚且觉累,怎能与马赛跑呢?”(耶12:5)你跟一个大力士摔跤都打不过,与那凶残的空中属灵气的恶魔搏斗又如何能胜呢?保罗说:“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侍他。”(提前1:12)若没有主加力量,无人能服侍主。传道人服侍得力之秘不在他自己,只在那召他的主。所以,作仆人却未被主人所差,作战士却没有元帅统率,是最大的悲剧!曾被提上三层天的保罗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才会说:“我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语,乃是他们的权能。因为 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林前4:19-20)  今天有些年轻人不明白作传道的真正意思,他以为作传道就是前呼后拥,众星拱月,一大堆人每天在听我海阔天空的神侃;以为作传道就是整天面对鲜花掌声,迎来送往,使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属肉体的人都不真晓得属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参林前2:14)因为他们无法从心灵中亲历属灵的真实。或许他们口中神鬼都有,但那不过是纸上谈兵,是一种想象。这样的人,又怎能不把永生永死的严肃之事当作小孩子办家家来玩的呢? 基督的根基已经立定,祂认得属自己的人。(参提后2:19)神若未呼召一个人得救,这人看上去怎么像基督徒也都不是;神若未呼召一个人传道,这人怎么有学问,有口才,有地位,也都不是神的真仆人。“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罗10:15)传道人清楚自己的蒙召是重要的。  二、对传道人呼召的基本认识  那么,我们又怎么知道一个人是他自己自封为牧师,还是真的蒙神呼召作传道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归回圣经,来了解传道人蒙召的意思。 我们的神是活神,是真神,是有位格会说话的神。神所呼召的人,神必使他晓得自己的蒙召。我们并不否认,人对神的呼召需要一个领悟的过程,这期间模糊不确定是常事,甚至在蒙召以后一生的传道年日中,蒙召的确定性有时还会因争战的压力和自身的软弱而摇摆不定。但总的说来,神的呼召是清晰的,一旦神要把一个人放在传道位置上,祂就会让这人清楚自己蒙召的地位。因为出于主的,“总没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参林后1:18-20) 无论是旧约的摩西、以赛亚,还是新约的保罗,整本圣经都让我们看到,神的仆人对自己的蒙召是清楚明白的。当然,先知使徒们的职分是独特的,他们的蒙召与一般传道人的蒙召也有区别,神在当初对他们与今天对我们显现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其内在的原则却并无二致。 今日神向祂仆人的显现,未必都像当初那样,以神迹奇事等外显的方式进行,新约更强调信心原则,圣灵是藉圣道引导蒙召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神的呼召会模糊不清,相反,神的呼召仍然是清楚的,足以让被召的人知道。神不会出错,神不会误事,我们不必为祂担心,所要关心的是自己是否真有一颗顺服祂的心。因为主耶稣说:“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 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7:17) 1.区分两组呼召  我们先来看看有关呼召的两组区别。 1)“一次呼召”与“二次呼召”  第一组的区别是“一次呼召”和“二次呼召”。《圣经》记载着多种呼召,我们把它概括成两类:一类是得生命的呼召,也就是得救的呼召;另一类是托付传道使命的呼召,也就是受托作教牧的呼召。老一代的传道人通常把前者称为“一次呼召”,后者称为“二次呼召”。  “一次呼召”是蒙恩得救的呼召,是指神以祂的恩惠的福音,用祂的圣召将我们从黑暗国度中召入光明国度,不再从属于撒但,反而成为祂的儿女。传道人的呼召不是指这个呼召,而是指神从蒙“一次呼召”的人中,以特别的方式再召出少数人,来专门从事传讲祂话语的工作,所以把它称为“二次呼召”或“特别呼召”。当然,不一定见得大家都认同“二次呼召”这个提法。事实上,有很多人在担心这样的提法,会产生诸如天主教“圣品人”的特权观念。所以,才有人说,“二次呼召”不如“一次呼召”重要。 我们承认,就个人而言,没有哪一个呼召会大得过“一次呼召”的,因为它是出死入生的呼召,关系到自己的生与死,而“二次呼召”仅仅关系个人使命和职分的托付。 但如果我们以为,“二次呼召”的重要性因此就不如“一次呼召”,就大错特错了。“二次呼召”的特殊性和神圣性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它虽未关涉到传道人个人的生死,却关涉到听道的众人的生死。传道人的呼召是否合法,关系到圣道能否被正确传讲。神的道是使人得生命的道,正解这道,能够救自己又能救听的人,(参提前4:16)曲解这道,名字则要从生命册上删除。(参启22:18-19)孰重孰轻,一目了然。 教会要懂得区分这两个呼召。蒙“一次呼召”的人都是神的儿女,但并不等于所有被“一次呼召”的人,都必然会被“二次呼召”来作传道人。这个原则要很清楚,否则就会引起教会的混乱。这不是在传道人和一般信徒之间制造等级区分,而是为了确保对神主权的顺服,确保让主的道在教会中被正确的传讲。  传道分广义和狭义,传福音也是传道,蒙“一次呼召”的人都可以作这种广义的传道人,到列国万邦,传福音给万民听,传讲主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伟大救恩,述说神在自己身上的奇妙作为。(太28:18-20)像撒玛利亚妇人那样,一蒙召就向众人见证主在自己身上的作为。(参约4章)这个召命是普遍性的,是圣徒所共有的,是赐给每一个基督徒的。但这种广义的传道不同于特殊意义上的传道。上帝所拣选、所差遣的那些蒙特别呼召的人,他们蒙召不仅要向人传讲基本的福音要道,还要向人讲解全本圣经,传讲全备、平衡的全面真理。