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 身 大 事
篇一 圣经中的婚姻观"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二:15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干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 18-24
读了以上这几节经文,我们便可以知道婚姻是神创始的。神造了一个男人,把那美丽富庶的园子交给他,使他修理看守。那人是全他的主人,他也负担着极大的责任--治理神所造的世界。不久神便发现一样美中不足的事,就是那人独自生活不仅寂寞孤单,而且有起什么事来没有别人帮他的忙。因此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婚姻既是神创始的,我们该怎样的尊重这件事?不料有许多信徒把婚姻看作一件俗而不洁的事。这些人是信神的话的人,是热诚事奉神的人。但在这一件事上他们竟受了别的宗教的影响,虽然他们未曾明说结婚是犯罪,可是至少他们也是看不结婚的人是最高尚最圣洁的人。罗马教会甚至规定凡在教会中作领袖的人绝对不可结婚。其他各宗派中虽然没有这样的规定,可是总有很多的信徒以为最圣洁最属灵的基督徒似乎是不应当结婚的,他们忘记了结婚是神创立的。神所作的既然都好,那么结婚绝不会是一件不好的事了。
神创立婚姻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叫人类在地上繁衍。"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飞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 27-28)神使男人和女人配合,结为夫妇,不只互相扶助,协力同工,也是要他们生育子女,繁衍后裔。圣经中屡次提到儿女众多后裔繁衍是神所赐的福分当中的一样。"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赏赐你。'……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么?'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创十五:1一5)"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创十七: 15-16)"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二十二:17)"耶和华站在梯子以上,说,我是耶和华你祖亚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你的后裔必象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必向东西南北开展;地上万族必因你和你的后裔得福。"(创二十八:13- 14)"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女好象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满的人,便为有福;他们在城门口,和仇敌说话的时候,必不至于羞愧。"(诗一百二十七:4-5)"凡敬畏耶和华,遵行他的道的人,便为有福。你要吃劳碌得来的,你要享福,事情顺利。你妻子在你的内室,好象多结果子的葡萄树;你的儿女围绕你的桌子,好象橄揽栽子。看哪,敬畏耶和华的人,必要这样蒙福!"(诗一百二十八:1-4)
说起来真好笑,常有人以为生育子女乃是犯罪的结果,我在各处工作,好几次有信徒问我一个问题说:"假若亚当夏娃不犯罪,世上不是没有人类么?"发这问题的人以为男女居室生育子女乃是人所犯的许多罪恶中间的一样。虽然发这个问题的人并不很多,但是抱这种观念的人确实不少。许多信徒看男女居室为不洁,以不婚为高尚属灵的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如果我们用一点功夫查考圣经,便知道这种观念完全是错误的,因为在亚当夏娃被造以后,神就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了。如果男女居室生育子女是一种罪恶,那样神叫人生养众多,岂不是神叫人犯罪了么?如果男女居室生育子女是罪恶,圣经怎能说子女众多是神所赐的福呢?
上文所引证的都是旧约中的话,容我们再从新约中引出几段经文来。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3-6)在这段记载中我们看见那稣的话又清楚的证明婚姻是神的安排。他并且说:"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谁敢说神所作的是污秽卑鄙的事呢?容我们再读一段新约中的记载: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筵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佣人知道。……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约二: 1- 11)我们的主不但去赴婚姻的筵席,而且在新郎遭遇困难的时候显出他的权能,解除新郎的困难。这岂不足以证明他重看婚姻么?如果结婚是一件俗而不洁的事,那位圣洁的主焉能自轻自贱去赴婚姻的筵席,更焉能为他们以水变酒呢?容我们再读主耶稣所讲的几段话:
"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陪伴之人岂能哀恸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太九:15)"耶稣又用比喻对他们说,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太二十二:1)"那时,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太二十五:1)在这三段比喻中,主耶稣所说的新郎都是指着他自己。更可以证明他是怎样重看婚姻,以婚姻为一件神圣的大事。他决不会拿一件俗而不洁的事来表示他和他的教会所有的关系。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中更是把这件重要的真理阐明出来。
"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象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林后十一:2-3)"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籍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象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弗五: 22-33 )
何等神圣崇高的一样真理!使徒比喻把教会许配了一个丈夫,就是基督。希望教会在世上作一个圣洁纯全的教会,不沾染这世上一点污秽,好象一个贞洁的童女,好在基督再来的时候与他结合,与他同住。以弗所书第五章中使徒更反复教导丈夫和妻子应当怎样同处。他以基督和教会的关系作为夫妻同处的标准--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顺服丈夫,基督怎样爱教会,丈夫也当怎样爱妻子。夫妻中间的关系象基督和教会中间的关系一样神圣,一样崇高。
在启示录中记载约翰在启示中看见基督迎接他的教会,又用了这个伟大的比喻,说:"我听见好象群众的声音,众水的声音,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作王了。'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天使吩咐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对我说:'这是神真实的话。'"(启十九:6-9)这个伟大的盼望,将来要成就的一件荣耀的事实--基督迎接他的教会--还是用结婚这事表示出来。全部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论到婚姻都是把它当作一件极神圣极尊高的事,真是希奇!怎么会有这样多热心的基督徒看婚姻是一件俗而不洁的事呢?
