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 发表于 2020-6-17 10:52:53

甘南地区基督教信仰现状的调查和分析

聂红萍 陈声柏
[内容摘要]本文对甘南地区基督教信仰现状的调查从开放教会和未开放教会两方面进行。对开放教会的组织与活动、教会负责人与其周边宗教场所负责人之间的关系、教会负责人与宗教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总结。对未开放教会形成的原因、政府如何应对以及宗教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具体实施的困难进行了调查。最后对甘南地区基督教发展缓慢的原因作了分析。

[关键词]甘南地区;宗教信仰;基督教


  甘南地区指的是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简称甘南州),包括临潭县、卓尼县、夏河县、迭部县、碌曲县、玛曲县、舟曲县以及合作市等7县1市。甘南地区是以藏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至2002年底,总人口66.43万,其中藏族人口33.18万,占49.95%;汉族28.65万,占43.13%;回族4.37万,占6.58%;土族、撒拉族等其他民族0.23万。②(注:人口数据引自《甘南五十年》编委会编:《甘南五十年》,内部出版,2003年,第84页。)甘南地区又是一个多宗教信仰的地区,一般而言,藏族、土族是信仰藏传佛教,回族、撒拉族信仰伊斯兰教,汉族则多信奉汉传佛教、道教、基督教以及民间信仰。所以,甘南地区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典型地区。正如我们所采访的甘南州民族宗教局某领导所言,甘南州有两个60%,是其工作的重点,这两个60%,一个是指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州总人口的比例,一个是有宗教信仰人口约占全州总人口的比例。③(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4:甘南州民族宗教局某领导。)


  2006年8月,受中央民族大学“985工程”当代民族问题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项目《甘肃民族宗教的当代变迁和实践经验总结》的委托,我们赴临潭县、卓尼县、合作市,采访了基督教普通信徒、教会负责人、县民族宗教局、州民族宗教局、州统战部等部门负责人,对甘南地区的基督教信仰现状进行了调查。本调查分为开放教会和未开放教会,开放教会在临潭县,其他县市则还没有开放教会,但也有基督教信徒,并进行宗教活动。

  一、历史变迁

  (一)1949年以前:以传教士为中心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逼迫中国与其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通过条约中有关对外国传教利益的保护,使得外国传教士将“福音”合法且大量地传入中国沿海及其腹地,甘南地区也不例外。

  最早来到甘南传播基督教的外国传教士是美国人伊斯顿,他于1860年来到临潭、卓尼,通过卓尼土司在卓尼附近开展传教活动。但信奉者寥寥,所以不足1年他就回国了。①(注:《甘南藏族自治州志》,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年,第1729页;《临潭县志》,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1997年,第800页。)1891年,英籍传教士克省吾与美籍传教士斐文光、席儒珍等受美国宣道会的派遣,由西安来到临潭旧城(今临潭县政府所在地城关镇)传教。首先接受基督教的是当地汉民周肇南、袁氏、邱氏等。不久,周肇南出资修建了礼拜堂,在旧城、新城、卓尼的阳坝、录巴寺等地发展信徒。克省吾等在新城也建起礼拜堂。至1910年,临潭县信教者已有50余人。


  1912年,席儒珍与克省吾因神学观念理解发生分歧,1913年席儒珍被克省吾撤职回国后加入了美国基督教神召会,又于1917年取名新普逊(意重新将福音传给世人)来到临潭,与周肇南共同在卓尼阳坝成立了洮州境内第一个“自立神召会”,亦称福音园,周肇南为首任牧师。这时期,临潭县旧城、新城、术布巴地、业路等地有10余户相继加入神召会。神召会在岷县成立了总会,新普逊任总监督,周肇南任副总监督。周肇南去世、新普逊调离后,岷县周珍接任总监督,临潭业路李攀云继任副总监督。②(注:《临潭县志》第800—801页。)

  在清末至民国期间,许多外国传教士深入到甘南地区的藏区进行传教活动,并分别先后在夏河、黑错(今合作)、阿木去乎、郎木寺、西固(今舟曲)等地相继建起教堂。当然,外国传教士的活动曾多次受到了甘南各族群众的抵制,乃至被驱逐出境。

