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宏:谈“江河中原”说的材料与逻辑问题——郭静云教授《夏商周:从神话到史实》读后
郭静云教授的新著《夏商周:从神话到史实》(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11月),洋洋70余万言,建构起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既往中国学者认知的古史解释方案。在中国考古学学科面临转型,包括本人在内的一些学者开始反思我们学界既往的研究思路、方法与结论的时候,这本书的启发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甚至从中可以感受到某种震撼。因此,我热诚地欢迎这本著作的问世。无论如何,它在中国上古史和考古学研究史上,都会留下浓重的一笔。 郭教授对于考古证据的重视和定位评价,似乎比我们这些田野考古人更甚,认为可以敲定、改写一些“史实”(书名的副标题中即可见)。她在“前言”中即开宗明义:鉴于“今日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方法,只是借用考古资料补证文献的记载,依然使用传世文献中的五帝、三代的角度来理解古史,以五帝、三代等概念来判断考古遗址的属性”,“无助于理解上古史实,重新形成了许多古史神话”,因而要“由考古事实探求中国集权政体的形成”。她认为“唯一可资征信的,只有考古出土的文物和考古现场所提供的非文献资料”。对此,我们充满期待。但什么是“考古事实”呢?考古材料自己是不会说话的,要研究者来解读,而每位学者的解读都不免有其自身的色彩,所以任何古史解释方案,其实都是有待验证甚至无法验证的假说。郭说当然也不会例外。鉴于此,作为假说提出基础的材料与逻辑,以及连接二者的推导过程,就变得很重要。本文仅从这个角度谈点读后感。 下面就是随笔了,看到哪儿说到哪儿。首先,一本以“夏商周”冠名的专著,在100多幅图中,居然找不到从二里头到西周的中原王朝都城中任何一处大型宫室建筑的平面图,而最能代表礼乐文明的青铜礼乐重器的身影,也付诸阙如,只用了2件殷墟出土的特殊纹饰的青铜方鼎以强调殷商文化的多元性。在用10余张图详细论列长江中游“古城文化”时,给出了一张“长江中游青铜早期城址位置图”,而同时期龙山时代中原地区林立的城址是没有这样的地位的。无意疏忽还是有意为之?故“全面系统”之类词汇,恐怕无法用于该书,“客观”一词因太具相对性,这里更要割爱了。试想,如果读者对夏商周研究领域不太熟悉,将会从该书极强的选择性和倾向性中得到什么呢?在书中,出土遗存如此贫瘠的中原地区,当然也就成了作者笔下的“江河联合城邦国家”的“边地”了。 这张“长江中游青铜早期城址位置图”(39页),非常有意思。所列19座城址,其中17座是距今5500年~3800年前的大溪、屈家岭和石家河文化的城址。它们都属于“青铜早期”?随后再看看作者怎么说吧。另外2座城是荆南寺遗址和盘龙城。盘龙城要晚到什么时代,是众所周知的,郭教授在书的下文、本人在后文还都会涉及。荆南寺遗址以二里头时代的遗存而著称,但从未听说有城。我们看看作者是如何解释她把这个遗址收进城址图中的。“江汉平原的荆州城荆南寺遗址,也有大溪时代和盘龙城一期时代的土城墙基痕迹,但对其结构不甚清楚”(43页)。查其所引荆南寺遗址的发掘简报,在“大溪文化遗存”一节中,有“房址发现有残存的红烧土墙基和柱洞等”一句。“夏—早商时期遗存”一节中,“发现有灰坑和墙基……在T6发现墙基,周围未开方,未作清理”。墙基被列于灰坑之后,且“结语”中对此遗迹只字未提。考古人都知道这会是怎样的“墙基”。而到了郭教授笔下,这个作为房基的红烧土墙基和列于灰坑(一般为垃圾坑)之后的墙基成了“土城墙基”,因而它就有理由被列进“青铜早期城址位置图”中了。 或许这是中文理解上的问题?再如“(汝州)李楼遗址曾出土早期二里头晚期类型的青铜器”(35页),该遗址有二里头文化的遗存,所以出土的二里岗上层时期的铜器,到了郭教授笔下,也就成了二里头类型的青铜器了。但我们看郭教授的文笔,在中文著述上几乎可以达到“乱真”的地步。不过在若干细节的处理上,仍是有特色的。她写到河流时用“南游”、“北游”“东游”,这里的“X游”相当于“X岸”或“以X”?又如,注释中考古报告的作者,按业内的成例是署发掘机构之名,以示此为有组织的行为,文后注明实际的执笔人。知网等媒体在其检索系统中采用自然科学界惯例,只注执笔者名,利用时就颇为不便。郭著中又开一新例,那就是把发掘机构和执笔人都列上,倒是颇方便了读者,但前后二者间前所未有地用了顿号,将执笔人与其所属机构并列,该报告就成了机构与个人联合署名了。此为细节,但亦属逻辑问题吧。