这种错误观念的产生,是因为不敬虔的人在两性的关系上屡屡纵欲犯罪,渐渐使众人受了一种影响,以为两性中间的关系都是不洁净的,日久天长,大家一提到两性方面的事便以为是不光明不圣洁的。这种错误的观念所产生的结果就是许多渴慕圣洁的人不愿意结婚,提到自己婚姻问题的圣徒被人轻看(尤其是女子),许多青年人在婚姻的问题上得不着正当的指导,不是陷于极端的苦闷,使身心两受亏损,便是放荡堕落,演出种种的丑剧。为挽救这种种不幸的事,我们极需改正一般人对婚姻问题所抱的那种错误的观念。
根据全部圣经中所讲的真理,我们看出除去少数有特别恩赐使命或有异常的情形的人以外,每一个男人应当有一个妻子,每一个女人应当有一个丈夫。一个男子或女子提起自己婚姻的问题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并不是可耻的事。只要是按着正道进行婚事,订婚,结婚,夫妻同居,生育子女,都是没有人可加以批评非难的。我们应当竭力禁绝纵欲行淫的罪恶,但决不可把正当的爱情和婚姻与淫乱的罪恶搀杂在一处。作父母的应当谨慎教导儿女们,不容他们在眼目心思行为习惯上沾染淫邪污秽,但决不可禁止他们按正道谈论或进行他们的婚事。在我国人的心目中认为未婚的女子是绝对不可过问自己的婚姻问题的。如果作儿女的对父母提到自己的婚事,父母立时便会骂她们"没有羞耻,不要脸。"这种习惯所造成的结果是什么呢?一种结果是她们的爱情得不着正当的出路,便溃决横流,放荡堕落,不知道演出什么丑剧来。另外的一种结果便是陷在极端的苦闷中,有的患神经病,有的抑郁悲观,有的身体孱弱,还有的厌世自杀。许多基督徒有圣经在手中,也念过了上文所引的那一切经训,可是他们竟会与一般不明白真理的人陷在同样的错误中,以致在他们的家庭中也演出许多惨剧和丑剧来,这是多么悲惨的事啊!
在家庭中作父母的,在教会中作监督的,都当按着圣经中的真理给子女和信徒合宜的教导。叫他们明白婚姻是神创立的,夫妻是神配合的,夫妇同居生育子女是神为人类所安排的正轨,教导他们不以婚姻为俗而不洁的事,教导他们明白正当的爱情和纵欲行淫是绝对不同的事,教导他们在正路上发展神所赋与他们的爱情,同时警戒他们远避淫乱的罪恶。作父母的需要关心子女的婚姻,当子女将要成年的时候需要渐渐开导他们,使他们明白婚姻的重要性和滥用爱情的危险。到他们成年的时候为他们的婚事好好祷告,并留意神的带领和安排,同时也给他们充分发表自己的心意的机会。若是子女们(尤其是女儿)不肯明说,应当用心启发他们,引导他们,知道他们心中的真意,好给他们适宜的帮助。如果他们自己先发表什么意见,切不可斥责他们,说他们不知羞耻,应当容他们把他们的心事都述说出来,好给他们适宜的指导。切不可压制他们,不许他们提到自己的婚事,也不可到子女成年的时候对他们的婚事总不闻不问。纵使没有什么适当的机会和对象,也当使子女知道父母并非不关心他们的婚事。父母对于子女这种同情的表示定能使子女得着极大的安慰和帮助,同时也使子女能放心向父母表示他们的心意。在教会中作监督的(普通称为牧师的就是圣经中所说的监督),也当这样关心教会中未婚的圣徒,给他们适宜的帮助。特别是那些在家中得不着良好指导的青年人。多少青年人如果起初就得着合宜的指导,本来可以不陷在罪恶和痛苦中,就因为在家庭和教会中都得不着适宜的指导,以致有许多人陷在罪中,也有许多人身心受了亏损。善于教导的长老在讲道中也当一方面时常警戒信徒远避淫乱的罪,一方面教导信徒怎样按着正轨发展他们的爱情。切不可绝口不谈,以致使许多信徒对于这些问题终日在黑暗中摸索。如果信徒对于爱情婚姻与淫乱的罪都具有极正确的观念,我相信教会中一定可以减少许多的罪恶和痛苦。
也许有些热心的信徒说:"讲道的人在讲台上只能讲论属灵的事,怎可谈论婚姻和爱情这些属地的事呢?"什么是属地的事呢?婚姻和爱情是属地的事,是讲道人不可以提的么?那么圣经上为什么屡次提到这些事呢?上文我们所引证的那么多的经文还不足以改正这种错误的观念么?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里说了那么长的一段话讲论婚姻的问题,他又在以弗所书第五章里讲论夫妻怎样同处的教训,难道我们也可以说他不应当讲这些问题么?使徒都屡次对教会讲到婚姻和爱情的问题,怎么我们就不可以讲呢?这种观念的产生,完全是因为不敬虔的人每逢谈到婚姻和爱情就说许多污秽淫荡的话。日久天长,大家就以为一谈婚姻和爱情便是污秽不洁的,便是不属灵的。这正好象有一个粗心的人在吃面包的时候因为不谨慎竟被面包噎死,从此人人都相戒再不敢吃面包一样。请想这是多么糊涂的事啊!