  甘南地区的基督教自传入以来,一直受到外国差会及外国传教士的控制。1934年,临潭县基督教信徒受中国内地信徒倡导的自立运动的影响,在宣道会中从事传教的本地人断然拒绝接受外国传教经费和津贴,提出“不受约束,自由传教”的主张。并选出王全德、苏秋江为执事,公开与外国教会分庭抗衡。1948年后,外国传教士离开临潭,教会财产由当地基督教接管。③(注:《临潭县志》第801页。)

  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甘南地区共有基督教教堂17处,神职人员17人,信徒131户286人。④(注:《甘南藏族自治州志》第1729页。)

  (二)1949年到1978年:以政治为中心

  1949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英美传教士从甘南地区撤走。临潭、卓尼一带的基督教活动由信徒李攀云、夏世彬、王茂德、候克卿等人继承。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发起新信徒2户2人。1957年省基督教会有不能在少数民族地区传教的决定,加之原来差会教堂信徒不多,居住分散,所以甘南地区基督教会未开放,但对信徒个人的宗教活动没有干涉。1958年甘南地区平叛反封建斗争以后,基督教活动暂时停顿下来。1961年以后又开始活动,各差会每晚1次小礼拜,7天1次大礼拜。1962年曾举行大型聚会5次。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之前,全州有基督教信徒137户、273人。⑤(注:《甘南藏族自治州志》第1732页。)“文化大革命”期间,在以政治斗争为中心的环境下,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一样被禁止,许多信徒受到迫害。

  (三)1978年到2005年:恢复与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恢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在甘南地区,却有“限制基督教在藏区的发展,而且不得跨地区进行宗教活动”的规定,尽管如此,基督教在部分农区仍有较大的发展。⑥(注:同上。)与此同时,当地党政宗教管理部门不断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方针政策,逐步恢复教堂活动、返还教产、部分开放教堂和活动点。截至1990年底,开放临潭县基督教堂3处、活动点9个。其中信徒1757人,神职人员31人(牧师1人、教师1人、长老6人、执事23人)。另外,夏河、卓尼、舟曲、迭部4县尚有信徒2006人,自行开放教堂l处,自设活动点26个,自选神职人员69人。全州事实上有基督信徒3763人,神职人员100人(牧师3人、教师l人、长老25人、执事71人)。①(注:《甘南藏族自治州志》第1738页。)

  截至2005年底,甘南地区基督教信徒约有5000人,其中临潭县约有2500人,另外的约2500人分布在甘南州的其他县市。目前,全州只有临潭县开放了3个教堂和7处②(注:《甘南藏族自治州志》记载为9处,经与当事人核对,以及《临潭县志》记载,应为7处。)活动点,其他地方的基督徒都是自发活动,属未开放教会。③(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4:甘南州民族宗教局某领导。)

  二、开放教会

  目前,临潭县是整个甘南州唯一对基督教开放的县。共开放教堂3处、活动点7个,约有信徒2500人,神职人员(包括教师、长老、执事)25人。④(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1:临潭县民族宗教局某领导。)

  (一)教会组织与活动

  1、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20世纪80年代,临潭县先后开放了城关教堂、新城教堂和业路教堂,并成立了临潭县基督教协会和三自爱国委员会,简称两会。两会起着沟通基督教和宗教管理部门的桥梁作用。两会设有秘书长1人,任期为5年。两会负责教堂日常事务,两会秘书长直接与宗教管理部门联系,汇报情况及参加有关会议。

  教堂设有管委会,管委会成员是由全体信徒选举产生。如城关教堂管委会由6人组成,其成员身份有教师、长老、传道员和执事。教堂的神职人员由牧师、教师、长老、执事组成,他们也都由信徒选举产生,没有任期。如果有重大过失,则自动离职。目前,3个开放教堂的神职人员情况如下:城关教堂有教师1人、长老3人、执事、传道员若干;新城教堂有长老2人、执事、传道员若干;业路教堂有执事4人、传道员若干。教会遇有重大事件时,由管委会集体决策。⑤(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3:临潭县教会某负责人。)