“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2:7),他们必须心无旁骛,“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参徒6:4)必须自己先“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才能将律例典章教训别人。(参拉7:10)这道理是很简单的,你不可能去讲你自己都不知道的。神的道不同于一般的属世知识,透过自己的天资,加上努力的研考就能清楚,而是必须要有神圣灵的指教。(参林前2章)除非耶和华把话放在人的口中,否则人就无以传讲祂的道。(参耶1:9) 今天教会的乱象之一就是出在这里,人们常把这两个呼召混淆在一起,以为一个人只要得救,就可以凭自己的“热心”与“自由”做一切事了。人以为只要自己想,讲台就可以随便站,尤其是面对一个弟兄和年轻人奇缺的教会。 我们要谨慎,耶罗波安的罪之一是“凡愿意的,他都分别为圣,立为邱坛的祭司”。(王上13:33)轻看“二次呼召”的神圣性,就会僭越召人之神的主权。我们并非不晓得那恶者的诡计,牠不单用假师傅来混乱真道,也会用那些鲁莽无知的真弟兄来混乱真道。正是因此,圣经才规劝我们:“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  2)“内在呼召”与“外在呼召”  蒙召作传道的人,不但要清楚“一次呼召”与“二次呼召”的区别,还要清楚“内在呼召”和“外在呼召”的区别。 但这里的“内召”与“外召”,不是指得救上的“内召”与“外召”,而是指传道呼召上的“内召”与“外召”。 所谓传道人的“内在呼召”,是指圣灵在一个蒙召作传道之人内心中的个人性呼召。圣灵在这人心中做工,使他从内心深处深知确信,是神在呼召他从事全时间传道的工作。圣灵在蒙召之人内心中的这种呼召,往往是藉着真道的引导完成的,是清晰明确的,被召之人知道召他的谁?所召的使命是什么?蒙召之后要走的是一条怎样的道路?这与那种肉体的冲动是截然不同的,肉体没有神,当然可以弃圣灵、圣道、信心于不顾。  传道人的“外在呼召”,是指神藉着祂所设立的合法教会,按合乎圣经的原则与程序,透过选举与按立的方式,把祂所要召的人给显明出来。“外召”是对“内召”的外在印证。一个人没有“内召”,不能作传道,但一个人就算有了“内召”,如果还没有教会“外召”的印证,也不能急着上讲台。这就像总统虽然选出来了,但还要通过就职典礼才能上任一样。否则,你自己说神感动你作传道,人又怎么知道你的感动不是冲动呢?神对传道人的呼召是双向并重的,祂不但让蒙召之人明白祂的呼召,祂也让教会明白祂的呼召;祂用真道感动被召的人,祂也用自己的教会,把这人产生出来。所以,缺乏个人确定的“内召”和教会合法的“外召”,不能确定这人就是被神所召的传道人。  “内召”和“外召”并不都是同时进行的,往往“内召”会在“外召”之先,有的人等候的时间短一点,有的人则会长一点。“内召”和“外召”之间的时间差是在神的手中掌握的。如果一个人内心中已经确知神召他了,但还迟迟未等到教会的呼召,这只能表明主的时候还没到,他就该继续用信心守着,装备自己,等候时候到来。  “内召”的确定性和“外召”的合法性,对一个传道人来说是很重要的。蒙召的人都知道,传道要面对许多教内教外、心内身外的艰难与争战。魔鬼是控告大师,时常向我们射来火箭,越是面对重大事奉的关头,争战就越激烈。面对撒但的火箭,世人的诽谤,弟兄的误会,这时,使传道人站立得住的不是恩赐、资历或过往得胜的经验,而是神不变的呼召——耶和华的主权,耶和华的信实,永远是祂子民的坚实保障。神自己呼召的,祂必负全责。  若没有“内召”的确定性,传道人就无法在争战的讲台中站立得住,除非撒但不攻击他。对于那些真正蒙召的人,从神而来的那一次刻骨铭心的呼召,会有效地伴随着他的一生一世,成为他软弱中的坚定力量。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参罗11:29)。这种“内召”的笃定性是神在祂仆人身上的奇特作为。  “内召”的确定性固然重要,“外召”的合法性一样重要。所谓“外召”的合法性,所强调的是蒙召的人不但要经过教会产生,而且是要经过教会的合法程序产生。这里的“合法”,不是指合人的法,而是指合神的法,即圣经原则。没有“外召”的印证,“内召”就无法获得有效证明。不但蒙了“内召”之人无法落实岗位与职分,反过来还会影响他在内心深处对自己蒙召的确实把握。  内外召的平衡很重要,出于神的作为必有平衡,出于人的总是失衡。我们常会看到人要么用“外召打内召”,要么用“内召打外召”。有的教会领袖自己一有需要,或一时性起,觉得某人适合作出口,就不管他是否被神所召,硬把这人塞到讲台上。这就叫做“用外召打内召”。反过来又有一种情况,就是有的人只凭一己的感觉,一有冲动就说是神呼召他当传道,既不凭道省察,也不寻求印证,弃圣经规定的教会秩序于不顾,这叫“用内召打外召”。  内外召都是出于同一位主,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关联。既然神所呼召的人,神必藉着教会把他产生出来。这就表明不可能脱离开教会的背景来看待传道人,不出于神的所谓“教会”,所产生的必然是不出于神的“传道人”。人们质疑那些从来没有教会背景的所谓“游方牧师”,也并不是全无道理的。 3)必须按圣经原则呼召传道人  “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1-12)牧师、长老是神赐给教会,为要造就教会的职分。职分既是“神在教会中设立的”,(林前12:28)传道人自然就应该藉着教会、透过教会而产生,是教会产生传道人,而不是传道人产生教会,这是一个必须要坚持的重要原则。 很多基督徒以为按立传道人是个别教会领袖的事,跟自己无干,这种认识是教会的一大亏损。传道人是由教会产生的,这就要求全教会的会众在传道人的“外召”上,要尽起把关的责任。传道人的选立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绝不可以随便。从某一个角度讲,传道人设立的成败,关系到人的生死,教会的兴衰。但人的软弱使得教会在这一点上最容易出错,由此也带来了巨大的亏损。因为击打牧人,羊就分散;攻陷传道人,也就攻陷了一大批受他影响的人,有的时候甚至是整个教会。正是因此,保罗才劝提摩太为人按手不可过急。(参提前5:22)  所以,教会当拒绝一切凭人意设立传道人的做法,牢固树立必须按圣经原则选立传道人的观念。