在我国的社会中我们到处可以看见一种反常的现象,就是人都以为谈到本身的婚姻和爱情是一件可耻的事,同时朋友同人聚在一处却满口淫词妄语,说许多污秽肉感的话,不只男人如此,许多女人也是这样。常见许多青年女子结交异性情人,甚至一个女子同时有几个情人,终日在一处厮混,说许多非礼的话,有许多佚放的行为,及至有日他们的父母或别人很郑重的同她们谈到婚姻的问题,她们反倒面红耳赤,羞愧难当,不敢回答一句话。可耻的事不以为耻,正当的事倒以为是可耻的。是非颠倒,黑白淆乱,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事啊!其实这种现象的养成也是必然的,因为一般人都以为谈到自己的婚姻和爱情是可耻的事,青年人自然不敢公开的谈论这些事,他们需要解决婚姻的问题,他们需要发展他们的爱情,但是他们的家长父兄和社会都不许可他们这样作,结果他们只有背着人去任意妄为了。
我们今日应当竭力改正这种错误。我们应当叫人知道,按着正道用爱情结婚是光明正大的事,同时我们也当叫人知道放纵情欲苟合行淫是极可耻的事。圣经中的道理就是如此,一方面我们在圣经里看见许多公开讲论婚姻和爱情的话,另一方面我们在圣经里看见许多警戒我们远避淫乱的教训,和许要古人因为犯淫乱的罪遭遇祸患的事。完全本着圣经讲道,本着圣经教训人,引导人本着圣经的教训去生活,去作人,一定不会发生危险和祸害。
也许有人问说,"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不是明明说过不嫁不娶最好么?"是的,保罗说过这话。但我们万不可弄错,以为神在每个信徒身上的旨意都是如此。这是为极少数有这种恩赐的信徒说的。当日门徒听主说除了为淫乱的缘故以外,无论如何不可休妻,他们便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主耶稣便对他们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太十九: 11-12)主不是明明告诉我们这话是为少数的人说的么?我们的主在这里提到三种不结婚的人:第一种生来是阉人,这就是指着那些生下来就缺少生殖机能的人;第二种是被人阉的,这就是指着太监宫女或其他被人剥夺了夫妻同居的权利的人;第三种是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就是指着那些为事奉神甘心乐意不去结婚的人。注意这三种人都是极少数的。世上没有很多天阉的人,被人阉的也居少数,照样,有那种特别的恩赐为事奉神不结婚的人,当然也不很多。连我们的主也未曾勉励他的门徒这样作,他只说,"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中不也是这样说的么?他说:"我愿意众人象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林前七:7)接着他又说:"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象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七:8-9)他恐怕有人没有得着他所得的恩赐,却勉强要效法他,以致弄出危险来,所以他才说这些话。从这些经文中我们都可以看出来,独身不婚是只有少数有这种恩赐的人可以作的。其他的男人都当有自己的妻子,女人都当有自己的丈夫。没有人有权柄可以禁止人结婚,也没有人可以自己随便立志不结婚。只有那些有这种恩赐的人才可以这样作。
还有一件事我们不可忽略,就是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中,保罗说不结婚为最好的话是怎样说出来的。他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悯,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林前七: 25-28)这一段的起始他明明说他"没有主的命令",不过"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他们。"他自己的意见是倾向独身的,但他同时声明"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出嫁也不是犯罪。"往下他说明他倾向不婚的原因,是因为结婚的人"肉身必受苦难",并不是因为结婚是犯罪,是不圣洁的行为。是,这是实在的话。我们看见许多信徒结婚以后,子女众多,增加许多负担累赘,又有许多信徒结婚以后,家庭方面招来许多纷扰不安,尤其是我国这种大家庭更是如此。如果他们不结婚,这些苦难就可以免去了。不过如果他们没有得着这种恩赐,勉强要守独身,结果因为把持不住,欲火攻心,以致陷在淫乱的罪中,那种害处比肉身受些苦难就大得多了。再往下他还说出一样独身的好处来--"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林前七: 32-34)得着这种恩赐的,一无挂虑,专心事奉主固然是好;但没有这种恩赐的,勉强要这样作,纵使不陷在罪里,每日也要经过多少战争,受到多少痛苦。在这种苦况中也不见得事奉主能事奉得更好。这样的人还是结了婚更好一些。
还有一件事我愿意劝导一般青年未婚的圣徒,就是不要轻易立志独身,更不要轻易对人说自己要守独身。也许你现在真是愿意这样作,但你还没有清楚认识你自己,你不知道你的需要。现在随便说一句话容易得很,将来有一日你需要结婚,但因为你已经先说过你要守独身,不好收回自己的宣言,你就要感到困难了。如果你结了婚,你要蹈食言之咎,受人的批评。如果你不结婚,你势必受许多痛苦。何苦早早用这话把自己捆绑起来,使自己将来作难呢?还有的时候因为你宣言过要守独身,别人便认定你的话是不会改变的,后来你虽然需要结婚,但别人因为想你已经决定不结婚,便不敢向你求婚,或是不敢向你介绍,以致你失去结婚的机会,感受无穷的痛苦,岂不是自己害了自己么?如果现在还未能决定是否要结婚,别人向你求婚或为你介绍的时候,最好是说现在还没有决定,或说现在还谈不到结婚的问题,如果不适宜就拒绝了也好。总不可轻易对人说决定要守独身,以致后来弄得不是食言,便是受苦。
在圣经中还有一段话常被人引用,证明不结婚的圣徒最高尚属灵。这段话就是启示录第十四章中的记载。那里提到跟随羔羊的那十四万四千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启十四: 3-4 )童身这个字原文是Parthenos,在新约里一共用了十四次,在林前七章二十五节,中文译作"童身的人",在这里译作"童身",此外每处都是译作"童女"。英文的译本这两处和其他的十二处同样译作童女virgin。这里中文译作"童身"不只是与他处不相合,而且也是把一个名词变成形容词。因为"童女"是一个名词,"童身"却是一个形容词。根据这些理由,我们认为这里也该译作"童女"。不过这里又有问题了。既说他是童女,怎么又说他们未曾沾染妇女呢?我们必须明白这里所说的童女,并不是指着肉体方面未曾结过婚的女子,乃是指着一生忠诚爱主不与世界连合的圣徒。这些圣徒对主极忠诚,他们从未与那些不贞洁的"妇女"在一处混杂过,这些"妇女"就是离弃基督与世界行淫的信徒。如果我们仔细将哥林多后书十一章二、三节所说使徒要把教会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的话与这一段比较一下,便可以明白这里所说的"童女"的意思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圣经中的一段预言来,也与婚姻的问题很有关系--"世间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四: 1-5)这一段经文告诉了我们禁止嫁娶不但不是神的旨意,而且是从引诱人的灵和鬼魔出来的。我们岂可不防备呢?