  2、教会的日常事务 (1)礼拜和聚会城关教堂每周周日进行1次大礼拜,参加礼拜的信徒一般有六七十人。2006年8月6日(星期日)我们进行参与式观察调查时发现,参加教堂礼拜者多达120人左右,这除了天气较为暖和外,还因为此时恰逢城关镇举办一年一度的“临潭县物资交流会”,许多信徒趁着购物的机会顺便来到教堂。据我们的观察,来教堂做礼拜的老人、妇女、小孩居多,年轻人少,尤其青壮年男性少。这是因为年轻人外出打工的多,这时无法参加。但到了年底时,他们打工回来后,到教堂的也就多了。大礼拜的主要活动有唱圣歌、祷告、讲道(听道),时间一般是11:00—14:00。

  城关教堂每隔三四年会有1次大型聚会,2006年5月“黄金周”时就举行了1次这样的聚会,参加聚会的人共有600多人,其中临潭县的有200多人,外地的(包括周边的一些县)有300多人。聚会除了和大礼拜举行的活动一样外,还会请外地的一些有造诣的神职人员前来讲道。聚会一般持续7天,每天从9:00—20:00都有活动。参加者一般都需要自觉作出自己的奉献,教会会将所有人的奉献登记在册并张榜公布。

  礼拜或聚会时,如有信徒遇有困难需要帮助,教会神职人员会帮其祷告。

  除礼拜和聚会外,还有两项重要的圣事活动,即施洗礼和吃圣餐。施洗一般在每次大型聚会之后进行,有点洗也有浸洗。而圣餐一般在圣诞节举行,圣餐要吃饼和喝葡萄酒,葡萄酒一般用现熬的葡萄汁替代。主要宗教节日有圣诞节和复活节,但复活节只有少数信徒过。

  (2)教会的收入和支出 收入方面。教会一般不向信徒摊派费用,其收入主要来自信徒的奉献和教堂的其他经济收入。在奉献方面,主要是圣诞节和聚会时进行的奉献,信徒奉献的金额有5元、10元至一二百元不等,是否奉献以及奉献多少都是自由的。临潭县的基督教信徒基本都来自农村,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因此一般奉献的数额比较小。2006年5月,临潭县城关教堂举行聚会,获得奉献共有2万多元。①(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3:临潭县教会某负责人。)当然,平时的圣诞节奉献的数额就少得多,一般也就是几千元。其他经济收入方面,比如城关教堂就有教堂周边铺面的收入。教会都是靠自养的,县党政有关部门虽然关心教会的发展,但并没有具体的经费支持。支出方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特殊大项开支。主要指县两会支持修建礼拜场所,如新城、业路修建礼拜堂时,两会就进行了资助。第二,对贫困信徒的资助。比如贫困信徒生病住院,两会得知后,会进行适当资助;还有一些生活困难的信徒,两会也会给一二百元钱,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所需。第三,对过世信徒的抚恤。信徒过世后,不管是在城关的还是乡下的,也无论是长老、执事还是一般信徒,只要其家人来了请两会人员做礼拜的,那就会以两会名义送30元现金和一幅挽联。第四,教堂的日常开支。如水电和基本维修方面的开支以及给看门大爷的工资。此外,还需少量的招待费。两会基本上没有招待费,因为招待事务很少。但对邀请前来讲道的牧师、长老要进行招待。②(注:同上。)

  每次信徒的捐献收入教会都张榜公布。支出方面,城关教堂以前公布,但管账的长老过世后,连续换了好几个人管账,所以这几年都没公布。支出虽然没公布,但教堂使用时是慎重的,20元以上的支出管委会就要集体讨论。而我们采访一般信徒时,他们也认为,虽然没有公布,但相信在神的面前,长老们是不会乱花的。

  (3)处理宗教事件临潭县乃至甘南地区全州,都是多民族、多宗教地区,不同宗教之间的信徒往往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而这就成为教会需要处理的重要问题。比如,在临潭县的乡村,一些群众把基督教叫做“洋教”、“洋人教”,他们对基督教信徒往往会采取歧视的态度。在农村,有时候逼迫基督教信徒参加磕头烧香等活动;甚至有不让基督教信徒的牛羊上山、不让信徒饮水等威胁生存的情况。这时基督教两会就要会向民族宗教局反映,希望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但是如果无法调解的话,两会只好劝说基督教徒忍耐,因为在基督教看来,和他人发生冲突是违背教义的,而且在临潭县乃至整个甘南地区,基督教信徒的人毕竟属于少数,冲突对抗会使基督教及其信徒在当地的处境更为不好。