新约圣经(特别是教牧书信)对设立传道人的资格与程序有非常清楚的要求。神的儿女应当要有这样的共识:凡不按圣经、违背圣经产生的传道人,并不具备合法的属灵权柄。  “内召”是传道人自己与神之间的关系,外人不能尽知,但“外召”却是神赋予教会对传道人蒙召上的把关权,教会不可丢弃这个权柄。 无论是旧约以色列众支派首领的选举(申1:9-18),还是新约主耶稣升天后补选使徒(徒1:15-26),亦或初期教会选举七位执事(徒6:1-6),新旧约圣经都让我们看到教会对选立领袖的慎重。  教会对传道人的“外召”通常有两个方法,一个是“自上而下的按立”,另一个是“自下而上的选举”。所谓“自上而下的按立”,是指由合法、成熟的教牧群体,按圣经原则,经由长期考察来按立传道人;所谓“自下而上的选举”,是指由合法的教会(有正确信仰的群体),按圣经的教导,透过合乎圣经原则的选举,将在他们中间已经显明的、合乎圣经要求的传道人选举出来。  一般而言,初创又缺乏成熟教会扶持的拓荒型教会,多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产生传道人,而那些受成熟的教会培植、扶持而建立的教会,多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但最好的方法是二者并重,即由会众选举,教牧群体把关按立。  无论是“自上而下的按立”,还是“自下而上的选举”,教会要想在传道人的“外召”上尽职,至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合法”的要求:  第一个合法是“按立”或“选举”的团体自身要合法。比如“按牧团”必须是个由数人构成的群体,不能一两个人说了算,而且他们本身的教牧身份先要合法。再比如,要举行选举的教会自身必须具备合乎教会要求的构件,是一个有信仰的群体,否则,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属肉体的人是只要巴拉巴,不要耶稣的。(参约18:40) 第二个合法是候选人的资格必须合法。教牧书信中的提摩太前书三章,提多书一章等,从灵命、品格、恩赐、家庭责任、社会生活、待人接物等各个方面都对传道人资格做了明确的规范,教会所推选的候选人必须符合这些规范,还需提早公告他们的名单,以便会众有足够的时间祷告评议。还有,初入教或者会众所不熟悉的人,不宜列为候选人,因为缺乏一定时间的共同生活,是无从了解品格和恩赐的。  第三个合法是“按立”或“选举”的程序必须合法。如“教牧团”的资格认定,参与选举成员的信仰状况,参选的人数,投票的方式等都必须规范。  “自上而下的按立”较注重传承,是透过那些有经验的教牧领袖集体来把关,但我们不要以为这种方式就是专制而不民主,因为教牧团体本身就是被选举出来代表会众的。“自下而上的选举”较注重会众集体的意见,相对较有“民主元素”,但我们也不要以为民主就是包治百病,其实,若离开圣经,若离开真理的圣灵,若不在基督的生命里,“自上而下的按立”固然易给集权主义提供土壤,“自下而上的选举”也容易给肉体的民主提供养分。特别在这末世,有许多自称是教会的群体根本没有信仰,只是一班人宗教俱乐部式的聚集,那样的群体,民主是够民主了,但他们能够选出合乎圣经的传道人吗?  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又有一些家庭教会习惯由个别领袖来按立传道人。这种做法缺乏教会会众的监督和教会体制的保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容易给肉体老我提供方便,从而滋生专制的“教霸”,是很危险的。 人的肉体很诡诈,世俗的关系学在教会中会以属灵名义来包装,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在教牧领袖面前把自己妆扮得很“属灵”。我相信,今天教会的乱象,与一些教会在传道人按立上太过随意有关。他们既不了解所要按立的人是否有蒙召的内在确据,也不考察他的生命与生活合不合圣经的条件、具不具备传道的资格,而是凭一己喜好来决定按立对象。 一个无视圣职神圣性与呼召主权性的人,传道的职分在他的眼中是片钱不值的。不是正有那么一些人吗?他们高兴的时候就出来作传道,不高兴的时候就回去做生意,还美其名曰说这是效法保罗织帐篷。而且这时代资讯和交通的发达,给这类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网上网下稍一串联,就聚集几个人开“教会”玩玩,有教会当然就要有传道人,结果,自封的王遍地都是。我曾听人说,在中国大陆最好创的业是“开教会”,最好上的岗是“当传道人”。谁都可以说是上帝感动我作传道,反正你又不是上帝,怎么知道祂没有呼召我?  保罗是在大马色路上直接蒙主呼召的,正如他自己后来说的那样,他作神的仆人“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 神”。(加1:11)要说个别性的“内召”经历,又有几个人能超得过他呢?但就算这样一位被神用来建立教会的人,神也没有让他的职分脱离开教会的背景和次序:主藉亚拿尼亚为他施洗,(徒9:17-18)重生伊始就把他放在大马士革的教会中,(徒9:20-22)藉巴拿巴呼召他进入安提阿服侍,(徒11:25-26)再用安提阿教会差派他开始向外邦传道。(徒13:1-3)  所以弟兄们,传道人呼召中“内召”确据很关键,但“外召”的合法印证也不容忽视,这二者之间的平衡很重要。真正的呼召必同时伴随着“内召”与“外召”,而内外召都要合乎圣经的原则。神若未呼召你,就算你拥有数个神学博士名头,由再有名望的名牧按立都没有用。倒过来说,若没有教会的合法“外召”,无论你多么笃定,多么自认为是神的呼召,也不能承担传道的职分。 一个传道人评判自己是否合法蒙召的依据不是别的,而是自己职分的产生合不合圣经。 2.区分两种未蒙召作传道的人  认识了传道人产生的合法原则之后,接下来我们来认识两种不合法的传道人。 所谓“不合法”,就是说他们并不是神所设立的传道人。但在这里需要小心,这其中有两种人,一种是魔鬼的差役,就是假师傅,另一种是我们的真弟兄,只不过他们因为各种原因而误当传道。这二者虽然在传道职分上都不是出于神,在造成的结果上都一样给教会带来亏损,但在生命地位上却是截然不同的,因此要区别对待。  那凶残、狡猾,时刻撒稗子混乱教会的魔鬼,又岂会放过掺杂传道人的机会?