总结起来说,结婚是神规定的,爱情是崇高的;神要男人和女人按着他的旨意结合成为夫妻;结婚是正当的轨道,独身是特殊的情形。有守独身恩赐的能够专一事奉主不受家庭的牵累,诚然是最好不过,但那些没有这种恩赐的,就当按着正常的轨道结婚。任何人没有权柄反对人结婚,任何人没有权柄教训人不可结婚,任何人没有权柄轻看结婚的人。这是神的安排,这是全部圣经所显明的真理。
基督徒婚姻的正轨
"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仆人对他说:'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么?'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只是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仆人就把手放在亚伯拉罕的大腿底下,为这事向他起誓。那仆人从他主人的骆驼里取了十匹骆驼,并带些他主人各样的财物,起身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鹤的城。天将晚,众女子出来打水的时候,他便叫骆驼跪在城外的水井那里。他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给我主人亚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我现今站在井旁,城内居民的女子们正出来打水。我向哪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她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这样,我便知道你施恩给我主人了。'"(创二十四: 1-14)
前篇--圣经中的婚姻观--我们已经详细谈过婚姻是神制定的,是我们应当尊重的。现在我们再用一些时间看看结合婚姻最适宜的轨道究竟是哪一条,我国古代注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代一切新人物都主张自由结合。是遵守古人的教训好呢?还是依从今人的主张好呢?我们的回答是,不必泥守古人的教训,更不可依从今人的主张。我们不是承认圣经是我们信仰生活处世作人惟一的标准么?那样为什么不在圣经里找出一条结合婚姻的正轨来呢?神既把他对我们整个人生的旨意都在圣经中显明,难道对于我们这么一件终身大事反倒缄默不言么?若是我们用心查考圣经,我们便看见他在这一件事上实在已经给了我们清楚的指导。创世记第二十四章所记亚伯拉罕差遣他的老仆人为以撒娶妻的事,就在这件事上清楚教训了我们。
亚伯拉罕为儿子娶妻这件事,在一部圣经中算得了什么大事?怎么神竟感动他的仆人费这么多的时间力量,详详细细的记载这件事的始末呢?自然一方面这件事预指着神借圣灵为他的儿子基督选召教会为新妇的真理,另一方面他也不是要指示我们结合婚姻所当遵循的正轨么?如果我们一面祈祷一面考查这一章圣经,我们便可以看见关于圣徒结合婚姻,各方面的事在这章圣经里实在都详细的教训了我们。容我们安静思想一下好么?
在这章圣经中我们所得的第一样教训,就是婚姻的事必须呼求神的指导和成全。亚伯拉罕和他的老仆人在这件事上都给我们留了极好的榜样,亚伯拉罕差他的老仆去的时候对他说:"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看这位老父亲是怎样信靠神,那位老仆人到了拿鹤的城,什么都没有作以前,先呼求神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给我主人亚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看这位老仆人是怎样仰望神。有这样的一位父亲作主,有这样的一位媒妁介绍,不希奇以撒的婚姻这样美满了。
基督徒在婚姻这一件事上必须仰望神的指导,呼求神的成全,这件事比任何事都重要。缺少了其他的事或者还不甚要紧,忽略了这一件事就危险万分了。经上教训我们说:"当将你的事交托耶和华,并倚靠他,他就必成全。"(诗三十七:5)又说,"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地,他必指引你的路。"(箴三:5-6)在我们毕生所作一切的事上无论大小都当"交托耶和华,并倚靠他",都当"专心仰赖耶和华",都当"认定他",何况婚姻这样重大的事呢。如果我们能这样听从神的教训,我们便看见他的应许--"他就必成全","他必指引你的路",都要一一成就在我们的身上。那是多么安全多么有福的事呢!
一个人凭着自己的智慧、知识和才能去作一件事,总有顾虑不周设想不到的地方。"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智者尚且有失,何况大多数的还够不上智者的资格呢。彻底认识一个人是多么难的事。有时我们与一个人同处一年半载还不能认识他的一半。有些隐秘的人,纵使你与他同居三年五年,也不能认识他究竟是怎样的人。除去少数遇着特别的机会的人以外,大多数的人总不会在与异性人订婚结婚之前有一个很长的时间同处,借此完全认识对方。作父母的为子女选择配偶,也没有多少人能够彻底的认识他们所要选择的人。纵使当事人或他们的父母能有适宜的机会清楚认识对方,也难预料结合以后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故和不幸,以致佳偶成为怨偶,希望变为失望。
若是我们仰望神的指导,呼求神的成全,就没有这种危险了。神认识人的外面,也认识人的里面,神知道人的行为,也知道人的心思。他不会被人愚弄,也不会受人欺骗。他知道已往的事和现在的事,他也知道未来的事。他的智慧和知识远胜过世上一切的智者。"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不但万虑不会有一失,就是万万虑也不会有一失。容他作主,容他安排,容他引领,容他成全。"仆人的眼睛怎样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样望主母的手,我们的眼睛也照样望耶和华我们的神,直到他怜悯我们。"(诗一百二十三:2)如果我们能这样仰望他,信靠他,正如亚伯拉罕和他的老仆人仰望他信靠他一样,我们便不能不得着他们所得的好结果了。