  (二)教会负责人与其周边宗教场所负责人之间的关系

  这包括两种关系,一是外部关系,即基督教教会负责人与其他宗教负责人之间的关系;二是内部关系,即基督教不同教会、教堂的负责人之间的关系。

  第一,与其他宗教负责人的关系。据宗教管理部门介绍,在临潭县,基督教和周边的伊斯兰教、藏传佛教、汉传佛教等的关系是和谐的。在我们采访各宗教相关负责人时,这种说法也得到他们的一致认可。他们认为,各宗教都应互相尊重,都不说那些不利于宗教团结、民族团结的话。宗教负责人之间打交道,都是以诚相待。基督教负责人在表达这种看法时,尤为郑重其事。在临潭县,各宗教有大型庆典时,都会发请柬邀请其他宗教负责人参加。如伊斯兰教西道堂建寺落成庆典,基督教教会曾应邀前往。基督教城关教堂在1996年落成庆典时,也邀请了西大寺等宗教负责人参加。③(注:同上。)

  第二,与其他基督教教会、教堂负责人的关系。临潭县城关教堂与本县的新城、业路等教堂和活动点有一定联系,长老们有时下去传教,聚会时也去。临潭县基督教会与甘南相邻的岷县、漳县来往较多。卓尼县的羊巴基督教现在虽然没有开放,但因这里曾是甘南基督教会的起源点,两地相距又较近,所以也会互相参加对方的聚会。此外,与其他县的基督教会来往较少。据教会负责人介绍,虽然各地教会在大型聚会时会相互来往,但各县各地区的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都是独立进行基督教活动的,在宗教事务上互不干涉。比如,临潭县的石长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的石长老虽是姐弟关系,但在宗教上两地并无关系。①(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3:临潭县教会某负责人。)

  (三)教会负责人与宗教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1、党委统战部对基督教的管理据甘南州统战部某领导介绍,党委对宗教的管理主要是掌握政策,掌握原则,具体事务由政府的民族宗教局执行。②(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5:甘南州统战部某领导。)

  2、民族宗教局对基督教的管理(1)对宗教的管理作为甘南地区唯一对基督教开放的县,临潭县民族宗教局某领导认为,宗教政策在临潭县落实得较好。临潭县历史上就是一个多民族、宗教信仰多元化的地区,情况较为复杂,落实好宗教政策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临潭县历届政府都把宗教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从思想上、工作上都重视,认真、慎重地对待宗教问题。

  首先,在政治待遇上,采取对各宗教一视同仁的态度。人大、政协里都有各宗教的代表。其次,重视宗教政策的宣传工作。经常性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从县里到乡里,对各民族、各宗教群众都进行教育,使宗教政策深入人心。进行“三个离不开”教育,要求各民族群众互相尊重,加强团结,尊重彼此信仰。目前,各宗教、各教派之间都互相尊重,没有出现歧视现象。再次,注意加强民族宗教局与各宗教团体的联系。作为宗教管理部门的民族宗教局,尽量做到事前掌握动态,将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民族宗教局定期邀请各宗教上层人士召开民族宗教座谈会、茶话会,通报各宗教发展动向和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些方式来交流思想、联络感情,达成共识。遇有各宗教的重大节日时,民族宗教局会登门慰问、祝贺。比如2006年5月,城关教堂举办聚会时,民族宗教局局长及统战部相关领导都到会致辞祝贺。

  另外,在开放宗教活动场所问题上,临潭县采取立足实际、体现政策、方便群众、能开放就开放的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宗教局对各宗教房产、地产进行了落实,以便利于信教群众从事宗教活动,满足了群众宗教信仰的需要,因此信教群众对此非常满意。③(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1:临潭县民族宗教局某领导。)

