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 发表于 2020-6-18 10:02:43

宗教信仰的经验论证


何光沪

 宗教上所说的“信仰”,在层次上高于人们常说的“相信”。因为宗教不是信仰某个“非终极”的人或事,而是信仰作为宇宙本源的“终极者”(在不同的宗教里有不同的名称,在此暂称为“上帝”)。另一方面,宗教信仰的根据也不是理性,而是经验,因为理性所能对付的,只是“非终极”的或有限的世间对象,它并不能对付无限性的“终极者”。不过,真正的信仰又并不因此就是反理性的,相反,它是超理性的。

  宗教信仰的经验根据在于人生和世界的有限性或短暂性:人体验或意识到有限和短暂,必然会同时体验或意识到无限和永恒(这就像你觉得一个东西“短”,那你心中必定同时有“长”的概念一样)。而哲学语言中的无限和永恒,就是宗教语言中的上帝。
  所以有些神学家说,有信仰的人并不需要哲学家来“论证”上帝存在。因为他们认为上帝是体验到的实在,而不是推论出来的实在,它与信仰者的生活密切相关,所以要用逻辑“证明它的存在”就显得非常荒唐。
  当然,有些人会这样想:如果上帝像身边的人一样实实在在,它为什么不显现给我们看一看呢?为什么连圣经也说“没有人见过上帝”呢?我们在此不谈论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基督教的信仰——上帝曾经降世在人间,即基督耶稣;而只谈一些宗教哲学家(他们当中也有很多是基督徒)的看法。他们说的“显现”,不是显现给人的眼睛(感官),而是显现给人的头脑(理性)。不过,上帝为什么不能靠理性证明,让人由理解而相信呢?

  他们回答说:如果上帝能用逻辑而得到证明,那么这种理性论证就有了使人不得不服的力量,而这会不符合上帝的意图。上帝要让人有意志上的自由,有信或不信的自由,因为只有自由地选择的信仰,才能显现出人之为人的价值。所以,上帝不以理性显现这种强制人接受的方式。正如前面曾提到过的帕斯卡所说的那样:这样上帝“就使得他自己的标志能被那些追求他的人看得见,而那些不追求他的人看不见。对那些一心渴望看见上帝的人,便有足够多的光明;而对那些怀着相反的心意的人,便有足够多的幽暗。”另一位哲学家、伦理学家麦金泰尔说得更明确:“如果我们能够造成逻辑上有力的论证,我们就会造成那么一种不容人选择的确定性:凡有证明之处,便无选择。对于欧几里得的几何学结论,我们不是自己选择去接受的,我们只是看到了他的证明之严密才去接受的。假如上帝之存在竟能够证明,我们就会被剥夺自由选择去相信上帝的可能性,正好像假如每一点怀疑或不信的表示都引起了天上雷霆的回答,这种可能性就会丧失一样。”

  这些哲学家的意思是:信仰与理性不一样,比如对于3+2=5,人可以理解,但谈不上信仰。信仰必须是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可以信也可以不信的情况下)选择的才有意义。

  事实上,宗教信仰一般都不是靠推理建立起来的。在历史上,那些证明上帝存在的推理,只是起了加强已有信仰的作用。宗教信仰的根据,是信仰者自身的体验或经验,这种体验甚至可以超出信仰者自己的理性之上,宗教哲学家们的理性又怎么能论证或推翻它呢?

   (本文转载自:中国民族报电子版(2011年12月20日),原标题为“宗教信仰的根据何在?”
               http://www.mzzjw.cn/zgmzb/html/2011-12/20/content_81708.htm)


 宗教上所说的“信仰”,在层次上高于人们常说的“相信”。因为宗教不是信仰某个“非终极”的人或事,而是信仰作为宇宙本源的“终极者”(在不同的宗教里有不同的名称,在此暂称为“上帝”)。另一方面,宗教信仰的根据也不是理性,而是经验,因为理性所能对付的,只是“非终极”的或有限的世间对象,它并不能对付无限性的“终极者”。不过,真正的信仰又并不因此就是反理性的,相反,它是超理性的。

  宗教信仰的经验根据在于人生和世界的有限性或短暂性:人体验或意识到有限和短暂,必然会同时体验或意识到无限和永恒(这就像你觉得一个东西“短”,那你心中必定同时有“长”的概念一样)。而哲学语言中的无限和永恒,就是宗教语言中的上帝。
  所以有些神学家说,有信仰的人并不需要哲学家来“论证”上帝存在。因为他们认为上帝是体验到的实在,而不是推论出来的实在,它与信仰者的生活密切相关,所以要用逻辑“证明它的存在”就显得非常荒唐。
  当然,有些人会这样想:如果上帝像身边的人一样实实在在,它为什么不显现给我们看一看呢?为什么连圣经也说“没有人见过上帝”呢?我们在此不谈论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基督教的信仰——上帝曾经降世在人间,即基督耶稣;而只谈一些宗教哲学家(他们当中也有很多是基督徒)的看法。他们说的“显现”,不是显现给人的眼睛(感官),而是显现给人的头脑(理性)。不过,上帝为什么不能靠理性证明,让人由理解而相信呢?

  他们回答说:如果上帝能用逻辑而得到证明,那么这种理性论证就有了使人不得不服的力量,而这会不符合上帝的意图。上帝要让人有意志上的自由,有信或不信的自由,因为只有自由地选择的信仰,才能显现出人之为人的价值。所以,上帝不以理性显现这种强制人接受的方式。正如前面曾提到过的帕斯卡所说的那样:这样上帝“就使得他自己的标志能被那些追求他的人看得见,而那些不追求他的人看不见。对那些一心渴望看见上帝的人,便有足够多的光明;而对那些怀着相反的心意的人,便有足够多的幽暗。”另一位哲学家、伦理学家麦金泰尔说得更明确:“如果我们能够造成逻辑上有力的论证,我们就会造成那么一种不容人选择的确定性:凡有证明之处,便无选择。对于欧几里得的几何学结论,我们不是自己选择去接受的,我们只是看到了他的证明之严密才去接受的。假如上帝之存在竟能够证明,我们就会被剥夺自由选择去相信上帝的可能性,正好像假如每一点怀疑或不信的表示都引起了天上雷霆的回答,这种可能性就会丧失一样。”

  这些哲学家的意思是:信仰与理性不一样,比如对于3+2=5,人可以理解,但谈不上信仰。信仰必须是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可以信也可以不信的情况下)选择的才有意义。

  事实上,宗教信仰一般都不是靠推理建立起来的。在历史上,那些证明上帝存在的推理,只是起了加强已有信仰的作用。宗教信仰的根据,是信仰者自身的体验或经验,这种体验甚至可以超出信仰者自己的理性之上,宗教哲学家们的理性又怎么能论证或推翻它呢?

   (本文转载自:中国民族报电子版(2011年12月20日),原标题为“宗教信仰的根据何在?”
               http://www.mzzjw.cn/zgmzb/html/2011-12/20/content_817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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