因此父母为子女安排婚事,或青年人要选择终身的伴侣以前,都要切切的呼求神的引导和成全。这样作了以后,便应当安静的等候他,切不可用他不喜悦的方法进行什么事。如果他阻挡了你的脚步,你就再不要勉强往前走;如果他破坏了你自己的计划,你要从心里说"阿们"。除了准备要信靠神顺服神以外,不当容什么自己的私念存在心中。选择婚姻的时候决不可贪慕对方的荣华,希冀对方的财产,艳羡对方的美貌,或是想借重对方的势力。这种存心你不但在神眼中是可憎的,就是从世上比较清高的人眼中看起来也是卑鄙可耻的。这些卑鄙的意念要遮蔽你的眼目,使你看不清神的引导,也要吸住你的心灵,使你反抗神的安排,至终你要把自己陷在祸患的坑中,到那时你要明白偏行已路是何等危险,何等愚昧,你要悔恨,你要哀哭,但是已经太迟了。
圣徒为别人介绍婚姻也应当这样仰望神,呼求神,等候神,象亚伯拉罕的老仆人一般。不要倚靠自己,不要用人的方法,尤其不可用不正当的方法,不可说谎言蒙蔽任何方面,反要叫各方面都清楚知道对方的实况。对方的长处和优点应当一一陈述,对方的短处和缺点也都应当样样说明。这不但是神所喜悦的,也正是使双方免去将来的后悔。并且作介绍人的也可以免去双方的怨言。正直的道路是最容易走的,也是最安全的。为人介绍婚事的肘候不可存着利己的心,不可希冀因为帮人的忙自己可以得着酬报和馈赠(从结婚的人那一方面说,婚事成就以后决不可忘记介绍人的爱心和劳苦,应当向他们表示相当的敬爱和谢意。得人的帮助不知道感谢是最没有良心的事)。只要象亚伯拉罕的老仆人那样,一心一意为亚伯拉罕和以撒打算。你的爱心和劳苦纵使得不着人的感谢和酬报,神总不会不赏赐你的。
在这章圣经中,神指示我们的第二件事,就是圣徒选择配偶必须在教会中间选择。这章书告诉我们说,亚伯拉罕叫他的老仆人向他起誓,应许他不从迦南地为他的儿子娶一个妻子,却叫他的老仆人到他本地本族去为以撒娶一个妻子,同时又绝对不许这老仆人把以撒带到他本地去。亚伯拉罕作这件事真是十分明智。他知道迦南地崇拜假神的女子决不可作以撒的配偶。他也知道他本族本家也不是象他一样敬畏耶和华,但除了他本族本家还找不出再好的地方来,同时他的儿子以撒又到了结婚的年龄,不能不娶一个妻子。因此他便叫他的老仆人往他本族本家主,为以撒娶一个妻子,但只可带这个女子来,却不许带以撒回去。亚伯拉罕所作的事不是我们的好榜样么?不信主的人决不可以作圣徒的配偶。圣徒选择配偶只能在我们的"本家"当中,这家就是"神的教会",这是神的家,也是我们的家。神不许属他的人与不信的人混杂。他明明借着他的仆人教训我们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 14)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林后六:17 )在旧约中神禁止属他的人和外邦人结婚,他对他们说:"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的将你们灭绝。"(申七:3-4)在新约中他照样禁止属他的人与不信的人连合。如果我们不听从这条命令便是犯罪。基督徒选择配偶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对方必须是信主的人,其他的条件还可以让步,惟独这个条件是不能让步的。论到这一件事,在本书第三篇《为什么神不许属他的人和不信的人结婚》一篇里,我们要详细谈一谈。
在这章圣经中神使我们看见的第三件事,就是婚姻当由虔诚事奉神的尊长作主,由老成人负责选择。看亚伯拉罕为以撒选配偶是何等谨慎,他认定的几样要紧的事,绝对不能通融。假若这事由以撒自己作主,也许以撒在迦南地看见一个美貌的女子,便喜爱她,与她结婚了。如果这样,不用等到以色列民由埃及回到迦南才事奉迦南人的神,他们的第二代祖宗便已经开始拜偶象了,纵使以撒不娶迦南的女子,他也不免心急性躁,提议与他父亲的老仆人一同回他本族本家去结婚。如果他去了,利百加的母亲和哥哥一定主张以撒同利百加结了婚就住在他们家中,不再回亚伯拉罕那里去。利百加当然也不愿意离开母家,因而表示赞同。在这种情形之下以撒不免因为爱妻子的缘故停留在那里。亚伯拉罕被召出了哈兰,以撒再回到那里,请想神在亚伯拉罕和他后裔身上所要作的事还怎样能成就呢?以撒的信心知识和经验都远不及他的老父亲,亚伯拉罕深深知道这一切,因此他毅然决然在这件大事上为他儿子作了主,结果怎样呢?以撒得了一个最好的妻子,如果叫他自己去撰择,恐怕他无论如何也不会选着这样好的。
青年人在家庭中如果有敬虔事奉神,又有信心和见识的父母,婚姻的事最好由父母代为选择,然后得到自己的同意,或是自己先看见了什么对象,告诉父母,请他们详细查考,看看适宜不适宜,然后以父母所决定的为取舍。如果你确实知道你的父母是有信心德行和见识的圣徒,并且已往你也看见他们在许多事上都作得很适宜,你应当在这件事上听从他们的领导。如果他们看到的与你的见解有些不同,你宁可听从他们,不可随从自己。因为他们明白许多事情是你不明白的,他们经验许多事是你未曾经验过的。千万不可不顾他们的指导阻拦,凭着你自己的浮浅的见解,一意孤行。若是这样,早晚有一日你要悔恨自己的无知,但是已经太迟了。
如果父母已经不在,家中却有其他的尊长,他们是有信心德行和见识的,就当听从他们的指导,象听从父母一样。如果父母已经不在,也没有其他尊长,就当请求其他有信心德行和见识的圣徒指导帮助。如果教会中有善于教导并在一切事上帮助人的长老,更应当请求他们的帮助。就是那些能从父母得到指导的圣徒,也不可忽略他们属灵的导师--教会中的监督--所给他们的帮助。