  (2)对基督教的管理除上述政策、做法外,民族宗教局对基督教的管理,还具体体现在对教会财务、教堂管委会的监督以及例行检查等方面。教会财务方面,不要求教会财务向民族宗教局汇报,但民族宗教局里有时会查看是否有外来捐款。同时经常强调财务要公开,制度要健全、规范。教会管理人员方面,民族宗教局只管理协会(管委会),至于教堂、教会的领导人如长老、执事等由教堂、教会自己选出,民族宗教局并不干涉。例行检查方面,主要以《宗教事务条例》(2005年3月以前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为依据进行年度检查,对教会的教务、财产、办事作风,制度建设,遵守《宗教事务条例》情况,信徒负担,教会的收入与外籍人员有否关系,有否与外来传教的进行联系,有否地下传教,三自委员会是否做到自养、自治、自传“三自”等进行检查。检查的方式主要有:听取教会负责人的汇报,亲自走访信徒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等。检查时对符合政策、法律的给予肯定,违反者要求进行纠正。例如发现的问题有教堂卫生不够好、硬件设施破旧、管理制度较少,因此要求他们注意卫生、更换设施、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进行管理等。并要求他们遇有重大活动时要向民族宗教局汇报。④(注:同上。)

  3、教会负责人与党政宗教管理部门的联系教会负责人是教会与宗教管理部门联系的责任人和具体实施者,其主要事务有如下几项。

  第一,申请开放教堂和活动点。据教会负责人介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临潭县基督教会一直在申请恢复开放临潭县的基督教活动。在国家相关部门领导重视下,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临潭县教堂和活动点陆续得到开放。允许开放后,民族宗教局开始落实基督教教产。1958年后,教堂旧址被几家单位占用。民族宗教局给有关占用单位做思想工作,宣传国家宗教政策,这样逐渐归还了部分教产,从而建立起了现在的城关教堂。到目前为止,临潭县基督教开放了3个教堂和7个活动点。⑤(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3:临潭县教会某负责人。)

  第二,配合宗教管理部门做好宗教和社会稳定工作。教会负责人称,政府有什么指示,他们都执行。基督教从不给政府添乱、增麻烦。因此,基督教会和县党政部门的关系很好。

  第三,向民族宗教局请示汇报相关事务。比如下面农村有些不信基督教的其他信徒逼迫基督教徒参加迷信活动(磕头烧香等,在基督教看来,这是迷信),不让他们的牛羊上山,不让饮水等情况。这时教会就要向宗教局反映。此外,教会每三四年要举行一次大型聚会,这也要事先向民族宗教局请示。①(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3:临潭县教会某负责人。)

  三、未开放教会

  对甘南地区基督教的约5000名信徒而言,只有临潭县的约2500名信徒是属于开放教会的,还有另一半分布于7县市的信徒属于未开放的地下教会。笔者对这一现状也进行了调查。

  (一)未开放的原因:当地群众的抵制

  甘南地区的其他县市有基督教信徒,为什么他们没能像临潭县一样开放呢?据甘南州民族宗教局某领导介绍说,甘南地区历史上就有基督教。但是,甘南地区是藏族自治州,本地区的主体人口主要信仰藏传佛教,在该地区不宜传播发展基督教。②(注:“1957年省基督教会有不能在少数民族地区传教的决定。”《甘南藏族自治州志》第1732页。)

  从历史上的发展和现实情况来看,当地群众尤其是藏族群众对基督教的抵制情绪比较大,他们不愿在本民族中发展基督教。事实上,由于基督教在藏区的传播,曾发生过民族摩擦,造成民族不和。接受我们采访的宗教局领导提到两个事例:一个是在甘南某地,解放前有一处基督教堂,民族宗教局对此还没批准开放,但基督教信徒在那进行了活动,导致藏族和基督教信徒(基本是汉族)发生了几次矛盾,藏族群众不让基督教信徒做礼拜;另外一个事例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甘南某地的一个林区,基督教随着外地来的汉族伐木工人传入,在一个村庄里有群众信仰基督教后,全村的村民不让他喝村里的水。在甘南的其他地方,也发生过不让基督教信徒饮水、不让基督教信徒的牛羊上山吃草的事情。所以,该领导称,为了尊重民族感情、维护民族团结,甘南州民族宗教管理部门对基督教的工作,特别是活动场所的开放问题,尤其慎重,一般不予开放。

