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望台:答友人书:在基督里被新造
与王怡等基督徒朋友商榷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宗教在中国的复兴,自由知识分子皈依基督成了较为引人注目的现象。王怡兄就是例子之一。最近我十分钦佩的楚望台师弟也加入了这一行列。大家信主之后,行为上理所当然的产生了若干变化,这些变化的某些方面让我有些可能多余的顾虑,但一直不知如何表达。今天看到小楚转载的王怡一篇见证:我在为基督写作吗?得以让我从中确认我所顾虑的具体几点,因此以此文和王怡与其他基督徒兄弟姊妹进行些讨论。
我自己的背景,自由主义者,多年从事数学专业,在理性和逻辑里面陷入很深。大学高年级阶段正好赶上北京家庭教会兴起,自己多次参加,同学中也有些皈依信主。对宗教问题产生兴趣后阅读过刘小枫着作《走向十字架上的真》,对神学有了点普及性的印象。一度做过绝志祷告,但未曾受洗,那时自己感觉已经信主。日后没能参加教会活动,越来越无法摆脱理性的思维习惯,如今不能算作基督徒了。不过对基督教基本体系有点粗浅认识,也愿意基于此体系和几位基督徒朋友讨论一下。
(一)信仰基督并不要求改变职业,而更意味着按基督的训导完成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去荣耀基督。
王怡兄的变化,我总结就是,在皈依之前,他的实际职业是一个公民作家,皈依之后,某种程度上转变为宣道者。自然,选择什么职业,什么写作内容是完全的个人自由,但我只是担心王怡兄的转变是否意味他没认真思索过如下的事实: 传播福音的确很好,但基督并没要求甚至鼓励每个皈依者必须专业做此事到放弃原先职业。道理很简单:上帝创造世界后人类必须各司其职才能保证万物运行良好。试想,如果每个信主的人均放弃原先职业,改为专门传播福音,那么在信主的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后社会可能整体出现问题,这场面必然不是基督本意。
王怡兄从前进行公民写作,对于现实进行难得的发声。我认为他完全可以在信仰基督后按照基督的教导,以更加靠近主的心态来从事以前的很有意义的工作。这未必不是取悦神的最佳方式。这也未必不是神授予他的责任。
今年读到小楚文章:吴经熊的救赎之路——再读《超越东西方》。第一段这么说:
“对每个中国法律人来说,吴经熊都无疑是个值得铭记的名字。吴经熊1899年生于宁波。21岁毕业于东吴大学法科后负笈海外,22岁即获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辗转欧洲游学三年,25岁回国即出任东吴法学院教授,28岁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次年出任立法院委员,30岁即任上海特区法院院长, 34岁起草《中华民国宪法第一草案》,史称“吴氏宪草”……”
“然而又三年之后,吴经熊皈依基督,尽抛平生所学,专事译经,自此再无法学专着问世,演出20世纪中国思想史上的离奇公案。”
“数年之前我读《超越东西方》,是法学后辈读前辈吴经熊,心中皆是叹惋;数年之后再读此书,是基督门徒读门徒吴若望。物是人非,那叹惋竟全成了喜乐。”
读到此处,我立即感觉,即便是从基督徒角度,我也不能同意这种看法。我不能理解,建立能保障正义,人权,人民安全的法律体系,会不是神改造中国计划的重要部分。内心怀有对基督虔诚信仰,利用自己的能力为民众担起道义,会不是传播福音的最佳方式。美国总统林肯为虔诚的基督徒,他以为自己所作一切均是上帝安排,如今我们回头看林肯的丰功伟业,难道会不感觉到对基督的真诚赞美吗?
(二)传播福音必须使用圣经语法和词汇吗?