青年人在婚姻这件事上,遵从父母或其他的尊长和教会中的长老的指导,是一种明智的行为,因为青年人阅世太浅,经验太少,有许多的事情他们一点都不懂得,对于人心的诡诈,世途的险戏,他们全然不明白。对于一切的事他们只看到眼前的几日,却一点没有想到几年或几十年以后要发生的事。在这种情形下,他们常会作出许多错误的决定,常会受到许多的欺骗,常会办许多不合宜的事,到后来懊悔无及。在别的事上遇见这些危险或者还可以挽救,惟独婚姻的事,大错一经铸成,再想挽救也来不及了。那些老成有见识的父母尊长和教会中的长者已经阅历过许多事,已经看见过许多人受了人的欺骗,他们也许亲身被人欺骗过。他们在年长的时候明白了他们在青年的时候所不明白的事,他们受过了许多的打击和创伤,这些事都增加了他们的经验和知识,使他们有资格能给你许多警告和指导,他们的警告也许很拦阻你的高兴,他们的指导也许和你心中的愿望互相冲突。但你如果听从了他们,不久你就会明白他们的警告和指导是怎样的成全了你,如果你不听从他们,却照着你心中所喜爱的去行,迟早有一日你会懊悔你竟作了一个无知自害的人。"不听老人言,祸患在眼前。"这句俗语真是千真万确的。
在婚姻的事上请求别人的指导还有一样好处,就是可以帮助你逃脱爱情的蒙蔽。爱情最能蒙蔽人的眼睛。一个男子对于一个女子如果未曾发生爱情,他能清清楚楚的知道她在什么事上有长处,在什么事上有短处,她的优点是什么,她的缺点是什么。若是他向那个女子发生了爱清,他便再也看不出来她的短处和缺点。纵使他看出来,他也会加以种种原谅。她明明长得丑恶,他却觉得她美丽异常;她明明言行放荡,他却说她活泼天真;别人都看她讨厌,他却觉得她十分可爱呢;别人都看她愚鲁,他却觉得她聪明睿智,这并不是他存心诡诈,有意这样以黑为白,在他心中所看见的就是这样,这就是因为爱情蒙蔽了他的眼睛。俗语说,"情人眼中出西施",就是这个意思,真象西施那样美的女子世上能有几个呢?但是每一个陷在情网里的男子都看他的情人是一位西施,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不只男子对女子是如此,女子对男子也是这样,在她爱他的时候,她看他什么都是好的。也就是因为爱情蒙蔽了她的眼睛。在这种情形之下两人很容易互相爱慕而订婚。及至结婚以后,不久这种热恋的时候已过,这种爱情的蒙蔽渐渐失去了效力,彼此都看出对方的短处和缺点,慢慢竟转爱为憎,始而争吵,继而斗殴,以后越演越烈,什么惨剧悲剧都能演得出来。这种事情我们亲耳听见亲眼看见的简直数不胜数了。
自然也有人比较明智,不轻易向异性人发爱情。在有意于一个异性人的时候,细心加以查考这固然是好得多了。但这也是很危险的,因为两个异性人遇到一处,如果一方面有了意,他(或她)会竭力掩藏自己的缺点,在各样的事上讨对方的欢心。有的人存心诡诈,用种种不诚实的方法,以求达到结合的目的。还有的人并不是这样诡诈,有意欺人,就是因为他(或她)钟情于对方,不知不觉便会在各样事上迎合对方的心理,讨对方的喜悦。在这种情形之下,一个人无论如何细心考查,也容易在不知不觉之中受了欺骗。及至结婚以后才发现对方实在的情形,但是木已成舟,无法挽回,这种事实也是非常多的。
由贤明的父母或尊长代为选择就比这样作安全多了。因为他们不是当事人,他们不受爱情的蒙蔽,他们用旁观者的眼光来加以查考和分辨,他们能看得出对方的短处和缺点。再加上他们处世阅人的经验丰富,能够明白许多青年人所不明白的事,能够看见许多青年人所看不到的危险。他们代为选择虽然不敢说万无一失,但比较青年人自己选择的危险性实在小得太多了。
不过在这里有一件事我愿意读者注意。我并不主张所有青年人的婚姻都由父母作主选择。我乃是说贤明的父母代儿女选择的婚姻是安全的。同时有许多没有信仰、没有知识、思想卑鄙、品德污浊的父母,不但在儿女的婚姻上不能帮助儿女领导儿女,反倒毁坏了儿女毕生的幸福和事工。这些人当中,有的只看对方是容貌美丽,有的只看对方的财产丰富,至于对方的信仰如何,德行如何,他们都不闻不问。其中也有人迷信那些占卜的人所说的话,拿他们所推测的作决定儿女婚姻的标准。比这更可恶的,就是有的父母竟以子女的婚姻作自己升官发财的介绍品,为自己得些利益,或得一个较高的地盘,不惜以自己亲生的女儿作礼品送给人,送给人为妻还是好的,有的甚至送给人作妾。这些父母决不能在子女的婚姻上帮助他们。他们不配为子女选择婚姻。青年人遇见这样的父母,必须以极大的信心和勇气来应付他们。自然作子女的不当反抗父母,不当对父母有什么暴烈无礼的表示。但对于婚姻的事,如果看出父母的主张和安排不合真理,就当坚决的反对。为这件事忍受什么痛苦和逼迫也是不能屈服的。
在这章圣经中我们所得的第四样教训,就是选择配偶主要的条件除了信仰以外,最重要的便是爱心和德行。亚伯拉罕的老仆人未曾祷告说:"我现今站在井旁,城内居民的女子们正出来打水,我若见有一个最美丽的女子,愿那女子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他也未曾说:"我现今站在井旁,城内居民的女子们正出来打水,我看见那一个女子态度活泼,言语流利,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不,他未曾这样祷告。他所祷告的话是:"我向哪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她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你仆人以撒的妻。"从这几句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来他向神所要的,就是一个有德行和爱心的女子,从来不认识的老人向一个女子要水喝,普通的女子是不肯允许这种请求的。即使有少数比较好些的女子允许这个请求,也决不会再自找麻烦,还想要去打水给骆驼喝。如果一个女子肯甘心乐意的允许一个素不相识的老人所发的请求给他水喝,而且不待老人的请求,还自动的去打水给那些骆驼喝。这个女子一定是极有爱心、极谦卑、极殷勤、极体恤人,不止体恤人,而且体恤那些牲畜--骆驼。她尊敬老人。她善待远客,她并不因为素日不认识这个老人,便漠不关心,她看见老人走路干渴,便想到那些骆驼也必是需要喝水。她一点不象普通的女子那样狂傲,她甘心屈身服事一个素未谋面的客旅和他的牲畜,她也是极殷勤,因为她不辞劳瘁,打那样多的水去饮十匹骆驼。她不是为什么酬报去作这事。她更决未料到这个老人这次前来所抱的目的,只因为她素日习惯了爱人、帮助人、服事人、体恤人、甘心为人操作劳苦,所以一听见老人的请求便允诺,一看见骆驼的需要便自动去打水给它们喝,这样的一个女子出嫁以后决不会藐视翁姑,决不会与丈夫争吵,更决不会好吃懒作,把丈夫的家弄得不可收拾。无论哪一个男人娶着这样的一个妻子,真是毕生的幸福。