在传道人的呼召上,魔鬼使用两种手段:一个手段是差来假师傅,另一个手段则是鼓噪起一些真信徒的肉体热心,让他们误坐传道的位置。  1)要防备假师傅  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灵界世界的包围之中,虽然肉眼看不到,但是重生的人用心灵却能够经历和体会得到。魔鬼是灵界有位格的实存,牠是真实的。既是灵的存在,当然用肉眼看不到,所以我们无需终日疑神疑鬼,想用外在的方式来套住牠。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不要防备牠。保罗说:“要穿戴 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弗6:11)雅各说:“你们要顺服 神。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雅4:7)彼得说:“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约翰说:“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 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4:1)这些都清楚表明,防备魔鬼以及牠差来的假师傅,是教会的职责所在。  神用人做工,魔鬼也藉着人做工。我们肉眼虽看不到鬼,但却能看得到牠所差来的人。主耶稣教导我们:“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太7:15)圣经不但要我们防备假师傅,也教导我们辨别他们的方法。  约翰教我们:“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 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 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 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约壹4:2-3)这是在教导我们藉着他们所传的道是否合乎圣经的正统信仰来辨识。真师傅传真道,假师傅传假道。狗嘴吐不出象牙,假师傅再怎么欺哄人,再怎么讲得天花乱坠,也不能掩盖其异端的本质。  主也教导我们辨别假师傅的方法:“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太7:16)这是教导我们要越过现象,透过他们生活的表征来看他们内在的本质。因为有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生活,没有生命的假师傅,再怎么作假,终久都会显出他们败坏的丑态。  彼得也教我们辨别假师傅,他笔下假师傅的特征是:“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彼后2:1)“因有贪心,要用捏造的言语在你们身上取利”,(3节)“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轻慢主治之人”,“胆大任性,毁谤在尊位的也不知惧怕。”(10节)“没有灵性”,(12节)“行不义”,“喜爱白昼宴乐”(13节)“满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14节)“说虚妄矜夸的大话,用肉身的情欲和邪淫的事引诱那些刚才脱离妄行的人”。(18节)  圣经还有其它详尽的教导我们辨别假师傅的清单,诸如旧约的《耶利米书》二十三章,新约的《犹大书》等等。总的说来,无论是对假弟兄,(林后11:26,加2:4)还是假师傅,圣经教导我们,对他们的辨别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他们所说的(教导),二是他们所行的(生活),二者合起来就是一个原则:假师傅和假弟兄没有基督的生命。 真信仰和真生命是分不开的。唐牧师说,恩赐可以假冒,圣洁不能假冒。信仰的直接果效是生命,信耶稣得的是永生,永生是什么?就是基督那真实的生命。重生是得这生命,成圣是活出这生命。两种生命讲两种截然不同的道:“他们是属世界的,所以论世界的事,世人也听从他们。我们是属 神的,认识 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 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约壹4:5-6)两种生命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形态:“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 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 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壹3:9-10)教会怎能抛弃生命原则来设立传道人?  教会最可怕的事之一,就是让那些自我未被破碎的人站讲台。自我中心的人就是活在亚当败坏生命里的人。老亚当的生命本质是利己。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肉体不会出什么好东西,属肉体的人既然身处宗教的存在中,就不能不走假冒为善的道路。他欺人也自欺,明明是带着各种利己的动机站讲台,还会以劳苦传道的形象来欺哄自己。高尚一点的是藉传道扬名立望,博取鲜花掌声,达到满足自己虚荣的目的;卑鄙一点的则纯粹是要利用这个职分骗财骗色,他们共同的特征都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6:5)“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后2:17)  堕落的人就是自高自大的人,自高自大的人就是自己作主的人。无论是以自卑的方式,还是以自高的方式,罪人的本性就是爱表现自己、炫耀自己。对一个朝思暮想都是要让人膜拜他的人,有什么地方能比讲台更合适的呢?  自我总有两个相反的倾向,或者自卑,或者自高。自高者自吹自擂,高抬自己,显摆自己,耀武扬威,总想让自己成为别人视线的中心。