作者在文中又经常出现这样的注释标记方式:“花地嘴遗址所出土的朱砂绘陶瓮,学者们也以石家河神像结构来分析其图案(注)”,“郑州花地嘴遗址的陶器、玉器,都与石家河所见相当(注,同上)”(35页)。这些观点显然都是支持作者意见的,但经检核,在作者加注的这篇两个机构联合署名的小型简报中,并没有如此个性化的分析。又如:“(郑州大河村)虽然其农作可能以高粱为主,但开始出现少数稻谷,这或许不是本土栽培,而是与郑州以南地区交易得来(注)”(35页)。这个注共引了4篇报告和论文,其中没有谈交易问题的;而其中引用的刘莉教授等关于大河村“高粱”遗存的再研究,通过植物考古方法进行鉴定,再次否定了高粱出现于中国史前时代的可能性。其结论是“除非有可靠证据,否则应对中国新石器时代的‘高粱’遗存持谨慎态度” 。这与郭教授关于大河村遗址“农作可能以高粱为主”的论断完全满拧,其结论如何得出,实在是匪夷所思的事。但如此加注,会让不太熟悉此领域的读者,感觉作者的论断是建立在扎实的资料和其他学者类似研究的基础上的。(待续)有人称其为汉学家,但在其新著中没有任何关于其国籍的信息,所以我们不采用这一可能有违作者本人认同的他称。
荆州地区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系:《湖北江陵荆南寺遗址第一、二次发掘简报》,《考古》1989年第8期。 临汝县文化馆:《河南临汝县李楼出土商代青铜器》,《考古》1983年第9期。
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第90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河南巩义市花地嘴遗址“新砦期遗存”》,《考古》2005年第6期。
刘莉、盖瑞·克劳福德、李炅娥、陈星灿、马萧林、李建和、张建华:《郑州大河村遗址仰韶文化“高粱”遗存的再研究》,《考古》2012年第11期。读此书,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郭教授神思飞跃、不拘时空的学术风格,如上引关于郑州大河村,“在遗址中的石家河缸、罐、豆等陶器之出现率逐步增加,而仰韶彩陶却逐步消失,直至二里头时期情况依然如此”(36-37页)。“观察郑洛地区的遗址,在本地新石器、青铜文化之际,确实极少出现本土原有的裴里(应为李——引者注)岗、仰韶文化因素”(37-38页)。到了二里头时期,彩陶本来应该还存在?不知何意。看下文才明白,“方酉生先生从考古文化内容分析,也证明了本地新石器、青铜之际的外来文化成分已经很高,其中源自长江流域的因素相当明确(注)”。哦,原来还是在论证其主体思想——是江汉地区稻作文化传播到黄河南岸,才导致黄河流域的彩陶文化退出历史舞台。但方先生这篇文章属著名的火药味十足的檄文,激情有余,材料则一说一过,并无太深的分析。如关于郭教授留意的外来文化因素,方先生只是说了句“我们知道在二里头遗址中,发现很多外来的东西如良渚文化的玉琮、马桥文化的鸭形鼎、山东龙山、豫北龙山文化的卜骨、薛家岗文化的七孔石刀以及豫西龙山文化中的陶器器类和纹饰如方格纹、篮纹等”。其中并没有包含“源自长江流域的因素相当明确”的意思。显然,这意思是郭教授自己的。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是,郭教授加注的地方往往偏后,把自己想说的话也包括进去。凭着印象随便查查引注原文,就有类似的问题,这已是第三、四个例子了吧?再随便举一例吧。“学者们证明郑偃地区冶金区冶金业与同时期的江汉地区同源。却与殷墟有若干差异(注)”(82页)。印象中,被引用的这篇专论二里头的文章似乎没有关于殷墟的原创性测试分析,而所述观点又是郭教授自己的,那还是看看原文吧。果然,该文作者只是转引了金正耀先生等关于殷墟青铜器铅同位素比值的分析结果,而且还是用来证明普通铅自二里头到殷墟二、三期之际,在矿料来源中一直都占很小比例的。这并不支持郭教授关于二里岗、殷墟间矿料来源不同的观点。但这么一引,又显得自己的观点是建立在材料证据的基础上,且有学者的类似研究做支撑的。有网友惊叹于其60多页参考文献的“严谨”,其中会有多少是类似的引法呢?人们不禁要问。作者认为南(中心)强北(边地)弱观点的一个较有力的论据,是乔玉女士关于伊洛地区农业可耕地分析中二里头时期土地利用率仅达46%的数据。作者由此得出二里头文化“土地利用率并不高,在农田和居住第足够的情况下,农耕社会缺乏向外扩展的动力”(20页)的结论。需指出的是,类似量化分析在中国还刚刚展开,乔玉的研究具有开创性,她自己也指出类似研究受诸多方面的限制,尤其是主要依据地面踏查的数据,因而具有尝试和探索性质,有待完善。同时,乔文的研究区域处伊洛盆地东南缘的近山丘陵地带,这一带的聚落规模和数量与二里头遗址附近的盆地中心部有相当的差异。这都是利用相关研究成果时需注意之处。同时,由于在江汉地区等其他区域还没有实施类似的研究,所以这些地区的人口密度和农业可耕地比值都没有可比性。何况郑洛地区和江汉地区分属以粟作和稻作农业为主的地区,两地不同的生业模式在相关比较研究中也应充分注意。
