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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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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7 23: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北京做律师

引言


我在北京做律师——这是著名律师张思之5月31日在京城“三味书屋”作的讲座。
我在北京做律师——这也是我从一直以来的的梦想,也是我从法学院毕业后未来一段时间的奋斗目标。

(一)三味书屋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次不期而至的邂逅,我知道了位于西单佟麟阁路口的“三味书屋”——门面朴素,格调雅致,面朝闹市,却悠然清静,仿佛一个隐士中的极品。这是一个奇特的地方,大街北面是著名的西单金融街、南面则是古色古香的北京胡同。三味书屋就位于胡同口,背靠着传统北京,面对着现代北京,在传统和现代之间,矛盾而又诗意地栖居着。

  一提及“三味书屋”,我们很自然的会想到鲁迅先生的散文名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面所提到的“三味书屋”。不过,这里所讲的“三味书屋”确是在北京。

   三味书屋,分上下两层,下层是书店,一进店门首先须下几级台阶。书店的布局别具匠心,很有特色,架上的书多是人文社科类的,书的品质很不错,大抵能够反映当前学术、文化的流变与风向。据说,书店创立者当年立下一个规矩:要店员鼓励读者翻书阅读,不能打搅读者阅读,哪怕他最终不买。当然,三味书屋,最大的特色和让人尊敬之处在于你可以在这里真切的感受到鲁迅先生的遗风。
    书屋一楼,环墙挂出的照片更可折射出这家小书屋的昔日风云。照片上显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思想文化界的风云人物,几乎无不在书屋现身过:王蒙、梁从诫、沈昌文、朱正、雷颐、丁东、吴思等人都是这里的常客。从照片上我才知道,《河殇》一书的首发式是在这里举行的。而冯亦代与黄宗英的结婚仪式,也在此操办。不少著名的文化交流会议也是在这里召开。

    书屋二楼是一个茶楼。古色古香的桌子椅子,仿古的宫灯。值得一提的是,现在书屋每周六举办的文化讲座就在这里,是不可多得的“文化大餐”,参加的人很多,每人20元的茶水费(学生免费),讲座水平和氛围都挺好,很值得向大家推荐。最近举办的几期讲座包括:张思之律师的《我在北京做律师》;许知远先生的《被禁锢的头脑》;马立诚先生《回顾中国改革开放30年》;刘军宁先生的《中国需要文艺复兴吗?》学者陈志武的《儒家文化与现代金融业》等等,精彩的讲座不胜枚举。

   听经常光顾书屋的书友介绍,“三味书屋”的黄金时代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 曾经一度堪称北京的文化地标,说它是北京政治、文化的风向标与探测仪,并不为过。前些年,政府拆迁的推土机曾经指向书屋,在书屋主人的抗争下,终得保留。这些年,由于城市改造加速,三味书屋在政府大楼金融大厦的包围下显得孤单、冷清,有人意味深长的将其比喻成“长安街上的一根鱼刺”。  
  下午六点听完讲座,我走出“三味书屋”,回首凝望,门面上“三味书屋”几个字在斜阳下熠熠生辉,温情而又沧桑 。

  我不禁心生感慨:是啊,北京就是这样一座城市——熟悉了,开始讨厌它,因为它的嘈杂、拥挤和冷漠;但这座城市总有一些风物能够触及你的内心和灵魂,让你忍不住又喜欢它,因为它的包容、厚重和历史感。三味书屋,便是其然。我还会再去,因为这里有文化的根。



(二)我在北京做律师


   这是5月31日的下午,西长安街三味书屋,主讲人张思之,讲座的题目是《我在北京做律师》,一同出席的还有浦志强律师、鲍彤夫妇,梁从诫夫人。

   张思之生于1927年。如果不是注意到他的满头白发和胳臂上的老人斑,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年逾八十的老人。他头脑清楚,声若洪钟,语言生动,情感饱满,在持续两个多小时的演讲中始终不失激情和理性。

   张思之,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知道他的人,自然无须我赘言;不知道的,只需了解几个细节,即可想见他在中国法律界的特殊地位:他是建国前著名法学学府——北京朝阳学院的学生(当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说);他是LB、JQ两案辩护律师组的组长,曾被指定为JQ的辩护律师,后担任李作鹏的辩护律师;GY案辩护律师;郑恩宠律师案辩护律师等等……