自卑者则躲躲闪闪,不敢抛头露面,最好藏起来让人看不到自己。这是出于他的谦卑吗?才不,那是因为他苦于自己没本事让人高看,一旦他有机会就会比任何人都更骄傲。自卑和自高是一对难兄难弟,常会在一个人身上交叉出现。所以,肉体中的自卑不是真谦卑,而是真骄傲。在堕落的亚当生命里找不到真谦卑,除非藉圣灵重生,否则人不会真正高举基督。“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一个不愿向自己死的人,根本不会真心传扬基督。  所以,那些属肉体的人爱站讲台,不可能是出于荣神益人的动机,他也不会想用主的道征服人心归向基督,而纯粹只是为了自己私利的满足。这些人或许会口若悬河,但他们必然缺乏对神和灵魂的真爱。  2)要区分假师傅与未蒙召作传道的弟兄  除了假师傅外,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一些肢体未蒙召误站讲台。 产生错误的原因很多,比如有一些肢体是因为混淆了“一次呼召”与“二次呼召”之间的区别,把神对自己得救的呼召误会成传道的呼召;又如有一些肢体误把生活中某次特别的拯救经历,当作是传道的呼召等等。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们都共有一个特征,就是没有按照圣经的原则来确认自己的蒙召。 我们不能否认,这些肢体想作传道,并不都是出于肉体的私欲,也有纯粹是出于对神的爱和对善工的羡慕。应当肯定,这种动机是好的,这样的热心也值得鼓励。因为经上说:“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提前3:1)保罗也鼓励人要羡慕先知讲道的恩赐。(林前14:1)但羡慕是一回事,神呼不呼召又是另一回事。圣经的教导是平衡的,人的努力要放在神的主权之下才有价值。光有热心是不够的,热心必须以真理为前提。那些拒绝主的以色列人也有热心,但却没有真知识。(参罗10:2)与真理相伴的爱心才是真爱心,照着主的话而行的热心才是真热心。  恩赐赐予者和职分的设立者是神而不是人,传道呼召的权柄在主的手中而不在人的手中。我们有权力藉祷告向主陈述自己想当传道的意愿,却没有权力代替祂做出蒙召与否的决定。“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敢于僭越神的主权而行事的所谓热心,不过是肉体的另类包装而已。  那些没有蒙召而擅取传道职分的肢体,往往缺乏等候和装备,没有更多蒙主怜悯的光照,缺乏对自身全然败坏的认识,没有更深经历自我的破碎,缺乏对属灵争战更真实的体认。因此,常低估仇敌拦阻的力量,忽视自己的软弱,未预备心面对诸般的苦难,在属灵战场上屡战屡败而不自知。  我们的行动必须以神的话语为本,诸如“我的感动很强烈、很真实”这一类的理由,不足以拿来作为一个人蒙召的依据,一个人的强烈感动并不一定就是出于神。我们要区分开圣灵的感动与自我的冲动。灵命幼小的基督徒常常心中一有感动就说“神感动我”,照样,在呼召的事上,如果没有与神培植更亲密的关系,我们也会一有冲动就自以为是“神在呼召我”。  许多时候,我们里面的意念,甚至是看上去“很属灵”的意念,并不是出于圣灵,而是出于老我的作祟。基督徒是还处在成圣过程中的“蒙恩的罪人”,新旧人交杂,里面自然有出于肉体和出于新生命的两种意念,出于肉体的是撒但的耸动,出于新生命的才是圣灵的感动。辨别依据不是“有没有热心”,而是“合不合真理”,不在于“我觉得怎样”,乃在于“圣经怎么说”。“我们凡事不能敌挡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后13:8)  但我们不能把这些因无知而错行的肢体,与那些仇敌所兴起来的假师傅相提并论。对那些化妆成光明使者的魔鬼差役要“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加2:5,参林后11:14-15)但对这些误取牧职的肢体则要诚实相劝,警戒责备,劝其改过,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帖后3:15)“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雅各在这里是说“我的弟兄们”,而不是“我的仇敌们”。 在传道人的辨识上,我们总爱在两个极端中行走:要么盲目接纳,把假师傅当作真仆人;要么怀疑一切,把真仆人、真弟兄当作假师傅,尤其是那些曾经上过假师傅当的人,很容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就如前面所列的,圣经对假师傅是有很清晰、明确的经文界定的。我们要很小心,对假师傅的定义必须以圣经为本,不能随己意信口开河,自订标准。总要记得,凡越过圣经讲话的,就不在圣灵中。(参约贰9)  撒但在这方面往往用两个手段,一是贼喊捉贼,二是乱棍打人。前者是用假弟兄来诬陷真师傅,后者是以假乱真,让人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所有站讲台的人都存戒心,以致于拒绝一切的真理教导。 三、传道人的呼召涉及神主权的重要原则  为什么传道人一定要蒙召?因为传道人的呼召体现出主权性的原则。  传道人是否蒙召反应出主权到底在谁手中。发出呼召的是主导者,回应呼召的是被动者;发出呼召者为主,回应呼召者为仆。如果我要你来,你过来了,这里你是服从我的,我具有主动性,但如果我没有叫你来,你自己跑来,那么主动的是你不是我。因此,“召”与“被召”体现出主权的归属,它反应出属灵上的绝对原则:耶和华永远是主。  这么说来,一个自立为传道人的人,是一个活在自我作主状态中而不自知的人。我不是说连误作传道的肢体也都是些在本质上没重生的人,而是说这样的人,至少是没有活在那交托主权的生命状态中。亚当的老我是自己作主的,基督里的新生命是主作主的。自己作主是人意己意说了算,基督作主是圣经说了算。因此,与得救的“一次呼召”一样,传道上的“二次呼召”,首重的原则是神的绝对主权。一个自我作主的人,在“一次呼召”上往往越过圣经神的救法,自己定论自己得救与否;同样,一个自我作主的人,在“二次呼召”上也会弃圣经于不顾,随己意决定自己是否是传道人。  在传道人蒙召的事上,神对被召之人的主权要求会透过以下几点反应出来:  首先,呼召要求被召的人听命顺服。  一个真正被神所召的传道人,他首先要学会对神顺服的基本功课。