作者进一步做了学术背景分析,认为“二里头南传说的前提,是将二里头定为‘夏邑’。据神话的逻辑,夏王朝势力显然比无名文化高,三苗显然不如尧舜大禹。但这是从北方人角度所描述的神话,不太可能据实呈现南方文明的状况。因此我们应该脱离神话的思维,从地下材料重新省思江河平原地区的文化起源”(38页)。但我们再看看作者是如何脱离中国学者惯用的“神话的逻辑”、“神话的思维”的。作者在《“云梦泽的苏美尔”:江河联合城邦国家文明之形成》一节中论述到:“新石器晚期至青铜初期长江中游大溪、屈家岭、石家河都是非常丰富的文化,且明显已进入国家化的阶段”(38页)。至少石家河文化已属“青铜初期”,而大溪文化就“明显已进入国家化的阶段”了。如此新论,都是如何从考古材料中得出的呢?这书越看越有意思了。
方酉生:《偃师二里头遗址第一期文化应比新砦期二里头文化为晚》,《江汉考古》2005第1期。
李清临、朱君孝:《二里头文化研究的新视角——从青铜器的铅同位素比值看二里头四期的文化性质》,《江汉考古》2007年第4期。
乔玉:《伊洛地区裴李岗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复杂社会的演变——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上的人口和农业可耕地分析》,《考古学报》2010年第4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洛阳盆地2001~2003年考古调查简报》,《考古》2005年第5期。作者认为长江中游20余座古城属“江河联合城邦国家”。其中澧阳平原的6座,“连城古国中各城的等级、集权程度、祭祀中心的特色,据目前的考古资料还难以确定”(40页)。而江汉之间的古城,“我们所能看到的地下资料,最多恐怕不到古城原貌的十分之一,许多遗址现况皆已模糊”。除了前述根本没有城墙发现的荆南寺遗址,江汉之间发现了3座城址,作者推测“江汉地区在屈家岭、石家河时代应该也有类似的联合城邦古国”。除了考古工作少,作者把发现的不足归因于自然原因:“因为古代洪水对澧阳、江汉平原的伤害最严重,从遗址破坏程度极高来看,土城发现率应该相当低”(43页)。长江中游两湖地区的聚落考古研究,已居全国前列;这在相当程度上又归因于遗存的保存状况亦居前列,尤其是与历史上战乱兵燹频仍、开发过甚的中原相比。从地貌变迁的角度看,长江中游地区并无大的地形地势变化,与中原地区许多城址在完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真正出土于“地下”相比,在找到了围垣聚落的分布规律后,长江中游早期城址的发现,往往是“地上”的再发现。即它们至今仍高出地面,以土埂甚至河堤的面貌出现(石家河城就一直被认为是大“堤”而在考古工作者眼皮底下屹立了多年),有些环壕现在还是积水之地。有的发现甚至来自于对卫星影像和老照片、早期地形图的观察分析。这表明古今地表差别不大,罕见像偃师商城、商丘宋城和开封汴梁城那样深埋于地下数米甚至十余米的中原城址的埋藏情况。现在地表高程较低的水田或水面以下,存在大量城址的可能性有多大,读者诸君可自己推想。作者认同中国学者的论断,认为这“二十余座古城,证明此区在距今5500年前的大溪晚期至屈家岭时代,就已进入文明阶段,并开始建造城墙”(38页)。但如按郭教授的推测,这20多座古城“最多恐怕不到古城原貌的十分之一”,也即原来至少会有二三百座古城。依现在的发现,各城如为当地的中心聚落,则可控范围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一个县,但如果增加到10倍以上,几乎每个乡镇大小的空间上都有个土围子,那它们是什么性质?它们在文明化进程中的地位如何?城址越多越说明什么?读者诸君也都可以推想。汉水北岸的石家河大型城址,令人瞩目。郭教授介绍到,“石家河的聚落面积约500公顷,可能达800公顷,城内约120公顷,护城河内的面积则达180公顷,使用时间一直持续到西周时期”(43页)。