每一个基督徒选择配偶都以爱心和德行作首要的条件,便不愁得不着美满的婚姻了。一个有爱心和德行的男子一定用真诚的爱爱自己的妻子,不苦待她,不欺骗她。这样的男子不会在一切事上只求自己的利益和安乐,一点不为妻子设想。他不会把所有的钱财把持在手中,不许他的妻子动用分毫。他不会自己养尊处优,却使他的妻子终日为他作牛马,供他的役使。他不会遇见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以他的妻子作他泄愤的目标。这样的男子更不会恋爱别的女子遗弃自己的妻子。一个有爱心和德行的女子一定用真诚的爱爱自己的丈夫,不对他说谎言,用手腕。不作什么与他不利的事。不事事只顾自己不顾丈夫,不会只求自己的快乐满足,却使丈夫受苦作难。这样的女子不会藐视尊长、厌恶翁姑,不会在丈夫家中播弄是非、造作风波、离间骨肉、挑拨恶感。这样的女子不会置家务于背后,整日只注重化妆、修饰、擦香粉、穿美衣,终日流连于跳舞场和电影院中;更不会搔首弄姿、招峰引蝶,背着丈夫作一些可耻的事。一个男子或女子如果得着这样的配偶,纵使她(或他)的容貌不美,才干不高,金钱不多,但他们却能终日度着一种融融泄泄的快乐生活,他们都不自私,不欺骗,不相咬相吞,不相打相骂,不钩心斗角,不尔诈我虞。他们都彼此体恤,彼此帮助,有福同享,有苦同尝。这样的家庭纵使家无宿粮,室如悬磬,也比那些时常反目,夫怀他志,妻萌异心的家庭好了许许多多。美貌艳丽的妻室不一定能增加丈夫的幸福,多才多金的夫婿大半会使他们的妻子饮泣悲伤。自然我也不是说美貌尽为可憎,才能毫无用途,我乃是说把那些事都当放在其次,首要的乃是注重爱心和德行。无论什么人若是以轻为重,以重为轻,是非颠倒,本末倒置,无非是自己陷害自己就是了。
可惜!可惜!今日一般择偶的男子只知道注重女子的容貌,女子就晓得留意男子的赀财,比较好一些的还知道注重学识和才能,至于以爱心和德行为前提的简直十里不得一二,连许多基督徒也陷在这种极大的错误里。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许多热心的基督徒结婚以后竟渐渐冷淡下去,许多敬虔的基督徒结婚以后竟渐渐陷在罪中,许多未婚的基督徒本希望结婚以后有一种更快乐的人生,不料结婚以后竟生出无穷的痛苦,还有许多本来在神的手中很有用处的圣徒,竟因为结婚的缘故,失去了原有的能力和用处,如果这些信徒选择配偶的时候,都能照着亚伯拉罕的老仆人为以撒选择配偶所用的方法--先仰望神的引导,呼求神的成全,再加以爱心和德行为首要条件--他们一定不会遭遇这种种悲惨的结局。
在这章圣经中我们看见的第五件事,就是婚姻的结合应当有一个敬畏神而且有见识的人作媒介。以撒能得着这样好的一个妻子,固然是因为他有一位敬虔的父亲,但也是因为有一位最适宜的媒人。"那天将晚,众女子出来打水的时候,他便叫骆驼在城外的水井那里。他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给我主人亚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我现今站在井旁,城内居民的女子们正出来打水,我向那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她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这样,我便知道你施恩给我主人了。"(创廿四:11-14)"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话也不说,要晓得耶和华赐他通达的道路没有。"(创廿四:21)读了这几节的记载,我们看出来这位老年人是怎样敬畏神,更是怎样会仰望神。他一点不倚靠他多年作事的经验和他自己老年人的眼光。他真会"将他的事交托耶和华,并倚靠他,"耶和华也就真"为他成全"。他会寻求神的旨意,他会"等候神",因为我们看他"定睛看她,一句话也不说,要晓得耶和华赐他通达的道路没有。"一句话也不说他真会"默然倚靠耶和华,耐性等候他。"有这样一位敬畏神的人作媒妁,这门婚姻不会不美满的。
这位老人不只敬畏神,他也是非常有见识和智慧。他求告神说:"我向那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她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这样,我便知道你施恩给我主人了。"(创廿四: 14)他深知道一个尊敬老人,善待过客,不狂傲,不怠情,乐意随时帮助人的女子,一定会作一个好妻子,因此他向神求了这个凭据,神也听了他的呼求,就使他遇见这样的一个女子。敬畏神的人也需要有见识和智慧才能作神的工,才能帮助人。亚伯拉罕的这位"最老的仆人"真不空活这么许多年。亚伯拉罕把全部的产业交给他管理,真没有错用他。一个作大事负大责任的人,有这样的一个仆人真是最好的帮手。一个青年人在选择配偶这件事上,有这样的一个媒人出来帮忙,真是莫大的幸福。
我国古人对婚姻这件事主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很有道理的。坏就坏在一些无知的父母和一些为利益而作媒妁的人身上,"媒婆子"是应当整个从社会中铲除的。她们为人介绍婚姻就象介绍买卖租赁房产一样。只希望把一件婚姻介绍成功,她们便可以得到若干谢礼,因此不惜跑到两方说谎欺骗,向男方就说女方怎样容貌俊美,怎样擅长治家,向女方就说男方怎样博学多才,怎样家产富庶,不只张大其词,有枝有叶,甚至无中生有,颠倒事实,只要能暂时把两方面都骗过,将一件婚事说成,自己得着一些金钱与谢礼,将来男女两方发生什么纠纷,感受什么痛苦,她们完全不顾。这种以说媒为生意的是社会中的蠹虫,人类中的蟊贼。虽然我们不能铲除他们,但我们总不可沾着他们。至于好的媒妁,不但值得我们的尊重,而且也是必不可少的。亚伯拉罕年纪老迈,不能行远路去为以撒娶一个妻子,必须托靠一位能作这件事的人替他去作。这位老仆人实在就是一个媒妁,他替他的主人为以撒选择一个贤德的女子为妻。作父母的无论如何有德行和见识,总不能个个都有那种机会为自己的子女选择适宜的配偶。他们所处的境遇限制了他们,他们所认识的人也有限,在这里便用着媒妁了。有资格作媒妁的人必须是可信靠的人,老成的人,有德行和见识的人,更要紧的是敬畏神的人。有贤明的父母作主,再有敬畏神的人作媒妁,这种婚姻无异有了双重的保障。