   但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用张老自己的话说——“这一切所谓名利,不过尔尔,都是过眼云烟,根本不值一提……”。实际上,张思之的影响力和价值远远超出了律师界,甚至超出了法律界。很多媒体对张思之的评价是:一个行动着的理想主义者,一个人格魅力与职业素养兼具的公共知识分子。而《南方周末》对他的评价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所谓真正,是他比通常的理想主义者更多行动而非话语,更多耐性而非雄心,虔诚于过程而非结果……”

      李敖说过:“不认识我的人,喜欢看我的文章;认识我的人,喜欢听我的讲话;了解我的人,喜欢我这个人。我的做人比我的讲话好,我的讲话比我的文章好。”我想,暂且撇开李敖先生不谈,这种说法用在张思之的身上却再也合适不过。最初认识张老是从他的著作《我的辩词和梦想》,这本著作里展现出了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知其可而不为”的道德勇气和理想担当,读完后不禁被张老的职业良心和浩然正气所深深打动。而今“零距离”聆听了张老的讲座,则被其智慧而又激情的语言和缜密而又深刻的逻辑所深深折服。文如其人,语言也不过是“思维的外壳”,我想真正让我们感动和由衷钦佩的,则是张老铿然正直的人格魅力和作为一个律师将社会良心放在第一位,为弱势代言,敢于挑战权威的精神和追求。

    张思之周六的讲座《我在北京做律师》,大致分为三部分:1.对中国的法律、法治和律师职业的看法;2.我在北京如何办“敏感性案件”;3.与听众互动。讲座内容很精彩,张老声情并茂,妙语连珠,以下是我根据讲座内容,所做的一些精彩的摘录,从中可以看出一个耄耋老人对中国法治进程的批判、反思和期待,看出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所孕育着的深深的爱……

精彩摘录(一):
1、我们是不是有足够的勇气来直面我们自己的悲观?!
2、当我们仰视宇宙的时候,我仅仅是一粒尘埃;当我们环顾自然的时候,我只不过是一棵小草;而当我们面对强权的时候,我就是一个蚁民……
3、律师,作为一种高尚的职业,是谋食,更是谋道。
4、辩护词的写作技巧就八个字“朴实无华,准确精炼”,内容涵盖“事,理,情”,其中“事”好比“骨”,“理”好比“肉”,“情”好比“筋”。单有“骨肉筋”还不行,还需要“血液”将三者串联起来,这里的“血液”就是“语言”。
5、律师的作用,就是解决问题,更确切的说是“依法解决问题”,通过解决问题表现出一种价值观。
6、法律之所以被信仰,还有一个隐蔽的可能性就是法律的魅力。法律的魅力在于其正直性。合乎正义的法律,是美的,是有魅力的。法律的美和魅力,是法律具有权威性的哲学基础。
7、人,在按照美的规律创造世界。
8、贪图名利,是贬低了自己。名利是靠不住的,真正靠得住的是你真实的功夫,让少部分人记住你。一切名利,不过是过眼烟云。
9、在很多时候,由于司法环境的原因,辩护词不要说畅所欲言,畅所应言都很难做到……
10、四川汶川地震和人类的发展史告诉我们:环境,我们要控制很难,但可以应对。司法环境亦然。
11、我对自己不是那么满意,最大的遗憾是,我也没有解决像林昭女士所说的“组织性和良心的矛盾”。总有人告诉我要顾全大局,但我真的不知道,大局是什么?我的大局,就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政治风险是存在的,但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自己的不自重,授人以柄,被抓了小辫子。
13、我们的司法环境之恶劣,已经到了令我难以启齿的程度……
14、律师和媒体之间应当结成最松散的友好同盟。河北聂树斌案,现在还处在胶着状态,就是因为媒体过度炒作。我反对炒作。“冰点事件”之前,我未接受过任何记者采访。
15、明知道会输,我也要输得对得起历史。办这类案子的“清规戒律”很多,但我一不违规、二不违法,这时反而觉得不容易进去了。表面上看,是为当事人辩护,实质上是为理念、为正义、为自己而辩。
16、最初,我的想法是这些案子应该接,可以接,但我能不接就不接,主要是担心对当事人不利,因为此前曾有法院的人公开讲:只要张某人来(做辩护律师),我们一定重判。
17、后来还是决定接,我的想法只有一条:准备进去。反正监狱是人坐的,我也能坐。当时我交给事务所一个密封的信封,类似遗书,现在还在所里封着。为什么决定接?因为“SRB”之后我有了点自信,环顾四周,还是我去合适。其一:我对政治斗争了解得更多些,我不是天才,完全是教出来的。其二:正如耶稣所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18、换思路,变提法,冲破JQ。当时严格规定不得做“无罪辩护”。但实际上他们都是无罪的,甚至连错都没有。我的做法是绕开有罪无罪,针对起诉书的指控,一句一句的拿事实反驳,把它驳得体无完肤。
例如:BAO.T一案,起诉书指控其“攻击政府,欲推翻政权”。我在辩护词中写道:政府与政权是两个既相依又相异的概念,攻击政府与推翻政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反对政府首脑不等于反对政府,更不等于推翻政权。当年曾经有人反对主张“两个凡是”的政府首脑,谁也不会认为他是反对政府,更不会认为他要推翻政权。
19、上个月我在广东跟一个律师讨论,他说:也知道一些做法不妥,但为了当事人(能胜诉),只能这么做。我的观点是:不能为了一个案子、一个当事人,而牺牲掉整个制度。最高法院有一次让我去给他们“吹牛”(讲座),我对在场的法官们说:“今后让我们不要再互相腐蚀、同流合污了好吗?”。后来听说有法官对此话很不满,说:“我们什么时候腐蚀你们了?”我说:“我的妈呀,你们什么时候没有腐蚀过我们?”
20、今天最后的话:律师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是用别人的话,“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有人把“淤泥”改成“污泥”,或许可能更符合现实的情况。