另外,传播福音恐怕也有多种方式,包括但绝不限于以王怡,任不寐为代表的文化基督徒这种大量按统一范式(如《诗篇》137:6 )引用圣经进行写作或直接见证的方式。我以为,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在如做礼拜等专门场合应用。因为来到此类场合的人属于已经皈依的基督徒或已经对基督有所仰慕的民众,他们会对这种风格感觉亲切。但对于暂时还未认识到基督的普通民众,这方式未必最优。他们可能感觉唐突,不适应,严重的会产生反感。
早年看印第安纳琼斯,该是寻找圣杯那集,有一段印象挺深:纳粹军官和琼斯都在选择基督留下的圣杯,纳粹军官想当然的选择了闪闪发亮的金杯,里面盛的却是死亡。琼斯想到基督出身于卑微的木匠家庭,于是正确选择了最不起眼的木杯。这情节的寓意符合我的观点:基督虽然伟大,他递给人类承满永生之水的圣杯也不会金光闪闪,上书:我主耶稣基督制造。同样,假定耶稣基督某日降临人间,想要和普通人讲讲生活的道理,他恐怕会尽力采取他们能够理解的方式,这方式在听众看来没准就是个充满经验的大叔的娓娓道来,在受到了基督的感召同时甚至还一时不会想到自己面前就是基督本人。
(三)文化基督徒该谨防把自己当作基督
王怡兄判定,自己信仰基督前的写作为“本质上都是假冒伪善”,同时也判定一切非基督徒作家的写作为“假先知”和“在人类的历史上作伪证”。这样的判定让我产生了熟悉的不寒而栗-太多的中国文化基督徒,你分不清他到底是在信基督,还是把自己当成了基督。比如说王怡兄,以前他说个什么观点,我要反对,要骂他,要嘲笑他,嘲笑的都是他个人。现在他已经能够熟练规范的引用圣经来表达观点,我再反对,要写什么就得小心一点,一不小心就会搞成反对耶稣基督。当年和余世存交流,我把文化基督徒的这种习惯称为:拿上帝为自己壮胆。
我不喜欢这样,我觉得耶稣基督的教导对于我们这些罪人来说,只能拿来律己,不能随意拿来去裁判别人。你最多只能用自己的行为去感动那些人,让他们感觉羞愧,然后自己意识到:我有罪。而你去感动他的是用你的行为,不是用你对圣经的引用。没错,圣经里提过,大伙都是罪人,信仰了基督得以免罪。但圣经没有授予凡人这样的权力,去逼问每一个人:你信基督吗?他说不信你就立马宣布,你是罪人!
(四)一点总结
胡乱写的这些,希望能把自己表达清楚了。(一)是主要的。结尾我讲个故事,其实是个笑话,但我很喜欢:
有个牧师十分相信神,某天城市发大水,淹到教堂,消防车赶到,要救他脱险。牧师执意不走,曰:我要等神救我。水涨到二楼,救生艇开到,他仍然不走,曰:等神救我。最终水淹到阁楼,直升飞机开到,他仍旧不走要等神来救。最后不幸遇难。上天堂后牧师埋怨神:我对你如此虔信,你为何不去救我?神委屈的说:我明明派了一辆消防车,一搜救生艇,甚至一架直升机去救你,不知为什么你就是不走!
我要说的是,对神的理解别向那牧师一样过于简单,开好那辆消防车,救生艇或是直升飞机,可能就是把神的旨意“(太 6:10) 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最好方式。
Y兄:
迟复为歉。
这封复信我写了几个晚上,也一直在犹豫不决,是否应该在这个时候回应,以及是否应该公开回应。自我受洗之后,有许多朋友对我表达过与你类似的关心。作这个回应,不是为要跟你“商榷”,是为感谢你的“可能多余的顾虑”。如果你或其他人不满意,再写文章来质疑,我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多余的辩论容易激起血气,特别是在众目睽睽的网络上。这一点考虑盼你谅解,待你回国时,我们见面再聊。
一、关于“荣耀基督”
数月前王怡兄告诉我他准备辞去教职,专事事奉的时候,我是有些吃惊的。非常为此感动,并且为他这个选择祈祷。
基督徒在世上作盐作光的职分,经上的表述是“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类行为,要比圣经作者的时代复杂许多。王怡从前的公共发言在你眼里是很有意义的工作,但在另一些反对他观点的人眼里就不是什么好事。即使在基督徒这个群体之中,他也要面对基要派的质疑。
你觉得基督徒要做好人,让不信的人觉得基督教是个好教,基督是个好神。这当然是一个很和谐的状态;但可怜的是,基督徒从来不是一群好人。按照保罗的说法,是罪人中的罪魁,是最迫切地需要神恩医治的一群人。而基督教就是这样一个罪人的集团,在这个集体之中,只有基督完全无罪,纯洁无瑕。
一个纯洁无瑕的基督,他的荣耀并不是靠一群罪人彰显出来。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他造物的荣耀已经明白地摆在天地之间。即使有一天基督徒全都堕落到撒旦手里,被整个世界唾骂,基督的荣耀也不因此减损半分。