  至于现在只开放了临潭一个县,该领导解释称,是因为此县是以汉族为主的地区,其中汉族人口占全县人口70%,所以开放了。而卓尼、碌曲、玛曲、夏河等县及合作市是以藏族为主,这些地区藏族人口占到70%以上。这些地方民国时期就有人信仰基督教,现在也还有少数群众信仰基督教,但为了避免民族矛盾,暂时没有开放。③(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4:甘南州民族宗教局某领导。)

  (二)信徒要求开放,政府如何应对

  据甘南州民族宗教局领导介绍,现在有些未开放基督教县市的信徒要求开放教会,也有少数信徒上访,给民族宗教管理部门造成不小的压力。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具体实施之间的矛盾。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来说,中国公民都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从理论上讲,只要有公民信仰某种宗教,该地区的该宗教就可以开放。但在甘南地区,由于藏族群众对基督教的抵制,就可能引起藏族群众和信仰基督教群众的冲突。

  为避免冲突,现在民族宗教局主要做劝导工作,劝导基督教信徒尽量在家里活动。在该领导看来,在家里进行宗教活动也是基督教的活动形式之一。但是,该领导也同样认为,从理论上说,汉族群众信仰基督教是完全允许且不应制止的,但是最好尽量控制藏族群众不要信仰基督教,因为一旦信仰就有可能引起民族矛盾。在我们调查过程中,该领导一再强调,这种劝导行为与宗教信仰政策可能是违背的。但是在甘南这种民族宗教关系复杂地区进行民族宗教管理工作,又不得不如此。因为在目前情况下,找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至于开放基督教教堂和活动点问题,如前所述,宗教管理部门在这方面很慎重,他们表示尽量控制,不予开放。在该领导看来,如果现在有冲突,只是两个信教群众之间的个人信仰矛盾,政府可以从中调解,可是如果一旦政府批准开放以后,如果发生冲突的话,双方群众很可能都会找政府,政府就有可能成为矛盾冲突的主角了,政府宗教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就被动了。所以现在就是尽量维持现状,而是多讲政策,多做宣传,多从正面引导。这也是民族自治地区特有的情况,在内地的汉族地区是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的。①(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4:甘南州民族宗教局某领导。)

  (三)宗教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具体实施的困难

  从国家法律来说,各民族平等,各宗教平等,公民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现实情况、具体工作则要复杂得多。就具体个案、具体情况来说,有些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还可能是相冲突的。比如甘南地区的基督教开放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很好解决,即应该开放。但就甘南地区多民族、多宗教的实际而言,从维护民族团结、避免民族冲突的实际效果来看,再加上前文提及的理由,在甘南州的宗教管理部门看来,暂不批准开放是对的。此外,在具体依法操作过程中,就开放宗教场所而言,2005年3月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和2005年4月发布施行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的规定,都还不够具体细致,相关的一些细则还没有制定。

  因此,在实际宗教管理工作中,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还很难严格做到依法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与政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当然,面对基督教在甘南地区存在和发展的现实,省、州、县宗教管理部门都在考虑这个问题。②(注:同上。)

  四、甘南地区基督教发展缓慢及其原因

  据临潭县基督教有关负责人介绍,临潭县基督教发展缓慢,从人数上来说,与解放初比较,稍有发展。事实上,整个甘南州基督教发展情况也是如此。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现代社会对基督教信仰的冲击

  现代社会较之于传统社会有极大改变。其特征至少表现在消费方式、娱乐方式和生活方式3个方面。

  首先是消费方式的物质化。因为现代社会的生产能力随着科技的进步获得了极大的提高,使其可以生产出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足够多的物质产品,使得人的“自我满足”形式越来越物质化,传统社会所强调的精神和感情需要反而被轻置了。这对注重精神修养和感情需要的基督教教会生活而言,构成了不小的冲击。尤其是年轻人的心灵更是容易被物质化的消费方式所左右。比如,我们这次所亲历的临潭县城关教会聚会,其中许多来参加的信徒是因为购物才来教堂的。

  其次是娱乐方式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的娱乐方式与前文提及的物质化是息息相关的,因为它给多元化的娱乐方式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比如,今天普遍使用的电视、录像、音响、网络等娱乐方式。正是多种多样的娱乐方式占据了现代人尤其是年轻人的大部分闲余时间,因此,基督教所提供的仪式化的活动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较之于现代娱乐方式是缺乏吸引力的。当然,这种多元化的娱乐方式对基督教的传播就构成了不小的冲击。比如现在周末有不少信仰基督教的中学生并未到教堂参加礼拜,而是沉迷于网络游戏中寻找快
乐。