现场答问(二):
Q:关于律师怎样在“职业”和“事业”间寻求平衡。
A:要找饭吃、谋饭吃,但不可以混饭吃。我想向几大律协呼吁,可不可以专门把那些“吃不上饭”的年轻律师组织起来,成立一个事务所,费用由律协承担三年,别让他们在社会上漂?

Q:关于普法(现在讲“宣传”,既不是制度启蒙,也不是教育)。
A:我对“普法”从一开始就不欣赏,特别是在一个文盲盛行之地。基本做法有问题。

Q:中国的法治进程是快还是慢?
A:立法方面进步不小,虽然像扭秧歌,有进有退,进进退退。司法领域不敢恭维。

Q:关于公民维权。
A:我不主张搞维权运动,也不主张把维权意识形态化。借用胡适之的话:行动清楚,不鲁莽,就一定有效果。
 

(三) 我的律师梦想


    奥斯卡影帝艾尔帕西诺(AL Pacino)主演的电影《女人香》(Scent of a Woman)中有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我们在人生中会遇到无数的十字路口,每一次,我们都知道哪条路是正确的,但我们从不选它,因为我们知道,正确的路有多难走。”

    我们的生活,似乎永远存在着这些悖论性的选择。

    成为一名律师,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这个梦想伴激励着我考上法学院,伴随着我整个法学院的学习期间……但是,由于毕业时的踯躅和犹豫不定,阴差阳错地进入了一家央企从事法务工作,没能将我的律师梦想付诸实现。每每思及,不免唏嘘。
毕业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梦想与现实分家的日子,使我的“毕业后时代”并不快乐,繁华散去夜深人静之时,始终不敢直面自己的内心和梦想。我有一种深深的恐惧:在国企的人浮于事和觥筹交错中,我离我的梦想越来越远……
   
   “我在北京做律师”——张老的讲座已经结束,但作为我的梦想它还将一直在我的生命里延续。在这个世界上,我相信:有一种选择是改变,有一种改变是追求,有一种追求是实现。人生的选择就在于不断的改变,不断的追求,不断的实现。

   有一天,我会告别疑虑,梦想上路——为我的律师梦孜孜以求。我告诉自己:这一天会很快来临。

   一直很喜欢《赢在中国》的主题曲,和所有为了梦想而努力的朋友一起分享和共勉:

   那一天 /我不得已上路 /为不安分的心 /为自尊的生存 /为自我的证明 /路上的心酸 /已融进我的眼睛 /心灵的困境 /已化作我的坚定 /在路上 /用我心灵的呼声 /在路上 /只为伴着我的人 /在路上 /是我生命的远行 /在路上 /只为温暖我的人 /温暖我的人

 

 

 

转自:法律人的梦想家园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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