今日许多青年人主张自由结合,他们不顾父母之命,不用媒妁之言。两个人"一见倾心"立时开始"自由恋爱",不久便宣布"实行同居",他们以为这有多省事,这有多么快活。这种自由结合的结果是什么?有的男子已经有妻子,在外面再骗婚,结合以后女子虽然渐渐知道了实情,可是木已成舟,徒唤奈何,这主张自由结合的女子只好自由的给人作妾。有的男子把女子骗到手中,玩弄一些时候便把她们轻轻遗弃,再去欺骗玩弄别的女子;有的是女子贪图男子的钱财,结合以后她们可以拿男子的钱财任意挥霍,及至有一日挥霍净尽,她们立时另去和别的男子恋爱;有的上了拆白党的当,有的女子被人拐去作娼妓,有的是半途离婚,也有的因为争风被人杀害,还有的是杀了人以后受了法律的制裁,更有的是绝望自杀,身败名裂。虽然不敢说自由结合的没有一件美满的婚姻,但确实敢说十件里面难得二三。
良好的媒妁无异是婚姻的一种坚固保障。比如说我为两个青年人介绍婚姻,我为他们二人一生的幸福和前途打算,决不敢轻忽办理。我为神的荣耀也决不敢贸然进行。我为我自己的信用和名誉也决不敢草率从事。我必须十分知道男女两方都是可靠的圣徒,也必须清楚明白他们两个人没有什么欺骗和恶意。如果我对他们两个人中间的一个稍有怀疑的地方,我就拒绝不为他们介绍。这么一来,我的介绍便成了他们两个人婚姻的一种保障。这是多么不可少的一件事呢?圣经中的教训告诉我们,结婚应当有一个敬畏神的人作介绍人,我国的古训也告诉我们结婚当得父母的许可,当经过媒妁的介绍。礼记上说,"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艺麻如之何?横从其亩。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礼记坊记)这些教训并不是为限制我们的自由,剥夺我们的幸福而写的,正是为保障我们的自由增进我们的幸福而写的。听从这些教训的人实在是有福了。
自然我也不是说青年人的婚姻一定必须由父母代为选择。有些时候他们的父母因为种种的原因并不能为他们寻着适宜的配偶,他们自己却有相当的机会遇见合宜的对象。而且我们也确实的知道,大多数的青年人遇见年岁相近的人常是比老年人更多。在这神情形之下,子女当然可以自己加以选择,不过仍须禀告父母,得着父母的同意。现在许多愚顽的年老人要完全包办子女的婚姻,绝对不许子女过问,更不用提子女自己选择了。他说古人的遗训教训人说婚姻须由父母作主。其实古人并没有这样说。上文我们所引礼记上的话说,"艺麻如之何?横从其亩。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也不过是说禀告父母,征得父母的同意罢了。又何尝说完全由父母包办不许子女过问不许子女选择呢?最适当的方法就是父母代为选择,征得子女的同意,或子女自己选择,征得父母的许可,再征求有信仰有德行有见识的人作媒妁。或是先有具有上项资格的媒妁的代为介绍,然后得到父母和子女本身两方面的同意。除了父母已经逝世或是父母特别愚昧邪恶存心不正以外,这三方面都当齐备才算十分妥善。
如果每一个青年人的婚姻都得着父母的许可,也都经过有资格的媒妁的介绍,将要有多少青年人逃脱了匪人的陷阱,将要有多少女子逃脱了妓院火坑的生活,将要有多少女子逃脱了给男人作妾或是被男人遗弃的危险,将要有多少男子逃脱了荡女的诱惑,将要有多少青年男女逃脱了杀人被杀或自杀的祸害。世上那些主张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男女,不是顽梗无知自取败坏的青年,便是居心叵测有意害人的匪类。对于这些有意害人的匪类我们应当鸣鼓而攻,对于这些愚顽无知的青年我们必须大声警告。
最末了我们在这章圣经中看见青年人的婚姻虽然应当有贤明的父母作主,有敬虔年老的媒妁介绍,但还必须得本人的同意。"他们说,我们把女子叫来问问她。就叫了利百加来。问她说,你和这人同去么?利百加说,我去。于是他们打发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亚伯拉罕的仆人,并跟从仆人的,都走了。"(创廿十四: 57-59 )良好的婚姻决不能也不当单由父母作主,不征得本人的同意。如果利百加不喜欢远离家乡到一位素未谋面的夫家去,她的父兄硬勉强她去,请问那是多么残酷的一件事呢?他们不是那样的人。他们尊重女子的自由。他们深深明白,一个女子的婚姻是她自己一生的大事,关乎她自己一生的前途和幸福,必须她自己决定,别人不能越俎代庖。因此他们听了亚伯拉罕的老仆人的请求以后,回答他说:"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给你主人的儿子为妻。"(创廿四:50-51)但到了那老仆人要求将女子带走的时候,他们说:"我们把女子叫来问问她。"及至利百加自动的回答说"我去",他们才打发她同她的乳母并那位老仆人一同到以撒那里去。彼土利和拉班不象今日许多顽固残暴的父兄,不问女子愿意不愿意,常强逼她们与人结婚。还有的女子连知道都不知道,就被父母秘密着把她们许配了人。结婚的日子已近,才临时通知她们,叫她们准备到她们丈夫的家中去,至于丈夫是怎样的人?她们愿意去不愿意?这都不是她们有权柄过问的。她们的自由完全被她们的父母剥夺了去。有多少女子就是这样陷入了痛苦的深渊。
基督徒为子女选择配偶的时候,应当效法彼土利和拉班的榜样,可以为子女安排办理,但必须得子女的同意。不可有丝毫的强迫,更决不可在暗中定规,不容子女知道,我们反对子女不得父母的允许就自己作主订婚结婚,我们同样的反对父母不得子女的同意就为他们订婚,就勉强他们与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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