  再次是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节奏快、压力大,尤其是对于年轻人而言。目前,甘南地区信仰基督教并参加教会活动的年轻人较少。一部分年轻人在上学念书,若考上大学就各奔前程。若没有考上,为了谋生,也往往出外打工赚钱。即使留在家乡也就成为家中主要劳动力而忙于农务,无法将自己的精力奉献给教会。所以,一般来说,年轻人的宗教观念淡薄些,真正虔诚的不多。

  现代社会的这几个特征,构成了甘南基督教发展缓慢的社会大背景。他们与以下的几方面的因素共同导致了甘南州基督教发展缓慢。

  (二)当地群众对基督教的抵制

  甘南地区是以藏族为主的多民族杂居的地方,也是个多信仰的地区,基督教传入之前,这里早已传播藏传佛教、汉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所以一些群众从传统信仰习惯出发,对基督教存在偏见,称基督教为“洋教”,认为“中国人信仰外国教”是大逆不道的行为。所以许多人一听基督教就有些反感,他们对基督教信徒往往会采取歧视的态度。例如,基督教教会要求信徒不进寺庙、不磕头烧香,而地方上要修佛寺①(注:汉族信仰的民间宗教所修建的寺庙。)需群众捐款,基督教信徒因教规问题不予捐献。因此,往往因经济利益而使不同信仰的群体之间发生冲突。加之基督教整体信教人数较少、势力弱、经济上贫困,也会受到当地一些其他宗教信仰群众的歧视。

  (三)教会传教方式的单一

  我们在采访教会某负责人过程中,当谈及临潭县基督教的发展前途,他表示,他们目前没有能力考虑如何发展基督教、扩大基督教影响力的问题。由于大环境以及文化水平、经济状况等因素,目前条件还不成熟,现在根本没有办法改变基督教缓慢发展的局面。

  事实上,民国时期外国传教士为宣传基督教,经常会散发传单以及下乡讲道,提供医疗教育服务以及施予慈善行为。②(注:陈声柏:《近代甘南地区的基督教传播》,《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第62—63页。)但现在教会没有能力这样做。至于其他方式的传教活动更是无力问及。甘南地区基督教主要靠家传这种自发传播形式,有些信教家庭从清末到现在已是5代了,③(注:访谈资料录音整理(2006—8)3:临潭县教会某负责人。)这导致除了家庭代际自然增长外,一直以来没有多少新的信徒加入。

  (四)信徒文化素质低

  通过参加教会的聚会活动,并与神职人员、普通信徒进行接触后发现,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极少。即便是教会的神职人员也一样。如临潭县城关教堂教牧人员中,高中毕业生只有1人,其余的多是小学毕业甚至没有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所以他们对基督教教义的理解程度可能不够深刻,对宗教出版物的阅读能力相当有限。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说,自然会影响到传播效果。

  甘南地区是个多宗教传播发展的地区,人们的信仰可以有多种选择。与藏传佛教、伊斯兰教等相比,基督教的影响力本身就小,加上以上这些原因,所以发展缓慢。

  五、结论

  甘南地区基督教信仰状况可谓是“少数中的少数”(前一个“少数”是指甘南地区属少数民族地区;后一个“少数”是指相对于甘南地区的藏传佛教与伊斯兰教而言,不管是信仰人数,还是组织规模,基督教都是少数)。通过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当前甘南地区基督教信仰呈现出如下特点:第一,信徒占全州总人口的比例小;第二,教会与党政有关管理部门配合融洽;第三,神职人员和普通信徒沟通少;第四,缺乏精英式的神职人员,教会之间的神职人员互动少;第五,基督教及其神职人员对当地社会经济影响小;第六,基督教信仰与民族问题关系密切。而其形成原因至少可以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社会环境(世俗化对基督教信仰的冲击)、政府管理部门(限制基督教向藏族群众发展)、甘南地区的特殊历史情形(宗教性和民族性联系密切)和教会自身(规模小、主要信徒是汉族、影响弱)等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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