因为是神召了他,神作主,神主动,他作仆,他被动。这里的主从次序会伴随着这人的一生一世。福音书中的那个百夫长所以被主称赞,正是因为他明白这个次序:“因为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对这个说‘去’,他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你作这事’,他就去作。”(太8:9)信心是什么?信心就是对神主权的彻底降服,就是对神设立次序的完全顺从。  听命胜于献祭,(撒上15:22)对神主权的降服在于听从祂。要听从祂,就要求人不听从自己,也不听从别人。从哪里可以看出一个人是顺从主的呢?乃在于他的观点与圣经冲突的时候,他能不能放弃自己的观点。旧生命是以己作主的,以己作主又怎能听从主?就算听,不是一时,就是假冒。一个生命主权没有降服的人,不可能从本质上听从主。因此,顺服要求生命的降服,而生命的降服只能在重生的人身上才会有。所以,一个人未被神所召又自命传道人的人,要么就是没有重生,要么就是虽然重生却活在老我中,无论如何,他都是在用自己的意思代替神的意思。而凭己意行,实则是在凭鬼意行,因为人意后面就是鬼意。(参太16:23)  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自己作主,他自然只能听从自己的;但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已经由基督作主了,他又怎么可能不降服于基督呢?终极不顺服主的人就是一个不得救的人。得救的人也会有不顺服主的时候,如果他活在老我中,自然也是只能听从自己而不能听从主。所不同的是,重生的人落在这种状态中会痛苦,会不安。圣徒一生的挣扎,不是别的,正是两个主权间的对抗。顺服既蒙福,这真是老一代的经验之谈,蒙福之路就是顺服之路。  堕落从不顺从开始,救赎从顺从开始;悖逆之子是不顺从主的人,顺命之子是顺服主的人。基督徒的一生所操练的不是别的,而是顺服。顺服在生命里面,顺服的操练就是敬虔操练的重要内容。你可以身居教内高位,作很多的基督教事工,教导很多的神学知识,但如果生命里没有对主的降服,生活中缺乏对主引导的顺从,这一切就都毫无价值。  一个人所以能从心灵深处甘心听命于主,乃是由于主藉着圣灵的大能使他在心中明白了神主权的生命原则。为什么要称为“生命原则”呢?因为一个人完全可能一边在理论上高举神的主权,一边却在实践中处处高抬己意。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个主权原则是生命性的原则,只能伴随着生命而体认的。在自我作主生命中的人永远不能真正认识得到。所以我说神主权的神学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践出来的。十字架是神学的唯一体现,拒绝舍己背十字架,就永远没有真正主权的降服。  传道人蒙召是要走在群羊的前面,作群羊的榜样。他最先要见证的不是别的,而是生命主权的交托,对主的顺服。如果在传道开先的蒙召的事上,他都不能降服于神主权的话,他今后还用什么作群羊的榜样呢?  其次,呼召要求被召的人以道为本。  我们怎么知道一个人是真正在顺从主的呢?是从他是否顺服神话语来看的。爱主、顺从神,都不是凭着自我的感觉来论定,而要以是否遵行神的话来决定。(约壹1:3-6)传道人是不是照着圣经原则被呼召,反映出这人是不是真正降服于神的主权。  中文真道的“道”与道路的“道”同字,道即是“道”。基督徒蒙召要走正路,何为正路?以赛亚先知说:“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53:6)堕落的人是偏行己路的人。什么叫偏行己路?就是喜欢走自我的路不走主的道,办自己的事不办主的事,说自己的话不说主的话,随自己的意不随主的意。正路是什么?正路就是神所指定的路,是生命的路,是真理的路。这么说来,主的道是惟一的正路,随己意就是在走偏路,听主话就是在走正道。“耶和华的道是正直的,义人必在其中行走;罪人却在其上跌倒”。(何14:9)主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119:105)传道人蒙召做什么呢?不就是要教导人生命的道,并引导人行在其中吗?如果一个传道人连蒙召都不按照主的道,一开先就在偏行己路,他还有什么资格教导别人走正路呢?  基督徒尤其是蒙召的传道人,不再是自己的人,乃是主的人。所以他再没有自己的路要走,自己的话要说,自己的事要办了。“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神喜欢的话就是他要说的话,神喜欢的事就是他要做的事。他或生或死,或吃或喝,或说或行,都要照主的旨意而行。(参罗14:7-9)这不是说他已经完全了,而是说这个生命的诉求从此会伴随着他的一生。因此,传道人一旦蒙召,一生都将以道为本,听主的话、想主的话,行主的话,传主的话,因为那召他的神已经把他内在的生命原则给改变了。这是蒙召后面所隐藏的生命原则。耶利米先知得着主的话就把它当作食物吃了,(耶15:16)以斯拉一生定意考究圣言,专心传讲圣道。(参拉7:10)这些都是主给传道人所立的对待祂话语的榜样。  一个没有神呼召却又自封传道人的人,就是一个偏行己路、任意妄为的人。传道人蒙召要传讲主的道,言为心声,心若未被治服,口自然就不会受约束。心是悖逆的,口自然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心存世界,口又怎么能讲出天国的道呢?心是自己的,口怎么能是主的呢?既奉主名讲话,又未受差派,没有主的道又强讲的结果,只能是把己意人意的话当作神的道来讲。如果连奉差遣的人一生都需要谨慎自己是否按正意分解神的道,(提后2:15)那些不是神差遣的人又怎么可能正确分解主的道呢?所以,奉主名讲道又没有圣灵的膏抹,轻则偏差,重则异端。他讲越多,败坏人就越多,为自己积累的审判也就越大。  第三,呼召要求蒙召的人谦卑等候。  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真正蒙召的人往往都要经过一个等候关了。因为透过等候,主要磨练被召的人对祂主权的降服,塑造他不自主的谦卑品格,培植他凡事忍耐的宝贵美德。  过蒙召上等候关的意思,是指被召的人要仰望寻求主,一直到他在心中确认是神呼召了自己从事传道职分,而不是出于自我的冲动为止。既然传道上的呼召有“内召”与“外召”两方面,这个等候就包括这两个方面的印证。