基督信仰的基石是因信称义。“因信”的意思是因着对神的信心而称义,而不是因为事奉、因为“公民写作”而称义;所谓“称义”,是指被神称义,而不是被人称义。即使是林肯解放黑奴的功绩,在神眼中“也都像污秽的衣服”;更何况不是每个基督徒都得着林肯那样的恩赐。
所以基督徒讲论宪政民主这件事,并不比给乞丐一个面包更加蒙神喜悦。并且面对公共发言的时候,在掌声的包围里面,特别容易产生一种自以为义的冲动。写作对基督徒来说,实在是一个危险的职业。
一个基督徒也可以同时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是在个人的追求上面,他要把灵魂释放摆在政治自由之前,将上帝子民的身份摆在中国公民的身份之前。自然,耶稣也不需要他的每个门徒都去做牧者,但是我们身处的这个喧嚣的时代和国度,似乎尤其不缺的就是公民作家。
二、关于“若干变化”
在归主之前我经历了一个很长的精神困境。零五年的秋天我写了两句诗:举目谶星星成阵,垂头画地地为牢。那时我觉得天地之间是一个绝境,一个人在生命的绝望里挣扎,心里充满悲伤和苦毒。
这个生命是无根的,只好把意义寄托到国家、制度上面去,拿一个遥远的目标进行自我安慰。那时的我仍然将国家、制度、主义当成偶像来拜,自己根本没有意识,或者意识到也不愿承认。一方面在到处宣讲“常识”,一方面在深深的自我质疑。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如果不是布尔什维克已经把这首歌当成了战歌,不信神的自由主义者们也可以一起唱。左派和右派都把国家当成偶像,只不过左派的偶像是五十年前的中国,右派的偶像是五十年后的中国。
这些年别人在进步,我在不断的一退再退。从罗尔斯、哈耶克退回到洛克和康德,再退到奥古斯丁和阿奎那去,也越来越不愿将“自由主义者”这个标签往自己身上贴。基督徒只有一本圣经,自由主义者有许多本圣经;读书越来越多,许多概念不是更清晰而是更模糊了。大的问题想不清楚,这两年只能写写报纸边角文章,基本都是专业领域里面的技术问题。
在信仰之中重新开眼看世界,原本想不明白的问题,逐渐变得通透起来;原本无法自圆其说的理想,也慢慢开始周延起来。原本断裂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开始弥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坚固的价值支点,让我能够再次出发。现在能够看清的是,原本崇拜的那些东西,只是工具而非目的;也越来越体会到箴言书里说的,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
这几年里面,有些师友倒向了儒教,有些师友提出了新道家的观念。他们的转向是生命的更新,抑或只是曲线救国的考虑,我不得而知。而原来自由派的朋友里面,更多的守着无神论抵死不嫁。自然,每个人对生命的领受不同,际遇不同,若干年后又如何,要慢慢走慢慢看。
三、关于“正义,人权,人民安全的法律体系”
耶稣教训说,不可论断人。对于既是基督徒,又以法律为职业的人而言,他在一个两难的处境里面。因为法律这个职业就是论断人的职业,是一个罪人向另一个罪人掷石的职业。人有什么资格来审判自己的同类呢。难道自认为对良心负责了,就可以把人关进监狱里去么。难道说一声依据刑法多少多少条,就可以把人拖去菜市口砍了么。
贺卫方老师去美国最高法院听审,一看九个白须白发的老头披着法袍坐在上面,感叹说这不是人,是神啊。如果不把神圣这个词滥用,人间就只剩下两个神圣的职业,一个是祭司,一个是法官;只有两件神圣的事情,一件是祭祀,一件是审判。上帝创造了法官这个职业,并且任命了首任法官摩西,允许这个群体对其他人进行审判,法官审判的正当性是从这里来的。贺老师在美国最高院里看到的那九个偶像,他们的椅背后面若不刻着十诫,也不过就是九个糟老头子。如果不是上帝的允准,我们法律人的每个职业行为都是新的犯罪。法官不恪尽他的职分,不止是触犯法律,更是亵渎上帝。
我们并不是没有好的法律体系。民国的六法体系就已经很先进,就是我们现在的这套法律体系,经过几代法律人的努力,在部门法方面和西方差的也不是太远;但是我们的司法状况仍然糟糕不堪。在一百年来启蒙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夹攻下,中国儒家承天应命的司法传统被彻底打断。我们的法官腐败了,被双规了,他要说自己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绝口不提他对不起他所代表的正义。
要建立一套理想的法律体系,那太简单了,中国至少有一百个法学家可以做这个工作。但是懂敬畏的法官以及对法官的敬畏,又到哪里去找呢。
法律人手上有两样公器,一手掌天平,自以为能裁断一切;一手持宝剑,自以为能惩罚一切。现在的中国,这两样东西不在法律人手上。我常问自己一个问题:哪一天这群法学家,法官和律师们把这些拿回来,这个国家会不会变得更有公义和怜悯?