请注意,500或800公顷,是石家河遗址“群”数十处遗址散布的面积,而不是一个文化堆积连续分布的超大型聚落的面积。“遗址群”与单个遗址不是同一个概念,行文中不能省略关键词。关于当时的聚落群人口, 赵辉教授等推断到:“若遗址群东侧海拔30 -35 米的地区被全部开垦,则可获得约10 平方公里,也就是1.5万亩农田。假设单产水稻30 0斤,又假设当时人们除稻米之外,还有一些其它的附助性食物来源,那么可以推测当时的石家河聚落群居民可能有15000~20000人之众”。郭教授则认为“石家河稻田面积1.5万余亩,在石家河时代聚落居民可能达5万人口,因此不能仅仰赖城周边的农产,而需要依靠全国贸易”(43页)。5万人口,4000多年前,一个1.2平方公里的城圈内能容纳多少人,即便数平方公里内的几十个中小型聚落又能容纳多少人?举个参照数据:2010年,上海人口密度全国最大,达到1平方公里3631人;虹口区的人口密度则为每平方公里36307人。作者说“(石家河围垣聚落)使用时间一直持续到西周时期”,在对其他聚落的介绍中也一直使用类似的表述,以强调长江中游文化的一脉相承,了无中断。我们仅看这里涉及的石家河遗址群的各期遗存。肖家屋脊地点: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含所谓“石家河文化晚期”、“后石家河文化”或“肖家屋脊文化”遗存,下同)、零星楚墓(春秋~战国)邓家湾地点: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耕土层含周代陶片谭家岭地点: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零星楚墓(战国)土城地点: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小城(西周)无论如何,在史前遗存和周代遗存间,都有至少数百年乃至上千年人类活动的中断。早在石家河早、晚期文化之间,就发生了“原有居住区被废弃、城垣被废弃、土坑墓葬俗为瓮棺葬俗所替代以及大量玉质饰物的出现等现象,我们有理由认为,石家河聚落群在社会生活秩序及制度乃至精神生活的深层次在这个时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此后,没有迹象表明城垣仍被使用,西周小城是在破坏石家河大城的基础上建造的:“(较大人为原因的变化)第一次发生在周代,即土城城垣和环形壕沟工程的建造。它破坏了石家河城垣的北面部分地段,也局部改变了原有的人工水系”。作者说“石家河邓家湾城似乎是专门用为祭礼活动,城垣内面积为 6公顷”(43页)。从未听说位于石家河城内西北部的邓家湾还有小城,查报告,所谓邓家湾城城垣根本不存在。报告原文是:“邓家湾为不规则的长形岗地……面积达6万平方米”。
严文明:《石家河考古记(代序)》,《肖家屋脊——天门石家河考古发掘报告之一》,文物出版社,1999年。
北京大学考古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石家河考古队: 《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1992 年。
腾讯新闻2011年9月24日 http://news.qq.com/a/20110924/000347.htm
湖北省荆州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石家河考古队:《肖家屋脊——天门石家河考古发掘报告之一》,文物出版社,1999年。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湖北省荆州博物馆石家河考古队:《邓家湾——天门石家河考古报告之二》,文物出版社,2003年。
湖北省荆州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石家河考古队:《谭家岭——天门石家河考古发掘报告之三》,文物出版社,2011年。
北京大学考古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石家河考古队:《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1992 年。
北京大学考古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石家河考古队:《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第289、286页,《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1992 年。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湖北省荆州博物馆石家河考古队:《邓家湾——天门石家河考古报告之二》第1页,文物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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