神藉圣灵大能,用圣道在一个人内心中做工,使被召之人确知神对自己的呼召。呼召往往有一个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被召之人要等到“内召”的确证清晰明朗;神既藉着祂的教会,按圣道原则,把这个人合法地呼召出来,被召的人就必须忍耐等到教会把他呼召出来。这整个过程也就是神熬炼、装备他的过程,被召的人当在主面前忍耐等候。  “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 神所召。”(来5:4)从旧约到新约之中,除了那些败坏的人,我们实在找不出一个例子,来证明神的真仆人可以未经神的呼召而自取牧职。那么,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确定自己的蒙召是出于神呢?是不是说要等候到主向我们显现为止的呢?我的回答是:是的。主召人的原则是信心的原则,信心与疑惑对立,信心拒绝是而又非。 所以,主所召的人主必让他等候,直到他在心中遇见主。这种遇见绝不是那些“巫婆们”所说的那种灵异经历,而是圣灵藉圣道运行在被召的人心中,使他产生信心,在信心中遇见了那“不能看见的主”。(来11:27) 但主在信心中向人的显现,也绝非“知识徒们”的宗教憧憬。否则,主亲口应许的“显现”二字就无从谈起了。(约14:21)我们的神是有位格,会说话,会行事的活神。堕落的意思就是指人与神发生不了位格关系,重生的意义则在于灵性死掉的人恢复了与神之间活的关系。活人认识活神,死人当然遇不见活神。我承认,蒙召的人与神的关系有亲疏之别,却绝不承认一个神的真仆与神没有生命关系。按立一个不认识神的人作传道是教会的悲剧。我这里说的“认识”,不是指头脑的知道,而是生命中与主活的关系。“愚顽人心里说:‘没有 神’”,(诗14:1)放肆源于心中无神,放胆则因为神在心中;靠鬼行事的人刚硬,靠主行事的人刚强。“惟独认识 神的子民必刚强行事”,(但11:32)只有遇见主的人才能“心灵强健”,(路1:80)传道人得力的秘诀在于他与主有活的生命关系。  等候是必须的,以利亚有基立溪,(王上17:5)保罗有阿拉伯旷野,(加1:17)摩西有四十年旷野的磨练,(徒7:30)没有哪一个被神所用的人不需要经过等候关的。蒙召时的等候与否,会折射出这人的生命降服与否。 “耶和华必然等候,要施恩给你们;必然兴起,好怜悯你们。因为耶和华是公平的 神,凡等候他的都是有福的”。(赛30:8)不等候神的人,必不在意祂的法则与时候。耶和华等候人,也要求人等候祂,直到真理向他显明。肉体有控制欲,主动权总握在别人手中当然不舒服,所以跟神没有关系的人习惯于我行我素。那些从来只按自己时间表行事的传道人,令人担心的不是别的,而是他到底认不认识神。 四、传道人蒙召时应有的回应  最后一点,我们来看蒙召的人对呼召所当有的回应。  1. 自觉不配是人面对呼召的第一反应。  面对至高神的呼召,被召的人第一个反应是自觉不配。当神在燃烧的荆棘中向摩西显现时,摩西的反应是:“我是什么人,竟能去见法老,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呢?”(出3:11)这是摩西在神面前的第一反应,他看自己是不配的人,是无能的人。我们在之后的经文中还可以看到这类的话:“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从你对仆人说话以后,也是这样。我本是拙口笨舌的。”(出4:10)经上明说,“摩西为人极其谦和”,(民12:3)摩西所表现出来的谦卑,应该是每一个属神的人共有的素质,因为谦卑是基督生命的底色,骄傲是亚当生命的特质。  在自我中的人是对自我不认识的人,不认识自己的人总看自己过于所当看。一个人一旦遇见至高神,他就看到自己的渺小、愚昧与污秽,所生发的第一反应必定是自卑。旧约中的摩西如此,新约中彼得也是如此,当主大能作为显现的时候,他为自己的自义无地自容,伏在主面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路5:8)这就好像一个自视甚高的丑女,在没有照镜子前总以为自己很美貌,一旦照到镜子就无地自容一样。没有见到白人,黄种人总以为自己皮肤很白;没有遇见高个子,矮子总以为自己很高。加尔文说:“人未经与神的尊严比较,绝不能充分认识自己的卑贱。”唯有当圣灵将基督的荣形映照在一个人心里,这人才能认识到自己的污秽与渺小。所以,真正与主相遇的人,必恨己、弃己。  与全能者相遇的人是清楚自己无能的人,与智慧本体相遇的人是清楚自己愚昧的人;与至圣者相遇的人是明白自己不洁污秽的人。只有看见高坐宝座、充满荣光、至圣至尊的万军之耶和华,人才会从心底承认:“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赛6:5)。为何还会狂奔乱行呢?因为人还不知道肉体的软弱和无力;人为何不晓得肉体的软弱无力呢?因为还没见识真正的刚强和大能。没遇见主的人,只能有两种表现:要么因平顺而自大,要么因挫折而自哀。二者都是出于骄傲。  奉差遣才能传道,未相遇又如何被差?活神差活人,死神不能差人。这时代的悲剧之一就是人把信仰沦为一种僵化的教条,以神学理论代替那位真神的大有人在。  人的自我只有在与上帝相遇的时候才会崩溃。自我就是人自欺的本源,在自我中就是在自欺中。自欺中的人用茶色眼镜看自己,黑色眼镜看他人,自己总是又红又专,别人总是又黑又丑。  撒但用肉体的自欺蒙蔽我们,使我们对自身的认识存在三大误区:明明愚昧还自以为智慧,明明软弱还自以为刚强,明明败坏还自以为自己是道德楷模。人在蒙蔽中不认识自己,这就是黑暗的意思了。人与神相遇,就如巴底买的眼被耶稣打开,就如扫罗眼中的鳞片脱下。惟有当神将撒但蒙蔽人心的帕子拿掉时,人才会跪在祂面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罪人中的罪魁,怎么配被祢所用!  因此,真蒙召的人被召时的第一回应一定是自觉不配。谦卑是传道人最重要的品格。司布真说,神从不呼召自以为配的人作祂的仆人。圣经没有让我们看到有哪一位神所重用的真仆,是自告奋勇到祂面前要被祂用的,没有,一个也没有。摩西说“我是拙口笨舌的”,(出4:10)以赛亚说“我是嘴唇不洁的”,(赛6:5)耶利米说“我是年幼的”,(耶1:6)基甸说“我是至微小的”,(士6:15)彼得说“我是个罪人”,(路5:8)保罗说“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15:8)甚至连那个后来被弃的以色列的第一个王扫罗,在刚蒙召时也曾承认自己是至小不配的。