四、关于吴经熊
你提到吴经熊先生的选择。人的选择往往只有自己说的清楚,好在吴经熊留下了一段自述。将原文摘录如下:
……我去了,和第一夫人好一场争吵。她反对我重操旧业。我说:“你看看吧,我们必须理性一点。我有一个大家庭,我得工作养活他们。法律是我的职业,我看不出一个人从事他的职业有什么错。要么请总司令送我去美国,我在那儿为国家做些有用的事,要么我就干法律这一行。”
蒋夫人用锐利的眼光望着我:“你忘了翻译圣经的事了?总司令会很高兴支持你一家的。”
这惹怒了我。“我是按圣经来活的,”我骄傲地说,“不是靠圣经而活的。翻译圣经不是我的职业,而是我的副业。”
我想这可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了。但第一夫人嘲笑地问我,“吴博士,你读过圣经吗?”
“当然了,读过!”我答复,甚至都不看她的脸。
“那么,”她说,“你还记得圣保罗说过,雇工应有他的工钱吗?”
她的机智和谙悉圣经给我印象很深,我的怒气降了下来。我安静了,思考着为什么圣保罗这么说。他预见到了19世纪后他的这些话会让某位吴若望闭嘴吗?……
五、关于基督徒的福音事奉
让我翻一翻旧账,引用几段话:
“传播福音恐怕也有多种方式,包括但绝不限于以王怡,任不寐为代表的文化基督徒这种大量按统一范式引用圣经进行写作或直接见证的方式。我以为,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在如做礼拜等专门场合应用。因为来到此类场合的人属于已经皈依的基督徒或已经对基督有所仰慕的民众,他们会对这种风格感觉亲切。但对于暂时还未认识到基督的普通民众,这方式未必最优。他们可能感觉唐突,不适应,严重的会产生反感。”
“楚兄,就此草草复过。冒犯处望见谅,多年以来关心信仰与自由。可以说在中国不仅信仰稀缺,自由亦稀缺,所以何妨两者兼求。当然因为两者都特别金贵,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要特别小心变种,小心走错路。”
“基督徒知识分子们尚未找到一条中庸之路,去面对自己与俗世的关系。即在自己的信仰和共产党的专制之间,去摆放一个非基督徒的民众世界。以我的观察,这两个问题正干扰着当前基督徒知识分子群体,对公共政治发挥更大和更积极、更健康的作用。”
把这些旧文字翻出来的时候,实在对神的大能深深敬畏。第一段是你对基督徒王怡任不寐的批评,第二段是06年基督徒江登兴兄对我一篇无知之作的回应,第三段是04年知识分子王怡对基督徒远志明的评价。
在四年前,公共知识分子王怡就是站在你现在这个角度上和基督徒任不寐等人“商榷”的。在两年前,我也是站在你这个角度上来批判王怡他们的,而且我的指控要刻毒的多,至今我还欠王怡一个道歉。
要感恩的是,基督徒王怡的福音写作,仍然为许多还没有信主的读者所喜欢。这世道在变,人心也在变。用王怡的话说,神在预备万事,松动人心。正是在这个福音兴起的过程中,神如此松动了王怡,如此松动了我,如此松动了无数骄傲的写作者和读书人。
六、关于基督徒的言说姿态
对基督徒而言,信仰并非是一件衣裳,只在教会里穿着,到广场上就脱掉。信仰中的写作不是精神分裂的写作。如你所说,这样的写作未必悦人眼目,甚至可能招人反感。但是为基督写作的另一个意思,就是不为体贴读者的偏好而写作。
四福音书中,我们确曾看到耶稣常隐藏起基督的身份,用通俗的比喻教导世人;但这决不等于基督徒能够有样学样,自说自话。基督徒若是把神的话丢在一边,传出来的到底是耶稣的福音呢,还是他自己的福音呢。
基督徒讲求谦卑,这个谦卑不是礼仪上的谦卑,也不是知识分子喜欢讲的,相对主义式的谦卑。不是我有一点真理,你有一点真理,我们辩论一下看看谁赢,或者我们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拼凑出一个真理。我们越辩越明的,可以互相学习和教授的,仅仅是知识而已。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耶稣不仅自认为真理,而且自认为唯一的真理。从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角度来看,这无疑是在搞思想霸权;但是耶稣从不强迫谁跟从他。基督徒是从真理中得自由,而不是在“自由”中得真理。一个基督徒如果不“拿上帝的话为自己壮胆”,还能拿谁为自己壮胆呢,难道拿马克思毛泽东吗。
这也是基督徒与非信徒进行信仰交流的基本立场。他不会在说完之后客气地加上一句:请您批评指教。这不是谦卑,而是小信;他也不该在说完之后霸道地加上一句:望你改悔归正。这不是护教,而是僭越。
什么是先知?先知是忠实传达神的话语的人,而神的应许一句都不会落空。一个知识分子写本书说,拿这套理论去改造社会,社会就变好了。我写一封情书说,我爱你一生一世。因为人无力为未来发生的事情作保,无力担当历史和余生的种种可能性,我们看到很多个乌托邦,很多个山盟海誓幻灭掉了,假先知们的应许都落在了空处。
王怡就是站在这个基督是唯一真理的逻辑起点上,否认了基督之外一切启示状态下的写作。不信基督的朋友不认同这个逻辑起点,当然就无法认同这个结论。对话在这里就无法继续了,因为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
但是我对这种表述仍有一点不同意见:假先知这个词在圣经里面的本义,是“以幻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以谎言和矜夸使我百姓走错了路的”的人,这些假先知从来都是隐藏在信徒中间。王怡兄把这个词用在这里来评判非信徒,我以为并不妥当,似有引申过度之嫌。
七、关于神的旨意
你引用太6:10的这句主祷文,原文是“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而非“把神的旨意行在地上……”。“愿”和“把”的区别,是祈祷和宣誓的区别。神的旨意落在世上就必定成就,不需要基督徒去替天行道。
写作只是我的副业,归主之后我的写作密度仍然大大下降了。因为我很快产生了和王怡一样的后怕惶恐:你何不现在就闭嘴呢,你不怕现在的白纸黑字变成新的罪证吗。
而今天之所以还在写,因为我深知这奇异恩典本就无法言传。无论是造就还是拆毁,这能力在神而不在我。当在我为基督写作的时候,求全能之主亲自带领,使人透过这卑微的文字,既看得出他的荣耀,也看得出我的愚拙。
你文末的那个笑话,耶稣早有教训:不可试探主你的神。而对基督徒而言,这个故事还可以有一个更现实的版本:某一天洪水来临,消防车没有来,救生艇和直升飞机没有来,他是否还能够坚信,是上帝看不见的手在托起他的生命和整个世界?
八、关于“不可道的”救恩
你说自己“多年从事数学专业,在理性和逻辑里面陷入很深”, 对于这样的自谦,我也想讲个真伪莫辨的故事。
维特根斯坦年轻时经常跑到罗素家里去,郁闷地踱几个小时步。有一天罗素忍不住问他,“你在思考什么,逻辑,还是你的罪孽?”维特根斯坦说:“BOTH。”
《逻辑哲学论》的最后一句“What we cannot speak about we must pass over in silence”,翻译成中文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奇妙的是,写完这本书之后,维氏很快受洗成了天主教徒。哲学与逻辑是否曾深入灵魂?只有上主知道。
王怡指着历史说,基督徒是古往今来的中国人里面内心挣扎最惊心动魄的人群;而我指着万国列邦说,今天世上的基督徒里面,我们中国基督徒的蒙恩历程最是触目惊心。我们在无神论的土壤之中成长起来,乌托邦破灭之后,各式的主义与欲望在这里繁衍成一个战场。我们觉得世界不该是这个样子,却只能回到屈原式的天问里面呼喊哀哭。神啊,你只是以色列人,罗马人,美国人的神吗?
然后耶稣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
转自楚望台法律评论:http://www.chuwangtai.cn/
09.02.13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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