(参撒上9:21)那些激情满满,意气风发,总想作一番“属灵大事业”的人要小心。缺乏谦卑的豪迈不是真豪迈,看不到自己的卑微,又总想“为主做大事”的人,不过是在用属灵的口号来包装自己野心罢了。他们不是在为主做大事,而是用主的名为自己做大事。  大数的保罗在大马士革路上被光照的结果是眼睛瞎了三天。(徒9:9)真蒙光照的人,是被神打折肉体颈项的人,他们会回转像婴孩,心不再狂傲,眼不再高大。对他们而言,属灵的事都是“重大和测不透的事”,没有神的指教,他们不敢妄行。(参诗131)所以这些人会仰望他们的神,倚靠他们的神。神的道对他们才会成为脚前的灯,路上的光。真理的圣灵只引导这样的人。  对于真正蒙召的人,不存在所谓的“自我呼召”。那句脍炙人口的“我在这里,请差遣我”,是说在“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之后。(参赛6:5-8)不错,我们对主的呼召应该有积极的回应,但这种积极是“回应”的积极,而不是没有呼召的自告奋勇。圣徒的主动永远都是在主“动”下的主动,永远是被动中的主动。未被打伤就没有缠裹,没有拆毁就没有建立。(参何6:1)拒绝代赎的驴需要被打折颈项,否则就不能拿来献祭。(参出34:20)今天教会的混乱,就在于有许多“狂奔乱行的野驴”在台上。(参耶2:23-24)许多地方已经习惯于用世俗原则套属灵事务,以人的标准代替圣经的标准。以为只要当教师有口才,就可以站讲台作出口;能够在世上作律师,到教会作牧师就绰绰有余。圣经原则被丢弃的地方,世界的方法就会盛行。  2.甘心顺从是人面对呼召的第二个反应。  谦卑是传道人对主呼召的第一回应,但是光有这一点还不够。硬币是两面的,真理是平衡的。如果我们光讲在主面前的自卑,而不讲在主面前的勇敢,这种自卑就会使我们面对呼召却裹足不前。裹足不前就是不顺从,不顺从就是悖逆。当至高神呼召我们的时候,我们若只有自卑而没有顺从,那么,这样的自卑就不是真正属灵的谦卑,而只是肉体的“自卑”。所以,我们要论到蒙召者在神的呼召面前必要有的第二个反应,就是顺服。  所有的败坏都在亚当里,所有的丰盛都在基督里。神不喜悦亚当里的一切,只喜悦基督里的一切。蒙悦纳的法则永远只有一个——在基督里。信心的可贵就在于弃己向主。因此,无己才能有主,这是一体的两面。认识自己的不配,就是为了催逼我们去倚靠主。所以我们需要认识自己的不配,但这只是起点,不能停留在这里,而是要转而用信心去联合于主。我们虽是不配,但耶和华既呼召了我们,我们就必须顺服。谦卑和勇敢,软弱和刚强就在这里形成了完美的结合。只有在这个点上,才会有圣徒反合性的美德。这是圣徒生命里的伟大奥秘,是伟大工匠在他们身上的奇特塑造。  我们在那些伟大神仆的被召过程中,除了学习到他们谦卑之外,还要学习到神要求他们坚定顺服的一面。以赛亚先知既有“我是嘴唇不洁”的认识,也有“我在这里,请差遣我”的顺从。基甸说“我是至微小的”,耶和华的回答是:“我与你同在,你就必击打米甸人,如击打一人一样。”(士6:16)当主一再引导,摩西还再说:“你愿意打发谁就打发谁去吧”,耶和华就向他发怒。(参出4:13-14)这里神是要让后人学习,摩西的谦卑是祂所喜悦的,但摩西的“过度谦卑”是祂所不喜悦的。 神喜悦人因认识自己卑微而谦卑,所以祂会倾心引导:你没有口才,我赐给你;你没有能力,我加给你;你没同工,我给你兴起。但当神的呼召一再临到,神的应许清楚明白,人还一味只看自己的软弱,环境的艰难,而全然不信祂的无谬应许时,神就不喜悦,就会“发怒”。  听命胜于献祭。肉体中的自告奋勇与肉体中的胆怯退缩一样都不出于神,不出于神的,神就不喜悦。  真正在圣灵中知道自己不配的人是不会撂挑子的,他们会靠神的大能去做工。属灵的反合性就在这里了,越知自己不配,反而越能殷勤摆上,因为他里面有内在的奥秘。肉体刚好相反,他所有的热情只能靠自我价值维系,他的火热摆上是建立在自觉自己配、自己有、自己能的基础上,一旦自我价值被否定,看到自己不配、无能、无有的真相,立刻就会陷入心灰意冷、萎靡不振的另一极端里去。所以,在肉体中的人,要么动而燥热,要么静而消沉,总在两个极端中摇摆。  不是我有,乃是你有;不是我能,乃是你能;不是我配,乃是你配。主,我摆上自己,正是因我深知自己不配,也深知你在我里面,成了我的生命,乐意用你的恩典、能力托住我,使我被你所用,所以我乐意顺服于你。如果是我自己召自己,那当然只能我自己负责任,但是你以自己怜悯的主权召了我,你的选召和恩赐是没有后悔的,你所召的你必负责到底。这就是蒙召带给我们的信心,是我们自知不配还能坚定顺从的原因。  亲爱的弟兄姐妹,我们是软弱的,是无能的,我们身上若有一点属天的长处,都是来自于加力量给我们的神。神不会让人去做不能完成的任务。神是信实的,祂召了我们,就会赐予我们足够的能力来胜任祂所托付的事工。祂的恩典会托住我们,祂的大能会保守我们。保罗喜欢夸自己的软弱,目的是要让祂的恩典荫蔽他,因为祂曾保证,祂的恩典够我们用。(林后12:9) 因此,关键不在别的,只在于神有没有呼召了我们。  人被谁所召,就会对谁尽忠。被神召,对神尽忠;被人召,对人尽忠;自己召自己,只会对自己尽忠。一个传道人只有清楚知道自己是被神所召,他才会对神忠心。今天有许多人看不到召他的神,只看到神用来召他的教会、教牧,所以他的尽忠对象不是至高的神,而是召自己的宗教团体,这也是教会堕落的原因之一。  传道人必然蒙召,这是我所讲传道人十个必然的第一个。可能多用了一点时间,目的是让弟兄们在这个根基上站稳,弄清楚自己是否蒙召?是蒙了哪一种呼召?主是主,我们是仆,我们的责任不是替祂做决定,而是遵从祂的决定。祂发号施令,我听命顺从,这是本位;我发号施令,让祂听命顺从,这是不守本位,是撒但所行的,也是一切属肉体之人的共性。  我们省察自己的蒙召,不是要夺去被召的确据,恰是要坚固真正蒙召的确信。当然,在这过程中会有艰难,因为不在信心中的省察,要么自欺,要么自我控告。但我相信,真圣徒里面有大能,主的灵在我们身上,真金不怕火炼。保罗也曾提醒哥林多人要省察自己是否有真信心,(林后13:5)省察是必须的。愿主赐给祂所有的真仆人坚固的信心,至死不渝的忠心! (本文由求知小组潘志平根据2007年的讲道录音整理,经讲员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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